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已倾城》第91章


候力城也不说话,和任之丰一杯、一杯,一个劲猛喝,三下两下,一瓶酒见光,任之丰从旁边又拿起一瓶。又见光。喝到第四瓶时,候力城制不住了,拿起杯子砸向地上,只听呯的地声,酒四溅,玻璃四飞。任之丰一笑,仰面倒下,也不管玻璃碎片划破他的手,刺破他的背。
候力城没有说,其实今天他也去了,看见她们母子两孤零零地走,他难受得要哭,可他不能做什么。真难受啊,这一柜子酒他盯了很久了,可今天喝起来,没一点欣喜,没一点痛快,越喝越憋闷,越喝越清醒。这地方,他亲眼看见他们这儿结婚,他当伴郎,临到新郎新娘交换戒指,他居然手一抖,本要递给疯子的戒指盒却从手里滑了。满坐皆笑,有打趣,猴子,疯子结婚,慌什么?是啊,他慌什么?可有比他还要慌,拿着戒指居然戴了几下才戴进她的手指。平时,疯子是多镇定的一个,可那瞬间,竟然发现他的手比他还要抖得厉害。是不是,他们潜意识里,都会感觉到她的离去?都会预知今天的结局?
任之丰也想起了他和她结婚那天,怎么就那么慌呢?不但念错了词,拿个戒指手居然抖得厉害,戴了几下才戴进,那个戒指,明明是和她一起去选的,大小合适。那日,她柜台边看了半天,才指指一对:“就那个。”任之丰一看,太简单了,再选。她翘着嘴,嘀咕:“简单才好,复杂最容易损坏。”他到底是依了她,戴她手上一试,精致小巧,和她的手很相配。当时就不让她取下来,说,戴上就好了,取下来又得再戴一次,多麻烦。她才不听,非要结婚那天戴。他想,那回真不应该让她取下来,永远戴着,她就不会走了。那晚,那喝了不少酒,居然没醉,倒是猴子,没给他挡多少就醉了,他那时想,今晚一定不能醉倒,今晚他要好好抱她的小兔子。心慌啊,进卧室的时候还差点摔了一跤,倒把她吓倒了,抱着他的胳膊喊丰子哥哥。他抱着她,亲她的眼睛,亲她的脸,亲她的嘴唇,直到他停她的身体里面,心才稳了。他的小兔子,终于全部属于他了。
后来?后来他和她的蜜月就这栋大别墅渡过。他说,们出国去玩,都没出去过。她说不要,这里多美,多宁静,她指着那片树林,说喜欢,指着那池莲花,说喜欢,指着那块草坪,说喜欢,指着那游泳池说喜欢。他捉着她的手指,指到他的鼻子上,逼着她问,这个,喜欢不。她脸红了,好半天,才别扭地说,喜欢。她们就蓝溪了,她喜欢,他都依她。他只要能抱着她就满足,一个月时间,他们哪也不去,天天泡一块。他记得他后院的那棵玉兰树下要亲时,她惊慌失措,脸红得如旁边的水池里的莲花一样,眼睛到处乱转,生怕有来。他瞪着她,家的院子,又最高处,谁能来,谁看得到?终于让她眼睛里只有他一个。每回亲她,他一定要她睁开眼睛看着他,要她的眼睛里有他,他要盯着她眼睛里的他,热烈爱她。可是,他什么时候彻底丢了她?
真痛,痛得要窒息,可还得活着,要好好活着。因为这是她希望的。的小兔子,会替好好地活着。知道,这样就会幸福。
、84故人
84
惠灵顿;岳青平带着清儿已在这里生活了三年。原本来时并没有打算定居,可一个月之后;岳青平就决定留下。随右的朋友对她们很照顾,给她们介绍老师学语言;给清儿介绍学校;带她们熟悉各处环境;请她们喝葡萄酒,观赏新西兰海豹;带她们游达卡皮蒂岛野生动物保护地和马尔堡峡湾;岳青平的厨艺好,久居在新西兰的华人朋友,常常来她家蹭饭,这使得岳青平生活更加充实、欢快、新鲜。就这样;岳青平一边适应新环境,一边学习新东西,同时在惠灵顿一家美术社找了一份工作,同城那些悲伤竟渐渐离得远了。
这里空气纯净自然,天空蓝得如镜。她的房子坐落在惠灵顿的面边,离南海岸很近,吃过饭散步,不一会儿就可以欣赏海景。惠灵顿是座很小的城市,宽度只有两公里,步行就可以浏览全市,这点最让岳青平喜欢,她不敢开车,可在惠灵顿,她发现,最不需要的就是车了。买了两辆自行车,她一辆,清儿一辆,母子二人优哉游哉到处转。她的房子很漂亮,里面早已装修好了的,一应俱全,似乎早已笃定她会来。房子前后是一块绿色的草坪,第二年,岳青平在草坪周围种了很多铃兰。
岳青平和清儿都已融入这个城市,清儿八岁,已经有一米一了,眉毛和头发越来越像任之丰,眉毛浓厚,头发硬密,能将自行车骑得如飞,他说,虽然骑不到白居易了,不过这车骑起来也很痛快,速度比白居易快多了。他当然也不相信岳青平从前的话,“爸爸读书去了”。岳青平认真地告诉他,她和他爸爸已经分开,等他长大后去找爸爸。她给他看爸爸的相片,报纸上的,杂志上的,电视上的,还是日常生活的,全是随右发来的。清儿问:“妈妈,我长大后要去找爸爸吗?”
岳青平点头:“当然要去了。你爸爸最疼你了。”
“爸爸也疼妈妈,妈妈为什么不去?”
“因为,妈妈看见爸爸心痛。”岳青平黯然。她要将清儿带好,让他代替自己去爱他。
清儿似懂非懂,倒是乖巧地点点头。
一天傍晚,母子俩给草坪除杂草,给铃兰浇水,忙得不亦乐乎,岳青平看看时间不早,对清儿道:“你就这里玩吧,我去做饭。”
清儿应声答“好”。突然从外边传来一个声音:“多煮一点米。搭个餐。”
母子俩齐齐抬头,齐齐睁大了眼睛,齐齐张开了嘴,岳青平是呆了,岳涵清是张口喊了一声,随即扑上去:“历叔叔!”
不是历斯然是谁?还是一付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的吊儿郎当样,还是那么阳光帅气,一笑时又妖媚又惊艳的那个人。离他三米处,跟着一个猥琐大叔,身短腿长,脸大眼小,若渐离。三米,是若渐离和历斯然必须的距离,近了,会被历斯然欺负,远了,又常常小命不保。
“再多煮一点米,我也搭个餐。”若渐离点头哈腰。见历斯然一记飞眼过来,立刻不说话。是啊,确实没创意的台词,就比他多两个字。下回记得自己想一个。
历斯然一把抱起清儿,举起来放到肩膀上,动作还和从前一样熟练。“哎哟,清儿重了好多了!真的长大了!”
清儿两只手抓着他的耳朵,也是和从前一样,笑得乐不可支。历叔叔回来了,他的游戏可以更新了。
岳青平还没反应过来,她傻傻地瞪着这两人,怎么突然冒出来的啊,没个前兆。
“平姐姐,我回来了。”不是来了,是回来了。
“哦。”岳青平还呆呆地。
历斯然没办法,还是这么傻,他手一捞,牵着她的手进屋了,那动作娴熟得像进自己家一样。
一餐饭吃得历斯然幸福得要哭,红烧肉还是那个味,鸡蛋羹还是那个味,清蒸鱼还是那个味,连青菜都还是那个味。
这几年来,他想的就是这个味,这是他漂泊天涯的途中唯一的想念了。后来,越漂泊越没意思了,探险没意思,赌博没意思,盗墓没意思,飙车没意思,打架没意思,泡马子没意思。想来想去,他生命中唯一有意思的事,竟然就是跟在一个叫岳青平的女人后面屁巅屁巅的那一年时光。那一年,他当她的司机,当她孩子的保姆,被她横来喝去,可每次想起来就是那么温馨,那一回眸,一撇嘴,一娇嗔,都是一朵花,开在他的白天和黑夜。他竟然不想动了,想收起翅膀,躺在某个地方静静地想她,只想她,他历斯然人间妖孽一枚,眼中无天无地无父母,行为无拘无束无限自由,却不小心爱上了人间的一枚小女子,从此,他坠入深渊,走上了一条爱情不归路。希金斯常常被他半死不活的样子气死了,这付怂样,不是找死嘛!又一次死里逃生后,希金斯甩给他一张纸,横着眉毛瞪着眼睛,手指外面,死走!死走!死走!不就一女人嘛,老子看不下去了!他接过纸一看,满脸惊喜,果然是生死兄弟啊!急兄弟所急,想兄弟所想。抬脚就往外跑,一边喊,兄弟,谢了!
一天后,若渐离那厮凭着对反跟踪的了解,竟然跟到了他,简直就是一跟屁虫!他来找女人,他这猥琐大叔来做什么?猥琐大叔很委屈,他也想静下来好好写书了,这臭小子一走,他这条小命一不小心就没了!
历斯然威胁他,胆敢破坏他追妻计划,小心拿命来!
若渐离再三保证,反复保证,决不妨碍,只求管饭。
管饭也不行!
我交伙食费!
你哪来的钱!
我拼命赚钱,全部上交!
签订下一番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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