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业风云》第193章


十一月初九,抵高昌府。李靖、徐世绩等西征众将及高昌、与他、龟兹、疏勒王(而今都是总督、太守)见驾。
二十三日,抵龟兹。
十二月初三,返抵高昌。初五,宇文成都等随驾东归。早在十月间,西征军已经开始分批撤回陇右。
但是李靖依旧留在高昌,包括他直领的三千骑兵,是从我带来的近卫骑兵………包括骁果卫、千牛卫中调来的。宇文成都的火器营,也调归李靖。
其他留在西域的,还有徐世绩和五千飞虎军,已经从右屯卫中抽调的一万精锐骑兵,一万精锐步兵。
当然,李靖可以指挥的,还有安西、北庭两个都护府的汉军。
西突厥虽然相对较弱,可是也有数百万人口,此时归服中原的,不过四十余万,除掉在战争中损失的,绝大多数仍然没有归顺。
肆叶护可汗西逃途中,收罗部众,和他西逃的突厥“嫡系”部众,有真珠统俟斤等首领的三十余万众,仍然可以组成一支近十万的军队。如果算上河中(今中亚地区)、吐火罗(今阿富汗北部)的“属国”,则远远超过百万人口。肆叶护可汗在千泉(今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以北)重立汗帐,自然有着卷土重来的野心。
可以说,肆叶护可汗仍然具有和隋在西域叫板的势力,而归顺的西突厥首领中,仍然有反复的可能。
所以,李靖肩上的担子,有两个,一是要安抚地方,建设兵镇屯府;二是要继续扫平肆叶护可汗的残余势力。
此时的李靖,已经封为卫国公,领兵部右侍郎,署理西域军政。而徐世绩则加封英郡公。其他程知节、侯君集、杜伏威等,也都加封郡公。
十二月二十三日,我返回敦煌,接到了周法尚等平定倭国的消息,自然是喜上加喜,诏命普天同庆,天下刑徒,减罪一等,加封周法尚为“定国公”,张镇周“安国公”,李世民“虞国公”。
然而,十二月二十九日,我回到张掖,却得到了周法尚归国途中病故的消息,不胜唏嘘,命代王杨侑至北京迎接周法尚灵柩回东都,下旨荫其子袭爵,追赠兵部尚书衔,葬于“显陵”之侧。
在张掖,我度过了大业二十八年(公元六三二年)的新年。因为新年,圣驾在张掖耽搁了些许日子。不过,李靖那里倒是很快又好消息传来………西突厥别部之突骑施部(活动在今伊犁河下游,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交界地区)脱离西突厥的肆叶护可汗前来归附,有两部,约七万众。我立即下旨,以突骑施索葛莫贺部置鹿都督府,突骑施阿利施部置絜山都督府,两部首领出任都督,并各加顺信(鹿都督府)、顺德(絜山都督府)可汗号。同时,下旨在突骑施西部之地设“碎叶镇”(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以防肆叶护窜扰”,归北庭都护。在碎叶镇附近也设置两所屯田校尉府,移民一千户,两千余口。其后,突骑施部与隋军“协力”清扫西突厥残余的过程中,也得以扩充实力,吞并了五咄陆部(突骑施原为五咄陆之一,不过归隋之前,就已经吞并了一些其他部落的部众),达到十万余众。
大业大业二十八年二月十九日,我终于返回了西都,与皇后、沈莺等会合,在三月中旬回到了阔别将近一年的东都。
诏命闽海总督褚遂良还京,任京兆尹,王世充卸任后,京兆尹已经空缺很久,一直是杨侗代理。
此前,我已经任命长孙无忌出任工部侍郎兼谒者大夫(接替房玄龄)。刘文静出任民部侍郎兼理番司大夫(接替杜如晦)。
而长孙无忌治书侍御史的空缺,则由一个新晋的青年才俊马周出任。
闽海总督府下置晋安府(原晋安郡,今福州)、南安郡、龙海郡、建安郡、台湾郡一府四郡,归江南西道。闽海总督兼领江南西道副观察使,外放岑文本出任此职,以为历练。
设第十五道………西北道,划陇右的且末、鄯善、伊吾三郡,及高昌州(高昌府、交河郡、田地郡、南平郡、焉耆郡、龟兹郡)、于阗州(于田府、毗沙郡、莎车郡、疏勒郡),在北庭镇扩建“庭州府”,增加移民一万口,共计三府十一郡(但其实人口不足百万,是各道中最为地广人稀的)。以李靖代领观察使,徐世绩代领镇守使。庭州未竣之前,以高昌为临时的政治中心。高昌总督、于阗总督也都封为副观察使………当然只是虚衔而已。安西、北庭两都护将军兼领副镇守使。
第二百一十章 分封诸藩
打仗,是非常花钱的事情。尤其大隋现在,是要“同时打胜两场高强度的局部战争”,那银子,还不得花的跟流水似的?
好在这些年,国内的经济,发展的不错,老百姓安居乐业,粮仓里很是充盈。
不过更重要的,是工商业和“金融业(银号)”的发展,尤其这银号,是可以“生钱”的。
但饶是如此,也还是捉襟见肘。
我在战前冥思苦想,翻寻自己了解的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终于让我找到一个法子。
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东印度公司”?
想必有朋友知道英国的东印度公司,鸦片不就是他们干的好事?
其实,有家“东印度公司”的专利,比大英帝国这家还要早。
荷兰。
十六世纪,小小的荷兰才从西班牙手下取得独立,然而很快就成为欧洲的殖民主义大国,甚至占领了咱们的台湾………福摩萨。于是也才有了民族英雄郑成功。
于是,在大业二十六年(公元六三零年)的六月,朝廷发出了谕旨,晓谕各地商社………“拍卖”对倭贸易“专营权”。
此时的大隋,尚在筹措东征,与倭国的正当贸易,几乎为零。
然而商人们是极有眼光的,圣旨一出,应者云集。
不过,既然是“拍卖”,买家就必须有雄厚的实力。光是参与“竞标”的入场费,每家就得一万两银子。所以,商社、私人银号们便联合起来,组成“商团”,参与竞标。
参加的商团,有二十余家,代表着国内七百余家商社、三十余家私人银号,仅此,朝廷就净得二十余万两银子。
经过颇为激烈的角逐,以广陵的商社、银号为主,江淮地区近四十家商社、银号组成的“广陵商团”以相当于六百万两银子(当时不是以银子为主要流通货币,因为中国不是主要产银国,明清时期,大量白银流入中国,才使银子成为主导伙伴,但也有学者认为,这是引起明末的经济崩溃的原因之一)的出价,击败“东都商团”(不乏官员贵族资本),取得胜利。
根据协议,朝廷不投一分一文,而以“国家信誉”为担保,获得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同时,“广陵商团”投入一百万两,作为“质押”。朝廷其实先挪用了这一百万两(承诺日后以官本得利冲抵,其实除了股本分红,朝廷依旧可以取得相当的税收),作为东征军费。不过,朝廷优先从“广陵商团”所属商社采办物资,租用船只,其实又使“广陵商团”从中获利。
“东都商团”竞标失利之后,自然有些不甘心,借助在朝廷中的势力,攻击“广陵商团”“多有不法之举”。
我当然明白这是“东都商团”的嫉妒之举,为了安抚,也为了筹措更多的钱,于是决定再搞“南洋(自安南以南)”贸易的专营权拍卖。此前参与过对倭贸易专营权拍卖的商团,可以免交入场费,而新申请的,则需再交五千两。结果,上次败北的商团八成都再度参与,而新参与的,却仅有一家。
“东都商团”以三百万两的出价,如愿以偿,而朝廷也依样获得四分之一的股权,并取得八十万两“质押”,其中三十万,也被用于东征,其余五十万,正好让陈稜开拓南洋。
一不做,二不休。紧接着,朝廷又拍卖“西洋”(伽兰州以西,包括天竺)、“远洋”(倭国以东以北)的贸易专营权。在当时看来,西洋贸易不仅不如东洋(对倭),也不如南洋,所以新参与的“入场费”也就降到两千两,而拍卖价却是只有一百二十万两,获得的“质押”仅仅二十万,一个来自岭南的商团出人意料的胜出。远洋更是连个影都没有,唯一靠谱的,就是“天雄军”的海岸,所以,入场费全免,拍卖价六十万两,连“质押”也免了,最后,还是一个山东的商团接过这个“没人要”的生意。
大业二十八年(公元六三二年)三月,倭国既已平定,西域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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