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斑》第37章


庖桓龃鸢福∧愕任摇!?br /> 我打开手机,天气预报说,三天后有雪。
池轩,我等你。
(完)
后记
末日没有来,
我依然有故事可讲
坦白一件事,写完《离歌》终结以后,我很坚定地觉得,我不会再写小说了。
我已经讨厌那种已经成为习惯的叙述。它让我对自己的文字彻底失去了新鲜感。在2012真正来临之前,我可以去过一种自己想过的生活。
我已经写了近三十年,五十余本书,无论如何,够了。
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这件事,是因为我骨子里其实也有恐慌,我担心自己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因为老了,写不动了。我得为自己留有余地。还真是这样的,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发现我的记忆力开始明显衰退,记不得朋友的名字、电话,记不 得明天必须要做的事。每天要找五到六次手机,火车票刚拿到手里,就不知道被我塞到了哪个地方。更明显的是,我说话开始颠三倒四,比如让饶小坏做作业的时候把头抬起来一点,我会说成“做电视的时候把作业抬起来一点”。
这种话,估计只有外星人才能讲得出吧。
我肯定需要休息。
所以,很长一阵子,《雀斑》—直都只是我电脑里一个干巴巴的标题和仅仅两万字的文字。它也曾经变成过五万字,但删回原样,我只花了两秒钟。
我不想写,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12年春天来临。好像一夜之间,我饱满的情绪得已归来,我终于有兴趣重新在电脑前坐下来,把一个差点忘掉的故事,重新写下去。
值得欣慰的是,如往常一样,在倒计时必须交稿的前一天,我交出了全稿。G38次镇江开往北京的高铁上,我敲下了最后一行字,满意地笑了。
这一回的故事,从童年讲起,却依然和十七岁有关。写过那么多十七岁的女孩,我想你也在为我担心,这一次,我看你怎么办。
那么,看完这本小说,你是不是也替我松了一口气呢。
是的,我办到了。我的阙薇,我的维维安,她们和以前的任何一个女孩都不一样。若你认同我的观点,那么,请允许我小小的骄傲以及自豪。
现在回想起来,十四岁的时候,我是一个诗人。
那时候的我写了很多的诗歌,写满了一个又一个的本子,诗的内容我全都不记得了,但我记得诗的标题,叫《黑天使之梦》。
很好笑吧,可是那时候,我觉得它们文艺得都快挤出水来。
很多人都问我,你为什么会选择写作作为自己的职业,我答不上来,我要是回答,是因为一些梦境需要表达出来,你一定会觉得我在糊弄你。
可是阙薇,她就是从我梦里走出来的,金黄色的麦田,抱着白色猫的少女,她的眼神很干净也很坚定。她说:“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我的新生活。”
这是全本书里,我最爱的一句台词。
方悄悄说,她最喜欢的还是阙薇,她喜欢她的原因是因为她可怜。她没有安全感,她以为她可以付出一切去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但是直到最后那一刻,她才发现,其实还是有什么是她绝不能放弃的,比如尊严。而我喜欢阙薇,是因为在我心底,我觉得她对她的明天一直抱有希望,她活在这样的希望里,所以才有了色彩。
维维安,也是来源于一个梦。一个女生在梦里跟我讲故事,她说,我爱上了一个男孩,可是,只要我靠近他,他一高兴,整个胸腔就会打开,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五脏六腑。
“那你怎么办?”我在梦里惊恐地问。
她很冷静地冋答我:“我就替他合起来。”
醒来以后,我就很容易地找到了我的维维安。她是那样不动声色,却已经惊艳地穿越所有人的少年时光,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
有了问题怎么办?
去解决它。
谁来解决?
我自己。
有了维维安,聪明的阙薇才有了对手。而这个故事,才有了可以无限讲下去的理由。
也许你看完了这本书,对这两个女孩都不爱。那没有关系,她们本来也不是那么可爱的女孩。她们有心计,不单纯,还固执得要了命。可我从来没有写过这种女孩,我觉得很过瘾。我看着她们一步一步按照自己决定的路前进,可是,“扑通” 一声,她们栽了大大的跟头,痛得无以复加——而成长,由此而来。
谢谢你们这么多年,一直看我写的这些故事。“成长”这两个字说多了当然会腻,可成长真的是一辈子的事。我想告诉你们,我也在成长,也在学着承担很多事,只是那些事,多半不足为外人道。
因为,那是我的选择,哪怕这个选择的尽头是痛苦,我也必须承担——这就是成人。就像维维安,她明明有一个很爱她的爸爸,有一个聪明的头脑,她只要肯乖乖的,肯傻一点,她就会拥有一个很平顺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爱她的人,将之前 所有的疑问都埋葬掉。
可是,就像鸽子不能剪断她的翅膀,维维安也无法停止她的追寻。也许她已经预感到,自己追寻的东西只会令自己感到伤痛,可是,就像她说的那样,“我们依然要把刺扎进胸膛”。很傻。但是不是只有傻过,才能看到希望?
在这本书里,希望你们可以看到我的成长,希望能让你们感受到,所有等待,都值得等待。
谢谢末日没有来,我依然有故事可讲。
如果你还爱听,这条路,我陪你继续走下去。
九月再见。
饶雪漫
2012年4月10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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