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撒野我把酒奉陪》第72章


“我……”
“我什么我!你要是出家,你爹肯定把整个和尚庙都炸了!造孽啊!”苏酒搂着他大笑,“看吧,还是我自在!你不行!”
贫!又开始跟他瞎贫!李子明这地道的香港人到底是贫不过她这京片子。回回爱跟她斗嘴,又回回都让她给堵的一句话没有。
“你厉害!你能耐行了吧!”
苏酒见他怎么都提不起精神,也不笑了,看着暗黑的夜空,说:“诶!我教你一句话。”
“什么?”
“年难留,时易损。惜当下,莫相忘。”怕他一时听不懂,胡乱解释:“就是说吧,这年头,还是兄弟靠谱,知道不,好歹还有我呢!别想那么多,回家睡一觉,醒了,好好过!”
“恩,好兄弟!”每次和她闹一闹心情总会好很多,李子明摸摸她刘海,“走吧,哥送你回家。”
“早该送我回了,俺们这些打工小妹,大清早的就得开工,哪儿能和你这少爷比啊!”
李子明轻轻推了一下她后脑勺,“我让你跟着我你又不干!”
“我跟你怎么说的!我要独立于世!而且,你明知道我不能跟你后面做事——”
李子明怎么会不清楚她那些心思,把她塞到车上,“得!我下回来你要请我吃豆捞。”
“您可别来了,我花不起那钱。”
“我已经选了最便宜的了,你也忒小气了吧!我请你可都是鲍鱼海参的。”
“我就是小气!我又没让你请我,是你自己赖皮赖脸的。”
“行!我厚脸皮!祖宗,您系上安全带,我加速了。”
“你飙车,你疯了你!不怕被抓啊!”
“谁敢抓我!不想活了!”
“……”
她住的地方偏僻,车不能开到家门口。巷子口,苏酒跳下车,“回吧,拜拜!”
临走前李子明还不忘提醒她一句:“记得请我吃豆捞!”
“行了!赶紧闪吧!”
夜深人静,她一个人也不害怕,四周住户几乎都年老的长辈,差不多都认识她,很安全的。会选在这里也是因为房租水电算下来是全澳门最便宜的,省钱。条件是差了点,但房东人很好,尤其待她好,做了什么好吃的都会想着她。大概因为她太勤快吧,日日清晨起的最早,起来便把院子门口里里外外都扫的极干净,什么都不用房东操心。身处异乡,总得学会适度讨好。
拐个弯,还未走到大门口,见门前直直站着一个人,挺着背脊,穿最上乘的衬衫,像极了商场里衣架子一般的模特。连站着都能不自觉找到最好看的姿势,天生的气度不凡,却偏偏要自愿沦落到这小巷子里来。
见她回来,他立马露出笑脸,“小酒,你去哪儿了?”
“我能去哪儿,喝酒去了。”与他一贯是这样不遮不掩的口气,总希望自己的恶劣能招他厌烦,却偏偏总是适得其反。
“跟谁?”笑容里立马闪出一丝紧张。
“李子明,除了他还能有谁。”
一听是认识的,他终于又浮现浅淡笑意,将手里的东西递给她:“哝,给你的,我姐夫从德国带回来的礼物。”
“什么?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不要那些东西。”苏酒微微蹙眉,夜色中有几分难掩的倦意。
“不是,是吃的,巧克力。”他神情专注,生怕她不接受。
苏酒随手接过来,反复看了几眼,包装倒是怪精致的,“吃的我就要了,这么晚你来就送这个?”
“恩。”他点点头,“去找你你都下班了,打电话又没人接。”
“你打我电话了?”苏酒低头翻手机,一看,上班关了静音忘了改回来,抬眼看他,只觉好笑,“那你就明天再给我呗,用得着亲自跑来么。”
“反正没事。”
“你的车呢?你走进来的?”
“车在路口停着呢。”他又重复,“反正没事嘛。”
“谢谢啦,那我进去了,再晚会打扰别人的。”
苏酒转身准备走,忽然又停住,回头对他说,“马苏杭,明天中午我请你吃饭,所以,你不要再去打扰我工作,等我电话。”
“好,那我走了。”他笑起来温润如玉。
从来有礼有节,亲切温和,同她讲话口气和态度都恰到好处,尊重她任何意见,不论她怎么不待见,都能从容妥帖教养良好。可偏就是个一根筋儿的,傻帽!
苏酒看着他背影走神。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真倒霉,还是假幸运,走了天大的狗屎运,竟认识些这种人。一个二个的,都金贵的要命,却偏都来缠着她不放,她真的不奢求那些有的没的,只想安安稳稳的一个人过点清闲的小日子。怎么就那么难?!
上了楼梯,刚巧撞上房东叔叔,这么晚她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心里寻思了一下,笑呵呵的上前去。
“叔叔,今儿个我们赌场搞活动,送的进口巧克力,您拿给阿姨和阳阳吃吧。”
“不不不,你自己留着吃。”
“没事,反正是送的,我不爱吃,您拿着,就别跟我客气了!”苏酒将盒子塞到叔叔手里,侧身飞快跑走了。
回到屋里,深深输了口气,可算是没白拿,就当借花献佛了,反正她也不爱吃那些东西。马苏杭早前送的那些东西,她也一样没留,全打发周围的邻居了,要不住在这儿也不会人缘一直这么好。管他那么多呢,她只求自保。自私点,没什么不好。
草草洗漱了一下,赶紧钻被窝睡觉。可左右翻腾,怎么都睡不着了。起身,随手拿了本书,翻了几下,掉出样东西。黑色卡片,是他那种特制的名片。穆衍森。三个大字,多么刺眼。一张名片,以做书签为理由,竟然留了这么多年。明明就下定决心永不回头,却还是念着,真矫情。又扔了书,重新寻找睡意。找啊找啊,找不到。
六年前,她选择到台湾,没什么特殊理由,就是不想出国,不想走太远,离开自己的祖国。内地她呆够了,香港太吵,去澳门怕给母亲添麻烦,于是,选了台湾。不管有没有回归,终究是自家的地盘。
很有幸的,坐在她旁边的先生,竟是当初在俱乐部给小女儿过生日的那位台商。不幸中的大幸。廖先生始终记得她,以为她是身世可怜无家可归又遇上了难事,邀她到家中做客。他小女儿非常喜欢她的到来,盛情难却,苏酒陪着她几个星期,不好意思再呆下去,赶巧廖先生要去香港谈生意,搭自家的直升机。苏酒灵机一动,搭专机离开台湾,再没人能知道她去了哪里,于是请廖先生捎上自己。
到了香港,廖先生托自己的朋友照顾她找份工作,幸好读书时英文还算不错,又拿着东东给的那些钱上培训班反复练习口语,普通职员工作都能应付。大概性格使然,在公司总与人相处不来,辞了职。辗转换了几分工都不喜欢,最后拾起自己的本行——音乐。由于专业够好,应聘时发挥的也很超常,被一家私立学校应征上当了音乐教师。很偶然非常偶然的机会,遇上了李子明。
那晚她嘴馋的要命,跑到街上吃鱼蛋粉,也许,是那家茶餐厅太有名,也许,是太晚了,人不多,付钱时,就那么不小心踩到李子明的脚,抬头,他刚要发作,见是她,非常惊讶,又高兴。像许久未见的老朋友,拨弄她刘海,“是你?居然是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那时她已经到香港一年有余,能听懂粤语,笑着回答他:“瞎混呗。”
后来他常常约她见面,苏酒平日除了工作也没其他事,也没什么朋友,无聊了会去。渐渐相处的多了,不知不觉竟成了知己。为苏酒比他能喝的事,李子明一直耿耿于怀,拼了几次,还是拼不过,怎么都不服,苏酒见他实在可怜,每次被自己捉弄的苦不堪言,于是把自己的诀窍告诉了他。
她有一个特制的透明小壳,像吃完的果冻壳那样,大大小小好几个,不同杯子都可以。倒着放在杯子里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这样每次倒酒都只有小半杯。而且每次喝酒在包厢里,灯光昏暗,更是没人会仔细瞧,要是在灯火通明的餐桌上就不行了。怪只能怪他笨,又倒霉。
李子明听了没生气反而笑的开怀,自己还暗自琢磨了好些天,说她像只狐狸,聪明,狡猾,还会魅惑人心。苏酒反驳自己应该是狼,荒野觅食,最懂得适者生存这样的道理,绝不会让自己吃了亏。
那次之后,两人关系更加亲密,李子明拿她当亲妹妹一样,还带着回家里和他父母吃过几次饭,他父亲看出他们没那些男欢女爱的事情,还嘱咐她帮着李子明寻觅下女友佳人,她母亲人很随和,说话温柔的人心都软的像棉花。饭桌上苏酒答应的爽快,出了门就被李子明骂没良心,她就咧着嘴装傻充愣。生意场,李子明是真怕了尔虞我诈,而和她在一起,多数人很放松,很开心,像家人一样。
李子明其实真心朋友不多,聚在一起时什么心事都与她讲。苏酒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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