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与科学之比较 王季同居士著》第2章


;然本人则素无此技的。如此事果确,则是官体上后天习得的能力,也可附随于灵魂的移转而获得,岂非值得研究的事。可惜崔君的事,已成过去,但现在报纸上亦偶有借尸还魂的记载,若于发见的机会,为科学的探讨,不轻放过;积少成多,便可为有力的证据。
三、前生记忆的证明。记忆前生,在佛典上有多数叙述,现已无从检验。中国笔记小说中所记,亦复甚多;即小徐先生所记的苏州小孩,不习文字而能读历书,念招牌,识扇子上的字,一周岁左右,能看时报,就是一例。其他传闻所得,或重认旧居、或追寻墓地,尤与普通的早慧不同,而确为记忆的一种。苟其事果确,则灵魂的能经甲体而流入乙体,殆无可疑。若遇此等事实,而以科学方法探核之,也可为有力证据的一种。
至于六种神通,则其事尚在科学与玄学交错的限际。例如爱克司光的透照,无线电的播音,催眠术的疗病,在未曾普及以前,涉学稍浅的,何尝不斥为妄谈?亦惟于事实发现时,严密检验,始可断定有无。
其他若佛法各书,真伪的甄别,先后的考订,译文与原书的对勘,法语与寓言的疏证,均用最新的科学方法整理一番,也足以减少学者的怀疑,而引起其信仰。
以上所举,皆为介绍佛法于科学所需要的工作,小徐先生既以科学家的资格,为佛法与枓学一篇,以开其端绪,尤望积极提倡,促成种种科学的工作,以完成自度度人的弘愿,这是一个信仰小徐先生所要求的!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一月十五日蔡元培
[附注]校者按蔡先生序中所引借尸还魂的例子,以事过多年,只凭记忆,故于姓氏地点稍有错会处。我查得民国五年二月间的神州日报,对此有详细的记载,曾以告著者王先生。先生因现任江西高等法院梅撷云(光羲)院长深悉此中原委,为郑重起见,未愿遽信报章,嘱为转询。旋得梅先生八月十六日覆函,谓当时曾有信致上海狄楚青君,详及此事等语。现访得原信,先行刊布如后,以资证明:
山东省临尹龚积柄,因公来省,谈及一借尸还魂之事,玆以奉闻。山东聊城县人崔姓者,其家中曾有被盗之事;县官乃派委员前往崔姓家中,查看彼家之被盗情形。其时该家主有病不能出见官长,乃由伊子出见。委员遂问彼家如何被盗?乃彼开口答话时,语音不似本地之人。该委员问其何以口操如此之音?时有旁人在旁答曰,此即所谓借尸还魂之人是也。委员闻此,乃详加询间,则是如此云云之事也。(详在龚道尹笔记中,故不赘。)后此委员晋谒龚道尹,谈及此事。龚道尹者,乃佛教中人也,遂嘱此委员将此人带至彼道署之中,详谈一切云云。此次龚道尹来省,曾向各机关(将军巡按等处是也)言及。各机关颇欲一见此人,以资研究。数日之前,龚道尹果将此人送到济南。弟乃为之接待一切。弟曾见此人数次。此人与寻常乡人无异,毫无疾病。其说话,不但不似山东口音,且亦不似各省口音,颇有似乎福建人学说官话之意,又颇似日本人之学说中国语也。彼见弟时,亦知作揖拱手,然皆不甚熟惯;据谓是还魂后,(伊还魂已年余,特由乡间传至官场,今始得知耳。)在山东所学得者,伊并谓彼之本处不行此礼也。问其前身之籍贯?称是瑶州府山洋县人。问其何省何国?则伊亦不自知,据云,自少以来,未尝远行,只知自己本村名为刘家大坑,及其四邻之村名耳。问称官长为何?则曰称为上司。称皇帝为何?则曰称为人王。问有无年号?则曰公伙二十年。问如何纳税?则曰每年只纳米与红糖与官而已,其他无税也。问伊处有无外国人?则曰并未见过。问伊如何来此?则云当时被棉被热气逼极。(盖其时,彼家中人用棉被盖住伊身,又两头亦均压著,使伊不得动转,遂乃逼死耳。昏昏闷睡后,耳闻中有呼喊之声,开目视时,则已来此矣云云。彼处死时至此处生时,约五六点钟也。)弟细察其人,实非精神病者;且此事之发现,又非伊家自己报官者;且许久以来,均未尝藉此招摇敛钱,则其非有意作伪可知。惟伊本人不能自知其国籍;又无其他之知识;又彼所操之土音,此间复无人能知,殊为可憾耳。今将此人(乃是山东人崔天选肉体之照片,非瑶州府山洋县人刘建中之照片也。)之照片一张,及龚道尹笔记数张,奉呈大鉴。不知兄能使彼之家族来与彼通信否?兄或将此事登报,(登报后乞示知)作为一件广告,访问世间有人能知瑶州府山洋县否?若能查出此地名,则易通信矣。(龚道尹笔记中称彼为安南人者,盖就其所说之风土人情而断定耳。)
信中所说龚道尹的笔记,现因本书著者王先生抱恙,一时未得其同意,暂缓发表。读者诸君倘欲得一睹为快,请购阅医学书局出版的佛学撮要,见第二章十五页,叙述至为详尽。书局在上海梅白格路宏昌里一二一号。廿一年九月二日志。
胡序
(略)
自序一
我做这篇自序,有三重原因:——
一因下面的‘佛法与科学’等文不是同时做的,各篇不相衔接,读的人不易融会贯通。所以做这篇自序,就算提要。
二因下面几篇文都是三四年前所作。我自己在这几年里亦有新的意见,所以做这篇自序,就算补遗。
三因佛法久已被人们认作迷信了。我现在虽做了这几篇文,替佛法辩护;然而一般人有真知灼见者少,随声附和者多。恐怕肯虚心读我这几篇文的人很少。大多数人见了这本小册子的题目,就要望废纸堆里去;甚至于要说我是反动,把这小册子看作反动刊物亦说不定。所以我决定请蔡孑民,胡适之二先生登做两篇序。因为二先生都是国内学术界泰斗,有了他们的序,至少不至于受反动嫌疑了。蔡先生的序还未曾交来,胡先生先说所见不同,不肯做序。后来我说:请胡先生尽不妨发表自己意见;但必要时,我或者要再做一篇自序。于是胡先生果然做了前面的一篇序。虽然嬉笑怒骂,淋漓尽致;但我有言在前,亦不怪胡先生。然而因为别事耽搁了,所以直到如今才履行了自序的约。这篇自序就算答辞。
胡先生说我做搭题八股。我想不到胡先生做了几十年的文章(虽不是八股,连题目都还认不清。我这篇文章明明是‘子曰学而时习之。。。。。。不知言无以知人也’全部论语的大题目。怎么把它认作‘君夫人阳货欲’的搭截题呢?‘主观的我和客观的宇宙都不是真’那个结论是佛法的主脑,和基督教把上帝创造世界做出发点相似,佛教的经论都在那里边,略懂一些佛理底人没有不知道的。至于我用科学的理论来证明这个结论,那是我作文的自由。难道科学的理论科学家有专利权,只许他们用它来证原子构造,光线放射那些新学说,不许旁人用来证主观的我和客观的宇宙非真吗?我实在不懂胡先生‘拉拢来做搭题八股’,‘摭拾一二偶合之点’,‘够不上科学家所谓求真的戒律’那些话究竟何所见而云然?
胡先生这一篇序里的警句恐怕要算是‘佛弟子的立场是迷信’一句了。他在第四段里就这样说,末段复重言以申明之。然而何以见得佛弟子的立场是迷信呢?我以为胡先生说这句话定有他的充分理由,为一般人所见不到者。不料读完胡先生的序,使我大失所望!原来胡先生并未说出一些特别理由,证实佛弟子的立场是迷信。仍不过人云亦云的轮回神通未曾见过不可信等几句空话罢了。这几句驳论理由的不充足,我已经在‘答管义慈’一篇里驳过了。(参看‘答管义慈’论轮回神通一段,本册86面)倘使胡先生对于我那段驳论的驳论,认为理由不充足,就应当再驳我的驳论;这是逻辑上公认的辩难规则。现在胡先生把我的驳论置诸不理,而仍抱住已被驳的轮回神通未曾见过不可信的成见。粗心呢?不懂辩难规则呢?怎不使我大失所望呢?
胡先生诘问我,为什么能相信轮回神通?轮回神通里面那一项是我所亲历者?那一项是我人所亲历者?这几个问题的答语早已散见我的几篇文里了。(参看‘佛法与科学’论轮回神通数段,本册58面至62面;‘答管义慈’论轮回神通数段,本册86面至90面;‘答葛志亮君’论轮回数段,本册116面。)现在胡先生还要问了又问,我只好再汇拢来说几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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