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朝廷(乾隆三部曲第二部-出书版)》出书版)-第56章


尽管我觉得它很重要,认为这是近三百年中国经济史里,第一等重要的大关节之一。在我之前,还没有人把它揭示出来,也许这就是这篇文字的意义所在。尽管我却一直以为自己没什么……
这些,就算是一点儿“多余的话”吧!
“神来之笔”
俗话说:“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我的这篇文字(《炎黄春秋》2011年第5期《从清代农业政策看当代农村变革》)发表以后,按照“惯例”,挨一伙妄人的骂是免不了的(参见网易博客),倒也着实受到一些好评。
比如,财经博客上说:“拜读,超级受益”(《财经网》网友);“好文啊好文,有诺斯之宏远视界”(whtclement)。网易博客:“说得很有道理,支持,真是个有眼光的高人”(职业操盘手);“这些事都是总理级别的人考虑的,不可能大多数都理解”(shenmiao)。
第一时间有一位年龄相仿的教授打电话来,把文章夸了一顿,说什么独自立意,独立思考,不追随外人,云云。一位老辈学者看了以后,大声对我说:好!好!这是你写得最好的一篇(文字)。而且那几个举证(50年代以来),都让人无话可说。
(悄悄说,那篇《忆发展组》,在文字上可能更好一些。)
我还要强调,所谓“垦政”、“农政”、“粮政”……都是跨越朝代、超越意识形态,无论谁上台执政,都不能回避的国家大政。就我眼光所及(或许也可称为“时代意见”),重点是在所谓“多种经营”,关键认识则在“土地开垦”。
如果说有什么“神来之笔”,乃是指这一句:农业学大寨,开山造地,各地退经还粮,恐怕仍然是“扩大粮食耕作面积”,仍然是一种“开荒”。
这体现出内心深处对土地开垦的执着,仍是囿于清代以前各朝的经验。
也是我以前未曾有过的认识,从来还没人说起。
另一个词句仍是与此有关,即指出清朝皇帝思想的“前瞻性”。也为以前所无。
清代皇帝不是“寻章摘句”的士子,而是身兼“总统”“总理”二职于一身的国家元首。认定一个道理,不计俗人所谓对错,不管细节有无出入,有思想有决断,大声说出自己的看法,终于形成经济史上的一段佳话。
明明还有荒地可以开垦,却一口咬定没有,第一,(消极地说)并不为了增加税收;第二,(积极一面)使农业发展转入下一个层次,这是何等的见识,何等的担当!
所以昨日我在有关政治理念的一个采访中说,(将来)我宁可活在这样的领导人之下(如康熙老爷爷),而不要去“关心政治”。也就难怪在采访者看来,这确是“一个人的战争”了!
马尔萨斯阴影下的人口争论
近些年来,中国历史人口研究获得了长足的进展,不但拓宽了旧有的研究领域,使其踏入更为细致深入的层面,而且就若干重大问题发表了许多不同见解,和展开了一场饶有趣味的学术争论。这对沉寂的学界来说,大约也是一个“异数”。本文无意对此作出全面评价,只打算就其中一些问题,特别是围绕着《人类的四分之一:马尔萨斯的神话与中国的现实》一书的争论,谈几点看法。
本篇发表于《清史研究》2004年第1期。
一、关于中国人口机制
李中清和王丰在《人类的四分之一》书中提出了许多新的论点,在我看来,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也许就是关于中国人的人口行为了:与马尔萨斯所说不同,很久以来,中国人就建立了自己的人口体系,使之能够高度理智地根据其社会经济条件来调整人口行为:中国已婚夫妇自结婚至开始生育的间隔时间比较长,结束生育的时间比较早;在集体家庭的严密监视之下,中国夫妇能够控制“性的激情”;当他们想要孩子时,他们能够加快其过程;否则他们就节制和等待;他们又掌握了传统的避孕和流产技术;因此,已婚生育率比欧洲要低得多。其计划人口的方式不是别的,而是控制生育和控制婴儿存活(14)。这些论点(特别是最后一点)发表之后,自然引致了学界同人的激烈争论。
的确,过去人们一向以为,中国的人口,只是受所谓“积极制衡”(战争、瘟疫和饥荒)控制的,只有其所导致的死亡率的增加,才能制止人口的增加。这样一种马尔萨斯式的“悲观”论点,现在看来,岂不都成了一个“神话”(15)?
由此,一个新的“神话”出现了。中国人能主动、自觉地控制人口!不是在二十世纪,而是在那以前长达几百年以至近千年的时间里!试问:没有这样的生育控制能力(和它的普及),一些地区(特别是江浙地区)的人口,怎样才能由先前的高速增长,转变为后一时期的低速成长呢(16)?
也许与众多的批评者不同,笔者并无意于否认中国历来是有一些办法可以实现“避孕”的。在这里,问题可能只是在于如何“取证”,和如何评价它的具体效果罢了。
但遗憾的是,在《人类的四分之一》书中并没有举出中国人是如何避孕和流产的例证(17)。而只是在相关的地方做了一些反推,例如,根据对辽宁一些地区的研究发现,当地人口出生数的升降与粮食价格呈反比例变化,无子家庭的生育间隔都比有子者短,等等(18)。因此有关的论证只能依靠其他的研究了,这就使该书的逻辑显得颇为无力。
为此,同属该一学派的李伯重在他的一项专门研究中提出,历史上节育知识在江浙一带民间已非常普及,其方法可分为药物和非药物的,后者又可分为手术的和非手术的两种(包括针灸、推拿,食物避孕,调节房事和延长哺乳等)(19)。有评论指出,这为中国历史人口学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层面,增加了我们对近代前中国人口生育行为的理解;尽管仍有许多问题应该质疑(20)。
李伯重所说的避孕方法,首推服用棉籽油。他认为,自清代以来,在江浙这一盛产棉花的地方,农民广泛食用棉籽油,大约就是在不自觉地服用“强力避孕药”了(但不分男女老幼长期食用,是否会造成“不孕”的效果,于“不自觉”中又如何能够有意停用,则未作进一步的探讨)。其次还有一些“断产”和“疏胎绝产”方剂(如服食凤仙子、四物汤、九龙丹等)。除此之外,几乎就再没有谈到什么“防免作胎”之法了。而且,这些方剂与各种堕胎药物相比,尚处于“尝试阶段”,据说并未得到普遍而有效的运用(21)。在笔者看来,就不免偏重于“流产”(堕胎)等“杀生性”的技术手段,对于如何“避孕”则重视不够。而这,恐怕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实际上,在中国历史上,“避孕”的办法可能还有很多。例如,我曾听一位当事人讲,她一次因偶然带了一块麝香,从此就不能怀孕(她因为已有四五个小孩,也就“歪打正着”,乐得如此了)。还有朋友告诉我说,将一种药物“斑蝥”(“螌蝥”)置于子宫颈口(似是用一纸捻送入),也可有效地起到避孕的作用。旧日的妓女使用这一方法,“从良”之后,也就依然可以生育。此外,还有土制“避孕套”,压穴法(如指压会阴以“还精补脑”)、体外射精法,……(22)我相信,在现代技术传入中国以前,这一类传统的办法一定还有很多(我想再强调一句,我们应该特别重视的是其中的“避孕”办法,而不是“堕胎”、“溺婴”一类手段)。尽管其中只有一部分能够见之于文字史料,而更多地须倚赖“口述历史”资料。
20年前,当我在研究所里说到,有一些传统的办法可以避孕时,曾经受到同行的“讥笑”。今天这种情况大概是不会出现了。我们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更深入地搜寻有关史料,不仅是利用文字史料,也要大量使用口述历史的方法。尤其是,如果说江浙地区曾经在长达好几个世纪的历史中使用这些方法,它又拥有数以千万计的人口,那么,我们为何不能对口述历史调查寄予更高的期望呢?
在本节最后,我想说的一点,就是从这样一段史实——江浙地区人口变化的方式乃由先前的高速增长,转变为宋元明清时期的低速成长——是否即可反推出它与“生育控制的普及”之间,必然存在一种“密切的关系”(23)?
我过去在中国地区理论的研究中,曾按照各地区的发展水平,把它们分作几个阶段(或类型),每个阶段又各有其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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