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迷宫》第85章


“说实话,有点兴奋。”纽特回答说。
托马斯不知道用这个字眼是否准确,但是他感到了相同的对展开行动的渴望。“我也是,我们走吧。”
他们上方剩下的台阶一直通向顶部,就像一座古老的地下室的出口一样,最后几级台阶在明亮的太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民浩犹豫了,但随后就沿着台阶跑了上去,他不停地跑着直到消失为止,看起来就像是被太阳光吸收了一样。
“走!”纽特喊道,猛地拍了一下托马斯的后背。
托马斯感到一阵兴奋,肾上腺素大量分泌。他长长地深吸了一口气,跟在民浩后面出发了;他听到纽特就站在那里。
托马斯刚刚出现在阳光里,就意识到他们还不如披块透明的塑料布来得好。那条床单根本无法抵挡炫目的阳光和从上方直射下来的灼热,他张开嘴想要说话,一股又干又热的烟从喉咙直灌下去,一下子似乎把所有的空气和水分都烤干了。他竭尽全力地吸入氧气,但是那感觉就像是有人在他的胸腔里放了一把火似的。
尽管托马斯的记忆零落不全,他认为这个世界原本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紧紧地闭着眼睛抵挡白灼的阳光,他撞上了民浩差点摔倒。重新掌握平衡后,他屈膝蹲了下去,一边把床单整个儿搭在身上,一边继续挣扎着呼吸。他终于成功了,吸入空气之后又快速地呼出,努力让自己保持镇静。从台阶口出来后最初的一瞬间确实让他感到恐慌,另外两位空地人也都在沉重地喘着气。
“你们都没事吧?”民浩终于问道。
托马斯咕哝了一声是。纽特说:“我很确定我们来到了地狱。我总是认为你最后会下地狱的,民浩,但不是我。”
“很好,”民浩回答说,“我的眼球很痛,但是觉得我终于开始有点适应这个光线了。”
托马斯把他的眼睛睁开一条缝,低下头看着离他的脸只有几英尺的地面,遍地的尘埃和污垢,几块棕灰色的石头。床单披在他身上把他完完全全裹住,而床单散发着奇异的白光,就像是某种未来世界的光技术。
“你在躲着谁哪?”民浩问,“起来,你这个家伙,我什么人都没看到。”
托马斯感到很尴尬,他们以为他蹲在那里是因为胆怯,他看起来一定像是个躲在毯子底下呜呜哭的小孩子,不想被人看到。
他站起来,慢慢地、慢慢地提起那条床单,直到他能够往外看到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片荒原。
他的前方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干燥、毫无生命气息。连一棵树也没有,一点儿灌木也没有。没有山川也没有峡谷,只有一片橘黄色的岩石和尘土的海洋;热浪在空气中波动着,像水烧开后冒出的水蒸气一样从地平线向上浮动,好像那里的一切生命都融化成了蒸气,正飘向万里无云的淡蓝色的天空。
托马斯转了一个圈,没看到有多大的变化,直到他面朝相对方向才发现,一条崎岖不平、光秃秃的山脉在远处突起。在那些山峰前面,可能是从那里到他们现在站立的地方的中点附近,一群楼房集中分布在那里,就像一堆被丢弃的盒子。那应该是个小镇,但是从远处看无法确定它到底有多大。热空气在它前面闪着微光,使得靠近地面的一切事物都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
头顶灼热的白日已经远远落到了托马斯的左边,看起来正在沉入地平线下面,这就意味着那个方向是西边,也就意味着前方的那个小镇和它后面的那条由黑红两色岩石组成的山脉应该是正北方向。那就是他们应该前往的地方。他的方向感令他自己都感到惊讶,就像他过去的某一部分从灰烬中升腾了起来。
“你觉得那些楼房有多远啊?”纽特问。在听惯了回声,即他们在那条漫长的隧道和台阶上说话时发出的那种空洞声音之后,他的声音现在听起来像是一种沉闷的低语声。
“那会不会有一百英里?”托马斯的问题没有特定指向哪个人,“那里肯定是北方。那是我们必须去的地方吧?”
民浩在他的床单斗篷里面摇了摇头。“不行,哥们儿。我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往那里走,但是路程根本不到一百英里,最多三十英里,到那些山那里大概是六十或七十英里的样子。”
“我可不知道你居然能不用任何工具而是光凭你的眼睛就把距离测量得这么好。”纽特说。
“我是个行者,臭脸鬼,在迷宫里就会对物体的距离养成那样的感觉,即使它的面积要小得多。”
“那个鼠人关于那些太阳耀斑的话并不是在开玩笑,”托马斯说,努力不让他的心情太过沉重,“这里看起来像是个核弹大屠杀的现场,我在想是不是整个世界都是这个样子的。”
“让我们祈祷不是吧,”民浩回答说,“我此时此刻很乐意见到一棵树。或者一条小溪。”
“只要有一小块草地我就满足了。”纽特叹了口气说。
托马斯越是多看几眼,就越是觉得那个小镇更近了一点儿。三十英里可能都多了。他移开了视线,转向其他地方。“这个实验跟他们让我们在迷宫里经历的事情比会有多大的不同?在那里,我们被困在墙内,拥有着我们生存所需要的一切。而现在,我们却没有任何能够支持我们的东西,除了到他们让我们去的地方之外,没有任何活下去的办法,这局面难道不可以用讽刺或诸如此类的词来形容吗?”
“诸如此类的形容,”民浩赞同道,“你真是个哲学界的奇迹。”他回过头去冲着通往阶梯的那个出口点了点头,“来吧。让我们把大家伙儿叫出来,开始赶路吧。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太阳快要把我们的水全部吸干了。”
“也许我们应该等到太阳下山。”纽特建议道。
“然后顶着那些金属球到处晃?不行。”
托马斯也同意他们应该动身了。“我觉得我们可以的。看起来只要再过几个小时太阳就下山了。我们可以支撑一会儿,休息一下,然后在夜晚尽可能地走远一点儿,我无法忍受在下面那地方多待一分钟了。”
民浩坚定地点了点头。
“听起来像是个计划,”民浩说,“那么现在,就让我们到那个积满灰尘的老镇子上去,希望镇上不会到处都是我们的眩疯病人兄弟。”
托马斯的胸口在那个时候猛地一紧。
民浩走回到洞那里,俯下身子。“嗨,你们这群胆小鬼、没用的家伙!拿起所有的食物,到这儿来吧!”
没有一位空地人抱怨这个计划。
托马斯注视着他们,每个人都做了他刚从台阶上出来时做的事情。挣扎着呼吸,眯缝着眼睛,看起来十分绝望。他敢说他们每个人都曾经希望那个鼠人在撒谎,希望在迷宫里的日子是最糟糕的时候。但是他很确定在那个吃人脑袋的疯狂的水银怪球之后,又看到这片荒原,没有人会再抱着如此充满希望的想法了。
他们不得不进行一些调整,为这场旅程做好准备——原来包袱的一半被用来塞入食物和水袋子,放得更加严实了;然后那些多出来的床单就被用来一次盖住两个步行的人。总的来说,这样做效果好得惊人——甚至连杰克和可怜的温斯顿都是一样——很快他们已经在步行穿越那片坚硬、多岩石的地面了。托马斯跟阿瑞斯共用一条床单,虽然他不知道事情最终怎么变成了那个样子。也许他只是在拒绝承认他曾想过要和那个男孩在一起,想过他可能会是弄清楚发生在特蕾莎身上的事情的唯一可行的线索了。
托马斯用左手抓起床单的一角,把一个包袱系在右肩膀上。阿瑞斯在他的右侧;他们同意每隔三十分钟就交换一下现在已变得更加沉重的包袱。踏着积满灰尘的台阶,他们向着那个小镇挺进,每走一百码,高温就似乎要把他们一整天的生命力都吸干。
他们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说话,托马斯终于打破了沉默:“所以你们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特蕾莎这个名字喽?”
阿瑞斯飞快地看了他一眼,托马斯意识到他的声音里可能已经极其微妙地流露出了一丝责备的口气。但是他没有让步:“嗯,你们听说过她吗?”
阿瑞斯转回视线向前看,但是目光里有某种疑惑的神情。“没有,从来没有。我不知道她是谁或是去了哪里,但是至少你没有亲眼看见她死在你的面前。”
这真是致命的一击,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却让托马斯更喜欢阿瑞斯了。“我知道,对不起。”他想了片刻然后他又问了接下来的问题,“你们有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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