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研究生》第51章


至于我腹中的胎儿,当然不能留下来,做掉了。学校那边,则申请暂时休学。
我每天被关在自己潮湿的小屋中,坐在窗前发呆。我感觉弟弟就在身边,离我那么近。他的微笑。他的呼吸。他的眼睛。
燃烧的火焰。
迪。
我在陷落。无力自拔。欲罢不能。
我好几次想割开自己的动脉,看着鲜血烟火一样喷溅,直到死去。
但都没成功。不是自己缺乏勇气,就是被发现制止了。
一天,爸妈都不在家。有一个黑衣人走到我窗前,说他是过路的旅人,身上的钱掉光了,很口渴,想讨杯水喝。
我把妈妈午夜给我的苹果给了他。
嘿嘿,小姐看起来很困扰呀。他咬了一口苹果说。
我没有说话。
有难处说出来嘛。他仿佛可以看穿我的心思。为了感谢你的苹果,我可以帮你实现一个愿望。
这愿望你实现不了的。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抱着一丝希望,不妨试试:
你能让我弟弟复活吗?
'正文 12'
那女孩的神色有些异常。他想。而且门打开的霎那,有强烈的怨气向外冲。屋里有什么东西种了黑魔法。
他在脑海不久前存储的信息里搜索女孩的档案:安,18岁,就读于摩卡私立学校,在洛丝女校对面;有一弟弟,叫迪,17岁;三个月前父母暴病双亡,病因不明。
好了,所有条件都吻合了,目标锁定了。
今晚的月圆时刻,就是我的裁判时间。他锐利的目光望向不远处的钟楼。
在钟楼顶上,他密切注视着安的小屋。不久,一个男孩从屋里出来了。他步态不徐不急,走到洛丝女校旁的巷口,在夹角潜藏起来。月光映着他的脸,面无表情,目光游离无神。屏息静气的等待。那一刻,他仿佛看到了若干年前的自己。
接下来,两个无辜的女孩走进了巷子,那男孩出现,露出尖利的牙齿,向女孩扑过去。
他早已计算好焦距,只从钟楼上跳下来,半空中对着异变的男孩击出精确致命的一发。
由于刚才太过注意男孩的举动,他没料到另一个女孩已尾随而来,这会儿及时奔至,用身躯护住男孩前胸。
但,没有用的。子弹穿透女孩的身躯,一样打入了男孩的心脏。不,是怪物的心脏。
女孩最后发出了一声绝望的尖叫,死亡的哀音。
他走近两具倒下的躯体,仔细检查并确证了二者的死亡,拍了拍手,直起身来。
“切,”他毫不顾及两个女孩惊恐难以置信的目光,不屑地自语,“真是傻瓜,为一具僵尸放弃了性命。”
“你是谁呀?”一个女孩壮着胆子问他。
“Den。”他回答,“人们都叫我复生侦探。”
说完,背转身离开了。
'正文 13'
趁着没人的时候,我把弟弟的尸体挖出来,带到钟楼里面。
黑衣人已设置好祭坛,在那等我。
传说中世纪,这个地方原本是教会的坟场,触犯戒条被处死的族人就被埋葬在下面,其中尤以近亲通奸的双方和他们的婴儿为最,因此这里面聚集了大批的死魂灵。
黑衣人做了一场黑弥撒,以这些死魂灵的怨气召唤魔鬼撒旦,复活了弟弟迪。
可这正是悲剧的开端。
当我带着复活的迪去见爸爸妈妈时,他们已痛苦地倒在地板上,奄奄一息,仿佛突然间服了烈性的毒药发作。
弥留之际,妈妈看见我身旁的迪,她明白了一切。
傻孩子。她用了极微弱的声音说。你们是不会得到幸福的。
然后便断了气。
多可怕啊,眨眼工夫,黑衣人的预言已兑现了一个。更可怕的是,我弟弟是复生的吸血鬼僵尸。我不禁浑身战栗。
黑衣人曾说:第一,复活要用你父母的生命来交换,因为魔鬼撒旦最公平,从不作亏本的买卖。
第二,你的弟弟即使复活了,也和以前不一样了。因为充当他灵魂的是被撒旦种在他体内的原始力量,所以他与行尸走肉无异,还很危险,要靠吃少女的新鲜血液和脑髓来维持生命。
第三,当你再次遇见像我一样穿着黑色斗篷的人时,便是命运终结之时。
即使这样,你仍愿意复活你弟弟吗?说完,笑吟吟地看我,一副料定我会点头的样子。
昨天,我见到那个穿黑色斗篷的人了,一切都将结束了。
今天我请了假在家里,为弟弟做了一顿最为丰盛的午餐。然后我换好衣服,坐在弟弟对面,平静地望着他,一如许多个日子以来我所做的那样,以便在必要的时候……
已经无所谓了。曾经不止一次欺骗自己,那些惨死的花季少女与我无关,与弟弟无关。弟弟身上那些血迹,那些腥味,只是因为调皮,出去玩,一不小心弄脏了自己。可是今天,我相信了预言。
惟有如此,我才能作好准备,作出最坏也是最好的打算。
我的命是弟弟的命换回来的,这次,如果可能,我要用我的命挽救弟弟。
我看弟弟梦游般出了门,我跟随着他。
我看到好朋友惊惧的面孔,天空中黑色的鸟,银色的子弹,我飞快地冲过去。
只是嗖呼一丝凉意不可思议的刺穿我的身体,依然没有阻碍子弹的轨迹。我倒向那个胸膛,那个我最深爱的人,迪。
我依稀听到他喉咙里浑浊的一声姊姊。
他分明醒了。可是他也死了。彻底地。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没救他。我拼尽全身力气只换来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啸。
无数残片疯狂飞逝。对月当空。微风拂面。明眸皓齿。昙花一现……
一切归于黑暗。
我们可以在一起了。永远。
'正文 尾声'
Den坐在回程的车上,吃掉了十几个西西里红橙。他最喜欢的水果。
草堤镇发生连环凶杀案,5名女校学生惨死。
顺利解决了这次的事件,不过线索起源于那条一个世纪以前的旧新闻。
嘿嘿。他自嘲的笑笑。我真是无聊啊。
不过这次剥掉的红橙果皮,并没有复原。因为这里是现实。
因为裁判者出现了。
'正文 09年7月4日'
深夜肚子很饿,又接到一个许久没联系的中学同学的电话,害我迟迟进不了写文的状态。
无聊的翻看着过去写的一些文字,没想到一篇高三时的随笔竟然还有存稿,看着看着,简直觉得那时的自己太清纯了(好想抱抱当时的自己),突然之间,很多回忆都回来了。
想把这篇随笔跟大家分享,献给所有刚刚经历了高考的童鞋们,并祭奠自己已过去好多年的高三那段美好的青春。
作文的标题是《一天梦》,原文如下:
一般来说,我晚上睡觉,是不懂失眠的,也没作过什么梦。想作梦,哪怕梦中从十三楼摔下来,摔死,在所不惜。
白天就不一样了,我很不愿做梦的,偏要。
我思想,故我是蝴蝶,万年后小花的轻呼,透过无梦无醒的云雾,来震撼我斑斓的彩翼。
戴望舒这位仁兄实在是很了解我的:做白日梦,思绪幻化成蝴蝶。
达芬奇曾说:睡是人死去的姿势。不错,我死了。
且不提我睁眼是不会看到阳光的。闹钟总是很听话,必在清晨来一通歇斯底里的大叫,毫无反应。“起床!”我妈喝一声,就在0。01秒之间,我弹起来,条件反射似的。我考虑了3分钟,下定决心,作好准备,今天一定要说出一句话,以免座位前方的白痴搅我心神不宁。可我又提醒自己,保持距离,保持距离,距离产生美,地心引力似乎没什么关系,磁铁就确切一点……喵~~死猫又守在我床前,眼泪汪汪可怜巴巴地仰起脸——干嘛这样看我——一副没吃饱的样子。管它的。
我若是哈利波特,就可以骑飞天扫帚去学校;我若是孙悟空(七龙珠里的那位),就更好,就可以使用瞬间移动法……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我的“2008”显然不可以相提并论,但聊胜于无吧,总算冲入教室。万幸,大概是冬眠的缘故,包谷尚未出现,还可赶赶作业。记得一次仅晚了0。1秒的N次方秒,就被包谷那庞大的身躯堵在了门外,寒风中,我……往事不堪回首,不提也罢。社会总是在前进的嘛,至少包谷就不再在清晨轻易展露她那凝重的身躯,也显出一点进步了。
“人类需要‘镜布’(进步)。”这是我和大爷向别人借眼镜布时,使用的经典台词,可以载入史册,流芳百世。但他现在比我还惨,在“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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