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你失眠》第37章


毛子的名字难念。后来,我再和她说起当年普希金和丹特士的决斗,她浑然不知。”
阿秋说道这里,气不打一处来,然后把酒瓶重重的放在桌子上,长叹了一口气,只道:
“唉,算了,与其找人约,炮,不如你这个大龄女青年来得舒畅。”
“阿秋先生,我是该生气还是该庆幸呢?”我问着阿秋,脸色阴沉的阿秋突然噗嗤一笑,然后挠了挠头,对我说:
“蔻蔻,你不觉得你冷静的让男人觉得不可高攀嘛?”
“是吗?”我喃喃道。
脑海里想着的是那样我捉刘先生和粥粥的奸,刘先生用力的摇着我的身体,问着我为什么不可能像一个娇弱的女孩子一样去讨好他,去夸赞他。我一直明白这是我的问题所在,可是,就像凯莉说的,总有人会欣赏茧形大衣的美的,总有人会欣赏我的冷静的,而我就在原地等那个人来。
“我知道,你不是随随便便的女孩子。蔻蔻,这样很好,继续保持。”
方才指出我的脾性过于高贵冷艳的阿秋,突然又夸赞我自律矜持,还叫我继续保持。我点了点头,想到他刚刚和那女子搭讪时,说起普希金,便问着:
“你也喜欢普希金?”
“对啊,最喜欢《我曾经爱过你》。”阿秋说着,用手转着手里的那个空酒瓶。
当我在大理的青年旅社,坐在篝火边看王海桑的诗集时,我觉得当时坐在我身边的阿秋是落寞的,而那一刻,当阿秋说完普希金的时候,他的眼里的黯淡,我一览无余。
阿秋平日里是个嘻嘻哈哈,不修边幅,痛快吃肉痛快喝酒,痛快找别的女人一夜共赴云雨的男人,但实际上,这阿秋一旦动了情,比任何人都陷得深。
“如果当时普希金不为了娜塔莉亚和丹特士决斗,那他应该能写出更多的诗,让我们这些后人品读。如果我是普希金,作为一个只会写诗写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我才不会为了一个出轨的娜塔莉亚和丹特士绝斗。”
阿秋解释完,我没有说话,只是轻微的摇了摇头,便是不赞同。
03
饮完了一瓶酒,我和阿秋便立刻了火塘酒吧,踩着古镇街上的青石瓦砾,在夜色之中,慢慢踱回了客栈。回到客栈已经是晚上十点,我和阿秋开了一间标间,阿秋去洗澡,我便盘着腿坐在自己的床上看电视。
随便按了按遥控器,我便看到电视台正在重播今天的娱乐节目。今天刘先生和粥粥大婚,是娱乐新闻的头条,恰好那个娱乐节目有记者去现场采访了,还拍了录像,我便抱了个枕头,看着那则报道。
今天,作为新娘的粥粥很美,穿着白色的婚纱,头上戴着蕾丝白纱,站在刘先生的右边,挽着刘先生的手,幸福的笑着。听记者说,她身上那件收腰鱼尾小拖尾的婚纱是王薇薇的,十分昂贵。刘先生亦是十分帅气,往常塌下来的刘海被梳到了一边,西装革履,笔挺的站在粥粥的旁边。
看到这里,孤身在丽江的我漂泊的我,喉头一酸,但一想到还有阿秋那个逗比在,我就努力忍着,不让自己哭。也不知道那个电视台的摄影师跟我作对还是什么,摄像机的机位放在了一个不错的观礼位置,在那个位置上可以清楚的拍到两个人的表情,交换戒指到最后拥吻的过程。神父念着祝词,然后问着刘先生和粥粥愿不愿意的时候,他们都毫不犹豫的说愿意。
如果可以,我真想跑进电视机里,推开大门,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不同意,然后拉着刘先生走。可是此时,我一个人在云南流浪,而且如果我真的去拉刘先生,他也不会跟我走。
等阿秋洗完澡的时候,那个娱乐节目早就结束,而我依旧抱着枕头,坐在电视机前,盯着电视机木木的发呆。
刘先生和粥粥结婚了,刘先生是有夫之妇了,可是,他的妻子,陪他走完后半生的人,不是我。
我明明想哭,却对所有人都笑着,最后变成了一个表情狰狞的可笑的小丑。
“蔻蔻,去洗澡吧。”穿着睡衣的阿秋用毛巾擦着他的湿漉漉的头发,然后唤着我。
他见我愣愣的盯着电视,不动也不会打他,便走到我身边,戳了戳我的脑袋,看看我还有没有反应。
我转头看着他,他似乎看到了我眼眶里的泪,便往后一退,只道:
“草,你眼睛怎么红的跟兔子似的!我对你可什么都没做过!”
我吸了吸鼻子,抹了抹眼睛,笑着道:“刚刚眼睛里飞进了一只虫子。”
说完,我立刻从包里取出了自己的东西,往卫生间冲。快速将卫生间的门反锁,忍到极限的我终究是不争气的哭了。我打开了花洒,生怕自己的呜咽声被阿秋听去。看到镜子里那个全身发抖,哭到眼睛红肿,头发乱糟糟的自己,我捂着自己的眼睛,长呼一口气,身子贴在门背上,慢慢蹲了下去。
我绝非无病呻吟之人,可我还没有到那种说放手就放手,说不爱就不爱的程度。
我恨,我累,我的感情王国分崩离析,于是,毫无头绪,惊慌失措的我做了个逃兵。可是,我发现,其实我根本逃不出这一片灰色的阴霾,游不出这个无底的漩涡。
作者有话要说:噗哈哈哈,阿秋就是个逗比~~~话说,求评论求收藏啊
、滨离宫(三)
01
等我洗完澡出来的时候,穿着干净的白体恤,翠绿色的中裤的阿秋盘腿坐在在电视机前,驼着背,活像个小老头。他手里执着遥控器,眼睛盯着液晶屏幕,不耐烦的转台。听见我的脚步声,他转过身咧嘴一笑。我知道我的眼睛有些微红,眼圈周围还在发烫。
为了转移话题,我指着他那条翠绿色的中裤,一脸鄙夷的说:“基佬裤。”
我这么一说,阿秋就不高兴了,白了我一眼,说:“蔻蔻,这你就不识货了吧,这可是名牌!”他见我不信,就急了,恨不得把那条裤子扒了,秀给我看他裤子上那个标签。我扑哧一笑,朝他摆了摆手,然后径直走到我的床上,踢掉脚上的拖鞋,翻上了床,倚着背后的墙,坐着不说话。阿秋把电视的音量调低了,亦是翻上他的床,靠着他身后的白墙,和我面对面坐着,不说话。
丽江的夜不是寂静的,不远处酒吧里的佳歌美曲穿透了单薄的墙壁,刺激着我的耳朵。这个酒店的隔音不是特别好,隔壁房里的女人今日似乎兴致很高,娇喘声又嗲又甜,配着男人的喘息声,让人脸红。我和阿秋尴尬的笑了笑,阿秋甚至还恶作剧的敲了敲他身后那面墙,警告他们声音小一些,不要打扰别人休息。这些日子我一个人游走在外面,在酒店这样的事当然是见怪不怪的了。
“要眼药水吗?”阿秋打破了房间的沉寂,问着我。我摸了摸那双布满了血丝,干涩疲惫的眼,但依旧是要强的摇了摇头。
“红的跟兔子一样了,你这么走出去,人家还以为哥对你干了什么呢!”
阿秋说完,就打开了自己的登山包,掏出了一瓶眼药水,一包烟和一只打火机。阿秋随手把眼药水往我身边一丢,把房间的窗户打开,开始抽烟。清凉的眼药水滋润了我那双充血的眼,滴完眼药水,渴求尼古丁的我在床上抓我的打火机。好不容易找到了打火机,才发现它已经没油了。
“借我打火机!”我朝着阿秋唤,命令他快点把打火机丢过来。坐在我对面床的阿秋扁了扁
嘴,把他那把最心爱的Zippo打火机丢给了我。点燃了香烟,我就像个犯了毒瘾的病患,深吸一口香烟,来抚慰腹中的饥饿。阿秋和我坐在床上吞云吐雾,我俩手里各有一个烟缸。我想,如果在古时候,我们可能就是一对老友,坐在高山下,流水旁,手里执着的不是烟,而是棋子,桌边还温着一炉清酒,聊家常,谈人生。
“平常跟老虎一样迅猛凶暴的你,居然会哭。”
阿秋一本正经的看着我,烟雾中的他有些朦胧有些迷离,甚至有些仙气。后来,阿秋和我说,那天他极度缺乏安全感,伴着隔壁那女的妖娆矫作的叫声,他生怕把持不住,以至于像个憋屈的小媳妇,缩在床上不敢近我身。
“今天,我最爱的男人,跟别的女人结婚了。”我简单的概括道。
说起这来,这句话简简单单,听着不痛不痒,可阿秋不知道,一字一句对我来说,都是割肉削骨,疼的厉害。听我这么说,阿秋没有说话,埋头抽烟。
“我的事特别狗血,比平日里电视上播的家庭伦理剧还狗血。”说完,我冷笑一声,将香烟搁在了烟缸上,让它燃尽,而我自己则朝着天花板吐了几个圆形的眼圈。
“家庭伦理剧还是从生活里取材,再狗血的事哥都碰到过。”
彼时的阿秋就像个抠脚老汉,抽着烟,翘着二郎腿,就少一瓶二锅头了。
“我真的很爱他,可是,你们男人啊,就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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