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情天》第2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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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阿希姆·派普,武装党卫军上校。他竟然曾经那个臭名昭著的犯罪组织的一员。我终于明白文质彬彬的他身上的那股粗犷之气是从何而来了。那是多年戎马生涯的附赠品。一开始,我有些沮丧。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党卫军没有一个好东西,他们都是穷凶极恶的屠夫、侩子手。
这样的沮丧没持续多久,我就再一次见到了派普。确切的说,是偶遇。我在国王大街看到了他和他的妻子。他们刚刚从一家服装店走出来,他的妻子亲密地挽着他的手臂。两个人之间是说不出的和谐。派普的记性很好,他认出了我,并和我打招呼。他的妻子美丽端方,笑意盈盈地看着我,温柔地问候了我。派普看向我的眼神带着笑意,当时头脑发昏的我认定这是他喜欢我的讯号。却完全忽略了他根本是因为埃尔克的关系才会对我那样友善。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强烈地嫉妒着他的妻子。党卫军的事被我远远地抛在脑后。我还想再次见到他。
埃尔克察觉到我低落的心情,她关心地询问我。我却什么也不能说,我总不能告诉她,我迷上了你的父亲。
我开始偷偷地跟踪他。到他的公司附近假装偶遇他。为此我不惜翘课。这种令人难以割舍有着迷的情愫左右着我的全部。他喜欢穿黑色的西服,这让他显得更加清瘦。他习惯于对每个人温柔浅笑,却又和每个人保持距离。他从公司大楼出来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严肃的表情。但当他将要踏进家门的时候,脸上就会浮现出温情与柔和。我知道,这和屋里那个等待着他的女人有莫大的关系。我发现,他的公司里有一些女人对他频频示好。我曾混进保时捷总部,亲眼见过她们中的几个有意无意地在汇报工作的时候用身体贴近他。他却总是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让那些女人自讨没趣。
埃尔克曾经说过,在她的父亲心中,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母亲和其他女人。这句话让我如坠入冰窖般感到刺骨地寒冷。可我偏不信邪,没有什么比青春的肉体更能吸引中年男人了。他的妻子再美好,也已经是一个中年妇人了。我偷偷阅读过《洛丽塔》,我相信男主人公亨伯特的癖好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普遍存在。
从上初中开始,就不断有男孩子给我写情书了。我曾经很享受这些。但现在,我觉得他们无比肤浅。他们蹩脚的搭讪方式简直蠢透了。我再也不想多看他们哪怕一眼。自恃美丽的我,头脑发热的想要去和他表白。我要和他的妻子竞争,我要取代她。我是如此的年轻动人,我没有理由输给她。
和他又一次的“偶遇”让我确定了这个念头。他邀请我圣诞节假期去他家做客,并开车送我回家。我不知道的是,埃尔克早就列好了邀请名单,而她本来也要邀请我,只不过派普提前提了一句而已。我以为他一定是被我迷住了,所以才会特别地邀请我。
现在来说,当时我说了什么都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在他公司的停车场拦住了他。说到最后,我扑到了他怀里。他的身上有一股不知名的肥皂味,属于他的体温温暖了我的身体,也熨帖了我七上八下的心。
令我感到羞愧万分的是,他轻轻推开了我,对我说了一句话:“玛丽莲,你应该回家了。”
然后,我就哭了。哭得很丢脸。我扬手给了他一个巴掌,那是我唯一一次打人耳光。我觉得我被伤害了,伤害得很深很深。我像个小丑一样被拒绝,真是可笑。
第二天,我表面若无其事其实心中波涛汹涌地去上学。埃尔克和往常一样与我说笑。可是我却没有了与她交谈的欲望。那个倒霉的圣诞节邀请自然也被我以一个蹩脚的理由搪塞过去了。经历了那件事,我根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
那个耳光让我惴惴不安了好久。他是我的长辈。这一点即便我不愿意承认,也无法忽视。我当时一定是魔怔了,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我甚至害怕他会报复我,他曾是无恶不作的党卫军,不是么?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我连只言片语都没有得到。是啊,在他眼里,我只不过是个任性得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罢了。他根本不会在我身上花哪怕一点点心思。可之前的我,却就那样笃定地认为他会迷恋上我,如同我迷恋他一般。
一个月之后,我们全家搬到了波恩。我想我也许再也不会踏上斯图加特的土地了。那里曾经发生过我根本就像否定的过去。我高估了我自己,或者说,我太低估了他和妻子之间的感情。我做了我人生中最白痴的一件事。我想忘掉,但却没办法忘掉。
后来我的每一任男友,都要有那样高高瘦瘦的身材,都要有好看的笑容和优雅的风度,有修长的手指和性感的关节,都要喜欢穿黑色却又没有冷酷的感觉。都要聪明世故。
我一直在以他为标准挑选着,再加上我自己难以抛弃的要求。可我却一直以为我在以我的标准游戏人间。但是,我潜意识中受到了他,我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迷恋过的人的影响。而我却忘了,那些人都不是他。所以,根本没有人会让我满意。没有人。
眼前的这个年轻的派普把我带到了另一间安静幽雅的咖啡馆,为我点了一杯咖啡。然后平静地看着我,一言不发。我发现,他的眼睛和他父亲简直如出一辙。
是的,我猜出了他的身份。相同的姓氏,相似的面容。如果我再猜不出来我就是个笨蛋了。
海因里希·派普。那个素未谋面的,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读博士的大儿子。
“你不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吗?”我讨厌这样沉默的气氛。
“您愿意说的话自然会说的。”很聪明的回答。
“那个混蛋是我的未婚夫。我和他在一个酒会上相识。然后他妈妈打电话给我,说想要和我近一步认识。鬼知道她怎么知道的我的电话!而我对他又有些好感,所以就开始了交往。到今天已经一年零三个月了。而在我们相识一周年的时候,他妈妈打电话给我,代他向我求婚!”
对面的人嘴角不断上扬,我却冷哼了一声。
“想笑就笑吧,那家伙就是个白痴!他自己还不是在酒吧和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鬼混!却不知道从哪儿弄来我和他交往之前与前男友接吻的照片来质问我!真是好笑,他有什么资格质问我?然后,就是你看到的那样。”
“就这样而已。”我为我和那个混蛋之间的过往下了一个结论。我知道,我们完了。
“这样而已吗?”他笑着说道,“祝贺您摆脱这段让您烦恼的感情。”
“祝贺我自己。”
那天晚上,我躺在酒店的大床上安稳地睡着了。梦里见到了当年曾让我无限迷恋的男人。世界上有六十亿只鞋子,假如找到了那一只和自己正好配对的,那就是找到了伊甸园。但是,我看上了一只我喜欢的,却和我自己完全不匹配。
留在斯图加特的最后那个晚上,我发誓要记住这段经历,那是我最初的感情所有的记忆。但现在呢?在所谓的长大之后,我因为觉得自己那时候实在是太白痴了,所以发誓要忘掉。
一直在想,这个世界上所谓的伊甸园究竟是什么地方呢?那一块传说中只与爱相关的净土。纯洁的孩子拥着被角做着被爱的美梦,在伊甸园的草地里跑着笑着,而长大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单纯的孩子很快明白了一切,很快长大到可以将生命中的一部分忽略不计。
我曾经以为他是我的永恒,但是我还是决定放弃我生命中的那一段,有他的那一段。
“我也很清楚,没有永恒的存在……”
而我终究会将他忘掉的。
番外 沧海成尘
1928年。萨克森。卡迪兹。
“米莎,米莎。”一阵清脆的敲门声响起,屋里的女孩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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