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人生》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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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办法让他脱罪。」德贾维斯说。
「这个我知道。」
「但是你放心,二级谋杀罪根本是笑话,检察官自己也知道。不过令郎还是得坐牢就是了。」
「多久?」
德贾维斯耸耸肩。「我看是十年。」
「在查尔斯屯州立监狱?」汤马斯摇摇头。「那等他出狱,整个人也就完了。」
「死了三个警察呢,汤马斯。」
「可是人不是他杀的啊。」
「这就是为什么他不会被判死刑。如果这不是你的儿子,而是换了其他人,那你就会希望他坐二十年牢。」
「但他是我儿子。」
医师们走出病房。
其中一个停下来跟汤马斯讲话。「不知道他的脑壳是什么做的,但我们猜想那不是骨头。」
「什么?」
「他没事。没有颅内出血,没有失去记忆,也没有语言障碍。他的鼻子和一半的肋骨都断了,另外血尿状况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不过我看不出有任何脑部损伤。」
汤马斯和杰克·德贾维斯走进病房,坐在乔的病床旁边,乔肿起的黑色眼睛看着他们。
「我错了,」汤马斯说。「大错特错。另外,当然,我没有借口。」
乔张开交错着缝线的黑色双唇。「你觉得不该让他们打我吗?」
汤马斯点点头。「对。」
「老爸,你对我变得心软了?」
汤马斯摇摇头。「我该自己动手的。」
乔从鼻子里冒出轻笑声。「无意不敬,老爸,我很高兴是你的手下动手。要是换了你,我这条命可能就保不住了。」
汤马斯露出微笑。「所以你不恨我了?」
「就我的记忆,这是十年来我头一次喜欢你。」乔想从枕头上抬起头,但是没成功。「艾玛人呢?」
杰克·德贾维斯想讲话,但汤马斯摇手阻止他。他坚定地看着儿子的脸,告诉他在马勃贺德发生的事情。
乔听了沉默一会儿,反复思索着。然后才有点绝望地说,「她没死。」
「孩子,她死了。虽然那天晚上警方立刻抢救,但唐尼·纪石勒早就摆明了宁死也不愿意被活捉。她一坐上那辆车,就注定非死不可了。」
「没有尸体,」乔说。「所以她没死。」
「乔瑟夫,当初铁达尼号上的乘客,有半数都没找到尸体,但是那些可怜人的确是死了。」
「我不会相信的。」
「不会,还是不能接受?」
「一样的。」
「差得远了。」汤马斯摇摇头。「我们已经拼凑出那天夜里的一些状况了。她是亚伯·怀特的情妇。她出卖了你。」
「没错。」乔说。
「然后呢?」
乔露出满面笑容。「我才不在乎。我为她疯狂。」
「疯狂不是爱。」她父亲说。
「那不然是什么?」
「疯狂。」
「无意不敬,老爸,我曾亲眼目睹你十八年的婚姻,那并不是爱。」
「没错,」他父亲同意,「你说得对。所以这方面我很内行。」他叹了口气。「无论是不是爱,她反正都死了。就像你妈一样,愿上帝让她安息。」
乔说,「那亚伯呢?」
汤马斯坐在床的边缘。「不见了。」
杰克·德贾维斯说,「不过谣传他在跟警方谈条件,要回来投案。」
汤马斯转头看着他,德贾维斯点点头。
「你是谁?」乔问德贾维斯。
德贾维斯伸出手。「我是杰克·德贾维斯。」
从汤马斯和杰克进入病房后,乔肿起的双眼第一次睁得那么大。
「要命,」他说。「我听说过你。」
「我也听说过你,」德贾维斯说。「很不幸,全州的人也都听说过你。另一方面,令尊所做过最糟糕的决定,到头来反倒可能是你最幸运的事情。」
「怎么说?」汤马斯问。
「你让手下把他给打成重伤,就让他变成了受害人。检察官不会想起诉他。他还是会起诉,但是很不情愿。」
「现在的检察总长是邦德兰,对吧?」乔问。
德贾维斯点点头。「你认识他?」
「听说过,」乔说,瘀青的脸上露出恐惧。
「汤马斯,」德贾维斯问,小心翼翼看着他,「你认识邦德兰吧?」
汤马斯说,「对,我认识。」
凯文·邦德兰娶了个毕肯丘的名门千金,生的三个女儿都出落得亭亭玉立,其中一个最近嫁入了大名鼎鼎的洛吉家族,成了社交圈的一大盛事。邦德兰拥护禁酒令不遗余力,而且毫无畏惧地反对各种罪恶行为。他宣称,那些罪恶都是过去七十年涌入这块伟大土地的下层阶级和劣等民族所制造出来的。而过去七十年的移民,主要就是爱尔兰人和义大利人,因此邦德兰的意思并不难了解。等到几年后他要竞选州长时,他在毕肯丘和后湾区的金主们就会晓得他是适当人选。
邦德兰的秘书带着汤马斯进入他位于科比街的办公室,离开时带上门。原本站在窗户边的邦德兰转过头来,双眼不带感情地看着汤马斯。
「我一直在等你。」
十年前,汤马斯带人临检一家旅舍时,碰到了凯文·邦德兰。当时邦德兰身边有好几瓶香槟酒,以及一名裸体的墨西哥裔年轻男子。结果一查之下发现,那名男子除了卖淫之外,以前还是庞丘,维拉所率领的「北方联盟」的成员,正因叛国罪遭到墨西哥政府通缉。汤马斯把那名革命分子驱逐出境,然后让邦德兰的名字从逮捕日志中消失。
「唔,现在我来了。」汤马斯说。
「你把你儿子从罪犯变成被害人,真是了不起。你真这么聪明吗,副总警监?」
汤马斯说,「没有人聪明到那个地步的。」
邦德兰摇摇头。「不见得,少数几个人有,你可能就是其中之一。叫他认罪吧,那个小城死了三个警察,他们的葬礼明天会登上报纸头版。如果他对银行抢劫案认罪,另外不晓得,或许还有怠怱致危罪吧,那么我会建议服刑十二年。」
「十二年?」
「死了三个警察,这样算很轻了,汤马斯。」
「五年。」
「什么?」
「五年。」汤马斯说。
「不可能。」邦德兰摇摇头。
汤马斯坐在椅子上不动。
邦德兰再度摇头。
汤马斯翘起二郎腿。
邦德兰说,「听我说。」
汤马斯微微昂起头。
「请容我跟你解释一、两个概念,副总警监。」
「总督察。」
「什么?」
「我昨天被降职为总督察了。」
邦德兰的唇边没有露出微笑,眼中却掠过了笑意,一闪即逝。「那我原先要解释的概念,就不必多说了。」
「我没有什么概念或妄想,」汤马斯说。「我是个务实的人。」他从口袋拿出一张照片,放在邦德兰的办公桌上。
邦德兰往下看着那张照片。一扇褪色的红门,中央标示着二十九号。那是后湾区一户连栋房屋的门。刚刚闪过邦德兰双眼的笑意,此时转为相反的情绪。
汤马斯一根手指放在邦德兰的桌上。「只要我把照片交出去,你一个小时之内就会因为买淫而被调职。我知道你现在正在募款准备竞选州长,我会让你的财库更充实。口袋深的人,就能打败所有对手。」汤马斯戴上帽子。按了按帽顶,直到他确定戴正了。
邦德兰看着他桌上那张照片。「我会想办法的。」
「想办法对我来说还不够。」
「我也只是一个人。」
「五年,」汤马斯说。「只能让他坐五年牢。」

两星期后,一根女人的前臂冲上纳罕镇海滩。过了三天,林恩市海岸的一名渔人收网时捞到一根大腿骨。验尸官判定这两根大腿骨和前臂都是属于同一个女人的——年龄二十出头,大概是北欧血统,皮肤很白,生着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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