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杳杳之木》第3章


一只有力的手猛地扣住我的手腕,一把把我拉了起来,接着朝赛场外狂奔。
下三楼阶梯,横穿操场,我茫然地跟着他奔跑。
直至到了操场中央,我才认清,来人正是三木。
“是你?”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稍稍侧过头,莞尔。
作为赛场的学校位于城乡结合部,往郊区方向跑出了几个十字路口,居然能望到金黄一片稻田。
我们在稻田间狭窄的田埂上放慢脚步,风吹稻香,犹如浪里行舟。
我抬手想理头发,发觉右手攥着支铅笔,而左手,牵着他。
“这算……”我彻底停下步伐,脸“腾”得通红。
他闻声转身,见我异样,笑说:“就和你想的一样。”
“我想的是什么?”我略不服。
“就和我想的一样。”他说。
十多年前的事了,一些细节已然遗忘。
时间轻易带走一切,唯有一件历久弥新。
那年初秋,午时的太阳,奔跑的操场,我见过这世上最明媚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3
“小圣,”她向我走来,“你怎么了?”
我四处找纸巾,未果,只好手忙脚乱地擦眼泪。
“太美好,”我吐吐舌头,“竟然被感动到了。”
桑桑姐一愣,扯了几张擦手纸给我:“爱情最初的模样都是美好的,不是么?”
见我怔怔然点着头,她笑笑,继续往下讲。
关于中途退出比赛一事,校方百思不得其解。
班主任痛心疾首地敲着我面前的桌子:“桑杳啊桑杳,高二,人生转折点,你究竟干了什么好事!”
我低下头,佯装诚恳认错。
“有人看到,你是跟着一名男子奔出了考场?”班主任第无数次提起了这个问题。
“没有。”我同样第无数次矢口否认。
幸好当时的家长远不如现在重视教育,送考者寥寥无几,陪考的老师们也大多聚在休息室高谈阔论,否则,要藏住三木还真不容易。
班主任经过百般努力,见实在套不出什么话,无奈拂袖而去。
目送他离开后,第一件事,便是掏出手机。
“其实,加试第三题考的图论,我最拿手的。”我对三木说。
过了会儿,他回复:“所以呢?”
“没什么。”发送笑脸,“谢谢你,转折点。”
三木,是我高二时的转折点,也是往后的人生中永远特殊的存在。
那年他博士毕业,顺利升上讲师,工作任务比以往更重,也未再于附中露过面。我们的联系基本全靠手机,可由于作息时间的差异,经常音讯全无。
于是,某个下午,正值他教数分的时间,我擅自从上到一半的体育课中溜去了大学部,偷偷钻进教室,猫在最角落的位置里旁听,确切说,发痴。
坐在大学的课堂里,才发觉,他看上去非常年轻。尤其是手托书本的模样,年轻得如同莘莘学子中的一员。
我随手抽了本桌肚里的教材作遮掩,只露出一双眼睛,然后不无妒忌地给他画像:清瘦,细高,脸有些娃娃,五官适中,眉毛英朗,肤白,头发浓密而卷曲……
涂涂抹抹间,一本教材猛地甩了过来,附上一张纸条:“数分课勿举大物书。”
我拍倒遮挡物,一瞧,可不是!
再抬头,三木已回到黑板前,手里没了书本,仅捏着段粉笔。
若无其事地瞥来一眼,我献宝似的把更换完毕的遮挡物给他过目,他收回视线,接着稍稍埋首,一手挠着鼻头,忍无可忍地轻笑起来。
他并没有因跷课而责怪我,我很意外。更为意外的是,班主任亦没有责怪我。
因而我决定再次尝试。不料第二次,多了个拖油瓶。
孙逾圣一潜伏入大学课堂,便颇不争气地“哇”了一声,膝盖还不慎磕上了椅子角。他的一连串噪音不仅成功吸引了三木的注意,顺便遭到了学生们的注目礼。
“我们大学有少年班?”我听见前头有人在嘀咕。
孙逾圣与我跷课的目的不同,他确实是去拓展学识的,下课后居然还继续缠着讲师三木答疑,直到我们在食堂坐下他仍孜孜不倦地盯着草稿纸。
“不去看看吃什么?”三木问他。
“不用管我,”他答,“你们先聊。”
三木便笑盈盈地转过头,手一摊:“画。”
我期期艾艾地摸出上次替他涂的画像。
“拉长版哆啦A梦,头上还顶着三坨毛线。”他戏谑地评价了番,折起收好,“谢谢。”
“凭什么送你?”我自知这画实在难以示人,牢牢拽住他。
“你说呢?”他反问。
“好吧,”我服输,“献给救世主。”
“看来我没认错,比赛那天把桑小幺带走的是卢老师您吧?”
孙逾圣的突然插嘴,以至我俩顿时愣在了那里。
我慌忙放开了三木的手。
“你们什么时候……”他的眼眸兴奋与无措交替闪烁,“算一起了?”
一时,三人沉默。
最后,我们异口同声说:“再过两年。”
高二之后,理科班人数剧减,一由于残酷的淘汰率,二由于各方条件允许的同学均放弃了国内高考。而到了高三,我们班剩下的同学全部进入保送名单,因而当所有高考生跌入地狱的时候,倒成了我们的狂欢节。
也正是这个节点,三木积劳成疾,一下子病倒住进了医院。
我犹记得他拖着输液架坐在窗边,手里念念不忘握着本专业杂志,时不时拿起笔涂写一阵,脸色比医院的墙壁还苍白。
“何必这么拼?”我生气了。
他指指我:“养家糊口。”
“你忍心我去北京读四年书回来直接守寡?”
“舍不得就别去了?”
我知道他说着开玩笑,但我自作主张当了真。
班主任听到我要放弃保送的时候,毫不夸张,一口茶喷了出来。
“那你想去哪儿?”他一脸惊魂卜定。
“我们学校大学部。”
“啊?”愈加震惊,“不如A大……”
“够好了,再好就嫁不掉了。”我自如地说道。
班主任又一口茶喷出来,咳了半晌,发话:“这是大事,得叫你家长来一趟。”
我向来主意比天大,父母奈何不了,所以离考试所剩无几之际,我加入了复习大军,成为理科班唯一一名参加高考的学生。
当然,我并未把这消息告诉他,想给他一个惊喜来着。
果然,过了几个月,他仔仔细细端详了好一阵我的录取通知书,脸色却由柔和转为铁青。
“谁允许你自说自话的?”他的语气几近质问。
“我……”
“为什么?”
换作对别人,保准劈头盖脸呛他“你说为什么”,可那时即使满肚子委屈,哪怕泪珠不自觉一颗颗往下掉,我死死抿着嘴默不作声。
对峙了良久,终是他先投降。
他走近,无言地拍拍我的脑袋,把我搂进怀里,说:“桑杳小朋友,做我女朋友吧。”
现在想来,那根本不像我。
自小,同班的孩子大多觉得我异类,不仅个子非常小,年龄也小,还不爱说话。大概正因如此,我莫名其妙的总会沦为高大男生的欺负对象。不过没关系,不出几个回合,他们便会被我整得死去活来。连我父母也和从前的老师抱怨过,说可能我的心理年龄甚至比他们还成熟。
距那次最近的一次哭泣,我记得清楚无比,要追溯到小学三年级时翻墙不慎导致骨折。而仅仅被他训了几句,不痛不痒,我居然可以梨花带雨。
爱情真是个奇怪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4
我们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但碍于曾经的师生关系,心照不宣选择低调,了解我们情况的仅限保送入大学部数学系的孙逾圣,以及我的大学室友们。
这里不得不提到我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室友兼你的学姐,昵称糯米。
报道第一天在宿舍见到她,惊得我原地蹦了起来,想必她亦如此。讲来你可能不信,我们非一般的有缘:彼此在小学时代就听过对方大名,初中时代当过团体赛的对手,高中时代作为冬令营中唯二的女生相对苦笑。
糯米的伶俐是出了名的,小小年纪看题看人皆通透无比。
她做过一次电灯泡,然后恍然大悟地对我说:“起先我难以想象,十岁的差距,你喜欢他就算了,他怎会喜欢上你。现在发觉的确可能,因为比起你,他更像孩子。”
三木,是个书呆子,特别单纯地活在世界上。
他喜欢独自一人。独自一人躺在草坪上晒一下午太阳,独自一人顶着台风外出买书,独自一人坐在书桌前整夜整夜的伏案。
他喜欢安安静静。最常出没的地方莫过于图书馆的角落、书店书架之间,甚至连走路都习惯选择人迹罕至的小路。他在外总爱套着白色的耳机,而里面根本不放音乐。
他有些腼腆。说来好笑,作为老师他上课还会紧张,一紧张就开始摩挲粉笔。如果遇上更大的场面,他往往在开场前先灌半瓶水压惊,以至结束了直冲厕所。
但他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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