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暖还寒》第22章


阿胜在喝第七瓶的时候,他打电话给了美芽。
他说我和坤总谈完了,你要不要来,还是在电话里说。
美芽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说胜哥,讲吧,我旁边没人,坤总怎么决定。
阿胜打了个酒嗝,道——两个片区我们一口也不让,外来帮要敢过界,就跟他干到底,管他是火烛还是鞭炮。
美芽应了一声,似乎猜到了什么,隔了片刻,又犹犹豫豫地问——“胜哥,这……真的是坤总的意思?”
“不,这是我的意思,”阿胜也不避讳,直接对美芽坦白——“所以你自己决定,你跟坤总还是跟我。”
第47章 
美芽当然跟阿胜,即便知道这绝对不会是坤总的旨意,她也只能跟阿胜。
那么多年走过来,她看得到阿胜才是得到兄弟们拥戴的那个,而坤总不过是背后的金主和靠山。
早些年和阿胜的想法不同,阿胜也没有忤逆的资本,可随着阿胜成长和壮大,坤总开始控制不住他了。
阿胜让美芽查葱花,这一回要彻彻底底地查。他本来就觉得葱花不对劲,只是任哥不知为何不动作,硬是纵容着他。或许是想用葱花牵制阿胜,又或许是真抓不到葱花的证据——无论哪一种,阿胜都不在乎。
葱花不是盟友,即便没有罪,让他跟着阿胜一起反坤总是不可能的。
葱花胆小又势利,但他也很谨慎。
他深知和阿胜比起来,其分量在坤总眼中略逊阿胜一筹,若是坤总把两个人都抓住,到时候要杀鸡儆猴,那杀的肯定也是葱花自己。
所以现在葱花很安分,安分到连自己旗下的鸡铺都不去了,听闻阿胜出来并见了一面后,每天就窝在家里陪陪老婆,陪陪孩子。
两个月来阿胜约了他很多回,但基本上每一次他都以孩子为借口推掉。
到了第四次,阿胜不允许他推了,他说我就在你楼下,如果你不在家,那我就上楼等你回来。
葱花开了门。
葱花住在一个漂亮的住宅小区里,阿胜是第一次来。看得出葱花始料未及,孩子都还没来得及送走。
他的孩子刚刚七岁,正是入学的年龄。葱花让孩子到书房里去玩,把书房门一关,又赶忙给阿胜倒了杯水。桌面上有吃了一半的哈密瓜,刀子还搁在侧旁。
两个人坐定下来后,葱花仍然很紧张。他了解阿胜是什么人,也明白阿胜直接找到家门口是什么企图。他的双手握在一起,时不时还无措地搓一搓。
可阿胜也不说话,就等着葱花先开口。
葱花说,胜哥,别在我家行吗?让孩子听到看到不好,等会我老婆回来了,也不知怎么交代。
“交代什么?”阿胜把纸杯放下,扫了一眼厅堂。厅堂敞亮,落地窗挂着的帘子也像是刚刚换上去的,随着微风吹拂,还能散发一点点洗衣液的芬芳,“你以为我来是要搞死你全家?”
“不是不是,”葱花赶紧解释,他为难地纠结了一会,语重心长地道——“阿胜,我知道你在打什么算盘。但你要知道,我不是你。要是坤总怒了,他可能饶你一命,但他绝对不会饶了我啊。”
阿胜听罢点点头,又让葱花给他加了点水,再喝了两口。
他瞥了一眼走廊,走廊很深,书房在尽头,孩子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但孩子父亲的额头已经全是汗水。
阿胜站起来,走到落地窗边。从窗口看出去,可以看到楼下车水马龙。
在他第一次于高处眺望时,楼底的马路没有那么拥挤,漂亮到可以反光的轿车也没有那么多。没有那么繁荣错杂的高楼大厦,也没有隔不了几十米就设立的一个红绿灯。
那时候的蝴蝶城是混乱的,不是帮派势力不兴起,而是没有龙头,无人管辖。到处都是打砸抢,走在路上还不敢拿着电话打,就怕说不了两句就有人一把抢走,甚至连带着胳膊带包都掳了去。
到了晚上十二点,女孩子也不敢单独行动。那些面包车就停在你看不见的拐角,不知什么时候会刷拉一下冲过来,直接把人往车上拽。
他看得到到处都是醉酒的流浪汉,看得到艾滋病的发病率在全国居高不下,看得到沿着主干道开设的诊所里每天都会帮人取着弹片,偶尔还会招待一两个衣着光鲜的,凑到他们耳边说——有,可以换,如果你要,我们帮你插队。
可现在阿胜看到了什么,看到了一派繁荣和整洁。
自金爷上位到洪爷交替,再到洪爷规范四大辖区,小城收罗周边变成大城,他们便把所有污秽的东西移到暗处,订立条约,按章收费,还给普通居民一个平安舒适的蝴蝶城,也给所有帮派的兄弟一口饭吃。
这个城是阿胜看着它改变的,是他跟着兄弟们一天一天打下来的,而今要他对那些蚕食着胜利果实的蛀虫熟视无睹,甚至让所有为建立当下秩序的兄弟回家——不可能,即便阿胜会被砍死在街头,他也绝对不会把这里拱手让出去。
“你搞死熊猫的时候,你就已经背叛坤总了,不是现在才背叛的,”阿胜转过身来,面无表情地望着葱花,“你是鬼啊,葱花,你说吧,你当初收了洪爷多少钱。”
这话一出,葱花脸色骤变。
他马上想抽过扎在哈密瓜上的水果刀,但阿胜比他更快一步,拔出枪指着他,点了点枪口,示意他把刀放下。
“好好说话,”阿胜说,“我再决定你跟不跟洪爷一起死。”
第48章 
葱花说了,他必须得说。
他那么怕死,身后还跟着他的孩子,他不说就是让全家没命,让等会回来的老婆也没命。
他说他不是故意的,那时候洪爷找上他,他也没料到会这样。他们拿自己的孩子做要挟,他怎么可能不妥协。
钱有,多少有一点,但没想过伤害坤总,毕竟熊猫死了,只不过让坤总稍微缓一缓崛起的进程,他没有想过真正把蓝莲帮搞坏。
洪爷不想让蓝莲帮起来的心思,和不想让外来帮起来是一样的。只不过不打笑脸人,坤总一直进贡,让洪爷找不到打压的理由,但偏偏坤总在警局往上爬又是谁都看到的——“洪爷怕他爬得太快,真让我们蓝莲帮呼风唤雨,回头来不是整他还能整谁。”
“所以你牺牲掉熊猫,”阿胜说,“你怎么没想过牺牲我呢?”
“我哪敢啊!”葱花扑通一下坐回原位,苦恼地抹了一下额头的汗水,“胜哥,你势力那么大,我要真动了你,洪爷肯定不会保我,坤总也绝对不会放过我。可是你要知道,洪爷能找我在先,我若是拒绝了,他就会去找熊猫,那……那我还不是死路一条?!”
当然不是,因为熊猫不是葱花这种见利忘义的人。
不过阿胜真的有证据吗?没有。
他知道葱花有问题,也知道葱花总是账目不清,偷偷吞了不少利润,但他确实没有想过葱花真会是洪爷的鬼。
阿胜是故意唬他的,毕竟一点账目的亏空不足以让坤总严惩他,也不足以作为痛脚被阿胜抓住,不过这样的刺探却得到意料之外的回应,招供出了让阿胜惊讶却又释然的证词。
阿胜没有让他死在孩子面前,他让他跟自己走,走到小区外后,在一条巷子里结果了他。
如果葱花没有害死熊猫,或许阿胜还会想着把他逼退再饶他一命,软硬兼施,威逼利诱,葱花便会知趣地离开。毕竟葱花还是有点小聪明的,不然也不会把小小的地盘榨出那么多的油水。
可如果他真的是叛徒,那就没有这种必要了。阿胜给得起的钱,坤总也给得起,火炮也给得起。与其放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变脸的鬼活着,还不如直接弃掉。
阿胜从巷子离开,通知美芽过来善后。
他绕了几条巷子,又抽了一根烟。
他的手上还沾着一点鲜血,那是让葱花背对自己跪下并开枪时溅上的。
他在衣服的里衬里擦了擦,掏出手机看了一眼。
这两个月以来他们和火炮的人交手三次,死了五个人,伤了十几个。火炮的外来帮毕竟比他们能干架,阿胜也早已让兄弟们做好应对一帮狂暴之徒的准备。
所以几次交火看似两败俱伤,但好歹阿胜守住了自己的片区。
任哥也很小心,两个月来没给过他一个电话,而是撇清界限,站在云端远远地看着自己和手底的兄弟行动。
但阿胜知道,葱花一死,任哥则必然要见他,要质问他,责罚他,问他为什么不问过自己的意思,还要试着让阿胜休息一阵,让石头接替阿胜的行动。
不过阿胜无所谓,他确实需要见任哥一面。他早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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