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02-文学史纲通俗和富有启发性的历史概括》文学史纲通俗和富有启发性的历史概括-第8章


獬鍪缜橛卸乐印! ?br /> 在印度所有的思想家中,最有号召力的当属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他大约生活在公元前500年。他的追随者最初在印度,后来遍及亚洲东部和中部,其人数远远超出了其他宗教宗师的崇拜者。他不是作家,而是传道者。他之所以受到我们的关注,就是因为他的思想渗透了亚洲文化思想,而与他思想有关的文学开出了非常绚丽的花朵。英语读者在埃德温·阿诺德的流行诗《亚细亚的光》里,可以看到释迦的事迹和魔力。西方学者所欣赏的那种佛教精神的美,可以从小泉八云的《释迦田野里的落穗》中看到。
在《东方诸圣典》的英文集子中,有翻译过来的佛教文学。以前,在西方各国人中间,只有叔本华等哲学家、学者对佛教感兴趣,一般民众对此并没有太深的印象。由于基督教在西方占绝对的统治地位,所以我们对佛教的理解也是西洋化了的理解。佛教太东方化了,对我们未尝不是一种损失。佛教认为:欲望是一切痛苦的根源,因此,避免一切痛苦的办法就在于摈弃一切欲望,而生命的尽头就是涅磐和湮没。很明显,这种观点从本质上说是生命的倒退,这一点与积极进取的欧洲精神是不协调的,因此我们的思想很难接受这种消极的理念,除非我们在文明在历史中被证明是一种倒退,或者经受了真正意义上的失败。否则很难接受。但佛教并不意味着就是柔弱者的哲学,她对勇敢的人们同样有一种难以抗拒的魔力。不管是厌世主义的叔本华,还是朴素的乐观主义的爱默生。即便如此,以他们文学上的才华和力量也无法把佛教的精义刻进欧洲人的思想里。
《文学史纲》 Ⅰ神秘的东方文学(4)
亚洲另一个伟大的宗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世界里的民众对其同样难以理解。实际上,欧洲人和伊斯兰教的信徒们就为不同的宗教信仰等其他的原因进行过连绵不绝的战争,至今,这样的战争还没有停止过。公元7世纪初,穆罕默德和他的继承者领导阿拉伯人用利剑和舌头征服了亚洲和非洲的许多地方,并且成功地使这些地区的人们改变他们原来的宗教信仰皈依伊斯兰教。今天,信仰这个宗教的人已达两亿之多。伊斯兰教的圣书被称为《古兰经》,由穆罕默德的信徒们根据他传教时的语录汇编而成。每位伊斯兰教信徒都要诵读《古兰经》,因此该书成了世界上阅读范围最广的书之一。关于这本书,罗德韦尔的英译本非常出色。卡莱尔在《英雄和英雄崇拜》的论文中,对穆罕默德的伟大做出了公允的评价,这不仅表现出了卡莱尔广博的同情心,还可以看出他没有任何狭隘的地方偏见。卡莱尔说:“我认为,从整体上来看,《古兰经》的真义就是“诚实”。对于那些对《圣经》不感兴趣的人来说,也没有必要花太多的时间去看《古兰经》。但在关于世界书籍的历史故事书里,这本从12世纪以来就引领着成千上万人生活的书,理应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章。
从文学和美学的角度(这个角度可能是穆罕默德认为不正当的)来说,我们会立即丢下《古兰经》,而选择《一千零一夜》(又名《天方夜谭》)中的任何几篇故事。这本书第一次被介绍到欧洲的时候是18世纪早期,由法国人翻译的法文译本。一到欧洲,便立即传遍了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
几乎每一个欧洲的孩子都对“阿拉丁神灯”、“水手辛巴达”、“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等故事耳熟能详,就像他们对安徒生童话一样熟悉。巴格达善良的科里普则成了故事中的大王之一,而不管他在历史上的真面目如何。毫无疑问,那些充满了神话与魔术的故事,更是普遍激起了读者的兴趣。此外,还有许多故事,虽然它们与近代品位有一定的差距,但表达方式却极具艺术性,也非常巧妙。那些老故事家对一些奇谈、探险之类的故事非常感兴趣,甚至出于自己个人的喜好,而改变故事中主人公的性格;但艾尔·斯马特就完全不一样,他虽然是个饶舌的理发师,却成了喜剧人物的典型代表。在西方读者(阿拉伯文学系的学生也是这样认为的)看来,《天方夜谭》似乎是讲述东方人的故事,是讲述那些来自波斯、埃及、印度等国的日常生活中的故事。
东方诗歌中给西方人印象最深最广的还是波斯的诗歌。正如在西方人心中的位置一样,波斯诗歌以其优美的旋律,在东亚的阿拉伯和土耳其人心中也有着至尊无上的位置。经过欧洲艺术家和学者的介绍,英语读者们也能享受其中的美了。在所有东方诗歌中,对西方读者来说最有名的是欧玛尔·海亚姆的《鲁拜集》,爱德华·菲次杰尔德的英文译本是最经典的译本。(这个问题我们在讨论英国19世纪的诗歌的时候再说。)波斯最伟大的叙事诗人是非尔杜撒,他生活在公元10世纪,他的代表作是《诸王之书》。这是一部鸿篇巨制,讲述了早期的波斯历史,其中的许多对话和篇章都是非常优美的(但好象没有简易可读的英文版本),这也许是世界所有英雄史诗的一个基本特征。当然仅有一篇史诗是个例外,那就是葡萄牙诗人卡摩安兹的《路西塔》,这仅在作者的有生之年被大家接受的一篇民族史诗。《诸王之书》中有一个章节没有翻译而是原版,这节是马修·阿诺德的《沙场寻父记》,是一首智慧胜于情感的诗。史诗的价值就在于它体现了某个种族或某个国家的传统文化以及风土人情。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狭隘的民族性的东西,她既是属于这个民族的伟大史诗,又能超越时空的限制而广为流传,成为全人类的精神财富。除了欧玛尔·海亚姆,波斯著名的诗人还有萨笛和菲兹。萨笛最著名的代表作是《果树园》和《蔷薇园》,韵味悠长,但不沉闷,而且字里行间流动着哲理性的光彩。
菲兹是萨笛的女婿,经常沉迷于酒色,喜欢诗歌和大自然。他继承了欧玛尔·海亚姆的精神,却又比他走得更远。欧玛尔·海亚姆的人生观有些忧郁和悲观,菲兹在很多时候则表现出对生命的喜悦和乐观。
在这一章快要结束的时候,让我再一次重申,悠久远古的中国文学至少有三千年的历史,但我们只花上两三分钟的时间就完成了对其匆匆一瞥,实在是很荒唐,也违背了时代精神。赫伯特·翟笛思教授在他的《中国文学史》里,把我带到了诞生于公元前550年的孔子及其更久远的时代,可是,尽管中国古人的思想是那么富有智慧,中国人的文学是那么优美,欧洲的思想界却对此一无所知。欧洲对中国的这些书籍都闻所未闻,直到近代的学者对此进行研究和翻译。中国人肯定在很多方面与我们存在着共鸣,而我们却不知道这一点,这不能说不是个天大的错误。对于这一点,北京人可能会宽容地付之一笑,或者引用翟笛思教授的谚语来表达他们的理解:“没有错误,就不会有真理。”
《文学史纲》 Ⅰ犹太文学(1)
第四章犹太文学:
圣经…犹太法典
圣经的语言是流体的,而不是固体的;是运动的,而不是静止的;是文学的,而不是科学的。这是正确理解圣经的第一部。
马修·阿诺德
如果我们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圣经》,她就是一部文学作品,就像我们阅读或玩味其他的书籍一样。因为她文字优美,充满诗意,充满智慧,有叙述性文学的意味,也有历史价值,所有这些都符合广义上文学的定义,所以我们可以称其为文学作品。而《圣经》是不是神的语言?是不是只在《圣经》而没有在世界其他的书中包含着圣灵感应之义?我们在道德上是否有把她当成绝对真理的义务?这些问题都可以留给神学家们以及各种犹太教会的人去解决。因为在这里,我们感兴趣的不是宗教而是文学。
不过,我们仍然无法回避一个纯粹宗教的问题,这是任何人都否认不了的事实,也是任何一个有知识的人都不希望否认的事实:那就是许多世纪以来,《圣经》的宗教价值已经远远超出了其他任何事物,她所宣扬的对世人的博爱已经深入成千上万人的心灵,那些虔诚的牧师和传教士们对她的研究,以及数不清的教徒们对她传阅和聆听,已经超出了出于纯文学的目的。宗教的推动,传教士们的孜孜不倦的精神,都超出了纯文学的兴趣。《圣经》被翻译成各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广泛地发行,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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