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旁的陌生人》第35章


胡飞扬的助理杰西在饮水机前跟她哀叹:“忙啊。怎么就那么多会呢?这个月倒要飞总部好几次。航空公司都直接给升舱服务了,绝对优质顾客。单是倒时差都够受的。”
西南大区的销售总监詹姆士是个花花肠子,向来不惮对女同事献殷勤,尤其是邱琳这样的已婚未育的少妇。他向她吹嘘:“我跟那些国企老总都是哥儿们。我跟你说,陪他们去欧洲才有乐子呢。那些老总一见红灯区那个样子……哈哈,我可没去。我一向守身如玉。这种钱可不能省——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嘛。”
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谁是孩子谁是狼?目的是抓住狼还是让狼把孩子吃了?邱琳阴郁的想,目前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张丽平说她想得太多:“大男人出去吃喝玩乐也是工作需要。只有我家那口子才那么没出息,天天就爱宅在家。正常男人都会有交际的嘛。你自己不也是天天出去应酬?国家公务员怎么了?一跟外国人打交道就怀疑人家受贿?那商务部部长还三天两头往美国欧洲跑,老买人家的大飞机呢,难道他们也受贿了吗?中国自古就是学而优则仕。能进入官场的都是精英。他们精明着呢。起码比你精。人家自有分寸,你就别乱担心了。”
邱琳很愿意相信张丽平。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她心中的郁闷更加纠结。
陈启山有个习惯:要求她对每次和政府官员的会见都进行录音。当然,这都是秘密进行的。他喜欢有时间的时候反复听录音,企图分析出官员们的话外之音,言外之意。
录音的工作自然归邱琳。她每次都是提前开好录音,然后放到包里带入会议室,一直到上车才会关机。
他们去商务部某司开会。因为是临时改期的会,而邱琳拿的包刚好是录音效果最差的那只,她就请陈启山把录音笔放进了衣服口袋里。会议开完,陈启山和她就分道扬镳。一直到三天后,她才想起录音笔。
陈启山也把录音笔给忘了。他从家里把录音笔拿回给她时,轻描淡写的说:“早就没电了。不知道录了些什么。”
邱琳说:“也就是那个会吧。我记得电池就剩一格。再说这个录音笔的容量有限,也就是一两个小时。”
陈启山点了点头,没再问,显然已经释怀了。
离开他的办公室时,邱琳还想:这个人真多疑,就算没关录音笔,还有啥事怕被录下的?
她把录音文件倒到电脑上时,发现录音笔里就一个文件,非常大,非常长。是她自己记错了:之前录音笔已经是清空状态,而她新换了电池,事实上,这个录音笔能连续录音八个小时。
邱琳说不出是出于什么心态。她先是把文件用简单的录音编辑软件剪切出会议的部分,交给了陈启山。然后,她静静的把所有的录音全部听了一遍。
录音中充斥着车声,空白的嗡嗡声,大量的空音。直到她听到了一个遥远模糊但是有些熟悉的声音,似乎是苏啸宇的。
录音质量自然是差的。从时间上推断,大概是中午两点左右。对话模糊而断续。但是显然两人一起吃饭。大部分都是闲聊,只有一个瞬间的对白抓住了她的注意力:
陈启山:“……没有你,还真不好办。”
……
苏啸宇:“……青海铜……正常的……朋友办事不能拿……”
陈启山:“是朋友才不能委屈了。都是公事,这也是应该的。”
苏啸宇:“……那成。举手之劳……加俩零的话,我可有更大的……哈哈哈……”
她来回听了三遍,才听出了这么些内容。再没有其他了。
她无法不怀疑这段对白。到底是什么“公事”?听起来似乎是苏啸宇在索要什么。“加俩零”指的是钱吗?如果那样就是索贿了。
可是万一是两人之间正常的某种办事呢?比如陈启山托他给朋友找个工作什么的,然后请吃饭送只手表略表谢意——这个情景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人际往来。
这段录音什么都说明不了,出了加深她的郁闷。
她也试探苏啸宇,看他是否真有某种问题,但是他总有很合理的解释,显得阳光无比。
家中,邱琳并不是存心抵制他。但是她仍然坚持分居。苏啸宇并不勉强她,看起来他每天很愉快的享受着迟来的家庭生活。
苏啸宇给她变着花样做饭。下班会带花回家。更重要的,在床上,他们越发如鱼得水。邱琳觉得自己已经精神分裂了——上床了她就浑然被他迷惑,下床了所有对他的怀疑又回到心中。
就在这样的纠结和抑郁中,京城美丽的秋天如约而至。
42
42、北京的秋天 。。。
北京的金秋是一年最好的季节。郁达夫的《故都的秋》里有优美的描写:静静掉落一地的槐花,蓝紫色的喇叭花,竹扫帚扫地留下的一条一条的痕迹,潭柘寺和什刹海……也是如今体会不到的闲情逸致。
MBA班组织去秋游联谊。MBA班的同学本来都是社会中人,自然有人张罗,地点也特别:南山滑雪场。雪场除了滑雪季以外并不开放,这是因为有人认识雪场的一位老总。
春天时雪道上会种草进行维护。
整个寂寞夏天后,南山是一片无人打扰的草坡。草地自有它的美丽。一棵小草是卑微的,一片草地却是浩瀚的。
远看的时候,风过,长长的草一起低头,叶背的银白色就造出一片雪浪,快速滑过。
草坡上一处一处的有蒲公英,多数已经开过了,就剩下一只一只的小小绒球,乘风踏上远游的旅程。
邱琳喜欢这样的宁静。
同学们闹哄哄的张罗着烧烤的食物。一帮MBA搞一场烧烤野餐,还是井井有条的。
邱琳被分配到的工作是串肉串。
她想了一下,也没提反对意见,
带来的肉块早已腌制好,现在放在大盆里化冻。生肉特有的腥膻味已经弥漫开来。
她拿起一根竹签子,再次看看那一盆颜色暧昧,粘糊糊的东西,无法下手。
从旁边伸过一只手,拿走她手中的竹签子。
她抬头,是孙哲。
孙哲说:“我来。你去串馒头片。”他的语气不容反驳。
邱琳还没来的及说话。另两位同学已经笑了起来。其中一个是很年轻的北京女孩,叫宝丽,八零后,性格也随意,经常口无遮拦的开玩笑。她笑道:“孙哲你还真是知冷知热,惜香怜玉。不行了不行了,我也串不动肉串了,谁来换我呀。”
另一个北京男生也是一贯的贫嘴,起哄架秧子最拿手,自然不放过机会:“人家邱琳多淑女,你看你,见肉不要命的主儿,还不赶紧干活,起码得把你自己吃的那份儿整出来,那还不得一百多串。”
邱琳有些脸红。孙哲却跟着笑,那笑容显得理直气壮。
邱琳默默走开。她越想越郁闷:每次上课,孙哲必定坦然坐到她身边,如果有别人,他会去要求那人走开;每次小组讨论,孙哲一定要跟她一组;中午吃饭,无论她跟谁一起走出课堂,他最终都会坐到跟她一桌。
这就是他当年追求她的办法。
他也就是这样的人——喜欢一个人,他会认为那是光荣的事一般,在全世界的人面前,他都敢于展示他的爱。当年的她,十八岁的少女,如何能抵抗。
如今,她只觉得这叫骚扰,或者“冷骚扰”更确切。自从她上次当面说了,他倒再没重提旧话。
他这种公然的示爱本身就足够引起注意。更何况,开学典礼上,她跑出礼堂而他追了出去的那一幕更是人人目睹。
他俩已经成了班里私下传播的八卦了。她觉得冤枉,却又无法辩驳——这种事,从何谈起。
尽管这一次殷勤,她多少是感谢他的。因为她一直都很讨厌生肉的味道和触感,这也是她不愿意下厨的愿意之一。他还记得。她也不能不想起:当初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克服心理的厌恶,常常给他做红烧肉。对比如今每天家里那个男人给她下厨,她不得不感慨,女人的身价真是难测——她对男人好,男人不一定领情,却又会有别的男人愿意为她做事;而最荒唐的是,她的心里放着的那个男人,常常不是对她好的那一个。
其实孙哲是有洁癖的——仅仅是停留在习惯层面上的。邱琳冷笑:对于性这么需要清洁的活动,他的洁癖倒不起作用了。
开始烧烤的时候,邱琳已经感到索然无趣,闹哄哄的人群只能让她的头更疼。她坐在露台上,时不时随风飘来的烟和烧烤的味道呛得头疼。
孙哲拿了烧烤好的肉串送到她面前——鸡翅上抹了蜂蜜,正是她年轻时爱吃的口味。孙哲望着她的眼神笑意盎然,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邱琳不仅感觉一片苍凉——物是人非,她早已不爱吃蜜汁烤鸡翅,而且这是他们分手之前的事了,他的记忆居然还停留在二十岁的时候。莫非在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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