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木》第231章


长清玩游戏是真的菜,但架不住他欧。
和他一起组队,书怀虐菜虐得也很开心。
由于起床时没有吃饭,打了没多久书怀就饿了,他跑进厨房翻了半天,却惊讶地发现这厨房里竟然连一袋泡面也不剩。他摸着下巴,盯着空荡荡的格子看了半晌,心里直犯嘀咕。这格子空得可真干净,那些泡面也不知道是墨昀给他藏起来了,还是他上次就已经吃完了,忘了叫墨昀去超市买。
总而言之,他现在饿了,而且家里没有任何能用来填饱肚子的东西。
摸了摸瘪下去的肚皮,书怀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下楼去觅食。
这是他一个月以来,第三次走出家门。
他第一次出门,是去缴水电费。
第二次出门,是去缴燃气费。
缴费地点在单元楼里头,他甚至不用出楼门。
但超市可不在单元楼里面,书怀要想去超市买东西,首先要出单元门,其次要横穿小区,从最西边走到最东边,再由东门出去,穿越一条马路,到达他旅途的终点。
所以,对书怀来讲,这是一个壮举,其伟大程度,不亚于人类攀登珠峰。
长清目送着书怀出门,感觉他好像一个慷慨赴死的英雄。
电脑突然叮叮叮地响了起来,不远处出现一个红名。长清生怕挨打,连忙跑出对方的视线范围,直到对方看不见他,他才松了口气。
与此同时,私聊界面蹦出一条消息。
'嗷嗷':切磋吗兄弟?
'人家最可爱啦':???
看到“兄弟”二字的一瞬间,长清虎躯一震,双手一抖。在这个游戏里,能一眼看穿他真实性别的人不多,他颤抖地看着游戏里那个粉嫩嫩的小萝莉,心中有个声音在疯狂地大叫:不,这不可能!
'嗷嗷':兄弟?
'人家最可爱啦':……
'人家最可爱啦':QAQ人家不是兄弟!
快走吧快走吧,我不和别人切磋。长清调转视角,正想开溜,突然游戏界面一闪,不知他按到了哪个键,身边某人突然就红了。
长清嗷嗷地叫起来。
然而并无卵用,他被对方一套带走。
'嗷嗷':兄弟,为什么你能这么菜?
'人家最可爱啦':再来!
三分钟后——
'嗷嗷':兄弟你好菜啊。
五分钟后——
'嗷嗷':兄弟你真的菜……
半小时后——
'嗷嗷':……
'嗷嗷':不打了吧?
咔哒一声,门锁开了,书怀拖着两大箱泡面跑回来,一进门就看到了一脸生无可恋的长清。
“来,再打一把。”书怀显然是在外面吃饱了,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
“哥,明天吧,我回家了。”长清瑟瑟发抖,开始怀疑人生。
那句话在他脑海中不停回荡:“你怎么这么菜?”
长清抱着电脑溜了,墨昀神色复杂地打开书房的门。与他擦肩而过的一瞬间,长清听到他的叹息:“兄弟,为什么你能这么菜啊?”
长清虎躯再次一震。
看来明天也不能来了,以后都不能来了。
男人吃起醋来,真的很可怕。
第142章 红颜
她向来不喜欢小孩子。
小孩子有什么好?整日哭闹,给大人添麻烦,一旦学会走路就要到处乱跑,一不留神就找不见影子。焦躁之余,家人还得着急去寻,唯恐拍花子瞄上落单的幼童,用一块糖或者一个小泥人就将他们领走。
可她同样也不喜欢太早熟的孩子。
比如说现在她透过长明灯所看到的这个少年。
少年身着白衣,望着桌上的长剑出神。那剑是仙人赠予他的礼物,然而他至今也不明白,为何自己竟然被仙人选中。他或许不知道,但藏在灯内的她可是清清楚楚,赠予他宝剑的天帝,看重的无非是他那颗赤子之心。
自打化形之初,她就跟随在天帝身边。这个掌握着天宫中至高权力的女人,却拥有柔软的心肝,她常常看到天帝俯瞰人界,那视线穿越重重叠叠的白云,在一个又一个少年人身上流连。她想少年人心智尚且单纯,并且很容易掌控,难道天帝为自己挑选继任者,也要选一个能牢牢把握在手心里的人吗?
但事实上,是她想多了。人界那些杂七杂八的故事,最好还是听得少一些。这儿是天宫,不存在人间朝廷中那样残忍的权力争夺,况且天帝要选择的是能够独当一面的继任者,而非对自己言听计从的傀儡。她低下头,顺着天帝的指引看向那个少年,他一身布衣,却风度翩翩,他拥有同龄人所没有的神秘的气质。
天帝对她开玩笑,说这少年从今往后便是她的小弟弟。
比自己小了几百岁的弟弟吗?她将这话听进耳朵里,不过内心并没有受到多少触动。
等他真正入了天宫,说不定还认不认自己这个姐姐。
凡人和妖灵终归不是同类,而人仙和妖灵,同样也不是。
所以,在人界的这些年里,她从来没有走出过那盏灯。她固执地不肯现身,而天帝日理万机,也顾不上来劝导她,顾不上哄她和所谓的兄弟联络感情。情感这种东西,缘分到了,自然会有,如果没有,那就说明没有缘分,无缘之事,何必强求?
可她不现身,并不代表她不会看。
她一直在看,看的却不是这少年。
她在看少年的妹妹,看了约莫有四五年。从她来到人界的那一刻起,她就被这个女孩子吸引住了目光。这个姑娘是干净的,是纯粹的,在她的心里,没有任何算计,没有任何刻意,所有情绪,所有动作,都完成得刚刚好,这是一个天生就完美的造物。
想不到人间,也会有这样的孩子。
想不到贫瘠的土壤上,竟能开出艳丽的花朵。
然而这朵花,在含苞待放的时刻突然被人连根掘起。那根系上还带着泥,前夜的雨水从花瓣上簌簌滚落,和泥土混合在一起。
她来得太迟,只赶得及看到鲜红浸透了白袍,直教一朵白色的蓓蕾染上血污。
平生第一次厌恶这样的红。
芳华一绽,转瞬湮灭。人间的五年,想来也不过是天界的弹指一挥间——或许连弹指一瞬都不及。在那五年间,少年长成了青年,而那个女孩孤独地迈向了死亡。那一天,她终于从灯内走出,她提着灯去寻,却始终没有寻到熟悉的身影。
这对兄妹,仿佛从人间蒸发了一般。
也许都死了吧。她漠然地想。
她以为自己不会愤怒,不会难过,她以为自己很快就能收拾好心情,回到上界去寻天帝。但就好像人总是看不清自己的本质一样,她也认不清自己的感情,原来所谓的缘分,早已在暗地里生根发芽,将她牢牢束缚在了人间,束缚在了这片土地上。
那双眼里盛着的东西,由漠然逐渐转化为茫然。她茫然无措,在人间游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指尖的红色越来越鲜艳,好似被血染就,而凡人的血,恰好也正是这种颜色。
想象之中的天谴,却始终没有落下。不管是风雨还是雷电,似乎都与她无关。
她在人界走啊走啊,不知道走过了几个百年。屈指一数,惊讶地发现已算不清自己存在了多少年岁。既然算不清,那就不要算了,就这样糊涂地过下去,糊涂地行路,一路上看山看云看水,看看有没有下一个孩子,像她曾经见过的那个一样美丽。
按理说应该是有的,可她从未找到过。
她睁开眼,望见黑漆漆的殿顶。习习凉风吹来,吹得她头脑愈发清醒。果然活的时间太久了,就很容易陷入回忆,她方才卧在这里,竟不自觉地回想起了从前的事。
说来也真怪异。不管是天帝,还是前任妖王,他们都以为她是在人界遇到了心仪的男子,所以才迟迟不回天宫,但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这样。她讨厌男子,甚至也不太喜欢和凡人打交道,那些年冬日里不曾熄灭的火,说白了,也就是举手之劳而已。
或许也不算是举手之劳。在那些故事里,总有些刻意而为的成分存在。她怀抱着一丝侥幸,总觉得那姑娘也许就在她这一次救下的人中间,虽然后来她发觉事实并非如此,但延续了八百载的习惯,早已经改不过来。
可能她生了一颗男子的心。
世人卑劣而不自知,妖灵也是一样。
她也是一样。
一刹那情动,一刹那离别。在灯内所见到的短暂的美丽,竟成为照亮她今后几百年孤单岁月的火种。她说不上来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是爱情吗?是友情吗?那女孩甚至都没见过她的模样,说到底只是她独自迷惑,独自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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