《中国涉外事件秘闻》第47章


工作,多交朋友,以扩大影响。就在20世纪六十年代中叶这年的夏秋,我国派出了一个规格较高、有康生在内的代表团,出访该大使所出任的国家。
这一高级代表团回国后,按照康生的指示,办了两件事:一、康生交办,说我驻该国大使照相时抢镜头,目中无人,不宜继续在外当大使,立即调回;二、命外交部经国务院批办,立即发报,召回该大使。
此事办得突然,实在不合常规,但来头不小,是康生交办,则震动很大。因此,办理此事的我们这些经手人,都不便多问。尽管许多情况都弄不清,但这件事毕竟是件不太体面的事,又是一棍子就把人家打个半死,丢了官,所以经手人尽量把它的过手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
我们不便多问,也无处去问,不等于我们没有疑问。在我们心里对“抢镜头被罢官”这件事,就一直摸不着头脑。不知为什么,也不知是出自什么理由,对该大使的处理心里有些疙疙瘩瘩,疑惑不解。
抢镜头是个错误,是外交官的大忌,但这错误还不至于构成罢官的理由,它与政治问题相比真可谓小巫见大巫。因为这点错误(抢镜头),就把一个全权大使拉下马,实在有些玄。说不定,撤销该大使的职务还有其他什么罪过吧?!
说心里话,这种疑惑,在当时,还不是怀疑这一决定是否正确。在我的思想里,还没达到怀疑康生的境界。只是像这样一个大的人事调动,我们没看到有什么文字的东西。也就是说,此事没有任何文字可查,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提供有关情况。此事就是这么简单,一锤定音。这样的做法,从外交业务以及干部政策上去分析,我们总觉得有许多问题难以理解。
我之所以不理解,是出自设身处地地研究了一下。试想想看:
我重要代表团出访时,外交部对使领馆都有明确指示,必须给以高度重视。前方大使一方面须向驻在国交涉,请其按外交礼仪给以正式接待,并落实到每个接待细节,都要合乎国际惯例和相互对等关系;另一方面,我大使要亲自过问每个接待环节,并为代表团的出访提供一切方便和照顾,不得怠慢。对此,不必多疑,任何一个大使对这类属于大政方针之事,都有水平应付,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如果在接待工作上出问题,也只能是由于大使照顾不周,出在一些难以预料的意外事故上。
关于抢镜头这件事,是该大使有意对国家代表团不敬,还是无意之中抢了镜头。前者谁也不敢想会有这么胆大妄为的大使,后者应属无意之错,情有可原,何必大惊小怪。
仅就对外来说,一个大使在外国人堆里抢镜头,是不可能的。
在对外活动中拍照,谁站在什么位置,都由礼宾官、或驻在国礼宾官安排。谁站在什么位置,都有一定的礼宾顺序,谁也站不错,谁也抢不了镜头。
其次是,在通常情况下,大使是代表国家元首,他的位置基本上应安排在代表团团长之旁。如果出现在机场等临时场合被拍照,大使陪同团长被拍了照,不管他站的位置如何,也不必过于挑剔。
康生责令“抢镜头”大使调离外交部(3)
再其次是,大使由于一时不慎,站错了位置,却又没造成不良的对外影响,驻在国也没有这类问题的反映,何必揪住人家不放呢。
再就对内来说,代表团和使馆人员内部拍照,虽然比较简单,但其座次顺序也都是由礼宾官事先安排好,也不是随便乱坐的。假如在内部拍照,大使不听礼宾官的安排,抢了镜头,不管出自什么原因,确实是大使的一大过错,应该给以批评指正,但不至于以此为由罢他的官。
况且,由于“抢镜头”内部原因而召回大使,会被驻在国看成是一个外交行动。因此该大使被召回,不管是对外、对内,都是一种难以说清楚的事情。
康生不顾一切内外影响,下令召回该大使,这在当时,也是一件反常的事情。
康生下达的这一决定,谁也不便怀疑这决定是否正确。尽管我感到有些问题还没弄清,但也无处去问,也不便多问。即使是有个别人知道一点代表团的内情,他也不便或不敢向我说个明白。
因此,在这样有些事还弄不明白的情况下,如何向王炳南汇报,我有些为难。
最后,我只能如实地汇报,知多少,讲多少。除了较为明确的两点:1。康生交办,该大使“抢镜头”目中无人,立即调回;2。经国务院批办,立即发电召回等,我必讲之外,再把我个人的想法,也一并向王说说。
第二天,王炳南一上班,看到当天的日程后,便问该大使和司里谈的情况。我立即告王,余湛跟该大使谈过此事,但没讲将其召回的原因,似乎余有些不便谈。余建议请部里跟该大使谈。接着,我大胆地说:“‘抢镜头’的具体情况,我一直弄不清,又无处了解。这本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为什么搞得神秘兮兮的,有些让人高深莫测。”
王炳南听后立即表态说:“党内有许多人事问题,不经研究,一个人就可下令给人家定罪,目中没有党章、没有国法、没有组织原则。此事已经过周总理。我们要相信总理,只能照办,不能添乱。”
接着,王炳南对我讲了三句话。这几句话简单明了、道理清晰,给我留下的印象比较深刻。他说:“一、外交无小事,对一个驻外使节来说,都要把这一警句当成紧箍咒,牢牢地套在自己的脑门上;一个使节的举止形象,将代表一个国家的文明,代表一个民族的素质,切要注意,不能大大咧咧的。
“作为一个外交人员,不管是对内还是对外,都要把自己的位置摆对。这根弦要在脑子里绷得紧紧的,切不可掉以轻心。
“该大使抢镜头,不管情节如何,都不能看成是生活小事。当然,此事的具体情况,还有待进一步了解。
“二、外交官对外讲话要有分寸,该说的,就据理力争、寸步不让;不该说的,就守口如瓶,切不可争强好胜、锋芒毕露、夸夸其谈,总想高人一等、出人头地。
“三、人要以和为贵。这句话我听毛主席说过。同志之间要友善相处,不要搞得那么紧张。人非圣贤,焉能无过。我们对待人家的过错,只要不是什么原则问题,不要揪住不放,得过且过。我们要学会有气量、能容人、能宽以待人。
“康生对该大使的处理意见,作为中央的要求,我执行,但我认为仅凭‘抢镜头’就撤销人家的职务,似乎有些过。说不定此案还有其他什么因素。”
王炳南是搞过多年统战工作的外交家,他待人处事的经验比较丰富。他的品德和为人给人留下的印象深刻。他朴实谦和,古道热肠,待人诚恳,没有架子。他不妒忌别人,也不计较个人得失,因而他的朋友遍及国内、外各个阶层。他处理任何难题,总是那么从容不迫,信心十足。当我对该大使的事,还摸不到头脑的时候,王炳南已对此事胸有成竹。仅用了几分钟,王就讲出了三点对该大使一事的看法。
这三点意见概括了此案的全貌和看法。
我每次听到王炳南敞开心扉讲这些心里话时,我都认为他是对的。
王炳南这次对该大使“抢镜头”一事,虽然他也认为“抢镜头”是外交官的大忌,是该大使的错误,但他对此事也谈了自己的看法。
我听到王炳南讲到这几点看法后,忙问:“你讲得好。但不知该大使的事,是否还有挽救的机会?”
王炳南明确回答说:“没有这个机会了!”
“为什么?”
王说:“我已说过,外交部是陈总和周总理领导的部门。该大使的事,也是经过周办下来的。如果我们对此案提出什么不同意见或申诉什么,按组织程序,只能向周那里提出。这样做,不管提什么意见,都会使周为难。事已至此,收回成命已经不可能了。”
“再者,外交部是执行部门。考虑到该大使‘抢镜头’的具体细节,还没弄清,我们切不可贸然行事。”
王炳南稍停片刻后又说:“有些情况不了解,也就不必去了解。不了解也好。”
王炳南的这番话,似乎使我明白了许多。于是我又转过话题问王:“今天上午10时该大使来述职,实际上也是来谈召回他的问题,不知该怎么跟他谈?”这个问题提出后,我自己有些后悔,似乎我有些自不量力地在担心些什么。然而,王并不见怪,他反而和蔼地对我说:“见面看情况再说吧。这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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