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的掌纹》第18章


其他的人对立起来,甚至加以羞辱、压抑,绝非健康之举。读书其实只是交友的延长。我们交友,只能以时人为对象,而且朋友的数量毕竟有限。但是靠了书籍,我们可以广交异时和异地的朋友;要说择友,那就更自由了。一个人的经验当然以亲身得来的最为真切可靠,可是直接的经验毕竟有限。读书,正是吸收间接的经验。生活至上论者说读书是逃避现实,其实读书是扩大现实,扩大我们的精神世界。就算是我们的亲身经验,也不妨多听听别人对相似的经验有什么看法,以资印证。相反地,我认为不读书的人才逃避现实,因为他只生活在一种空间。英国文豪约翰生说:“写作的惟一目的,是帮助读者更能享受或忍受人生。”倒过来说,读书的目的也在加强对人生的享受,如果你得意;或是对人生的忍受,如果你失意。在知识爆炸的现代,书,是绝对读不完的,如果读书不得其法,则一味多读也并无意义。古人矜博,常说什么“于学无所不窥”,什么“一物不知,君子之耻”。西方在文艺复兴的时代,也多通人,即所谓Renaissance Man。十六世纪末年,培根在给伯利勋爵的信中竟说:“天下学问皆吾本分。”现代的学者,谁敢讲这种话呢?学问的专业化与日俱进,书愈出愈多,知识愈积愈厚,所以愈到后代,愈不容易做学问世界的亚历山大了。不过,知识爆炸不一定就是智慧增高。我相信,今人的知识一定胜过古人,但智慧则未必。新知识往往比旧知识丰富、正确,但是真正的智慧却难分新旧。知识,只要收到就行了。智慧却需要再三玩味,反复咀嚼,不断印证。如果一本书愈读愈有味,而所获也愈丰,大概就是智慧之书了。据说《天路历程》的作者班扬,生平只熟读一部书:圣经。弥尔顿是基督教的大诗人,当然也熟读圣经,不过他更博览群书。其结果,班扬的成就也不比弥尔顿逊色多少。真能善读一本智慧之书的读者,离真理总不会太远,无论知识怎么爆炸,也会得鱼忘筌的吧。叔本华说:“只要是重要的书,就应该立刻再读一遍。”他所谓的重要的书,正是我所谓的智慧之书。要考验一本书是否不朽,最可靠的试金石当然是时间。古人的经典之作已经有时间为我们鉴定过了;今人的呢,可以看看是否经得起一读再读。一切创作之中,最耐读的恐怕是诗了。就我而言,“峨眉山月半轮秋”和“岐王宅里寻常见”,我读了几十年,几百遍了,却并未读厌;所以赵翼的话“至今已觉不新鲜”,是说错了。其次,散文、小说、戏剧甚至各种知性文章等等,只要是杰作,自然也都耐读。奇怪的是,诗最短,应该一览无遗,却时常一览不尽。相反地,卷帙浩繁、令人读来废寝忘食的许多侦探故事和武侠小说,往往不能引人看第二遍。凡以情节取胜的作品,真相大白之后也就完了。真正好的小说,很少依赖情节。诗最少情节,就连叙事诗的情节,也比小说稀薄,所以诗最耐读。朱光潜说他拿到一本新书,往往选翻一两页,如果发现文字不好,就不读下去了。我要买书时,也是如此。这种态度,不能斥为形式主义,因为一个人必须想得清楚,才能写得清楚;反之,文字夹杂不清的人,思想一定也混乱。所以文字不好的书,不读也罢。有人立刻会说,文字清楚的书,也有一些浅薄得不值一读。当然不错,可是文字既然清楚,浅薄的内容也就一目了然,无可久遁。倒是偶尔有一些书,文字虽然不够清楚,内容却有其分量,未可一概抹杀。某些哲学家之言便是如此。不过这样的哲学家,我也只能称为有分量的哲学家,无法称为清晰动人的作家。如果有一位哲学家的哲学与唐君毅的相当或相近,而文字却比较清畅,我宁可读他的书,不读唐书。一位作家如果在文字表达上不为读者着想,那就有一点“目无读者”,也就不能怪读者可能“目无作家”了。朱光潜的试金法,颇有道理。  '返回目录'  
第二辑 开卷如开芝麻门 开卷如开芝麻门(2)
凡是值得读的智慧之书,都值得精读,而且再三诵读。古人所谓的“一目十行”,只是修辞上的夸张。“一目十行”只有两种情形:一是那本书不值得读,二是那个人不会读书。精读一本书或一篇作品,也有两种情形。一是主动精读,那当然自由得很;二是被迫精读,那就是以该书或该文为评论、翻译或教课的对象。要把一本书论好、译好、教好,怎能不加精读?所以评论家(包括编者、选家、注家)、翻译家、教师等等都是很特殊的读者,被迫的精读者。这种读者一方面为势所迫,只许读通,不许读错,一方面较有专业训练,当然读得更精。经得起这批特殊读者再三精读的书,想必是佳作。经得起他们读上几十年几百年的书,一定成为经典了。普通的读者呢,当然也有他们的影响力,但是往往接受特殊读者的“意见领导”。世界上的书太多了,就算是智慧之书也读不完,何况愈到后代,书的累积也愈大。一个人没有读过的书永远多于读过的书,浅尝之作也一定多于精读之作。不要说陌生人写的书了,就连自己朋友写的书,也没有办法看完,不是不想看完,而是根本没有时间,何况历代还有那么多的好书,早就该看而一直没有看的,正带着责备的眼色等你去看!对许多人说来,永远只有很少的书曾经精读,颇多的书曾经略读,更多的书只是道听途说,而绝大多数的书根本没听说过。略读的书单独看来似乎没有多大益处,但一加起来就不同了。限于时间和机缘,许许多多的好书只能略加翻阅,不能深交。不过这种点头之交(Nodding Acquaintance)十分重要,因为一旦需要深交,你知道该去哪里找他。很多深交都是这么从初交变成的。略读之网撒得愈广愈好。真正会读书的人,一定深谙略读之道,即使面对千百好书,也知道远近缓急之分。要点在于:妄人把略读当成深交,智者才知道那不过是点头浅笑。有些书不但不宜精读,且亦不必略读,只能备读,例如字典。据说有人读过《大英百科全书》,这简直是以网汲水,除了迂阔之外,不知道还能证明什么。有些人略读,作为精读的妥协,许多大学者也不免如此。有些人只会略读,因为他们没有精读的训练或毅力。更有些人略读,甚至掠读,只为了附庸风雅。这种态度当然会产生弊端,常被识者所笑。我倒觉得附庸风雅也不全是坏事,因为有人争附风雅,正显得风雅当道,风雅有“善势力”,逼得一般人都来攀附,未必心服,却至少口服。换了是野蛮当道,野蛮拥有恶势力,如“文革”时期,大家烧书丢书都来不及,还有谁敢附庸风雅呢?附庸风雅的人多半是后知后觉,半知半觉,甚或是不知不觉,但是他们不去学野蛮,却来学风雅,也总算见贤思齐,有心向善,未可厚非。有人附庸风雅,才有人来买书,有人买书,风雅才能风雅下去。据我看来,附庸风雅的人不去图书馆借书,只去书店买书。新书买来了,握在手里,提在口头,陈于架上,才有文化气息。书香,也不能不靠铜臭。当然,买书的人并非都在附庸风雅。文化要发达,书业要旺盛,实质上要靠前述的那一小撮核心分子的特殊读者来推波助澜。一般读者正是那波澜,至于附庸风雅的人,就是波澜激起的浪花,更显得波澜之壮阔多姿。大致说来,有钱人不想买书,就算“买点文化”来做客厅风景,也是适可而止。反过来呢,爱书的人往往买不起文化,至少不能放手畅买,到精神的奢侈得以餍足的程度。亚历山大恨世界太小,更无余地可以征服,牛顿却叹学海太大,只能在岸边拾贝。书海,也就是学海了。逛大书店,对华美豪贵的精装巨书手抚目迷,“意淫”一番,充其量只像加州的少年在滩边踏板冲浪罢了。至于海,是带不回家的。我在香港,每个月大概只买三百元左右的书刊,所收台港两地的赠书恐怕也值三百元。这样子的买文化,只能给我“过屠门而磨牙”的感觉,连小康也沾不上,遑论豪奢?要我放手畅买的话,十万元也不嫌多。看书要舒服,当然要买硬封面的精装本,但价格也就高出许多。软封面的平装本,尤其是胶背的一种,反弹力强得恼人,摊看的时候总要用手去镇压。遇到翻译或写评时需要众书并陈,那就不知要动员多少东西来镇压这一批不驯之徒。台灯、墨水瓶、放大镜、各种各样的字典和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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