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之晓芙》第33章


前几日,我就将班上的三大箱图书拿回了家,仔细检查一番后发现,少有破损,不禁感到安慰,这会儿有学生上门要读书,我心里更是有一番快乐说不出。
随后的时间,孙琳琳和陈晨也过来待了一段时间,他们进来对我说一两句话,然后就拿了书安静开始读起。
午饭我都做得简单,他们三个吃得津津有味,与此相比,以荀一整天都没有出房间。
五点钟的时候,三个人结伴走了,以荀也打开了房间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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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什么?”我略感一些疲惫,给他递一杯水。
“没什么胃口。”以荀坐到沙发的客厅,头靠在沙发上闭了眼。
“到底写的是什么小说呢?神神秘秘的,也不让我瞧上一瞧?”我走到他的身后,给他的肩膀按上一按,虽然手法稚嫩,可是以荀的脸上有欢欣的表情。
“我们出去散散步吧——”以荀又拉我往外头走。
我们两个在五光十色的街头漫步,经过一大型商场的时候进去了。
“跟我来。”以荀老早有了准备,径直带我到了一珠宝柜台的前面。
“我要这个戒指。”他指了一处的玻璃。
听到“戒指”一词,我的心里慌张起来,害怕可能发生的事情。
“晓芙,你戴上试试看,我看中它好一段时间了。”以荀从绒盒里取出戒指,捏在指尖。
“我不戴。”我把手背在身后,“你看我从来不戴什么手链项链戒指的,就别麻烦了,而且,你也知道我常敲键盘,不方便的。”
“试试看嘛!”他说,“来。”说着便拉起我右手,把戒指套在了右手中指上。
右手中指——名花有主——以荀是在向我宣告什么吗?
“太大了。”我努力挑剔戒指的毛病,“而且我的手型难看,臃肿得像泡发的甘笋,显不出戒指的美感。”
“小姐戴这款戒指很好看,先生的眼光也很好。”美丽的服务员小姐嗓音清甜。
什么好看、眼光好?我从来不觉得首饰戴我身上是合适的,“不行,拔下来。”
“挺好看的,就戴着吧。”我要拔戒指的举动被以荀制止了,“而且我已经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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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以荀的眼睛,觉得他目光中有深不可测的味道,没一点感激涕零,或者浪漫的想法,只觉得他最后强调的一句话,有些刺耳。
而后我们去看了别的衣服鞋子,可是我的兴致都不高。
“以荀,你别生气。”我试着找一点说辞,来解释我的没眼光和没觉悟,“现在不缺什么,就不花这个钱了吧。”
“可是我想让自己的女朋友漂漂亮亮出去。”以荀握了我的手。
可是我想让自己舒舒服服就好,为此牺牲一点漂亮也无所谓,我暗想。
“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我保证不会,高腾现在并不在D市。”我又开始发誓。
“你说什么?”以荀反问了一句,让我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打自招了。
我们一起回家,没别的话可说,便各自洗漱,然后回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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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暑假第一日的滋味并不好受,按理说,我一个热恋中的女人,应该尤其感到幸福才是,也应该很开心很,自觉地买许多好玩好看的东西让自己漂亮,讨以荀欢心。
可是我没有,还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我本想在暑假完成一部小说,可是动笔写了好十几个段落,就思路阻塞,好像卡车行了一段,就陷入了沼泽的困境。于是乎,我决定放弃写小说的计划,转而写一部关于自己的,回忆录。
对此,我的想法是这样的:既然总是不断回忆过去的事情,不如一次性大总结,反正种种事情已经发生,无法改变,只有选择面对,理清思绪,这样也有助于我以后的写作。
我知道以荀比我早十几年就博览群书了,积累的底蕴比我深厚太多,无论才思、措辞、笔法和思想,都比我深刻,可是我就爱写作这个事情,这才选择了当一个比较磨耐心的小学老师,用晚上大量的时间来看书写文章,然后百里挑一式地,选一些立意尚可的加以不断修改,投了出去。可是这几年的写作经历也告诉我,我还需要理清自己的经历,这样才能获得更广阔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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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尽管明知道,写自己过去二十四年的回忆可能是一件伤神费时,又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我还是下笔了,并在真正开始后才知道,我忽略了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痛苦。
一开始着手写自己的过去,我的脑海中便有无数的画面,接连不断跳出来,构成一幅幅让我不愿意面对的画卷,让我想逃避却不能,只有艰难地敲着一言一语,有时候一个小时才写几百字不到,速度极慢。
我曾经最恨数学,此时却宁愿写数学难题,也不想写所谓的回忆录,偏偏心里又明白得很:我必须借此机会,更清楚看明白,自己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与其不时想起不愉快的事情,我不如一次性回忆干净,然后找找快乐的回忆。
我的写作是慢速的,一天面对电脑八个小时,才能写出不到三千字,不面对电脑的时候,脑子里翻腾的也是过往的记忆,常常陷入郁结的境地,哭丧着脸,让来家里看书的学生以为,我得了忧郁症。
与此同时,我对每日应对学生开始力不从心,便让每日必来的孙琳琳组织一下看书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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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七点正起床,每两日出去买菜一次,中午十一点开始做饭给学生和自己吃,下午两点开始午睡一小时,五点清洁卫生,晚饭后和以荀出去散散步。除此以外的大多数时间,我要么就思索着过去的事情,要么就对着电脑敲敲打打,脸上是一成不变的郁结表情,连自己都觉得忧郁了。
那种感觉,类似挖旧伤疤。
以荀从来不和我的学生一起吃中饭,或者说,吃完早饭后的白天时间,他都不会离开自己的房间。我知道写作的时候必须专心致志,只有把饮料和一些糕点放到一张小书桌上,让他在休息的时候,可以用来垫肚子。
这样的日子过去半个月有余,我的回忆录完成了近五万字,写到了中考以后。由此,我不得不感慨,时间还是很快,而自己已经又老了好几岁。这时间,每天来家里的学生大约在五六个左右,以荀已经将小说完成了二稿,宋曦已经成功减去五斤,脸瘦了一些,丁佳佳效果更好,已经比暑假之初少了六斤了。
我自己则在不断的回忆和记录中,看见了各种各样的自己,有兴高采烈的,也有许多坏毛病让自己都觉得脸红的,有为了一些小事斤斤计较、哭哭啼啼的……我也幡然醒悟,自己在少年的时候怀有许多的怨恨,差点走了弯路。
、三二章
四岁的时候,我站在伯父一家的房门口,看他们吃糖水煮梨,直流口水,开口要吃没得到,反而被伯父拿竹枝打了屁股,号啕大哭又被训了一次,这才抽抽噎噎,又哽咽许久。那时候我哭起来的本事惊人,从开始到结束,至少两个多小时,用黑乎乎的手乱擦眼睛,结果还是没人理睬。
两天以后,屁股上还有红印的我,用剪刀把伯母的新枕巾剪去了一个角,做贼心虚把这一小块东西丢到厨房的火堆那会,恰好被伯父发现,又讨了一顿好打。
在老家的几年里,我常和年龄相仿的堂弟,鲁文,为了好吃的东西,和一些不起眼的小玩意打架,两个人互相抓得脸有血痕也不在乎,之后还被会重男轻女的奶奶用竹枝追着,满房子跑。
为了吃糖,我曾偷拿奶奶枕头底下的五块钱,却始终藏在床底下倒扣的脸盆底,不敢去商店,最后把钱丢到了离家有一段距离的河里,从此不再这样干过。
有一次和鲁文在河边的石块上打架,我被他推倒在地,下巴磕了一块,舌头咬得出血,牙齿磕了几个极小的细块。我用手按着下巴,哭着回家找大人,没有得到理睬,于是抽噎着回到父母的房里,躺倒床上,哭着哭着就睡着。醒来的时候,下巴处的床单红了一片,我的整个下巴也好像僵硬不能动弹。
小时候跟奶奶去别人家做客,我总是紧紧攥着她的手,好像一不小心就会被弄丢。那时候再也不敢躲着奶奶,即使她在别人家,说我是个让人闹心的孩子,也不敢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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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那年初夏,我这一个乡下女孩,第一次来到D市,这才发现自己多了继母和继父,有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和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一个大我两岁,一个小我五岁。我首先是住到了母亲的家里,对她和继父还有妹妹很是讨厌,嚷嚷了几个月要回家,都没有成功,掉了再多泪水,也没人同情,最终又被送到了父亲家里,从此以后就经常在两个家庭跑,住的时间也就两三个月。
在D市开始生活的头几年,家里无论丢了什么东西,我总是在第一时间,成为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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