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于夏初》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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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
戳了戳,没反应,天一干脆半坐起来,好笑又嫌弃地推了他一把说:“哪有这样的啊,号称有洁癖的盛三公子不洗澡居然都能睡着?!”
旁边的人被吵醒了特别不满,孩子气地嘟囔几声:“男人难免啊。”
接着直接将坐起来的人压倒,继续酣睡。
天一不再计较,她只是有些诧异,诧异这些稀松平常的对白,居然让心软。半晌,她轻轻凑过去在男子薄薄的唇角边印下一个淡吻。
“盛夏初,晚安。”
第二天,盛氏有一个年终大会,盛夏初必须出席,天一早早地将他推入浴室,搭配好了一套衣裳后自己也开始拾掇起来。
盛夏初半干着头发出来,发现她穿了一袭贴身黑色亚麻裙,同色系的冬系坎肩打面,她个子高,就算是平底也不突兀,整个人看起来与平常严肃的形象特别反差。天一从穿衣镜里发现了盛夏初的打量,她忽然想起什么,顺势转过头来,将盘好的长发再一一放了下来,眉开眼笑地问:“头发放下来是不是比较温和一点儿?”
盛夏初不知道她在打哪门子的主意,可不管是哪门子,他清楚的是,自己现在特别的不高兴……他记得他有警告过她别这样出门的!
“你这是要去哪儿?”
虽然没有得到正面回答,天一已经从他的眼神里找到了答案,的确,把头发散下来更温和,好像是拿掉了防备。
被忽略的盛老板更不高兴了,当下连头发也顾不上擦,j□j着人鱼线的上半身,单手便将天一从背后捞进了怀里,发尖还是湿润的,扫得天一直往外躲。
“别闹……”
本来盛夏初看她这清纯闺秀的样子就一股邪火在身体里直窜,现在她欲拒还迎又扭又叫别闹的,这把火直接就烧到了头顶。
他微微俯低头,一个又一个的碎吻落在白皙的脖颈,揽着她的一只手向上,将包裹着天一姣好身躯的布料捏在手里。
被亲的浑身发软的天一意识到什么,警钟大响地抓住他的手:“不许撕!”
这是她唯一一件还带着点森女系的衣裳了,其他不是职业套装,就是晚会礼服。
盛夏初偏偏是一个逆反心特别重的主,她越叫别撕他就越作势要撕。知道在劫难逃,天一有意转移重心地主动转过了身,两手讨好地环上面前人的腰吻了上去,得到比她更激烈的回应后,才不着痕迹地扯开捏着衣裳布料的手。
渐渐地,天一这种不脱衣服却比平常更烟视媚行的即视感,让盛夏初完全疯魔,他的手有耐心地将长裙从她脚踝处一点一点的往上挪,这才缓缓攻城掠地。天一被吻得虚脱倒退了几步,正好抵在身后那两米高的穿衣镜上,即便屋内的气温永远维持在26度,但那冰凉还是让她的毛孔统统都张开来。
这场旖旎进行得正紧要关头,天一的手机却不应景地响了起来,天一伸长手去电视柜上拿电话,五指却在半途中被人握了回来,下一秒,感觉抵过来的人更杀气腾腾了。
天一推离着盛夏初:“是嘉木,我找她有急事的,你等等嘛!先别动!”
盛夏初这回倒异常听话,不阻止她拿电话,只差一步突破封锁线的动作也不继续了,天一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清了清喉咙接起来。
“喂,搞定了吗?”
宋嘉木的声音有些高亢,两个人不知道商量了什么事儿,反正结果应该是好的,因为天一微微笑了笑,结果下一秒,她再也笑不出来,因为那线外的军队已经在她展颜的时刻长驱直入。
比较悲催的是,宋嘉木已经察觉到异样,暧昧地在电话那头哈哈笑随即主动地撂了电话,天一眼睛几乎要起火。
“盛!夏!初!”
同时回应她的还有一记重袭击。
“嗯?!”
昏昏沉沉中,天一彻底没法了,只得断断续续喊着:“别、弄坏我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忍着手疼更了,当节日福利,哈尼们平安夜+圣诞快乐。
马上本命年却让自己见血,希望是在末尾所以要把所有不好的都带走。
最重要的是,我们都要开心。 
、chapter 37。
盛夏初一走,天一也紧跟着出了门,但还是比预计时间晚了两个小时,不过,也不见得不好。
她如此打扮,是为了去盛宅。
从车上提步下来,已近中午。管家福伯接到保安的通知,第一时间站了出去,心里有准备,但见着天一还是有些诧异,天一却只微微笑地颔了首。
“不经通报就跑了过来,真是不好意思,老先生在家吗?”
跟着盛华风见过大世面的福伯在刹那间收拾好惊讶,他抬手看了看腕表,恭敬有礼地回:“还有半小时是午餐时间,老爷子应该在高尔夫球场,与朋友一起。”
虽然没有板着脸,但这样不着痕迹的拒绝,反而是最让人拒绝不了。上次天一的表现福伯都看在眼里,原先他以为能降住盛夏初的女子,怎么也该有两把刷子,看起来,还是太小家子气。虽然盛家轮不到他来做主,但他完全是盛华风肚子里的蛔虫,揣度主人心思这种事,他必须拿手。
以为被拒绝的天一又会像上次那样知难而退,没成想,对方反而更靠近了一步。
她今天穿了一身婉约不失特色的裹臀及踝的黑色棉麻群,头发松松垮垮的放下来,单肩小挎包,完全能担上当日她夸赞周可乐的那番俏丽话。见福伯的终于正眼瞧了瞧自己,天一嘴角的笑容幅度更大了一点儿,甜甜地叫着:“能麻烦帮我带个路吗,福……叔?”
从来只有盛家人这样叫他,外边的来客都尊称他福管家,盛华风叫老福,盛家三个孩子才整天福叔长福叔短的。突然被天一这么一叫,他的眼皮禁不住跳了一下,思忖片刻,这才直起身子引路。
去绿茵场用步行还是有段路程,这次的情况与上次有所不同,天一开始自己制造话题,从各种植物的名称,聊到盛华风是不是喜欢自己的那盆兰花。
被问及主人私事,福伯迅速地收了声,天一却加快了小两步,站上前去搭着单肩包带,与福伯并肩而行。
“其实不用回答也行的,不管喜不喜欢,兰花养在身边始终对身体有隐性好处的。”
这是福伯第二次正眼看她,迎上天一眼底对什么东西笃定的目光,让他忽地软了软神色,伸出手来引路。
“右边请。”
末了,又若有似无地对天一道:“老爷子一生就那么点爱好,尤其是打高尔夫的时候,特别不喜欢被人打扰。如果天小姐没什么要紧事的话,可以就此留步,改日再约时间,相约叙聊。”
福伯是在给她提示,劝告她不要轻易碰钉子。
这绝对是好现象,天一没道理察觉不了,她暗暗地在心底给自己打了打气,接着明快出口。
“嗯……我来这儿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发起挑战。”
福伯愣,停下脚步:“什么挑战?”
天一双手背面,信心满满,唇齿清楚。
“高尔夫。”
冒失前来当然不是天一会做的事情,没有七七八八的把握,她不会涉险。短时间内她查不到盛华风的喜好和性格,她去找了宋嘉木,想要搬出顾南方。后来具体也没怎么查,顾南方与盛华风曾经有过接触,盛华风是顾元的朋友,两人曾在一次聚会上切磋过,当时顾南方刚刚涉足商界,顾元有意引荐,所以顾南方摸出了三分骨。盛华风热爱休闲运动,尤其是高尔夫,但他精于此,所以没什么对手,平常和几个老朋友一起玩,他都是让着,但也因此,少了几分得失心,就少了几分味道。
天一一个人独闯江湖,没有一技傍身也不可能走到现在,她东西学得多,又是学一样必须出类拔萃的性格,所以在富人热爱的运动高尔夫上,也是一等一。
在福伯对着盛华风低声细语的空档,天一迎着盛华风打量的眼光,挺直了背脊,不躲不避,甚至在初初,乖巧又淡定地点头示意。
听见有人挑战盛华风,一众老家伙等立马就来了兴致,连连叫着:“老盛,你不是常常取笑我们都没人能让你上点心对付吗?现在年轻人来打头阵,胸有成竹的样子,这出戏啊,我们今天看定了。”
福伯为难地看了看盛华风:“这……老爷,我看还是不要了吧。”
福伯为难的愿原因有二,第一,盛华风是老辈,就算赢了天一,也并不光彩。第二就更不行了,天一一个小辈,若是赢了盛华风,那岂不是当众拂盛华风的面?福伯真的搞不明白了,这天一到底是知进退的,还是鲁莽的。
盛华风何尝不懂他的意思,但他也深知天一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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