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情天》第236章


徽媸怠@飞系奈律岢錾碛谌松囊桓鲂〈遄龉峒啤⒌夭砣耍诮隨S之前是一名体校生。进入SS后从默默无闻的小兵做起(曾在上流人士的宴会中端盘子),一步步走到了元首的身边,成为元首信任与喜爱的人。不能不说他是一个很有头脑、很有手段的人。42年以前的温舍,年轻英俊,浑身上下却充满了浮华之气。那时候的他,更符合外界对于警卫旗队师成员“花瓶”的描述。42年以后的温舍,在战争的历练中逐渐显露了男人的沉稳和霸气,从他的身上看到了一个德意志军人的勇敢和担当。他的转变正是人们所乐意看到的那一种。战后的温舍成为了一名成功的商人,变成了货真价实的“富一代”。特别要提出的是,温舍极会做人,这一点从各方资料中很难找到对他的负面评价就可以看出。他的人生,可谓小人物的发迹史。如果有人愿意为他立传,我相信绝对值得所有梦想成功的男人们阅读。
汉斯·施特雷洛。一个仅仅在世间度过了20个春秋的空军战士。最年轻的橡叶骑士十字勋章获得者,戈培尔口中的“奇迹男孩”。有关他的资料,我能获得的并不多。也正因为如此,他在小说中发挥的空间很大。把他和梁紫苏写到一起,也是因为想依靠穿越女的“神力”,而改变他的命运。除了他免于在人生最美的年华中陨落,文中的施特雷洛和我透过漫长时光所看到的基本一致。当然,他的性格是我个人的揣测,不知道读者们是否喜欢。在文中成全施特雷洛和梁紫苏后半生的幸福,是因为我见到了太多年轻生命如流星般逝去,我想要改变心中的沉重。现实无法改变,只有寄托于文学作品的美好结局,才能得到些许的安慰。
郝斯特·派普,又是一出悲剧。似乎派普家的男人总被悲情所笼罩。关于他的资料更是少之又少。只知道他供职于但泽卫队,后在骷髅师任团长副官。书上提到他,总会加一句标注:约阿希姆派普的哥哥。好像除了这一点,别人无法记住他。他由于同性恋传闻而自杀。派普为此多少受到了牵连。他也曾试图为哥哥翻案,但终是憾而无果。照片上的郝斯特,看起来是一个很文静、内敛、有涵养的青年。所以在故事中,我将他描绘成了一个周身散发着温暖的男子。我也曾想过,郝斯特这样文质彬彬的男子,在骷髅师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该如何与其他人相处?他会不会觉得知音难寻?他是否会因为过于文气而被那些粗人嘲笑?他是否曾把心中的苦闷告诉过他的弟弟?他是否后悔过追随弟弟的脚步加入了党卫军而不是更适合他的国防军?这些我无法确定。我唯一能肯定的是,如果他生在当世,一定会被很多女孩子心仪。即便他真的是同性恋,也不会对他的生活产生任何影响。错就错在,他出生在了那个疯狂的年代。
在完成小说的过程中,朋友们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他们积极地帮忙构思情节、推敲细节,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还有不少朋友热心地提供了相关史料。这些都对故事的推进有着莫大的帮助。要感谢的名单太长了,且听我一一道来:
Tintin、包子、卡卡,你们是《烽火情天》最忠实的支持者和最强力的后援团!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继续创作的动力。在写文的过程中,你们提供了无数的好点子,帮我理顺文章的脉络,还在我卡文的时候提出宝贵的建议,俺要森森地感谢乃们!
艾米丽小盆友,LIV童鞋,还有MI,是几篇番外和肉文的创造者和贡献者,在这里也要对你们森森地鞠躬致谢~!
因家四九童鞋,你是一个神奇的存在,我就不多说了,你都懂~
还有24,兔乖乖,Bubi;Mo,转身莫言,Evelin1951;nianshaozhishi,眼底星空,流星雨。。。。。。等等一直坚持看文,一直支持我的读者朋友们,谢谢你们的肯定与鼓励!因为有你们的存在,才让我继续有信心把小说写下去!
其他还有很多我没有提到的童鞋,我相信你们也会明白我心中的感激之情!
一不小心说了这么多。最后要再次感谢所有阅读过这部小说的读者,希望我的文字没有让你们感到后悔。
祝,一切顺利。
番外 伊甸园
伊甸园究竟是什么地方呢?传说中只与爱相关的净土。纯洁的孩子拥着被角做着被爱的美梦。在伊甸园的草地跑着笑着。而长大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单纯的孩子明白了一切,长大到可以将生命中的一部分忽略不计。
“我也很清楚,没有永恒的存在……”
(玛丽莲·席勒)
我看着对面那个男人愈来愈张扬的愤怒,却忍不住在嘴角上挂上了一丝冷笑。
他几乎是全身颤抖地站起来,黑色的西服似乎都被烧得通红,整个人像头被逼疯了的公牛一般。我扬着脸带着笑看着他,然后就看着他从桌子那边挥手过来,眼前微微一黑,手掌和皮肤相接的声音清脆而干脆。脸上一片火辣辣的感觉,身边尽是女人的尖叫和男人的惊呼。
“婊子!”他从牙缝中吐出一个恶毒的词,忿忿地瞪了我一眼,将撕碎了的照片甩在我面前,然后拂袖而去。
真可笑,还不知道谁是婊子呢!他和那个妖冶女人相拥的照片现在就在我的皮包里。他以为自己很有资格在外面当花花公子吗?
看着面前一片狼藉的桌子,我知道那个混蛋铁定又没付账。我早就知道他是这样的人。空有一副好的皮囊,却没一点男人的担当。说不定连刚才那一巴掌都是先请示的他妈妈,才有胆量来打呢!
“小姐,请问您没事吧?”有人优雅地站在我身边,轻声问道。明明平时看了很舒服的黑色西服,偏偏此刻看上去那么讨厌。
现在来招惹我,算你倒霉!我抬头,嘲讽的话语已随时准备破口而出。却在看到他脸的那一瞬间,惊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微微张开嘴唇,下意识地念出了一个名字。
“派普?”我以为这个名字我永远不会再想起来了。
他优雅的笑容停滞了一瞬,微蹙眉头,随即又舒展开来。他的声音充满了日耳曼男人特有的坚定、硬朗。
“小姐,您认识我?”
不,这不是他。他远没有这样年轻。我面前的男人大概三十五、六岁的年纪。而他如今已经有五十三岁了。他们的相貌竟是这般如出一辙,等等,他也姓派普。难道?
遥远尘封的记忆如同被打碎的玻璃瓶,时光带着潮湿的气息喷薄涌出。派普,一个太过久远的名字。一个如同魔咒般影响了我整整十年,也许还会影响我一生的名字。
1958年的秋天,刚满16岁的我认识了自己的高中新同学埃尔克派普。一个浓眉大眼,英气十足的小女孩。我们的座位被安排在了一起,很自然的,我们熟络的起来,并成为了好朋友。
埃尔克派普和我一样,出身于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有着良好的教养,温文尔雅的谈吐。课余时,我们常相约去打网球,或是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她的父亲是保时捷公司的副总裁,听起来就是个成功人士。母亲是一名全职主妇,在埃尔克的嘴里,她具备了女性应有的一切美德。埃尔克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哥哥在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大学读博士,妹妹刚刚四岁,正在上幼儿园。我对于他们兄妹三人巨大的年龄差距表示过惊异。埃尔克却只是笑了笑没有深谈。
十月底的一个下午,我和埃尔克约好去打网球。也正是那个下午,我第一次见到了她的父亲,约阿希姆派普。当我们打球结束后,他开车来接他的女儿回家。
“爸爸,这是我的同学,玛丽莲·席勒。玛丽,这是我的父亲。”埃尔克这样介绍道。
我想我应该礼貌地向朋友的父亲问好,但我却难为情地听到了自己磕磕巴巴的声音。那双湖蓝色的眼眸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将我吸了进去。我犹如被捕获的小兽,被缚在了一张漫天的大网中。
“你好,席勒小姐。我常听埃尔克提起你,她说你们是非常好的朋友。”派普的薄唇在我的眼前翕动着,我已听不进他在说什么。一股儒雅和粗犷交织的气质迎面向我扑来,使我感到有些窒息。气质真是个奇妙的东西,看得见说不出,有形似又无形,它让一个英俊得过分的中年男子更显得魅力逼人,浑身洋溢着一种使人说不清道不明,拿不起放不下的味道。
我想,我一定是生病了。我竟然对着一个和我父亲一般大的男人产生了奇异的感觉。我从未敢想象过我会对一个中年男人感兴趣。在我的印象中,他们大多身材肥胖,抽着烟挺着啤酒肚高谈阔论。派普的出现打破了我一贯的想法。那天我坐在轿车里,脑子里乱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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