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未央》第6章


为此我表示深深的惭愧与愧疚。
我搬离了学生宿舍,从本就不多的生活费里消减再消减,总算可以勉强维持我租住在离学校十多分钟路程的一栋破旧民舍的一间简陋屋子里。自此我终于得以摆脱了成天和四五个室友抢厕所,抢洗漱台,抢镜子用的日子。
花了一百元钱从路边的小商贩手里买了一只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褐色小狗,取名为money,开始了我俩的同居生活,这小家伙可不是省油的灯,不仅淘气还臭脾气,凶它一下,它肯定还得给我凶回来。与我想象的那种,每天我一回来,它就扑上来,在我脚边转悠,我不开心,它就伸舌头过来舔舔我,抑或是乖乖陪在我身边的场景大相径庭,它不仅每天不怎么搭理我,还总在我心情极度不佳的时候,一个狗在旁边玩的老开心了。看来是我高估了它的智商与情商,我为此甚是不爽。
再后来我就把它送到奶奶家了,送它走的那天,就看它死命的往车窗外伸脑袋,眼睛还湿湿的,我一下就忍不住哭了,我觉得自己特别对不起它,把它买回来却没有好好照顾它。
当我在北京收养了流浪猫color时,对money的亏欠感越发强烈,我总是尽量给color最好的一切,各种无微不至,思想总归是比以前成熟了,懂得怎么照顾它们了,然后想到money是在我完全还不了解怎么照顾它的时候遇见了我,对它好像真的不公平。
我不快乐,很不快乐,非常不快乐。
后来甚至到了一走进学校就无比压抑,恐惧的地步。我时常会心里压抑得喘不过气来,却又不知具体是为什么那么压抑,我只好跑到教学楼顶的阳台,大喊大叫,却依然没有办法发泄我的不快,我不仅大姨妈每月来一次,情绪也同样如此。
不能再那样下去了,否则我真得抑郁了。为了不和富士康那些员工命运一样,我再次选择了退学。这一次完全是为我自己做的决定,与他人无关。经过了之前的退学事件,我父母好像真的看开了,想明白了,所以对于我再次休学的决定,他们一点也没有惊讶,但他们旋转360度的态度却让我惊讶了,本以为他们又要各种歇斯底里,我还在心里盘算了各种应对之策,看来真是我低估了他们的韧性啊。
还是第一时间给汪发了短信。
“我不打算回学校了。”
“啊??那你准备去哪啊?”
“北京,还是打算学西餐。”
“以后一个人在外面照顾好自己,外面就不单纯了,不要再被骗了,不论什么,身体是最重要的。注意穿衣吃饭,还有交通安全啊,要开心,只要自己觉得值得就值得了,亏待谁都别亏待了自己。”
“很抱歉曾经造成了你的困扰。”
“我们一直是朋友。”
此刻,我终于释然了,我会在北京做着与你有关联的西餐。那是我让自己的灵魂好受的方法。就好像,你在身边一样。或许你还不知道,认识你,喜欢你,就是我最值得,最不后悔的事。
因为她,我歪打正着的走上了真正属于我的道路,我骨子里从来就是不安分的,却一直缺少一根引爆我躁动灵魂的导火线,她最终成为了那个导火线,成功逆转了我的人生轨迹。当我在享受今天拥有的一切快乐时,我都会想起她,感谢她。好像她真的已经融入到了我的血液里,与我同生同死。
第10章 半个耳机,整首歌
来LAKER一段时间,除了上厕所和下班,其他时间一直都窝在厨房,也没有机会和前厅的同事熟悉,多了我这么个人估计他们也不知道。我天天就像独行侠,来无影去无踪的。今天他们都有事,就我一人留下来值班,收拾干净厨房正准备撤的时候,一个个子小小,眼神迷茫,动作迟缓的女孩走了进来,我被这个幽灵般倒死不活的女孩吓了一大跳,她却完全无视了我的惊讶和我,无比蛋定的走过我旁边,往储物室去了。当我还忘我的沉浸在错愕的状态时,她又飘飘忽忽的回来了。
“新来的?”她问。
“你才新来的吧?我来好几天了。”我没什么好气的答道,
“昨天。”她简短的回答了我。
毫无办法,现在整个店就我俩女孩,想了一下,好像除了和她结伴而行也没其他的选择了,我只好跟着她走出了798,为什么是跟着而不是一起呢?因为人姑娘压根儿没有要再搭理我的意思,为了安全,我只能主动跟着,凭什么要说我跟着她呢,多难听,顺便顺便。
一路上,她都好像没意识到旁边站了一个人似,戴着耳麦,神情投入,嘴里还时不时哼出几个音符。我从没被人这么忽视过,自尊心有点受伤。
“你听的什么呀?”我胆战心惊的发出了一个问句,心想要是她不回答,就真糗大了。她的飘忽不定,不是我能捉摸的。
“ROCK。。”说着从耳朵上摘下一只耳麦递给我,丫终于有反应了,我总算从她的眼睛看见我的存在了,我像完成了一件惊天大事般,整个人轻松多了,愉悦多了。
我接过了耳机。里面一阵鬼吼鬼叫,震得我耳朵生疼生疼的,同时痛的还有头,这重金属摇滚乐太让我太头痛了。
“妞,咱敢不敢换首歌?”
她白了我一眼,但我还是看见她准备换歌的动作了,我心里小小得意又感激了一把。
歌是换了,只不过是换的比之前那个还噪的音乐,真是各种歇斯底里,撕心裂肺啊。我彻底败了,赶紧把耳麦还给了她。
“你不喜欢摇滚?”
“你居然不喜欢摇滚”
“竟然有人不喜欢摇滚?”
她神神叨叨的念着,
“嗯哼,你喜欢摇滚,你居然喜欢摇滚,你竟然会喜欢摇滚。”我回敬到。然后我们都忍不住笑了。
我们开始经常在店打烊后,留下来用无线上上网,聊聊天。
她叫梁春兰,后来自己改名为梁希贤,我们叫她希希。
她说她上完小学,就一个人从广西的小山村去杭州了。
她说她是如何喜欢上音乐,喜欢上摇滚,喜欢上那个玩音乐的男人。
她说她想自杀。
她说她来北京就是为了看看她喜欢的那个男人曾经就读的学校,迷笛。然后就去死的。在她花光了所有钱后,却又突然不想死了。于是只好重新开始寻找工作。当时的北京快要冬天了,她没有工作,没有钱,没有衣服,没有鞋,什么也没有。
她说她成天在798晃荡,认识了一个画廊老板,那个老板给她买衣服,买鞋,还帮她找了工作,给了她钱。她想,现在就当先向他借的吧。后来那个男的要求她做他女朋友,她赶紧仓惶的逃走了。
她说她喜欢摄影,却没有钱买昂贵的单反相机,她喜欢吉他,却没有人教她弹奏忧伤的曲子,她喜欢写作,却没有天生的傲人才华。她说她怎么可以那么失败。
她看春树,祁又一,钟立风的书。
她想要很多朋友,她羡慕那种有朋友可以经常聚会的生活,但她没有朋友,她总是一个人,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
我说我是怎么喜欢一个女孩,怎么因为她违背家人期望退学,怎么拿着500元钱偷跑到北京,我喜欢西餐,喜欢摄影,我的世界从来没有自杀这个字眼,我喜欢阳光的东西,所以我爱上了那个阳光般灿烂温暖的女孩。
我在学校从小就是被大家针对的对象,不论我多么低调,多么与世无争,但是那些无聊的人就是喜欢欺压我,除了老师,班上的男生女生都不喜欢我,我觉得特别痛苦特别委屈,却没有人可以倾诉,我的父母除了我的成绩,其他一概不关心。
我喜欢自由随性的生活,我喜欢狗,想要有一个流浪狗之家。我想要钱,那样就可以抱着相机到处去旅行,就可以有能力去帮助那些比我们生活得更苦痛的人。
她是一个让我捉摸不透,没有希望的人,我觉得她身上的气质太过绝望悲伤,我心里闷闷的,喘不过气。我不喜欢她,我喜欢身上有阳光味道的人。
但是,我们依旧每天这样毫无希望的聊着那些让人无望的事儿,还是每天一起听着同一首歌回家。终于可以不再那么孤单。
我想,其实我们都在努力寻求一个和自己一样备受煎熬的灵魂。好像那样,疼痛的感觉就会减轻很多。
第11章 老男人恐惧症
之前那个夜总会的老板,居然找到LAKER来了。当时我正在厨房闲得百无聊奈。
“语晨,外面有人找。”希希跑进来告诉我。
谁会找我呀,我在北京又没有朋友,难道是JOHN,我记得来798的时候给他打过电话,心里一阵开心。小跑着出去,原来是之前夜总会的老板华先生。不禁有点失望,但想到他之前帮过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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