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尼玛》第47章


「我说这张卡片是写给我的。」她说。
他笑了笑,没多说什么,便将这张卡片给她。
「原本只想保留这张卡片当作自己的美丽记忆,没想到我们却在去年栀子花开时重逢了。那时我心想,或许在某年栀子花盛开的季节,可以营造卡片写的情景。』她笑了笑,「当你说我是你的阿尼玛,我就决定在今年5月让情景成真。不过最难找的场景是开满栀子花的山坡,我问了很多人、找了很多地方,才找到这里呢。」
我想开口说些什么,但因感动而说不出话来,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蔡修齐。」
『嗯?』
「即使我说你是我的阿尼姆斯,也只能代表你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
可是你真的是我最喜欢的人,没有之一,真的没有之一哦,你就是我最喜欢的人。」
我脑海里莫名其妙想起的旋律和歌声。
我突然有一股冲动,想学尾崎丰唱这首歌给她听。
『我唱首歌给你听。』
「好呀。」她说,「什么歌?」
『Oh My Little Girl。』我说,『本想送你这张专辑当生日礼物。』
「没错。唱给我听,就不用买来送我了。」
『我……』
「开玩笑的。」她笑了,「这张专辑我早买了。唱吧。」
『我刚刚太冲动了,请你忘掉这件事吧。』我怯场了。
「身为你的阿尼玛,我命令你唱。」
这两个礼拜来我反复听了上百遍,这首歌我几乎可以琅琅上口。
我当然无法跟尾崎丰的原唱相比,何况没有音乐伴奏,只能清唱。
还好参加过合唱比赛,练过男低音,因此唱得不算难听。
「唱的不错哦。」我唱完后,她拍拍手。
「记得歌词的最后一句吗?」
『いつまでも,いつまでも,离れないと誓うんだ。』
「那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我发誓永远永远都不分开。』
「可能吗?」
『这种可能性应该是98%。』
「为什么不是100%?」
『因为剩下的2%,1%是世界末日,1%是外星人来袭。』
「不用再走操场三圈了。」
『嗯?』
「如果每年栀子花盛开的季节,我们就来这里赏花闻香、听你唱歌,今天的一切就会是真实的、活生生的感觉,而不再只是美丽的记忆而已。我相信只要我们在这里看到栀子花开、闻到栀子花香,那么这种感觉就会一直存在,不会褪色、也不会变淡、更不会消失。」
『那么每年栀子花的花季,我们就一起坐公交车来这里看栀子花吧。』
「嗯。」她笑了起来,「一定哦。」
栀子花香气随着她的笑容扩散开来,原来她才是最芳香的栀子花。
我20岁的人生像白开水一样,虽然平淡,但很健康。
只因认识栀子花女孩,我才沸腾。
淡蓝的天、橙色的阳光、温和的风、眼前散发青春气息的女孩。
这是我的栀子花女孩,我打从心底深深地觉得,我真的喜欢她。
深深的、深深的,深不可测。
她就是我的阿尼玛。
~The End~
14。 后记:写在阿尼玛之后
《阿尼玛》这本书共13万字,断断续续写了11个月。
与之前的写作经验相比,这次的写作条件比较严苛。
我不再有很长一段空闲的时间可以写(比方寒暑假),我只能每天抽点时间,一点一滴写完。
开始动笔是2012年6月,距离上一本2010年10月出版的《蝙蝠》,已经超过一年半。这段期间我一个字也没写。
并非没有写作的念头,只因教书的工作兼了行政职而力不从心。
但去年6月发生了一些事,我便下定决心提笔,再贯彻意志写完。
至于发生什么事,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原本想先写篇三万字小说热身,然后再写篇十万字小说。
《阿尼玛》的第一章其实就是那篇三万字小说的雏形雏型。
后来觉得这几年已写了好几篇三万字小说,如果再加上这一篇,而且万一不幸又写得很好,搞不好你从此会改叫我「三万蔡」。
所以我决定写长,把预计之后写的十万字小说纳入结构。
最后长成《阿尼玛》。
多年以前听朋友提起她高中放学时坐公车回家的往事。
她说在公车上,坐着的学生会主动帮站着的学生拿书包,即使彼此来自不同学校而且根本互不相识。
我听完后觉得很温馨,很想为此写篇故事,但直到今天才完成。
也许现在的学生会觉得那是天方夜谭,根本是唬烂;但很遗憾,这是真实的事,不是为了使社会祥和而编织出的神话。
至于原先构想的十万字小说,主要以1980年代末的大学生活为背景。
虽然之前写的小说常提及大学生活,但这篇侧重在「社团」方面。
这是以前很少碰触的东西。
《阿尼玛》的时间轴为1992至1994,比原先的设定晚了几年。
而且本来会拉长至1999年,但最后停在1994年5月。
剩下的部分,有缘的话再以另一个故事呈现。
我念大学时,班上有50几位男同学,但只有两位女同学。
某次我睡过头没去参加的班会中,有位女同学提名我当公关,我因而担任大一下学期班上的公关。
至于她为什么要提名我?到现在一直是个迷。
她和我几乎没有任何交集,也不算熟,彼此只知道是同学关系。
我猜想她也许只是不爽我没来开班会,于是就给我一个教训而已。
总之我没问她为什么提名我,只是默默接受必须当公关的残酷事实。
第一次约女孩子联谊,对方就告诉我端午节过后才有空。
当时挫折感很重,之后回想起来却觉得她很幽默。
第二次约的是校外女孩,在速食店碰面讨论。
一坐下她便说,她对活动形式和地点没意见,因为女生只负责玩。
所有的一切由男生去打点,而且女生交的钱要比男生少100块。
那时的我年轻气盛,一句话都没说,转头就走。
对不高、不帅、个性内向、不太会说话的我而言,当公关其实很怪。
就像我们会觉得大猩猩很适合当保镖,但看到猴子当保镖就觉得怪。
因为担任公关,不得不主动接触一些陌生的女孩。
有的和善亲切,有的趾高气扬;有的美丽大方,有的营养不良。
对我来说,都是难得的经验,让我学习到尊重、包容与沟通。
《阿尼玛》提到荣格分析心理学的一些皮毛,我其实是戒慎恐惧。
虽然这毕竟只是一部小说,读者不会以较高的标准去审视;但对我而言,我绝不会因为写的是小说而随意卖弄大师的理论。
可惜个人学养不精,书中所言或许有谬误之处,只好请你包涵。
如同之前的写作经验,《阿尼玛》的写作期间也发生一些不好的事。
比方电脑荧幕在完稿前三天突然坏掉、备份的随身碟突然无法读取。
不过这些跟小皮的死亡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小皮的死对我而已打击很大,以致写完《阿尼玛》要再写这篇后记时,脑袋几乎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写什么?
今年3月初的某个夜晚,小皮吐了一地。
原以为可能只是吃坏肚子,但之后连续两天不吃不喝、全身瘫软。
我急忙抱着它求医,做了检查后,肝功能和白血球指数飙高,而且腹腔疑似有颗肿瘤。
医生说小皮十三岁了,希望我要有心理准备。
我让小皮住院一星期,我每天去看它时,感觉它都有好一点点。
最后甚至已经可以站起身对我摇尾巴,不像刚住院时的浑身无力。
但白血球指数依然居高不下,而且完全不进食,只靠灌食和打点滴。
我试着拿些饲料给它,没想到它竟然吃了几口。
医生让我带它回家观察看看,可以进食的话状况就不至于太差,不过要按时回诊,检查白血球指数。
可能是被关在医院太久了,回家后的小皮精神很好。
而且食量也渐渐回复,我一度以为小皮已经痊愈。
但两个星期后,小皮又全身瘫软,不再进食。
它维持瘫软的状态整整一天后,突然挣扎着起身,拖着脚步,打开阳台的纱门,到阳台排泄。
排泄完后,气力放尽,再度瘫软,无法走回客厅。
我抱着它走回客厅,它依然全身瘫软在地,动也不动,像是狗布偶。
我怀疑它甚至连眼睛都没眨。
小皮,我知道你累了。如果休息够了,就起来好吗?
因为不想弄脏家里,小皮生前最后的一丝力气,就用在挣扎着起身,拖着脚步走到阳台,打开阳台的纱门。
而这也是我所看到的,小皮最后的身影。
第二次抱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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