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之晓芙》第34章


在D市开始生活的头几年,家里无论丢了什么东西,我总是在第一时间,成为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为此我非常生气,有次还故意把妹妹新买的玩具扔在床底下,让她找不着,看见她哭得两眼汪汪,竟然有痛快的感觉,就是后来又被训了是个没良心的孩子,也忍着没哭。
初二那年,我的心情进入历史最低点,对家里的情况、自己不讨人喜欢的地位,和后退几名的学习景况,感到空前的绝望,对所有的人都拒之千里,好一段时间,一直在研究着怎么才能比较体面的死去,最后因为怕疼,不敢对自己下手。
初三那年的一次语文课上,当老师问我们的爱好是什么时候,我语出惊人说我爱集钱,越多越好,把那些说爱画画,看书,听音乐的同学,以及笑容满面的老师吓了一跳,从此身上多了明显的,“爱钱的小气鬼”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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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军训的时候,我和另一个女同学总是因为正步走不好,让教官痛骂,于是互相结成好朋友,以后三年也一直同班,这个人就是现在还一直联系,双雪。
高中转入文科班后,我对同班同学以荀投来的信任,感到空前的欢喜,好像这一辈子第一次被人完全信任,从此心里喜欢他,却因为他学习进步和得到夸奖,故意疏远他。
从八岁来到父母身边以后,我的伙食水平提高许多,身体也呈现疯狂增长之势,食量惊人,一顿能吃下三大碗米饭,到了十一岁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个小胖子,以后也没有改变现状的意识,直到高二喜欢以荀开始,我暗暗下决心,高中毕业后要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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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之后的第一天,我上街乱逛,找了一个卖奶茶的兼职,每天在柜台站十个小时,一干就是三个月,有生以来,第一次体验到了赚钱的滋味,然后一毛不拔地存进学校寄来的银行卡,用这些钱,加上从前十几年积累的压岁钱,正好凑足大学第一年的学费和杂费。
结束每天吃、睡、做题的高三生活后,我的体重在三个月的暑假减少了二十斤,出乎我的意料。
读大学的三年,我有一个全年级皆知的外号,叫做“钱疯子”。那时候,我发传单、当洗碗工、推销员,兼两个家教,一有空就狠读教材,泡图书馆,临近期末的时候更发愤图强,把考试得奖学金看做最重要的事情,好一段时间让自己以为,对钱爱得不可自拔。为了节省开销,我几乎不参加任何聚会,大学生活并不是别人表述的那般,多姿多彩。
进入大学以后,我正式开始减肥,有一段时间每天原地跑四个小时,弄得全身筋骨酸痛,连床都爬不上去,后来狠命钻研食物的营养搭配,坚持一年,终于减到了标准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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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的回忆,让我好几次不堪重负地在洗漱间里开水龙头大哭,太多次想要放弃,却咬牙逼着自己必须坚持——我从来不知道,面对一个真实的自己,会是如此痛苦。
在失眠的时候,我会起来给高腾发一两封邮件,然后就会跟得了安心似的,回去睡觉,一觉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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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热浪一波接一波,我也买西瓜等水果让同学们消暑,然后把空调打开,让他们在清凉的环境里享受阅读。
这样到了月底,我这个一情绪低落就可能多吃多睡长胖的人,竟然瘦了,脸怎么往后缩都不可能看见双下巴。我往称上一站,对上面显示的数字睁大了眼睛,作惊恐状。
“八十八斤?”我居然有低于九十五斤的时候,真是让我哭笑不得。以前怎么减肥都不能突破一百斤,现在每天写作、屁股和椅子亲密接触超过八小时,反倒还实现了八十八斤?
人瘦了,眼神暗淡无光,皮肤干燥粗糙,头发乱糟糟,我消瘦的样子犹如骨架,没一点美感,说营养不良还算过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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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老师,您是不是生病了?”几个学生好几次都忍不住这样问我。
“我没事。”我这样安慰他们和自己。
洗一把冷水脸,我端详镜中的自己,不禁笑了出来,只觉得现在的自己瘦得让自己以为会随时死去,好像弱不禁风,没一点抵抗力的样子。
我还是喜欢原来微胖的样子,于是开始增加肉类和蛋白质的使用量,一方面也减少了面对电脑的时间,如此坚持到七月的最后一天,我终于在新一天的曙光来临前,完成了回忆录,也尝到了第一次熬通宵的感觉——坦白说,很糟。
我闭眼小睡一会儿,然后起身,给要去上班的以荀做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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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牛奶面包,讨厌甜食,不要面条——那就苹果、鸡蛋、果汁、馒头好了。”我一边嘀咕着,一边打点好一切,然后对以荀的房间敲了敲他的门。
“早。”他一脸清爽出来,在我的右脸颊一吻,“辛苦你了。”
“试试看,我做的馒头味道可不怎么样,不过总比天天豆浆米粉好多了。”我给他拉开椅子,却没有料到他绕过来搂了我的腰。
“晓芙。”以荀的气息吹在耳边,“从今天开始,我就会有大段的时间不在你身边了,你会不会用那么一点点时间来想我?”
想念?说来奇怪,自从和以荀重逢以后,我连梦见他的次数都是零,平时挂念的时候也不多,加上这一段,一直陷在回忆的泥泞里,我压根都没有去关心他。
“嗯?”他用下巴蹭我的脖子。
“痒——”我受不住笑了起来,从他怀里躲开,“先吃东西。”
吃过东西,我把杯盘送到厨房,和以荀一起出了门,在路口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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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以荀的背影越来越远,却始终没有回头过来看我,嘴角勾起一抹微笑,然后伸展两臂,向前面走去。此时我并没有特定的目的地,只觉得向前的步伐轻快无比,空气好像比往常多几分清晰,连天空都透蓝许多。
“好轻松啊。”我赞叹道,“就像狂风暴雨后,出现天际的一道绚丽彩虹——在经历了写字的一个多月痛苦以后,现在真的一切轻松,好像一切烦恼都不存在,好像生命还未真正展开,好像就此死去也,不枉活了二十四年。”
我看着这座熟悉多年的城市,总有看不透的感觉,好像这里或那里,总在不停地变化,让我有惊奇和惊喜。
我在外游荡一天,直到天黑才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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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了。”一进门,就看见戴了围裙的以荀在餐桌旁边摆弄着盘子,“第一次下厨,要不要试试看?”
“嗯?”我乐不可支地往桌边一瞧:“西红柿炒蛋,南瓜,空心菜炒肉,紫菜汤——很丰富啊,就是不像初入厨房的人的杰作。”
“当然了,我有助手。”以荀对我温柔一笑。
“陈钿?”我第一个想到她,往厨房探头,看见一个高个身材的人走出来,却不是我所想的那个人。
“意外惊喜——尝尝我做的鸡翅膀。”来人手里端了一盘香喷喷的东西,色泽金黄,让我垂涎欲滴,却不是我想的那个人。
、三三章
“我来介绍下,晓芙,宋琰。”以荀端正身子说了话。
“是他。”我一听“宋琰”这个名字,就会联想到二十万的事情。
“嫂子,谢谢你答应以荀借二十万给我,我无以为报,只有给你们做一顿晚饭,只要你同意,我以后都来给你们免费服务。”宋琰眉高广目,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只让我觉得就是一块硬硬的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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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荀的意思。”我可不敢胡乱邀功,“这是其一,其二,你叫我晓芙吧。”
“反正迟早都是嫂子,早晚都一样。”宋琰拉凳子坐下来,模样大大咧咧。
我到厨房把手洗过,出来的时候,看菜色已经馋虫大动了。
“那可不成,对了,你们要喝酒吗?”我在以荀动筷后开始夹菜。
“嫂子,你可太粗心了,以荀是不能喝酒的,一点也不行,要不然肯定不停抓兔子——真是可惜了我的拿手好菜,酒醉鸭子,以荀是没福气吃到了。”宋琰笑着告诉我。
我从来不知道,以荀一喝酒就会吐,也猜不透,今天宋琰的来意是什么。
“说起来,嫂子,真对不起,本来答应第一年每个月还你们五千,结果装修的费用大大超出了预知,只好又问以荀借了十万——不过你放心,我到钱一定归还,以后你们来买书五折优惠。”宋琰的笑容灿烂。
我微微一笑看了看以荀,不知道是夸奖他重义气,慷慨大方,还是叹息他根本就是往水里扔钱。
“家里的大事以荀做主。”我淡淡说了一句。
“还得有你啊。”以荀的手伸过来拉了我的。
“你们俩——就别再我面前秀恩爱了,不知道小弟我还是光棍一个吗?”宋琰顾自哈哈大笑起来。
看着桌面上一盘盘都色香味俱全,比我做的好太多了,可是我吃着吃着就是没有一点滋味,也说不出灵活的话来,只好跟他们二人慢慢吃完,赶去洗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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