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斤核桃四斤壳》第75章


桌居然还有两三个不依不饶的,硬是从自己那桌追了过来。
沈文澜这一桌集体敬了新郎一杯,这才刚坐下来,追来灌酒的就开始酒后吐真言了,“这也太客气了,来来来,跟兄弟喝!”他倒了满满一杯,敲敲有些晕乎的脑袋,再难想不出什么劝酒的祝词了,“那个什么,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新娘脸色微变,小王坐在一边,斜了新娘一眼,轻轻地说:“是‘上得山多终遇虎’!”
李念琛一贯怜香惜玉,看着新娘不好下台的面子上,举着酒杯站起来敬新郎,“恭喜!”
新郎身经百战,此刻也不过是微醺而已,看到许久不见的李念琛便也唯有借酒说一句,“同喜!”冯一帆心里清楚,他跟沈文澜的错过其实是一种必然,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她太不好骗,而自己也更喜欢简单一些的女人。有一句话说得好,女人选择多聪明的男人要看她有多少野心,男人选择多聪明的女人要看他有多少信心。
李念琛举杯跟新人致歉,“不好意思,我手边正好有点事,要先走一步了,祝二位白头到老。”
被他拖出来的沈文澜没听他说过这个周末还有其他的应酬和饭局,一时也不知道他所指为何,“什么事这么急?”
“试婚。”
哎,跟你做过夫妻之后,连跟你做情侣都觉得是浪费光阴,何况别人?!
仿佛不过须臾间,沈文澜闷声不响地取出钥匙开了门,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进来换了鞋,错在不该当着男人的面弯下腰的女人意识到自己的失误,认栽地闭上了眼。男人亲自选的礼服撕起来毫不心疼,人饿得久了就顾不得吃相了,两个人都有点暴饮暴食的味道。男人急切地攻城略地,女人则被久违的疼痛酸胀击倒,捂着脸扭到另一边……
数小时以后,沈文澜的小单元里,李念琛套着被沈文澜穿得半旧的男式手工毛衣在厨房里用平底锅煎着中午没吃完的冷馄饨。煎炸这种脱水香口的烹饪方法广泛地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喜爱,李念琛又是上海人民的子孙,对油煎馄饨这道成名已久的小吃当然没有抵抗力了。
沈文澜包的馄饨个大馅足,被李念琛用小火把白白胖胖的馄饨煎到两面金黄,冷馄饨回温非同小可,明明只是馅里加了点黄酒去腥,两个衣冠不整的男女吃着吃着却有些醉了。
“你今天是受了什么刺激?吃醋了?”沈文澜为李念琛中午的食欲不振找到了最合适的理由。
“不是,”男人嘴硬的样子总令女人发噱,“我承认我们第一次的时候我是需要一个女人多过需要你,但是现在,我很清楚我只是需要你一个女人,其他的都已经成为历史,你以前不是说过嘛,干醋有什么好吃的!”第一次的兴之所至使他慢慢爱上这个女人,这一次的水到渠成教他好好珍惜这个女人。
“怎么不吃醋,我只是相信你而已。”女人的话让男人难以抑制嘴角上弯的趋势。你我心中都曾有过好几张不同的面孔,但是最想打开家门见到的,是彼此这一张,所以,何必无事生非呢?!
“你在芯子(沪语,馅料)里放酒了?”李念琛蹙眉,放下筷子,“怎么办?我酒量差,会乱性的!”
沈文澜翻身把李念琛压在身下,扬眉挑衅,“谁比较醉还不一定呢!”
此生所追也不过今日之醉。
冷馄饨也好,油煎馄饨也罢,都是馄饨的另一种吃法,而曾经是已婚夫妇的两个人若要试婚,也该找一种新的方式,比如这一次,是李念琛搬过来跟沈文澜住。小小的一个单元里挤两个大高个,实用面积多少有些捉襟见肘,钱笑说沈文澜这是没事找事,放着好好的别墅不住,偏要以身犯险,须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啊。
李念琛从来不是被女人牵着鼻子走的人,他同意这看似无理取闹的提议也是因为他认为既然之前沈文澜可以融入他的生活,那么现在他也可以尝试一下这种蜗居生活。
试婚初期的同居恋人更像是在预支蜜月,尽管狭小的空间使得大家的隐私都被二次侵犯了,可是同吃同住,同进同出的生活让他们只能看到这段关系中幸福甜蜜的部分。浓情蜜意的时候,每分钟都像是一种恩赐,这种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着沈文澜的写作,她发现原来爱情是要包容差异和享受区别的,没有人喜欢和镜子过一辈子,因为那或许是另一种孤苦一世。其实已经无所谓他看《白鲸记》的时候她爱《逍遥游》了,问题应当在于彼此都给对方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和耐心。
连傅东水给沈文澜把脉的时候都发现了她的变化,“最近心情不错?”
她始终都笑着,似乎无一刻不快乐,“嗯。”
是啊,这世上没有一种欢欣能胜于醒时犹见梦中人的。
沈文澜跟李念琛说起他们之前的“活着当下”,她说,哪里会有一个女人愿意和所爱的人“活在当下”的?我只是在等自己爱你爱到可以容许被你抛弃而已。
李念琛很诧异,觉得沈文澜更像是那种乐于先发制人的类型,她也承认当初提出分手确实有这一层因素,可是如今的自己已经清高自负到了令人作呕的地步,她不再是那个自负到拒绝他的女人了,这一次,她自负到想试着抓住他。
作者有话要说:我个人喜欢吃冷馄饨多过油煎馄饨,当然下好以后淋上麻油和醋也非常好吃。
、菜泡饭(上)
当初假结婚的时候虽然也是以夫妻身份一同生活的,但那种逐渐培养感情的模式和如今考验彼此容忍极限的琐碎试婚生活却是全然不同的一回事。
不大的单元里要放下两个人的生活必需品,那么可供活动的空间当然只能在原本就令人堪忧的基础上再打个折扣了。东西一多,家里自然就容易乱,不住别墅豪宅的沈文澜虽然得免做一个时时注重仪容的苦命少奶奶,却也不得不与寻常家庭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和狗屁倒灶狭路相逢。
可以独自一人把家务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单身女人令人爱不释手,在男人面前一身的油烟味的试婚女人叫人下不去手。精心打扮之后拿着抹布半撅着屁股这儿擦擦那儿抹抹的都是志不在打扫的,可是居家过日子,哪能不认真打扫收拾?上了一天的班,又经过一番打扫收拾之后,谁还有心思换一件轻薄暴露的睡衣来玩情趣?
知道沈文澜需要的正是这种“主场优势”,所以李念琛只能强忍着劝说她换一间大房子的欲望,带着尽可能少一些的生活用品搬进她的一室户。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在一个刻意邋遢的室友面前都变得微不足道,你不得不承认,女人可以假装脱力假装抽搐假装尖叫,男人却很难假装始终兴致盎然,当然,除非使用了辅助性药物。这个几乎残酷的事实让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如果真的结婚,过了一段时间也会热情冷却,兴致缺缺吧,于是大家颇有默契地暗自猜想着彼此生腻的那一天究竟几时会来。
这天晚上,沈文澜敷着睡眠面膜一瘸一拐地挪到床边,掀起被子把自己放进去。在床上看着文件的李念琛对她突发性的残障好奇不已,一问才知道是因为穿高跟鞋而磨出的水泡,沈文澜又怕疼,所以难免显得夸张了一些。
他掀开被子去确认她的伤情,雪白粉嫩的一双脚上几个大大的水泡看起来很是骇人,“这么怕疼还穿什么高跟鞋?”李念琛皱着眉问道。
“我本来是不穿的,怕跟我共事的男同事们心灵受损嘛,”在南方,确实比不少男人更高大的沈文澜苦着脸回答:“可是跟你出去总不能穿平底鞋吧?!”谁说只有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也十分追求“看起来”的般配。
李念琛看着沈文澜的一双脚,以她的身高来论,她的脚算小的了。没怎么受过高跟鞋摧残的双脚显得细皮嫩肉,她的足弓很高,骨肉分布得当,脚趾纤长,脚背的皮肤和身体其他部分的皮肤不同,因为见得光少所以格外白皙光滑,甚至可以见到青色的脉络隐隐蔓延其上,靠近脚底和脚跟的地方是淡淡的粉色……他对女人的脚可没有什么特殊的癖好,但是对着这双玉足,他却十分愿意承认李念瑜的审美眼光确实不差。
“你,你干什么?”沈文澜的女中音在小小的空间里支离破碎,枕套上全是她不慎沾上去的面膜……这不是一次卫生的体验,可但凡香艳刺激的体验都绝不卫生。
对于李念琛这个准女婿,方萍的态度也很是纠结,她认为这个男人要么让女儿幸福到极点,要么让女儿痛苦到极点,这样极端的选择太过危险,与那些找个合适的人结婚过日子的太平模式相去甚远,她为女儿担心,却也偷偷在心中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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