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我来自军情九处》第3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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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参谋一惊,大声说道:“都督的意思是,让我们将一整个部落的人都屠杀?”
“有何不可?”青夏眉梢一扬,说道:“匈奴人人皆兵,拿起刀枪就是战士,放下兵刀就是百姓,战场的铁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难道还要跟敌人讲仁义吗?我们既然要征服北地,就不要奢望用道德经去感化他们。反正都是仇人,不在乎再多加上一条血债,武力永远是最##有用的语言,你们是我带出来的,我只负责将你们带回去,别人的死活,与我何干?”
李参谋是东齐文官出身,一时还有些接受不了青夏的说辞,反而是那些武将,暗暗在心底感叹了一声。果然是做大事的人,就算他们这些满手血腥的汉子,也无法将手伸向那些不拿刀剑的百姓。他们却不知道,青夏在现代部队中,特工守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为了完成任务可以再不伤害祖国利益的基础上不择手段。
更何况,是那些本来就是,或者即将是军人的匈奴?
“若是不能胜任,就让你的部下小心点,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李参谋连忙点头,领命应是。
青夏将手上签署好的文件交给下面的书信官,说道:“这些信件,全都是海市卢忠勇大人的,你找十个人分十个方向送出去,记住,一定要至少有三个人被人截下,被人抢走的信件,至于怎样办到这一点,要不要牺牲性命,就你们自己去研究吧。”
书信官应了一声,就退了下去。青夏伸出手指,按在太阳穴上,对着一众人说道:“好了,你们先下去吧。”
众将沉声应是,齐齐退下。
帘子一动,只剩下宋杨和青夏,青夏站起身来,转身走进了内帐,只见一名乌金长袍的男子坐在小几旁,正在十分惬意的喝着茶,面容沉静,姿态潇洒。
青夏淡淡一笑,顺势在一旁坐下,拿起另一只茶杯,倒了一杯,仰头喝下去,斜眼打量着他,说道:“你倒是够悠闲。”
男子一笑,声音醇厚,面色自得,道:“风高浪急,世道艰险,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大人位高权重,在下除了随遇而安,听凭差遣外,还能如何呢?大人一言九鼎,必不会为难我,只要我乖乖听话,便无性命之虞,又何必担惊受怕,做那妇人之#呢?”
青夏闻言忍俊不禁,说道:“你还真是胸怀宽广。”
男子笑道:“大人夸奖了。”
原来这人#就是金家的家主金少凰,青夏大军开战之前,她曾带着重病前往金家,任命金少凰为军需官,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就将这东南第一大富豪强行带到了草原上来。而楚军此次征伐的费用,自然由财大气粗的金军需官包揽了。
金少凰说是从军,实际上却好像是##一样,当日大军出发的那一天,金家的车队直直送了三十多里,金少爷的马车大大小小共有二十辆之多,上面所载之物品包罗万象无所不有,简直可以去周游列国。各中换季衣衫,出席各种场合的棉衣华服,熏衣的香料,睡前的熏香,他喜欢中意的香陶蒸炉,惯用的洗漱用具,光是澡盆就带了三个,两个马车都装不下。还有金少爷兴之所至需要的古筝和长萧,喜欢吃的干果茶点,他甚至还带了两个烤台和铁钳火炭,青夏看到这东西的时候问他这有什么用,人家大少爷很是温和的回答她,路上若是打到野味,他们可以野外烧烤,登时#满朝武将为之绝倒,不知道这是去打仗还是去踏青。北地少蔬菜,他们家竟然还拉来了满满的一车新鲜瓜果,并带着两名金家的厨子一路跟随,伺候金少爷饮食。
明白的人知道这金家大少爷是此次北地会盟的大军军需官,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楚国的公主要和亲塞外,夏都督所带的是送亲的队伍呢。
不过青夏也并没有阻止,她此行本来就没想过要秘密进行,既然如此,那声势就搞得越大越好,最好让各国都知道,南楚有一个不学无术的东南总督,带着二十辆马车来和匈奴人会盟,简直是不知死活。
青夏老实不客气的唱着金少凰的茶,吃着他的点心,一点不自在的神色都没有。好在金少凰也是个大方的人,吃饱喝足之后,他这个无所事事的军需官缓缓的站起身来,晃了晃手腕,神态闲适着说道:“美酒配佳肴,香茗留音韵,吃了茶,理应弹奏一首。”
说罢,就掀起古琴上的青布,端坐在古琴之后,手指一拨,就是一串动听的音符。
青夏扭头看了他一眼,只见这个男人玉面剑眉,周身上下都是养尊处优所带出的丝丝贵气,此人架子之大,享受的程度,恐怕连楚离这个一国之君都不能相比。
想到这里,青夏不由得有些兴致阑珊,楚离虽是一国之君,实则真的有享受到什么呢?天子,天子,究竟撑起的是谁的天下?所为的,又是谁的子民?
青夏站起身来,也不管身后叮叮咚咚弹奏曲子的金少凰,径直就走了出去。大帐的帘子一掀开,映入眼帘的满满都是碧绿清脆的大草原,再一次回到这里,青夏不由得觉得有几分温暖,她屏退侍卫,只余宋杨一个人在后面远远的跟着。
白石山虽然名义上是山,实际上不过是几块垒起来的石头,不过两人多高,可是在一望无际平坦的草原上,就显得十分醒目了。
白石山前面,是一处瓦蓝的海子,不是很大,但是却让周围的牧草十分茂密。青夏知道,这里原本是住着人的,因为自己的到来,这里的百姓都搬走了,也许自己走后,他们还会回来。
草原上的风很大,吹的青夏的长袍猎猎翻飞,满头长发随风而动,像是一匹上好的绢子。夕阳如火,染红了半面天空,远方的草,也像是着火了一样,青夏目光悠远,望着远方,#像那条地平线下随时都会跃出一个矫健的身影,那人会骑着战马,风驰电掣的奔来,拥有锐利的眉眼和孤傲的面容。
这里,已经不是第一次涉足了。
八年前,她曾在这里等待杨枫,一住就是两年,三年前,她曾在这里徘徊七个月,寻找秦之炎的下落。如今,她又带着千军万马,和塞外匈奴绝杀谋划,只为寻找那个任性倔强的男人。
她的一生,似乎都是在等待和寻找,为这个人,为那个人,从来没有为她自己,认真的、好好的活过一次。
可是,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幸福呢?有人安享田园是福,有人位高权重是福,有的人子孙满堂是福,有人富甲天下是福,还有的人,要君临天下、降伏四海、统一大陆,才会觉得幸福。然而有的人,只有那么一个愿望,只想见那么一个人,只要能够实现,就是她的福。
走什么路,又怎是别人能够掌握的,命运在左右你的时候,你又怎知不是你的性格早已注定了会有今日?
春花秋月,西风瘦马,这些圣人严重的过眼云烟,终于还是世人看不开的凡尘劫数,勘不破。
“夏大人好兴致啊!”
不用回头,青夏就知道是谁来了,她轻笑一声,说道:“我的兴致,向来没有你好。”
金少凰笑着走上前来,衣带飘香。不同于燕回那种浓郁的花香香粉,金少凰所用,全都是上好的兰香,味道独特,却又并不刺鼻。
“我向来以为江南景致天下第一,却没想到这苦寒的塞外,也有这般令人心旷神怡的所在。”
青夏闻言回道:“江南烟雨,流水小桥精致如画,北地大漠,草原坦荡豪爽大气,各有各的长处和瑰美。”
金少凰微微一笑,转过头来,对青夏说道:“哦?那在大人心中,是喜欢江南的精致,还是北地的大气呢?”
说者想必无心,听着却登时起意,青夏微微挑眉,看着金少凰俊颜中带着精明的脸孔,淡淡的说道:“都不喜欢,本官天生劳碌命,只喜欢四处奔波。”
金少凰略略一扬眉,转过头去,笑盈盈的说道:“原来大人曾经是个踏遍青山的逍遥人,难怪见识这般广博。”
“这个世上,又有谁能做到真正的逍遥呢?富庶如金少爷,不是也要为家族的生意前途而东西奔波吗?”
金少凰一愣,夕阳照射在他的衣衫上,有着淡淡云雾的飘渺,一时间,恍惚是另一个人的影子一般。
青夏略略失神,连忙说道:“互市之举,早晚实行,就算是个幌子,也不会推迟多久,这里面获利有多大,金公子不会不知道。此行,就算是我不主动找公子,公子想必也是要前来的,金家独行,耗资巨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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