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把私营公司做大做强20个绝招》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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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说让步的方式尽管多种多样,也许它们都能达到相同的目的,但是它们的效果和人们为此作出的努力却是不相同的,我们寻求理想的让步方式,就是为了尽量有效地、高效率地达到最好的结果。
假设现在有一个卖主,他正在与顾客进行谈判。在这项交易中他愿意在最大限度上减让60元的价钱,他可以通过几种让步的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它们分别是:
等额让步
如果谈判中买卖双方进行了四次交谈,每次洽谈后,卖方都等额地让价15元,到了第四次上,他已让价60元,到了他自己的让步极限,双方达成交易。如果买主是个有耐心的人,这种让步形态会鼓励他继续期待进一步得到让步,在他第二次得到与第一次相同的让步额时,他有理由作出这种揣测:如果再作一番努力,说不定会再争取到15元的让步。果然,他又成功了,至此,过去的经验会让他继续努力。这对卖主是不利的,假如卖方能够把谈判拖得更长一些,每次让步幅度降到最低限,就会使对方厌烦,不攻自退了。
(2)递增让步
这种方式是以卖主在谈判中以每次让步幅度递增的形式实现的,这种让步形态往往会给卖方造成重大的损失,因为它引导买主相信:只要坚持到底,更令人鼓舞的希望在后头。看着卖主让步越来越大,所挤水分越来越多,使买主的期望随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态度也越来越坚决,这于卖方非常不利。
(3)大幅度递减让步
这种让步的形态非常危险,卖主一开始就作出很大让步,这将会大幅度地提高买主的期望值,因为如此大的让步让买方感觉很意外。但是,接着卖主可以作拒绝让步,以及最后为达成交易的小小的让步来冲消这种对自己不利的效果,让对方知道,即使再进一步地讨论也是徒劳无功的,这已到了我方的让步极限,我方不会再让步了。但是从买主看来,这样做却是不太容易接受的,因为习惯上的让步是一个递减的过程,现实的交易中让步让他不理解。从卖主角度来看,他的危险在于一开头就作出了很大的让步,比如说他一下子就作出45元的让步,就令他无法知道买方是否愿意付出更高的价钱。其实,或许他只需要做出25元的让步,对方就会心满意足地准备成交了,但突如其来地卖方让步45元反而出乎他们意料,促使买方迅速地调整自己的谈判目标和争取让步的期望值。
(4)大幅度递减但略有反弹
其实这与上一种让步方式极为相似,它就是从上一种让步方式演变而来的。它们的区别在于,卖方在拒绝让步时态度极为坚决,反而将其价格又略微地上浮一些,这是卖方对买方坚持要其让步而作出的一种对抗或反攻;其后,卖主又会再次作出一点小小的让步,使对方喜出望外、倍加珍惜,从而迅速作成交易。
(3…U…W…W)小幅度递减让步
卖主在谈判过程中,让步的幅度逐渐减小,这有助于显示出卖主越来越坚定的立场和态度,它虽然表示着卖主愿意妥协,但是防卫严密,不会轻易作出让步;也告诉卖方,他能得到的好处越来越少了。
(6)中等幅度递减让步
这种形态的让步与前一种大致相当,只是让步幅度的递减比较大一些。它表示出卖主比较强烈的妥协意愿,但同时也告诉买主,卖方所做出的让步是有限的。在谈判的前期,这种做法有提高买主期望的危险;但是随着让步幅度较快地减小,卖主渐渐趋向于一个坚定的立场之后,危险也就逐渐降低了,任何一个聪明的买主都会意识到,更进一步的让步已经不可能了,谈判已经到了该达成交易的阶段了,这样双方很快就会成交。
坚定让步
在谈判的初期,卖主一直很坚决地不做出任何让步,但到了谈判后期卖方却一次做出60元的让步。这种让步的形态会令对方一直以为没有什么妥协希望。如果卖方面对的是一个比较软弱的买主,可能他早就放弃讨价还价而妥协了,而一个坚强的买主则会坚持不懈,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继续迫使卖方做出让步,他会先试探情况,最后争取最高让步。如果卖方承受不了买方坚韧不拔的让步要求,那么,买方终会有所收获的。当然,在这种谈判中,双方都要冒因态度过于坚决而出现僵局的危险。
(8)一次性让步
卖主在谈判初期就一次性让价60元,但在以后的洽谈中,他态度坚决,丝毫不动摇,不再作出任何的让步。这种让步形态会给买方有极强的影响和刺激。显然,卖方一开始作出如此大的让步,将极大的提高买方的谈判目标和争取让步的期望值,他很可能由于惊喜和意外而将他的这种兴奋感情带回他的公司、单位,受了相同感染的上司和同事会鼓励他再接再厉,期待他带回更好的消息。然而,紧接而来的却是卖方的拒绝让步,卖方的坚决立场和态度会因前后反差太大而难以让其接受和理解;而且,如果争取不到新的让步,他还会觉得难以回复上司和同事对他的期望,他会拼命地争取卖方的让步。这种情况下,双方互不让步,僵局就会难以避免。这个责任应该说大部分该由卖方担负,因为他刚开始错误地将对方的期望值提得过高,随后再想将其期望压低已是不太可能的了。
上述8种让步基本上概括了实际谈判中的各种让步方式,这些不同的让步形态可能传递不同的信息,对方的反应决定了你让步的数额、速度以及速度的改变。从实际情况中看,采用最多的是第五种和第六种让步形态,这两种形态对让步的一方来说,可以说是步步为营、循序渐进,使对方的期望值逐渐降低,而没有大起大落引起的冒险,比较适合一般人的心理,因而比较容易为对方所接受。第三种和第四种的让步形态,其使用时需要有较高的技巧和冒险精神,最初将对方期望看得过高,而其后又想令对方期望迅速降低,常常会使对方感到失望,难以接受;但是,如果运用得巧妙,就可以少作让步,比较迅速地达成交易,反之,则易造成谈判的僵局。第一种与第八种的让步形态在实际中采用得较少,而第二种和第七种让步形态则在实际谈判中基本不用。
没有最好的让步方式,只有适合当时情境的让步方式,才是最好的。
遵循双赢法则
谈判最理想的结果,是达成一个对双方都有利——即双赢的解决方案(合同)。但是,这样的解决方案怎样才能在谈判桌上产生呢?
最好的办法是双方共同拟出多种选择的方案,然后从中挑出最好的一个。
尽管拟出许多选择方案非常重要,但参与谈判者却很少意识到这种重要性。他们在争执时,一般都认为只有自己掌握了正确答案,自己的观点应该占优势。在一项契约谈判中,他们也认为自己提出的方案是合理的和应该被采纳的,至多在价格上稍做调整就是了。在这种情形下,一切可能有的答案似乎都沿着双方立场排成一条直线。惟一可能想出的方案,常常就是平均分割双方的歧义。
在大多数的谈判中,阻止大量选择方案产生的障碍有四种:
①过早的判断;
②只寻求惟一的答案;
③假设只有一个固定的饼;
④认为“他们的问题他们自己解决”。
要克服这些障碍,就得先了解这些障碍。
了解这些障碍是件不容易的事情。你必须理智地、心平气和地去分析、研究,然后作出判断。
选择方案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没有产生任何方案”是司空见惯的,即使你处在没有压力的谈判时,也是如此。
抨击新的创造性建议的缺点,会极大地伤害创造力。“判断”会横阻“想像力”。
当你处在谈判的压力之下时,这种“批判意识”会更为强烈。谈判所需要的是切合实际的想法,而不是不着边际的幻想。
在大多数人的想法中,“构思选择方案”并不是谈判过程的一部分。他们认为自己的工作是设法缩短双方立场的差距,而不是增加各种可能的选择方案。他们会想:“我们好不容易才达到目前协议的程度,因此非到万不得已,不能节外生枝引出许多不同的构想。”由于谈判的目的只是要得到一种解决方法,他们害怕漫无边际的讨论只会拖长谈判时间和饱受困惑。
如果“创造性思维”的第一种障碍是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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