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修的推理书柜》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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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曾经生活在贫困中的女孩,突然之间有钱租起了房子,并且还有从爵士府来的男子。这说明这个凯利受到了贵族的眷顾,他给了她珠宝衣物还有财富。那么这个贵族是谁呢?我们知道葛尔先生是个皇家医生,而去寻找那个男子的安妮是个护士,这说明那个男子是葛尔爵士的病人,也就是皇室的人。我们也听到有关埃迪王子经常出入伦敦东区,过着不检点的生活,并且为此得病的传闻。有了这些线索,难道我们还不知道那个神秘的男子是谁吗?当然就是埃迪王子了。但是,他又为什么要杀那些女人呢?是因为他和玛丽公主订婚了,所以要结束这段不检点的生活,把过去的劣迹全部掩盖起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第一个被杀的就应该是玛丽·简·凯利,其次凶手没有必要再杀了她们以后损毁她们的身体,最后所被谋杀的人是凯利阿母亲和她的朋友,她们是曾经的朋友,那么有可能知道现在凯利和王子在一起的秘密吗?不可能。这些相左的证据否定了我以上的推论,于是排除了这个不可能之后,得出的唯一结论是:有一个人要隐藏玛丽·凯利出生的秘密,那么很显然这个男人想要带她离开怀特切伯,给她新的生活。所以他才去谋杀那些知道凯利出生秘密的人,而之所以在谋杀了她们以后毁损她们的尸体,是为了给警方产生一种错觉:损毁尸体是犯人的一种习惯。使他们忽视在最后一案里面以桃代李的事实。
“这个爱上贫民窟的男人会是谁呢?当然不可能是埃迪王子,因为他刚刚订婚,所以只可能是和王子在一起的,知道王子秘密的男人,而且是一个懂得丰富的心理学和解剖学的人。这个人是谁,只可能是哈利·安德森。回想一下你那天的话吧,你会发现他在不知不觉间告诉了我们此案的事实。比如:他告诉过你凶手把谋杀的对象当成是自己的母亲;当你读完‘无礼的杰克’那段新闻后,他立刻对此进行了否定;他还对柯恩爵士说:‘好了好了,我自己问王子殿下就是了,不用你为难了。’这也说明他和埃迪王子的私交非常亲密,另外最关键的一点是当你和他吵架时,含沙射影地攻击他就是开膛手杰克,他并没有对此做出反驳。虽然不能认为他这是向你承认,但在他潜意识中却是默认了你的话。我之后马上去核对了安德森先生在谋杀案发生的日子里活动情况,结果发现他都在米勒大院十三号。所以杀死那五个妓女的开膛手杰克,就是哈利·安德森。”
“但是。”我插话说,“如果说安德森是那个杀人魔,他自然不会去杀玛丽·凯利,那么死在米勒大院十三号的人是谁呢?福尔摩斯你为什么没能制止呢?”
整个的迷题兜了一圈,又回到了最初我的疑问。
福尔摩斯并没有表示出很生气,但确实并不满意,他说:“最后一案中,死的女人是安妮·克卢克。但是杀死她,并不是安德森大夫,而是我们的埃迪王子。安德森因为知道我在他的四周布下了天罗地网,所以在一个月以前开始准备了最后的谋杀方案。他是一个精神病医生,对埃迪王子的精神状态非常了解,他知道王子有歇斯底里和偏执的毛病。而关于丑闻的暴露更增加了他的心理压力,使得王子本人非常憎恨那个将他丑陋的私生活泄露给女王知道的人。昨天晚上,他先是和埃迪王子一起去了米勒大院十三号,然后又一个人独自离开。过了午夜以后,他又回到葛尔爵士的府上,假装和王子分手了,询问其有没有回家。这样一来,就使得安妮护士不得不去寻找失踪的王子,而她又是知道王子隐私的人,所以一个人径直跑去了米勒大院十三号。当护士到达那里之后,早已得到安德森指教的玛丽故意挑唆埃迪和安妮吵架,并且暗示埃迪王子,安妮·克卢克就是把他的秘密泄露给皇室的告密者。原本就精神不正常的王子一瞬间歇斯底里起来,拿起早就准备好的长刀杀死了安妮·克卢克。之后,安德森大摇大摆地带着葛尔爵士一起到了米勒大院十三号,出现在葛尔爵士眼前的是这样一出惨剧,你认为葛尔爵士会怎么作。为了皇室,他必须保持这个秘密,只能让安德森和玛丽·凯利带着埃迪王子离开,自己善后。把安妮·克卢克的身体完全肢解,一方面把这件案子伪装成怀特切伯系列杀人案的继续,一方面将安妮·克卢克和玛丽·凯利的身份互换。
“在这里,我不得不承认安德森这个人是非常聪明的,整个计划前后呼应,一气呵成,不留下一点疑点,把所有的罪名全部推到了那个疯狂的王子的身上。但其中最主要的是他为了不让我插手进去,把我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他自己身上去。他故意泄露自己的行踪,让韦金森发电报给我说他在葛尔爵士的府邸。趁我离开贝克街时,又让安妮·克卢克去寻找王子,而安妮离开的电报是没法传到已经离开了贝克街的我手上的。当我与韦金森会合,得到最新的消息时,我已经赶不及前往米勒大院时救安妮。而在那之后,我也没有办法去阻止葛尔爵士做那些为皇室掩盖丑闻的事。
“华生。你知道,在《圣经》里,上帝因为该隐杀死了亚伯而给他一个记号,将他放逐,但这不代表上帝就赦免了该隐的罪。我发誓,只要有可能,我一定要让我们的‘开膛手杰克’接受公正的审判。”
<完>
蒙古骏马之谜
“全球通,全球通,一进草原它不通;全球通,全球通,一入山川它不通;全球通,全球通,上天下海都不通。”我气呼呼地将那如同玩具一般的手机丢在草地上,仰面躺倒。
实在是不够走运的,不过就是骑在马上打了会瞌睡,竟然就被它驮到了一片天苍苍野茫茫的大草原上。真不晓得我现在的情况要是被泉知道的话她是哭还是笑。唉,早知道我还不如和前两年一样,不来参加这个侦探小说家们的笔会了。
三年前我参加首次侦探作家笔会时和泉闹了点矛盾,后来经过了人鱼岛那个案件我们两人才和好。之后的两年我就没有参加第二、第三届的笔会。而这一次,我所以又有参加这第四届笔会是因为我想见见这个在网上认识的朋友——玻璃。我这个人不喜欢上网,从本质上而言我讨厌电脑,但玻璃却是我网上认识的最好的朋友。说是知己的话也一点不过分。我们聊得很多,从文学到音乐,从体育到政治。除了彼此没有故意探查对方的隐私外,我们几乎什么都说过了。不过就我而言,我觉得我对玻璃的了解肯定比他对我更多一些,不管怎么说我的推理可是数一数二的。
他是一个在检察院工作的法医,年龄应该在二十五六岁左右,男性。
但是泉对我的判断却不置可否:“我同意你关于她职业和年龄的判断,不过就性别而言。我断定她是个女的。“
“不可能。”我嗤之以鼻道,“女人做法医,别开玩笑了,她们看见血都会晕倒的。再说了一个做法医的女人会是长什么样呢?想想张刑手下的大骡子就知道了。我才不会把法医这个职业和女性联系起来呢。”
“联不联系是你的自由,你性别歧视我也没办法。不过就我判断玻璃她一定是个女的。看看她对你文章错别字的挑剔,再看看她跟你说的家里养了三四只天竺鼠的事。这种敏感和细腻都是女人的特质。”
我不吭气了,心里祈祷泉她说的是错的。
但是事与愿违,泉的推理没有错,错的是我。玻璃——傅鄢芝同志是湖南省Y市检察院的女法医,一个火辣辣的湘妹子。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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