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舞的曼珠沙华》第32章


人开的公司,不晓得是什么心理。
后来大家混得熟一点,同事苏珊告诉我,公司本来已不再聘人,只是因为A?TECH是公司一直巴结的目标,而谭晋玄又是A?TECH唯一的中方骨干,特意卖他这个面子罢了。但是我的到来毕竟意味着其他人换岗甚至离职的危机,谁会给我好脸色看呢?
累了一天下来,晚上反而睡不着,于是我披上衣服起身去看孩子。小剑玫瑰般娇嫩的脸孔露出一丝甜笑,让人怜爱之情油然而生,我将他自摇床中抱起,轻轻拍了许久——这个孩子不仅眉眼像他父亲,最近连神情气质都开始象:当他认真地瞧着我,或者朝我咯咯笑,又或者把他的小手贴上我的脸,我的心便不停地被欢喜与悲恸交相撕扯着。我把脸依偎在他小小的身子上,小剑,我的孩子,你是我在寂寞人生中唯一的依靠。
白天不能带在身边,小剑暂时寄居在邻居太太那里,她两个女儿都上大学,生活无聊,不是去教堂就是做社区义工,偏巧特别喜欢小剑,保姆费收得很低,我心下感激不已。
晋玄出差回来看我,惊讶我竟能安然坚持两个月,在他原来的揣测里,我一定是干到第三天就叫苦不迭。“辛苦了辛苦了,”晋玄奖励地拍拍的头,“来,带你去个好地方!”晋玄将我拉上车。
还没等我问出“我们要去哪里”,晋玄的车已象离弦的箭般滑了出去,转过头来对我微微一笑——经历了这么久的尔虞我诈,他的笑容,使我心安。
十二、本是丁香(3)
晋玄带我去的地方是家中国餐馆,装修并不怎样,不过是恶俗的大红地毯彩色宫灯,但老板是福建人,有很多拿手的闽南小吃。看得出晋玄是这里的常客,老板热情有加,亲自跑出来招呼,晋玄不看菜单,点的都是我爱吃的,除了家常的醉糟鸡、红烧兔,还有原料难得的焖石鳞、奶汤草和豆丝炒地猴。
这还不算,晋玄又从桌下拎出一个朴素的纸盒,“看看这是什么?”
没待他打开,我已闻到清香的气味,“是糯米酒啊?哪里得来的?”
主食是店里最拿手的是萝卜牛腩面:萝卜用用浓浓的牛肉汤熬出,加了姜、葱、大料、少许糖、精盐,大块的牛腩毫不吝啬,火腿与香菇同煮至六成熟,佐料有酱油、猪油,还有在欧洲几乎绝迹的中国米醋。还没端上桌,已经让四周的人垂涎三尺。
“谭先生,这是您太太吧?真是漂亮啊!以后要多来小店捧场!”那福建老板圆熟油滑地赞美道。
我刚要辩驳不是,手已经被晋玄轻轻按住,他微笑回应,“好啊!”
我低下头,那食物的香气湮湮蒸至脸上,直暖到我心里去。
圣诞节前我拿到了年终奖,心里不由呼出一口气,小时候总听老人说‘只有享不了的福,没有吃不了的苦’,看来果然是有道理的,这么难受也坚持下来了,我的潜力令我自己都感到吃惊。
孩子再大一些便非常难带,总放在邻居家不是个事。回国的时候爸妈语焉不详地暗示我,可以接姐姐过去,她刚刚离异,需要散散心,并刚好帮我看顾家。
我和姐姐,其实非常隔膜。小的时候我们两姐妹长得并不相似,我象爸爸,姐姐更象妈妈,比我美出很多倍,走在街上,回头率极高——比较而言,反而是翩翩更象我的亲姐妹。
为什么会突然想到翩翩,我苦笑了,她恶毒的奚落音犹在耳,“人人都说我们生得象,你哪有资格和我象呢?”是的,我确实没有资格和她比。
姐姐读书不如我上心,甚至中途弃学。工作也不顺利,父母托了很多关系,才在他们的医院找了个临时护士的职位。但是姐姐干起来并不上心——美女都是心比天高吧,那个时候只要家里有电话,都是来找姐姐的。我们所处的阶层到底有限,即使再不甘寂寞,姐姐也没抓住任何机会,反而连累了自己的名声,爸爸终于坐不住,立逼她嫁了个不起眼的老实工人。
大学几年,我这个“姐夫”几乎象隐形人,没给我留下任何印象。姐姐经常回娘家住,一宿一宿地枯坐在桌旁,对着窗外发呆——那样的美若天仙,却这样的命薄如纸。
翩翩的张扬的嘲笑如密音穿送,声声都打在我心头,“你觉得厦门小而破,只是因为你不过是个小市民罢了,以你和你的家庭那种层次,看哪里不是小而破或者大而破或者新而破或者旧而破——一个人在自己的出生地都无法出头,很难想象在别处会如何……”是,她是对的,只有她这种含金匙的大小姐才可以肆意挥霍青春,我们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步走错,则万劫不复。我低下了头,可翩翩的每个字都打在我心尖上,“任何一个人,只要他不傻,也一定会得选择——名不虚幻,利也实在,说金钱万恶的人,只因他没有!”
假期后我从内勤转型到销售,因我比较熟悉业务,多少也算得老员工。销售员虽然月薪和提成都比内务高,但工作量要大很多,而且时间也不由自己控制,姐姐的到来帮了我的大忙。
十二、本是丁香(4)
我想世间的人大抵分两种,一种是天赋异禀少年老成,心窍玲珑通达世事,比如拜相的甘罗或者领兵的孙坚;再一种是大多数人,需得经历风雨历练,才可将风景都看透。姐姐显然属于后者,离异后的她沉默不少,我知道她唯一的儿子被判给了男方,见上一面都非常困难,但她从不倾诉,亦不在容颜上显露出来——也许是因为她面容上已有太多的苦难,多了一两条旁人也不易察觉。
小剑成长得非常好,两岁的时候已显示出美男子的痕迹,微笑的脸庞好似带露的百合,姐姐带至外间散步,所有的婆婆妈妈都会伫足赞美两句。三岁的时候已经人小鬼大,凡事都肯保持着一个儒雅的微笑,矜持地说:“谢谢”、“请”、“不要太麻烦”、“你永远是受欢迎的”……四岁的时候显示出卓越的音乐才能,拉小提琴时喜欢穿大领子藏青色水手服,同班或邻家的小女孩总会找这样那样的借口和他攀谈。
英式教育对小剑十分有利,和我们一起出去就餐,知道主动替大人开车门、拿大衣、拉椅子、递杯碟,自己切牛排持汤匙的姿态非常正宗和娴熟,俨然一副小绅士的派头。
我依稀记得幼年时候妈妈曾向楼下阿婆抱怨:看孩子长大,时间过得最是快,不知不觉间,自个儿就老了。当时我只觉得妈妈没话找话,待临到自己身上,才惊觉是怎么回事。
小剑常去练球的草场上种着一棵玉兰,那玉兰已经很老了,枝枝桠桠都是岁月的班驳。但冬天叶子掉光后,春天又蓬勃地长出来;待到秋天干枯,夏日便顶了一头的香花。但紧接着又花落,又是花开,叶子逐渐枯萎又逐渐繁盛……时光象拉不完的磨,在这无休的季节更替里,漫长得好似永生——而我是这永生中无力抗争的囚徒。
工作是辛苦的,比工作更辛苦的,是心的麻木。这样一间小公司,做好了也不见什么前程,做不好却涉及到家人生计。不停地赔笑、不停地陪酒,从一间诊所奔波到另一间诊所,从一个城市出差到另一个城市。艳阳的下午总能看见车如流水马如龙,但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看来却是相当的寂寞:白色的是车头灯,红色的是车尾灯,被太阳稀释得淡而又淡,但是那样重叠往复永无止息,仿佛在演绎我浓得化不开的寥落。
我回去的时候姐姐已经哄着小剑入睡,但听到我开门的声音,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又咕噜噜地睁开,缠着我给他讲故事。我周身疲惫,但依然不肯违了这小小人儿的心意,于是掖好他的被角,细细讲给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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