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馆水月录》第164章


陆渺渺吃惊地望着他。敬之道:“我答应的,什么时候做不到?”
渺渺凄然道:“我预感到了,大概今生,都不会再见了。”
慕容敬之哈哈大笑,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喘着言道:“你不说还好,一说我倒想起来了。从咱们认识开始,你预感了多少回,竟然没有一次是准的,说起来真丢死幻术使的脸!这方面看,你比少君还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渺渺气得俏脸涨红,捶他一拳,愤愤地言道:“都不准么!好啊,我现在就预感到了,我很快就要做你的新娘子!”
“嗯?”慕容敬之的心给她的话语牵动,脸上展开了欢喜的笑颜,“我瞧着这一回准了。你的预感一辈子就准这么一次,也是不坏的。”
陆渺渺为自己的冲动与口不择言大感后悔,羞得将俏脸埋进了他的衣襟,任由他嘲笑起来。
也许是真的,如果一辈子只准这么一回,也是不坏的。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故事到这里就讲完了~
不过,明天还有四章,才是正式的大结局。虽然四章都是扯闲篇的,可那四章,深深写得比正文还要用心一些呢~~
明天四更,全部在早8点同时放出。
现在,先提前道第一次感谢。感谢所有看到这里的亲们,爱你们!大家都会幸福的哟~~~!
、第一四六章 少歌曰
永初三年五月,南朝宋开国皇帝刘裕卒,庙号高祖,谥号武皇帝,殁年六十岁。太子刘义符即帝位,次年改年号为景平。
无论刘裕这一生如何波澜壮阔,立下何等伟业,欠下多少血债,都随着这油尽灯枯的一刻,尽皆交付于一抔黄土。
不知道他临终之际,是谁在身边,也不知那时他心里想的是什么,历史上的谜总是比记载下来的东西多。但不可否认的是,刘裕的一生,却常常被后人回味,认为这确实是极其彪悍的一生,并将他称为“定乱代兴之君”。
八百年后,有一位辛姓豪侠,身处庙堂之高,怀人间之大道义。彼时正是金人入侵之时,诚危急存亡之秋也。辛大侠忽有一日行至京口北固亭,登高眺望,怀古忆昔,思及当年这段往事,不免心潮澎湃,大笔一挥,写下一首《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上阙写的便是当年武皇帝刘裕气吞山河,战功赫赫的威武气概: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这世上,有人爱江山,有人爱美人,也有人江山美人都爱,只可惜大多不可得兼。至于仇恨,命运却常常会将它引向一个混沌暧昧的结局,是执著还是放下,全看个人心中所念。一念起万水千山,一念灭沧海桑田。
这世上,只有河伯那样的人是永远坚定不移的,他永远真诚地认为,就算流再多的血,亦不能令死者复生,时光倒流。或许,适度的放下、忍耐和疼痛,反而是更好的结局,因为它们将带来有希望的明天。
国医馆,聚似一团火,散如满天星。也许那几个人心里刻骨的仇恨,算是暂时地放下了。如果放下了那些沉重的谋划和算计,也许将来,会是更浓重的华彩也说不定呢。
不过这些,历史上是不会记载了。
作者有话要说:《礼魂》是《九歌》中的最后一篇,实际是东皇太一的送神曲。所以,想用礼魂,作为这个故事的终结。
少歌曰,倡曰,乱曰,赞曰,都是楚辞中的结尾部,其实,本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
所以,这,其实算是四篇闲话。
少歌是短歌,所以这一章就格外短,也算作是深深的一点恶趣味吧,噗~!
、第一四七章 倡曰
永初三年七月,江南。
是个小雨的天气,街道上行人甚少。一名浅碧罗衫的少女,也不打伞,手提着裙子,在蒙蒙烟雨之中一路小跑向前。那少女挽着百合髻,秀发间斜插一枝碧玉花簪,嘟着小嘴,气鼓鼓的模样,愈发显得形容绝美,明艳不可方物。少女身后,轻飘飘地跟着一名白衣男子。男子面上带笑,手里拿着一把素色纸伞,也不撑开,任雨水打湿衣衫。
不多时少女进了巷子,男子见这巷子幽静,尚有花枝从墙角垂下,情致颇佳,身形忽然一快,转瞬到了少女背后,轻轻一掌拍在她后背穴道,手中纸伞几乎是同时砰地一声在她头顶张开。少女身形一滞,便给男子一把拽进了怀中。
“就当你是在撒娇,我心里喜欢得很!”男子笑吟吟地说道。
少女挣了两下,挣不开去,只气恼地望着他。男子怜爱地瞧着,忽地俯在她耳边悄悄地言道:“莫再这样勾。引我,这些日子,你平白害得我好难受!再不相信,我可要认真证明给你看了。”
原来国医馆诸人在北方龙脉之变后,重又各自分散,回归于自己的世界。慕容敬之带着陆渺渺到江南办了一些事情,而顾少君回了西北大漠妖瞳族的故里。现在敬之的事已经办完,打算与渺渺一起到西北去找兄长。可是这一路上,小丫头的性子,倒似乎越来越古怪起来。
刘裕死后,并无人再来管国医馆的闲事。国医馆众人皆是些厉害的角色,很难不在自己的地域引起动静,所以彼此的传言,在江湖上也常能听到。渺渺时常想念他们,就像今天,在酒楼里听了一段湘夫人的轶事,又生出了感叹。
“敬之,说起来,国医馆的各位,和我都投脾气呢,这世间的事还真是巧。”
“傻丫头,什么巧,这还不都是我的功劳?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顺眼的人,我又怎会将他收进国医馆?所以,跟你最投脾气的,还是我才对!”
姑娘忽然斜眼瞅着他:“那刘瑾也是你挑进来的,美人啊!你看着顺眼极了吧!”
慕容敬之心中一沉,暗叫不妙,又要有一番狂风暴雨!他忙不迭地捉住姑娘的手,极为诚恳地言道:“那是我的失误,绝非因为顺眼。我错了!要么,你再来咬我一口?”
姑娘甩开他的手,转身就跑进了雨雾里。
慕容敬之只好跟在后面追赶。在大街上奔跑,追赶一个姑娘,这对于从前的他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是现在,他不但感觉很自然,不窘迫也不厌烦,竟还觉得十分有趣。
那姑娘开始在意这些,开始善妒,开始显露出独占的欲。望,说明她越来越在乎自己了。女人一旦在乎,就会变得吹毛求疵,喜怒无常,虽然令人烦恼,但也令人安心。
没关系,反正自己办法多得很,动动脑筋,总能想出取悦她的法子。逗她开心是一件有意思的事,他乐此不疲。
而且,女人这种柔软的动物,非要常常作出一副强悍的姿态,骨子里却总向往着被更强悍的力量征服。也许,现在就是要对她用些强的时候!
慕容敬之将姑娘往怀里一搂,便要开始攻城掠地,谁想怀中人儿冷笑一声,他的身体转眼便不听自己使唤。
眼前展开一片红粉之色,没有雨,没有伞,也没有人。只在远处,有一名窈窕少女,隐约一身大红色嫁衣,覆着红盖头,姿态娇羞地立着。敬之闭上双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心中油然生发的愤懑之情生生压制了下去。
自从在阴山之巅,风天涯向陆渺渺的体内强行灌输了妖瞳族之秘技“镜花水月”,渺渺的幻术能力就日新月异地增强,现在已经能很轻松地构建幻境。就连敬之,一不留神都容易被她控制或者困在幻境里。虽然现在的他,破除她的幻术还很轻松,但假以时日,就不好说了。想要永远地处在征服者的地位,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想偷点懒都不行呢。
不过妖瞳族的幻术“镜花水月”,与曲无殇所制的剧毒“镜花水月”却是截然不同的。二者虽然都致幻,曲无殇的毒,根基在于人类的“欲。望”,而妖瞳的幻术,生发的根本却在于人心中的“希望”。
不知怎的,继承了镜花水月之力的陆渺渺,身上的气息变得越来越神秘,越来越美妙,更令人欲罢不能。
而且,偏生她结的幻境,都让人真心不愿意走出去,恨不得多停留一会,多沉溺一阵子,真真是杀人于无形。
慕容敬之凝神静气,保得灵台清明,瞬间化身为天族形态。他的先天真气本就可以驱毒破幻,鼓荡之下,当即便将眼前幻象涤除一空。
可是伞下已经没有了姑娘的身影,却有一支袖里箭挟着破空之声,正呼啸着向他激射而来。敬之轻一抬手,已将暗器挟在两指之间。袖里箭上别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行小字:
“敬哥哥,陆姊姊的性命在我手中。今夜子时,到我府内来找我。是否下得了手,你了解我的。”
慕容敬之轻轻一笑。义隆,本来走之前,就打算去找你一趟的,这倒正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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