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笙箫》第39章


第十四章 就这样沉沦(3)
我是那么容易满足于小幸福,可是很快,我的小幸福也没有了。事情就像连珠炮一样,就像钱塘海潮一样一浪接一浪地冲向我,把我从快乐的海中冲上沙滩,冲上没有水的地方。
那天晚上,北京的天空出奇的蓝,星星也非常的亮,闪啊闪的。我和老Q老C躺在南院体育场的草坪上,非常空阔的草坪上,我们在聊天。那时老C已经有了一个目标,和晨同班的一个女生,椋。我说:要是我把晨追到手了,老Q搞定了路雪,老C的椋也确定下来了,两个新闻女生,一个播音女生,再加上三个汉语言的臭皮匠,我们可以六个人一起成立一个文化公司。这个想法立刻得到他们的响应,老Q甚至提出公司的名字就叫“老Q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我们大加赞赏。接着老C提议我们把这个想法分别用短信告诉自己的目标。于是我给晨发短信说:如果有一天你能接受我,你会在发现我的同时,发现我身边的另外两个人,假如有一天我和他们能够幸福地拥有你和另外两个美丽的女生,我们六个人会在一起生活得非常快乐你信吗?
晨没说信还是不信,因为她并没有回我的短信,但是我的手机却收到另一个短信,它说:你是谁啊?我是晨的男朋友,我不管你是谁,但我警告你,以后不要再打扰她。
那一刻我感觉天又塌了下来。我的天总是喜欢塌下来。那残存的一点点希望就这样消失殆尽。
每天我都能在广播台见到晨,她依然是那么的优雅地独来独往,可是她的心是别人的,所以我的心就不知道该给谁了。我突然间觉得如今我能离她这么近,事实上比起大一时,我和她却似乎更远了。或许被默许的仰望,才更适合我,因为靠近只能被弹开,就像被突然反弹的竹竿打中,我趔趄地往后急退,但仍然被击倒。
有天我终于看到了晨和她男朋友,看到时我才知道这种结局其实早就注定了。因为在那场广播台和学生会的球赛之后,我说除了一个男生,我就是广播台的第一球星。足球我可以把他除外,但爱情不能,因为他便是晨的男朋友。
一个很阳光很清秀很帅的男孩。
老Q说:我要是晨,毫无疑问选那个男生。我说:我也是。
那天晚上宿舍突然停电了。我们点起蜡烛,坐在地上,打开那桶两斤的二锅头,我们用吃方便面的缸,倒满,喝,喝,喝……桶里的酒越来越少,我们的话越来越多,我脑子一片空白,我恍惚记得老Q在抱怨马靴的冷酷与羊羊的未卜,老C说要向一个叫椋的女孩表白,似乎是我帮已经看不清手机屏幕的他发出了那个我爱你的短信。
老Q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一声不吭。我站起来想去上厕所,却被老Q绊倒在地,我吃力地抓住床脚,坚持着爬起来,桌上的烛光非常的模糊,我对着它大声怒吼:回答敌人,中国人民是打不倒的!烛火似乎因此摇曳了几下,因为我一会儿看见它一会儿又全是黑暗。和老C一起飞翔着走向洗手间,真的,那就是一种飞的感觉,我感觉不到自己的脚是否踏在地面,腾云驾雾般我往前飞……
第二天我醒来,头就像裂开似的疼痛,满床都是吐出的脏物。
隔壁同学告诉我,我昨晚一走进洗手间就倒在水泊里,嘴里还一个劲儿地喊:中国人民是打不倒的。我听着都有些不好意思。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的床,如果不是隔壁同学们帮忙的话,老Q会在地上躺一夜,我会在水里喊一夜,老C也根本爬不上他的床。如果不是隔壁同学的帮忙,宿舍将会发生一场火灾,我们的蜡烛将我的好几本书点燃了,包括那本蓝皮日记……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的喝醉,也是唯一的一次。到现在一闻到白酒的香味,我的胃就会翻腾起来。
楠,这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楠。
不要再幻想了,因为幻想永远只是幻想;不要再浪费了,因为你该学着珍惜了;不要再追寻了,因为你所要的已经在你的身后。我误入歧途,我要马上回到我该在的地方,我不能再迷失了,不要再迷失了!
似乎从来都没有这么坚定过,我似乎一夜之间明白了什么是幸福。我很高兴我终于明白了这一切,明白了原来阳光一直就是这么的灿烂,原来北京的春天早已经来了,看,花儿都开了,蜜蜂在嗡嗡地飞行,杨絮又在飘了,核桃林的叶子又绿了,喜鹊在枝头喳喳地叫,风儿呼呼地吹动冒尖儿的小草,有只蝉儿甚至已按捺不住开始了歌唱……
生活原本就是这么多姿多彩,快乐的日子需要悲伤点缀,现在点缀已经过去了,我的快乐该回来了。
我们三人去了西街的美发屋,老C和我把头发剪短了,很短很短的那种,然后我们染成了紫色,而老Q染成了黄色——这是我第一次染发,在我第一次醉酒之后。站在镜子前,我看见了一个我见过的最精神的自己,大大的眼睛睁得很圆,睫毛自然地立着,瘦瘦的脸上棱角分明,紫色的头发一根根地站立,像一个个扛枪站岗的士兵。我抬起右手,做出手枪的样子,对准对面的自己,叭,叭叭……
我没有喝酒,只是抽烟,抽烟的确比喝酒还难受。
这是我上大学抽的第二次烟——第一次是两个月前在肉胚家。2004年4月2日,我已经不会像两个月前那样咳嗽个不停了。烟雾从我的口腔出来,上升,从鼻孔进入我的肺,再从鼻孔和口腔吐出来,我吐出一个个烟圈,然后看它们慢慢地上升,上升,然后像气球爆裂一样突然消失,一直看到天黑,一直看到烟头铺满了地面。
然后我关上门,关上窗户拉上窗帘,没开灯,关上显示器,一个完美的黑屋子。电脑在放着狂躁的舞曲,只有机箱上那一点蓝光和烟头的红色相互辉映。
在我烦恼的时候,我特别特别想念我的维、萍,还有阿熊、阿龙,因为在这个冰冷的地方,没有人愿意听我的倾诉。我是个很依赖朋友的人,或者说我时刻需要一个倾听者,一个心情的分享者,我需要把任何时刻心里产生的任何波动倾诉给身旁的人,这个人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但我知道他能理解我,他会同情我,他愿意诚恳地倾听。然而老Q老C都不是这样的人,我时刻要向他们说出我心里的感受,一些或奇怪或伤感或变态总之没多少道理的感受,他们会受不了,会说我是唐僧。他们都是内敛的人,根本不想听我心里头那些片断,他们把心里的东西藏起来,写在日记里,唯一不表现在脸上,除了喝醉后。我觉得害怕,我的浅显面对的是深沉,就像试图用手电筒看天上漆黑的夜空一样。我不会苛求他们,因为我们原本就是不同的,我们成长在不同的环境,受的是不同的熏陶。
文化差异,注定我的理想的倾诉对象,只能是那群在那片有着碧竹白雾与流水的土地上和我一起长大的孩子们,我们的心通过我们的根紧紧地扎在一起,虽然我们飘向了四面八方,这个世界却只有他们理解我,我只理解他们。
所以当维毫无预兆地给我打来电话时——我几乎差点没从狂躁的音乐声中听出电话在响——一听见她的声音我就泪流满面。虽然耳朵被刚刚停止的音乐震得仍然在嘤嘤作响,我还是在第一时间听出了她的声音,在第一时间流出了眼泪。但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的嗓子被烟熏的只能发出咕咕的声音。
维显然很惊讶,但是她什么也没问我,她只是说:哭吧,哭出来,哭出来就好受了。我的嗓子终于在唾液的滋润下,发出了干嚎。
我和维什么也没说,我只是脖子夹着话筒,头搁在手背上,手搁在书桌上。维默默地陪着我,我们沉默了十分钟,然后我的眼泪停止了,便对她说:没事了。
2003年9月12日的那个晚上,也是维,在电话那头陪着我。
挂断电话后,我把灯打开,把门窗打开,将乌烟瘴气的宿舍的烟头扫掉,风立刻便将烟雾吹出了房间。我开始后悔不该抽烟的,待会儿他们回来就能知道我干的好事,喝酒才更爽醉了一躺也不怕别人知道。喝不下白酒,为什么不喝啤酒呢? 。 。。 想看书来
第十四章 就这样沉沦(4)
愚人节那天,请注意是愚人节那天。
我拿着一朵玫瑰(我在花店门口徘徊了好久才敢进去),满怀兴奋的去找楠。周四下午楠没有课,我是很无聊的社会语言学,便把它翘了,我要去找我的楠,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呢?
我当然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会是这么一个结果。
“不要走……楠,不要走,好吗?……为了我,就算为了我……留下来,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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