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予我此后余生》第74章


倒是我,一直在想着,那天,从车上下来的人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
后来,洛堇修告诉我,他的手机和他哥哥的手机是绑定在一起的,可以追踪到对方的行踪,他的哥哥那天接到电话后,就匆忙往他所在的地方赶,没想到刚好就撞见我从那冲过来,看到我那披头散发,女鬼一样的样子,不难猜到我就是那个绑匪嘴里说的,洛堇修的小女友。
我说,“难道你平常跟你哥哥说,我是你的小女友吗?”
他嬉笑着耍赖,“不只是你,我们话剧社的所有女生都是我的小女友,只是你名字好记,我哥哥才记住了。”
果真是浙大闻名的花花公子,难怪能一举夺了咱七春姑娘的芳心。
大一的生活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去了一大半,洛堇修和我们都混熟了,他是很难让人讨厌的一个人,幽默,风趣,大方,话剧社每个人都很喜欢他。
记得那次从话剧社出来,一个很胖的女生,被她们班同学起哄逼迫,在走廊上向洛堇修表白。那个女生本来就很自卑,经常被大家捉弄,却不敢得罪任何人。抱着看好戏的心态,那些恶劣的同龄人要他在洛堇修路过的时候大喊,“洛堇修,我喜欢你!”
那女生喊了,然后抱着头蹲在地上无声的哭了起来。
旁边的人恶意大笑,笑她只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洛堇修没有笑。
他伸手把那个女生拉起来,认真地对她说,“谢谢你。”
不得不承认,那时的他,好像身上环了光圈,暖意横生。
他用他的行动和表情把那个女生被同伴打碎的自尊心一点点还给他。
后来周围的笑声就变得尴尬起来,再后来就没有人笑了。
他总是让我觉得,花心只是他的表皮,他从来没有跟任何一个人真正交往过,他也没有主动去跟任何女孩搭讪过,都是那些女孩主动贴过来,造成了他身边**三千的假象。
宋七春跟他表白过,三十二次,每次都被他巧妙的带过。
比如说,七春准备了一大块蛋糕,上面用红色奶油画了大大的英文字母,“洛堇修,Iloveyou!”
洛堇修默默的吃完,赞了句,“味道不错。”就再没下文。
七春气急捶胸的问,“你没见着蛋糕上的字?”
洛堇修就装聋作哑,“没看见啊,写的什么?生日快乐?”
这么大的字还没看见,除非他是瞎子。七春当然也明白这一点,于是又回去整理行装,准备下一次表白。
她坚信,只要她坚持不懈,扫清前路障碍,洛堇修一定会乖乖投降。
对此,我和流光持保留态度。
刘文君在那次事件之后,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将头发弄成了大波浪搭在胸前,又买了套化妆品,天天在脸上略施粉黛,事实上,她的化妆技术并不纯熟,加上她买的是劣质化妆品,化了几次之后脸上就过敏长痘痘,她急的又买了一大堆面膜。
她的家境一向不好,这些多余的开销,她必须在周末的时候打两份零工才能平衡。
她这样的举动,也引来班里女生小小的骚动,各种难听的话不绝于耳。
“就长这样了,还瞎折腾什么啊……”
“就是,跟东施一样,再怎么效颦也没法变成西施啊!”
男生也将她作为了取笑的对象,时不时在篮球场上听到男生互相揶揄,“你要投不准,就罚你跟刘文君表白!”
没有人知道刘文君在想什么,或许她只是单纯的,急切的,想变得美好,想被一个人记住。
期中考的时候,刘文君一跃成为年级第一,虽然是在不怎么看重成绩的大学,但好成绩意味着话语权,她渐渐不再是一个无名小卒。
用这样的方式,再也不会被秦简这样的人记不住。
大一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举行最后一次升旗仪式。她画着大浓妆,震动全校,散场的时候,一个男生笑嘻嘻地说,她是大学版的芙蓉姐姐,声音大得全班都听见了。
突然,刘文君以斗牛的姿态从背后冲过来,飞身甩了一个耳光。
所有人都惊呆了。
然后她并没有训斥什么。
她转过脸,几乎是咬牙切齿地看着站在不远处的秦简,我甚至清楚地看到她眼里倔强着的,跳跃着的两团火焰。
好像在说,看吧!我就是为了你变成这样的。
她转身大步地走开,不合脚的高跟鞋在地上大力的敲击着,铿锵有力。
所有人都呆若木鸡,只有洛堇修笑了。
有意思。他想。
第十一章 洛堇修的生日舞会
刘文君喜欢秦简这件事,我隐约察觉到了,虽然她从来没有承认过。
一切都太过相似了,她看秦简的眼神,怯懦却炙热,即使刘文君的伪装比安雅自然,也远比安雅深沉难懂,但是我确信,我从她的眼睛里读懂了安雅。
那一年暑假,安雅穿着跟我一样风格的简单衬衫和短裤,到秦简面前晃悠,突然没头没脑的看着秦简问,“你看,我这身装扮漂不漂亮?”
他们对视,秦简说,“挺好的。”
安雅当晚就表白,残忍地通过我跟秦简表白。那个时候,我跟洛晨已经是男女朋友,刚巧我又因为秦简没有出现在医院的事情对他心存芥蒂。那是我和秦简关系最疏离的日子。
安雅说,“秦简是喜欢我的,我今天在他眼睛里看到了一切。”
我僵硬的开玩笑说,“你看到了什么?”
安雅没有纠缠,轻蔑地一笑说,“好,我自己去说。”
安雅喜欢秦简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但是除了第一次在咖啡馆的表白,安雅并没有正儿八经的询问过秦简的答案。
爱一个人的时候,任何一个细小的眼神或是举动,都轻易让人浮想联翩。秦简一次不经意的夸奖,安雅就认定他喜欢她,但至始至终没有能说出任何一条证据,证明那莫名其妙的爱。
刘文君此刻也是这种状态,我知道,秦简的笑容总是意味深长,现在的他会用圆滑的语言给女孩子留面子,并巧妙地把无聊的话题引入佳境让大家能继续下去。他会在刘文君睡着的时候随手给她披上一件外套,虽然那只是出于好意。
如果她早有结论,那么所有的举动都可以被理解为别有用心。我不想猜测到底是秦简乱放电还是刘文君自恋。
优秀的男人总是免不了被人觊觎。尤其是秦简这种万中挑一的好男人。
秦简在感情这方面是迟钝的,对于被女生喜欢,他已经有很多的经验。
甚至有时相熟的老师也会拿这个调侃。
但看似沉稳笃定的他,对这方面其实非常晚熟。
有时候看到那些情书里火热的字句,各种遥远得不真实的天荒地老,他会觉得迷茫。
进大学后,他已经非常地,忙各种功课,忙学校的事物,还要挤出时间到话剧社陪我。
他不知道那些女生为什么会有那些时间去做梦。他更加不知道刘文君对他的心思,事实上,没有人知道,除了我和流光。
我们两个心知肚明,心照不宣。
话剧社上次演出之后,秦简正式加入了话剧社,跟洛堇修一起成了我们话剧社的两张王牌,只要是他两主演的话剧,场场爆满。而流光和七春终究抵挡不住那些蜂拥而至的女生,话剧社顿时人满为患,我这个被人遗忘的女主角,到现在还没有机会跟秦简搭上任何一场戏。
我成了话剧社的跑腿,秦简在台上表演的时候,我就百无聊赖的在台下瞎转悠,洛堇修总能在这时候找到我,排解我郁闷的情绪,当然还有七春在。
七春是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和洛堇修相处的机会的。
至于刘文君,在上次升旗仪式后,没有任何人敢惹她了。
被她打耳光的那个男生叫张永乐,跟秦简同班,人挺好的,就是嘴巴大了点,在被刘文君呼了那么一巴掌之后,他彻底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宿舍楼下拦住刘文君,跟她道歉,刘文君理都没理他,留给他一个无比决绝的背影。但他并没有放弃,毅然决然地加入了话剧社,张永乐也算是学校里的红人,成绩好,人缘好,长得虽算不上多么英俊,也被礼貌地称作小帅哥。好歹也端正大气,但刘文君就是看他不上,这多少让他有了那么点挫败感。
话剧社永远都有这么一幕,张永乐追在刘文君后面,七春追在洛堇修后面,这两对,我们话剧社都已经默认为情侣了,这让刘文君气恼不已。
一次,她将张永乐约到学校咖啡厅里,气急败坏地要他别再打扰自己的生活,还华丽丽地在张永乐笑嘻嘻牵她手的时候,泼了他一脸咖啡。
这画面,被目击者称为,霹雳娇娃火拼柔弱小生。
张永乐说,“刘文君,我喜欢你,虽然你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聪慧的,但在我心里,你是最特别的。”
这是刘文君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表白,开心吗?当然,但仅仅止于她那么一丁点的虚荣心,更多的是恼怒。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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