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禧年三部曲》第292章


媒体还报道警方曾七度审讯莎兰德,而每一次被告都拒绝,甚至不与讯问的警员打招呼。前几次审讯由哥德堡警局负责,其余则在斯德哥尔摩的警察总局进行。审讯过程的录音显示警方想尽办法劝说与反复提问,却仍得不到任何回应。
她甚至连喉咙也没清一下。
偶尔录音当中会听见律师安妮卡的声音,是当她察觉当事人显然不打算回答任何问题的时候。因此对莎兰德的指控完全基于鉴定证据以及警方在调查中所能判定的事实。
莎兰德的沉默有时让辩护律师立场尴尬,因为她不得不也和当事人一样沉默。她们两人私下讨论的内容一律保密。
埃克斯壮并未掩饰自己的首要目标是将被告送进精神疗养机构,其次才是实际的徒刑。一般正常程序应该是相反,但他认为本案中精神错乱的情形如此清晰可见,精神鉴定评估报告又如此明确,他其实别无选择。法官几乎不可能作出违反精神鉴定报告的判决。
他也认为莎兰德的失能宣告应该撤销。他在某次采访中忧心忡忡地解释道,在瑞典有许多反社会者精神严重错乱,不仅对自己也对他人造成危害,现代医学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这些人安全隔离。他举了有暴力倾向的安妮特为例,这个女孩在七十年代经常引起媒体关注,三十年后的今天仍关在精神病院治疗。每当试图解除限制时,她就会焦躁而粗暴地攻击亲人与看护,要不就是企图伤害自己。依埃克斯壮看来,莎兰德也罹患了类似的精神疾病。
莎兰德的辩护律师安妮卡没有对媒体发表过任何声明,光是这点便足以吸引媒体的焦点。她拒绝一切的采访要求,因此媒体多次表示“无法得知控辩观点以作平衡报道”。记者们因而相当为难:检方不断地丢出信息,而被告方面却很不寻常地丝毫不肯透露莎兰德对自己被起诉的罪名有何反应,或是辩方可能采取何种策略。
某家晚报负责追踪这场庭讯的法律专家对此状况发表了评论。该专家在专栏中写道,安妮卡律师是个受敬重的女权律师,但在接下本案之前毫无刑事诉讼经验,因此他推断她并不适合为莎兰德辩护。布隆维斯特也从妹妹口中得知,有几位知名律师主动表示愿意帮忙。安妮卡则代表当事人一一婉拒了。
等候庭讯开始时,布隆维斯特很快地环视其他旁听者,正好瞥见阿曼斯基坐在出口附近,两人对视片刻。
埃克斯壮桌上放了一大叠纸张。他向几名记者打了招呼。
安妮卡坐在埃克斯壮对面,正低头整理文件。布隆维斯特觉得妹妹看起来有点紧张。怯场吧,他心想。
接着法官、陪席法官与陪审团进入法庭。约根·艾弗森法官现年五十七岁,一头白发,脸颊瘦削,走起路来步伐轻盈。布隆维斯特查过艾弗森的背景,发现他是个经验丰富、刚正不阿的法官,曾主审过许多备受关注的案件。
最后是莎兰德被带进法庭。
尽管布隆维斯特对莎兰德的奇装异服已习以为常,但见到妹妹竟允许她如此出庭仍不免诧异。她穿了一件裙边磨损的黑色皮制迷你裙和一件印着“我被惹毛了”的黑色上衣,身上那许多刺青几乎一览无遗。除了耳朵打了十个洞之外,还有下唇和左眉也都穿了环。头上参差不齐的短发是手术后留了三个月的结果。她涂了灰色口红,眉毛画得又浓又黑,睫毛膏也是布隆维斯特前所未见的黑。他和莎兰德相处的那段期间,她几乎对化妆毫无兴趣。
说得委婉的话,她的样子有点低俗,几乎是哥德风,让他想起六十年代某部B级片中的吸血鬼。布隆维斯特注意到记者席上有几名记者或是惊讶地屏息或是露出大大的微笑,写了那么多关于这名丑闻缠身的女子的新闻,如今终于见到庐山真面目,她果然是不负众望。
接着他发现这是莎兰德的戏服。她的风格通常是邋遢而且没有品味,布隆维斯特猜想她对时尚并不真正感兴趣,只是试图强调个人特色罢了。莎兰德似乎向来将自己的私人领域划为危险地盘,他想到她皮夹克上的铆钉就像自卫机制,像刺猬的硬毛。这等于是在暗示周边的每个人:别想碰我,会痛的。
但今天在法院,她不止夸张还甚至到滑稽的地步。
这不是巧合,而是安妮卡策略的一部分。
假如莎兰德进来的时候头发平整、穿着套装和端庄的鞋子,就会像个要来法院编故事的骗子。这是可信度的问题。她以自己而不是他人的面目示人,甚至太过火了,反而让人看得更明白。她并不打算假装自己是另一个人。她传达给法庭的信息是她没有理由感到羞耻或演戏。如果法庭对她的外表有意见,那不是她的问题。国家指控她许多罪名,检察官把她拉进法院,光是这身装扮就已经显示她打算将检察官的指控斥为无稽之谈。
她自信满满地走到律师身旁坐下,目光环顾旁听席,眼中没有好奇,反而像是带着挑战意味地观察并记下那些已经将她定罪的记者。
自从在哥塞柏加看到她像个血淋淋的布偶躺在长凳上之后,今天是布隆维斯特第一次见到她,而距离上次在正常情况下与她见面也已经一年半——如果可以用“正常情况”来形容与莎兰德的关系的话。他们两人的视线交会了几秒钟,她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却仿佛看着陌生人。不过她似乎端详着布隆维斯特遍布瘀伤的脸颊与太阳穴,以及贴着胶布的右侧眉毛。布隆维斯特隐约觉得她眼中有一丝笑意,但又怀疑是自己的幻想。这时艾弗森法官敲下木槌宣布开庭。
旁听群众在法庭里待了整整三十分钟,聆听埃克斯壮陈述起诉要旨。
每位记者——布隆维斯特除外——都忙着抄笔记,尽管大家都已经知道埃克斯壮打算用什么罪名起诉。而布隆维斯特已经写好他的报道了。
埃克斯壮的陈述花了二十二分钟,接着轮到安妮卡,却只花了三十秒。她口气十分坚定。
“对于被控罪名,除了其中一项之外辩方一律否认。我的当事人坦承持有非法武器,亦即一罐梅西喷雾器。至于其他罪状,我的当事人否认有犯罪意图。我方将证明检察官的主张无效,以及我的当事人的公民权遭受严重侵犯。我将请求法庭宣判我的当事人无罪,撤销其失能宣告,并当庭释放。”
记者席上传出窃窃私语声。安妮卡律师的策略终于公开了,但显然出乎记者们的预料,他们大多猜测安妮卡多少会利用当事人的精神疾病为她开脱。布隆维斯特则是面露微笑。
“好。”艾弗森法官说着速记了一笔,然后看着安妮卡问道:“你说完了吗?”
“我陈述完毕。”
“检察官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艾弗森法官问。
这时候埃克斯壮请求到法官办公室密谈。到了办公室后,他主张本案的关键在于一个身心脆弱者的精神状态与福祉,而且案情牵涉到的一些事若在法庭公开,可能会危害到国家安全。
“我想你指的应该是所谓的札拉千科事件吧?”法官说道。
“正是。札拉千科从一个可怕的集权国家来到瑞典请求政治庇护,虽然他人已经去世,但在处理他的个案的过程中有些元素,比方私人关系等等,至今都仍列为机密。因此我请求不要公开审理此案,审讯中若涉及特别敏感的部分也应该规定保密。”
“我想我明白你的重点。”艾弗森法官紧蹙起眉头说道。
“除此之外,大部分的审议内容将会触及被告的监护议题,这些事项在一般案件中几乎会自动列为机密,所以我是出于尊重被告才要求禁止旁听。”
“安妮卡女士同意检察官的要求吗?”
“对我们来说无所谓。”
艾弗森法官与陪席法官商讨后,宣布接受检察官的请求,令在场记者们气恼不已。于是布隆维斯特便离开了法庭。
阿曼斯基在法院楼下的楼梯口等布隆维斯特。这个七月天十分闷热,布隆维斯特都能感觉到腋下冒汗。他一走出法院,两名保镖便靠上前来,向阿曼斯基点头致意后,随即专注地留意周遭环境。
“有保镖在身旁晃来晃去,感觉很奇怪。”布隆维斯特说:“这些总共要花多少钱?”
“都算公司的,我个人也想让你活命。不过既然你问起了,过去这几个月我们为了这项慈善工作大概花了二十五万克朗。”
“喝咖啡吗?”布隆维斯特指了指柏尔街上的意大利咖啡馆问道。
布隆维斯特点了拿铁,阿曼斯基点了双份浓缩加一茶匙牛奶。两人坐在外面人行道的阴凉处,保镖则坐在邻桌喝可乐。
“禁止旁听。”阿曼斯?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