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留春掩黄昏》第91章


所谓的公司,他根本不在乎,让他心寒的是舅舅竟然因为这个便如此对他。他在那里守着,却没有人可怜她,直到他的心渐渐凉了,饿得有些虚弱无力,舅舅家里的老保姆实在看不下去,才包了几块点心给他,他依然记得,老保姆脸上深深的皱纹,像是老树干上深深的痕迹,可是那却是那个深夜中唯一的温暖,他记得她说。
“城少爷,走吧,不要再回来了,这里已经不再属于你了,你呆在这里再久,也不会有人怜惜,老爷他,许是迷了心窍,等你自己有能力了,再来将本该属于你的东西夺回来吧!”
年少的我似懂非懂,拖着疲惫的身子慢慢的离开我的家,我会回来的,我一定会回来,那时,我懂得了仇恨。夺了我父母公司的,不是我的舅舅,从那天起,他是我的仇人。
不知道走了多远,我渐渐感觉到有些体力不支,双眼慢慢的有些模糊,不远处有一辆车里向我驶来,那车子很漂亮,炫亮的黑,在暗夜中亮得刺眼,我想挪开脚步,脚下却如生了根一般,那车子似乎没料到会有人,急忙刹了车,我的心也随之一落……
后来,我便晕倒了,只依稀记得眼前有一个穿着粉色公主裙,绑着两个可爱发辫的女孩子,大大的眸子尤为的可爱,闭上眼的那一刹那,我想起了妈妈说过的童话里的公主。
事实上,她确实是公主,不仅漂亮,而且心地善良,只因为她的一句话,我便重新有了一个家。她说,爸爸,我想要和这个哥哥一起生活。就这样,在何爸爸查清楚了我的身世之后,便正式收养了我,而我,没有拒绝。一个溺水的人,怎么会放弃岸上人伸下的木棒。
何家人对我的态度尚且算好,我知道,他们对我的好,只限于芊芊,芊芊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常常发病,身体很虚弱,常年呆在家中,几乎没有什么玩伴,既然她喜欢和我玩,那何家多养一个人又何妨。
我慢慢的懂事,渐渐的明白了这些道理,也不再去计较,我只是需要一个成长的环境,等我长大,我便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亲手夺回我要的一切。
我对芊芊很好,是好到无所不满足的好,只要是她要的,我一定会帮她做到,在我心里,她始终是那个黑夜中带给我光明的女孩。
同时也只有对她好,我才能顺理成章的留在何家,我给她关怀,她给我一个安定的家。这样的想法,虽然有些难以启齿,但是却最能体现我们的关系。唯一真实的,或许只剩下我对她的关怀,她确实是个善良的姑娘,乖巧听话而且懂事。
在以后甚至更长的岁月,她都是那个乖巧的女孩,在我慢慢长大,学业有成时,我的抱负渐渐显现,我不甘心于何爸爸为我安排的进入政府的工作,自己开始创业。或许是因为有个商业巨头的爸爸,我对股市极为的敏锐,因此在短短的几个月内,我赚了许多,慢慢的我便不再安心于这些,开起了自己的公司,那时的规模远远算不上大,经营的也并不算成功,何爸爸虽然很生气,可是碍于芊芊的请求,还是或多或少的帮了我许多忙,我装作不知,实则心里却亮如明镜。
何爸爸在这个城市算得上有权有势的人,有了他的暗暗相助,虽然还是一路上磕磕绊绊,公司还是极快的发展壮大,最后成就了我如今的模样。我成了本市的富商,我想了几年的对策,慢慢的整垮了我的舅舅,再以低价收购了我父母的公司。
只是我没想到,再次见到舅舅的时候,他的表情竟是如此淡然,甚至有淡淡的欣慰,仿佛他不是当初夺我公司,赶我出家门的人,那一瞬间,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个疼我宠我的舅舅。他并未多说什么,连一句抱歉都不曾,便带着自己地家人离开。
不知为何,我突生恻隐之心,并没有太过为难他,甚至保留了沈意然的股份,或许只是因为她是莱莱最好的朋友。
对于感情的事,我一向淡漠,虽然喜欢我的女人不少,但我确实未曾心动过,有时常常想,这个世上是否真的能遇见一个女子,与我执手相依到老。我并不拒绝其他女人的示好,只是每次与她们在一起, 心中的凄凉感却顿生,流连花丛,却未将心遗落。
芊芊是我心中最疼爱的女子,却与爱情无关。芊芊对我的依恋,我看在眼里。那时,在没遇到她之前,我甚至想,不如就娶了芊芊,那样也可以好好照顾她,弥补自己的愧疚,可是遇见她之后,我知道不能了,我可以抛弃一切东西去弥补芊芊,却不能失去一个她。
可是当我终于打听出她的名字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晚了一步,她有了男朋友,英俊帅气,意气风发,两人非常幸福,我羡慕嫉妒,甚至不顾身份的去找了她的男朋友,那个男人对她的爱很深,深到我心甘情愿的离开。既然无缘,上天为何让我们相遇,相遇之后,只剩无限愁思。
我不再打听她的消息,既然她好,我便放心,也许,欧阳志城,注定孤独终身。
再次见到她,我只是将车停在路边,她却蛮横的敲打车窗,他正欲发作,却看清楚她的脸,一时间欣喜的颤抖不已,看得出来,她已是醉得不省人事,他有些气恼,她的男朋友就如此放任她,如若出了事,该怎么办呢?
我将她带回了家,看她安静的在床上睡着,只觉得心里特别的满足,双手颤抖着抚上她的脸颊,她微微蹙眉,翻了个身,能够再次相遇,我已经很满足。
不巧的是,芊芊又一次病发,我心急如焚,顾不上许多,便离开了家,等芊芊病情稳定,我未等她醒来,再也克制不住的跑回家,这样还是第一次。
回到家的时候,小区里一片混乱,据说是有人出了车祸,我也顾不上热闹,心里只担心着家里的人,却不知,就这样生生的与她错过五年,如果那时,我多回头看一眼,我们是不是就不会错过那五年……
番外之欧阳志城二
我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恰如我不相信爱情,可是看到她的那一瞬间,我却看到了繁花似锦,许多的情绪在胸腔内叫嚣,有热热的东西在胸口膨胀,我想或许那就是我等了许久的人。
那是我最为失意的一段岁月,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是很愿意去提起,可是这段日子却因着她的加入,成了我最美好的回忆。人生,有得必有失,此言得之。
那天,夕阳西下,新公司起步不久,虽小有所成,却依旧不能与欧阳集团抗衡,恨了那么多年,却依旧无法让那些对不起我的人付出代价,我有些挫败,也有些懊恼。
夕阳下的湖是美好的,浅浅的踱着一层金光,我静静的看着远方,湖面上时而泛起涟漪,心头微澜,几乎没有了奋斗下去的勇气。我站在湖岸的边缘,只要在往前一步,便可以结束一切,结束这无休止的争夺。后来天开始下雨,一点一滴的落在湖面上,那涟漪慢慢的越散越大。
有雨水顺着额际慢慢流下,流至面颊,像是心底蔓延出的泪水,每一滴都有些苦涩的模样,雨水慢慢的浸湿了全身,初夏的雨水带着些许暖意,冲刷着我的身体,我依旧没有力气离开,或许这样,才会更加的清醒。
“这湖很漂亮吗?”带着疑问的话语传来,拉回了我的思绪,缓缓回头,面前的女子初见,很平凡一张脸,微微上挑的单眼皮,不高也不塌的鼻梁,浅粉的唇瓣。白皙的脸上带着清浅的笑意,那笑从眼角微微蔓延,直至在脸上慢慢晕开,长长的发柔顺的散在肩头,看起来很温和,头上那把金色的伞,仿佛一缕未散的阳光。不知怎么,觉得心里有些高兴,脸上却仍是未表露分毫。
并不介意我的沉默,女子继续说:“湖底可没有美丽的姑娘哦,兴许到有几颗垃圾。”女子浅笑,露出白白的牙齿。
我看着她那张并不算漂亮的脸,那一刻,竟然觉得有些温暖。
“据说这个颜色是我的幸运色,把它送给你吧,呵呵。”丛莱把伞硬塞到他手里,转身跑入雨幕。我觉得这湖没什么好看的,早就被这城市的发展所污染了,我可见过更好看的,那里的湖纤尘不染,清澈的不真实。”我愣住了,手上的伞仍有残余的温度,握在湿润的手心里,像是内心深处传达出的温暖。
片刻的迟疑之后,我转身,看着她削瘦的背影融入雨帘,意识到或许这就是分别,再不相见,我竟有些不舍,思量了几秒,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拍下了她的背影,那张照片,一直存了很久,直到我再次见到了她,才将它封存在那个箱子里面。
后来和莱莱在一起,才知道,原来是个大乌龙,她那样做,纯属巧合。她甚至不太记得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
那段时间恰好是期考,怕挂科的丛莱听信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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