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读懂金融学》第63章


两门看似毫不相干的学科,何以可能结成联盟?何以可能形成交叉学科?大概这就是运用科学哲学中类比方法的结果。也许不远的将来,金融界真的需要物理学家了。
第四节 探求生死规律——人寿保险的“生命表”
从整个社会来看,总会有一些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总会有一些人患病,各种危险随时在威胁着人们的生命,所以我们必须采用一种对付人身危险的方法,即对发生人身危险的人及其家庭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人寿保险就属于这种方法。它的特点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对参加保险的人提供保障,以便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编制家庭理财计划,为您和您的家庭构筑心理的防线,构造爱的世界,创造美好未来。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其作为一种兼有保险、储蓄双重功能的投资手段,越来越被人们所理解、接受和钟爱。人寿保险可以为人们解决养老、医疗、意外伤害等各类风险的保障问题,人们可在年轻时为年老做准备,今天为明天做准备,上一代人为下一代人做准备。这样,当发生意外时,家庭可得到生活保障,年老时可得到养老金,有病住院可得到经济保障。
人寿保险的种类
◆定期人寿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
购买这类要考虑三个关键的因素:保险金额、保险费和期间的长短。保险市场上出售的定期死亡保险有许多种,均是这三个参量的不同组合。定期死亡寿险价格一般低廉,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适合收入较低或者短期内承担一项危险工作的人士购买。
◆终身人寿保险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或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该保险有现金价值,有些保险公司的有些险种提供保险单贷款服务。
◆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生死两全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也称“生死合险”或“储蓄保险”,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还是被保险人到保险期满时生存,保险公司均给付保险金。该保险是人寿保险中价格最贵的。
两全保险可以提供老年退休基金,可以为遗属提供生活费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投资工具、半强迫性储蓄工具,或者可以作为个人借贷中的抵押品。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即可以为家属排除因被保险人死亡带来的经济压力,又可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获得一笔资金以养老。
◆健康保险
人寿保险还包括健康险,健康险承保的主要内容有两大类:其一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二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其他损失。
Tips:人寿保险还可以被划分成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和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两大类型。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偏重于保障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又可以分为定期死亡寿险、终身死亡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前面已经介绍过了。
下面着重介绍一下时下热门的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
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产品侧重于投资理财,被保险人也可获取传统寿险所具有的功能。该类型保险可分为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人寿保险。
◆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保单持有人在获取保险保障之外,可以获取保险公司的分红,即与保险公司共享经营成果。该保险是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变动的主力险种。
分红保险的红利主要来源于“三差”:利差、死差和费差。利差是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和预定投资收益率的差额导致的收益或者亏损;死差是预定死亡率和实际死亡率的差额导致的收益或者亏损;费差是保险公司预定费用率和实际费用率的差额导致的收益或者亏损。一般来说,在规范的保险市场,保险公司之间死差和费差差异不大,红利主要来源于利差收益。
◆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保单持有人在获取保险保障之外,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险费在保险公司扣除死亡风险保险费后,剩余部分直接划转客户的投资账户,保险公司根据客户事先选择的投资方式和投资渠道进行投资,投资收益直接影响客户的养老金数额。〖:。。〗
◆万能人寿保险
万能人寿保险具有弹性,成本透明,可投资的特征。保险期间,保险费可随着保单持有人的需求和经济状况变化,投保人甚至可以暂时缓交、停交保险费,从而改变保险金额。万能人寿保险将保险单现金价值与投资收益相联系,保险公司按照当期给付的数额、当期的费用、当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等变量确定投资收益的分配,并且向所有保单持有人书面报告。
人寿保险常见的标准条款
一、宽限期条款
人寿保险大部分为长期合同,交费期间有的长达几十年。交费期间常出现一些无法按时交费的情形,比如出差、遗忘、暂时性经济拮据等。为避免保险单轻易失效,保险人一般给投保人缴纳续期保费一定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发生保险事故的,即使投保人没有缴纳保险费,保险人仍给付保险金。如果突破宽限期仍未交费,有保险费自动垫交条款保护的,进入垫交期,没有保护的,则进入失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宽限期为2个月。)
二、保险费自动垫交条款
突破宽限期仍旧未缴纳保险费的,如果保险单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保险人将自动垫交保险费,除非投保人书面反对该条款。垫交保险费一直到累计贷款本息达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时结束,此时保险单将进入失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未强制规定该条款,但许多保险公司提供该条款,此条款在许多国家都不是法定条款。)
三、复效条款
复效条款规定人寿保险单如因欠交保费而中止效力的,投保人可以在两年内申请补交保险费使保险单复效。但是其他原因导致的失效并不受复效条款的保护。
四、不丧失价值条款
该条款规定,即使保险单失效,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所有权仍归投保人所有。
五、年龄误报条款
鉴于年龄是影响人寿保险费率的重要因素,该条款规定,当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年龄误报时,将根据真实年龄调整保险金额。若年龄】误报超【。:】出保险公【书】司规定的承【TXT小说:】保年龄范围时,保险合同无效,保险人退还保险费。年龄误报不属于不可抗辩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无年龄错误处理,有些保险公司条款中关于年龄误报有零星规定。)
六、受益人条款
该条款规定,如果未指定受益人的,并且被保险人没有遗嘱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作为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该保险金转回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另行支配。
七、自杀条款
一般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生效(或者复效)后二年内自杀,无论精神是否正常,保险人都不给付保险金,而只支付所交保险费给受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自杀规定为退还现金价值。)
八、不可抗辩条款
保险单生效(或者复效)之日起两年后,保险人不得因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投保时的故意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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