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演出》第29章


咦?帽子!
书架底层放着一个面盆,里面有一顶网球帽,莫兰认识那上面的标志,她记得社团活动的时候,总看见他戴着这顶帽子,有时候在操场或者在放学路上偶尔碰到他,他也戴着它。奇怪,按理说,这应该是他最喜欢的随身物,怎么没戴去广州?难道是他作案之后,又回到自己的房间将这顶帽子丢进了面盆?这好像不太可能。放火后,他一定很慌张,急着想要逃离现场,怎么还会有闲心去做这种鸡零狗碎的小事?恐怕连想都没想到过。那这顶帽子怎么会被留下来?是因为喜新厌旧,有了一顶新帽子吗?还是……对了,这个面盆为什么会被塞在书架下面?——难道这是脏衣盆?
莫兰捡起了那顶帽子,立刻发现帽子的边沿果然有两处油渍。这应该就是林致远将它弃在脏衣盆的原因吧?
“喂,你闻闻,这是什么味道。”她把帽子递给高竞。
他闻了闻。
“是肉味。”他皱皱鼻子说,“我看不是生煎包,就是小笼包的汁水,他吃的时候无意中溅上去的。怎么啦?”
“没什么。”莫兰把脏帽子丢回到面盆。
面盆旁边是一个废纸篓,里面是空的。她伸手进去掏了掏,的确没有任何东西。
她弯下身子,想爬进书桌,高竞拉住了她。
“你在干什么?”
“当然是找线索啰。”
“得了,我来吧,万一弄脏衣服,到时候你爸妈又要问东问西了。你想找什么?”
“我也不知道。就随便看看。”
他看了她一眼,卷起袖子钻到了书桌底下。不一会儿,他又钻了出来,手里拿了一个黑色的小东西。莫兰看出那是一个瓶盖。
“这是什么?”她道。
“瓶盖呗。”
“是什么瓶盖?”莫兰看着盖子内侧螺旋纹路上的红色液体,又把它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好像是红墨水。”
“那就是个红墨水的盖子。这算线索吗?”高竞问她。
“不知道。不管了,先放起来再说。”她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预先准备好的小袋子将红墨水瓶盖装进去,放回了书包。
这时,她忽然又注意到书架上的一件东西。那是一面圆圆的镜子,她可以肯定,之前她来的时候,没看见过它。难道林致远喜欢站在书架前照镜子?镜子旁边还有一块正方形的小绒布和一些透明的薄膜——看起来像是干了之后的胶水。她把镜子拿起来,仔细端详。
“这是一面镜子。警察已经采集过上面的指纹,有什么不对吗?”
“它不是折叠的。我上次来的时候,这里没有它。”
“那又怎么啦?”
“如果是折叠的,那就是上次林致远把它折起来放在了某个地方,比如抽屉里,但它不是折叠的,它就一定是从别的地方拿过来的。”
“你想说什么?”
莫兰耸耸肩,其实她自己都不知道想说什么。
高竞笑着说道:“我来告诉你原因吧。这说明你们庆北中学的大帅哥近期正在恋爱。一般恋爱中的人呢,都会格外注重自己的仪表。”
“恋爱?”莫兰朝他看过去。
“当然是恋爱。”他瞄了一眼她的头顶,笑道,“你还小,说给你听,你也不懂。但我告诉你,那就是恋爱。这方面,我是很理解他的。”
“可她都已经快30啦!”
“我听说是28。”
“那又怎么样?我们学校那么多女生喜欢他,他都不动心,他怎么会喜欢郦雯?”莫兰就是觉得不可能。
“假如,一边放着一盘做好的炸鸡,另一边放着一盘鸡翅,你会选择吃哪个?”他耐心地引导她。
“我当然会……”莫兰刚想说炸鸡,马上就觉得不对头,“你会选择哪个?”她反问。
“干吗问我呀,现在说的是林致远,他喜欢什么?”
莫兰想反驳,忽然,她耳边听到一个声音,那是开门的声音。不好!有人来了!她紧张地朝高竞望去,看得出来,他跟她一样紧张,但还是做出了一个叫她别怕的手势,“我去看看。”他轻声道,说着走了出去。
莫兰屏住气息,蓦然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从走廊里传来。
“你是谁?”那人问道。
“我是林致远的朋友,你是谁?”高竞反问。莫兰从他理直气壮的口吻里判断,来人一定不是警察。
她快步走了出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团黄毛。
“莫兰。”赵晓天板着脸叫出了她的名字。他的声音压得低低的,跟之前质问高竞的声音大不相同。
“哈,赵律师,你也来了。”她故作轻松地跟他打了个招呼。
“他是谁?”他又把目光转向高竞。
“他是我朋友。我们跟黄警官说过我们要来这里,不信你可以去问他。反正警察都已经查过这里了,我们来看看有什么关系?”
“你哪来的钥匙?”赵晓天的眼睛像鹰一样盯着她。
“我曾经看见林致远从门口的杂物桶里拿钥匙。——你呢?”她反问道。
赵晓天似乎没听懂她的话。
“她是问你,你的钥匙是哪儿来的?”高竞代替她说道。
“我从来就有这里的钥匙。我是他家的亲戚,从辈分上说,我还是林致远的表叔。”他冷冰冰地答道,又皱着眉头问,“你们在这里找什么?”
莫兰自己也不知道她在找什么。
“哦,没什么,随便看看。”她道。
“现在看好了吗?”
这是在赶他们走,她听得懂。她觉得与其是在这里跟这个讨厌的人纠缠不清,倒不如去做些别的更有意义的事,比如去找找对面楼里的单小姐。
“好吧。我们这就走。”
莫兰拉着高竞的胳膊,两人一起离开了林致远的家。
“这家伙看上去真欠揍!”在楼梯上,高竞气啾啾地说。
“别理他!我们干我们的。现在几点了?”
高竞看了下手表。
“四点。你该回家了吧?”
“是啊,得抓紧时间了,我五点前一定要回家,可是我还想去见一个人。”莫兰一边说,一边飞快地奔下了楼。
单小姐就是刚才跟赵晓天在一起的女孩。她20岁左右,眉清目秀,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脸上架着一副细腿的玳瑁眼镜。
“你是那个人的表妹?”她在门口吃惊地看着莫兰。
莫兰沉痛地点头。
“哦,真没想到。其实,我也只是随口说了一句,警察既然这么问,我当然也只能照实说……”她似乎为自己无意中卷入这起案件感到心烦意乱,“你们是不是想让我改变证词?这不可能,我真的看见他从那扇窗里爬进去,又爬出来。我看得很清楚。”
莫兰注意着她的玳瑁眼镜。她马上意识到了。
“这只是为了美观。”她摘下了眼镜,“看见吗?我要用眼镜挡住这个疤。”她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莫兰看见一个清晰的凹疤,“好了,我都说完了,我还有事……”她准备关门了。
“等等。单姐姐,你看见他的时候,你是站在什么位置?”
“这个我已经跟警察和律师都说过了……”她不想回答莫兰的问题,急于关门。
“我刚刚在你门外的窗子试着朝那里看过,什么都看不见,那些树挡住了视线。所以单姐姐,如果你真的看见了他,一定是站在别的地方,对不对?”跟她聊过之后,莫兰觉得她不像是会撒谎的人。她也许真的看见了,只是,不是在她自己家里。
听了她的话,单小姐显出几分迟疑,她的手放在门上,好一会儿才拿开。
“好吧,我的确不是在自己家里看见他的,我是在树下看见的。我不认识他,但我看出他很年轻,穿了一件运动衣。这些我都告诉警察了。”
当时是夜里11点,她在密密的衫树林里干什么?
“好了吗?”她又打算关门了。
“那么,有谁能证明你当时在那里?”莫兰知道自己的话有冒犯的意思,但她还是要问。
单小姐的脸拉长了。
“所有的事,我都已经告诉警方了,他们也核实过了,他们知道我说的是实话。”她说。
“这么说,他们已经找到人证实了你的目击证词,是不是?”高竞插了一句。
单小姐紧闭双唇,没有回答。
“那个人是谁?”高竞追问道。
单小姐的脸色更难看了。
“我没有义务回答你们的问题。我所知道的一切都已经告诉警察了。”她口气生硬地说着,再次准备关门。
“我知道是警察找到你,你才说出你的证词的。在你看见林致远从窗户里爬出来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报警?”高竞抵住门问道。
“我没报警,可我告诉保安了!等我送完朋友回来的时候,我在5号楼外面碰到一个保安,我跟他说了这件事,可他说,他们已经报警了!”单小姐怒气冲冲地说,“再说,我怎么知道他那时在干什么?我只看到他从窗子里爬下来,当时,我可没看到着为!——你想干什么!快放开!”
高竞放开了手。
门“呯”的一声关上了。
“5号楼是哪栋楼?”高竞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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