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凶手(出书版) 作者:曲中直》第53章


绝不能动龙小凤一根头发。反正龙大哥已经是病入膏肓,而我又有的是时间来完成复仇大业,也就勉强答应了大哥的请求。
可是去年的一件事情犹如晴天霹雳,彻底打乱了我的报仇计划。我被专家确诊患上了脑血管瘤,并随时可能发病猝死。我已经是一脚跨进了坟墓!而最糟糕的是龙大哥还活着,我很可能死在他的前面。这件事情演变成了一场与死神竞速的游戏!
年底,大哥病故,我更加坚定了信心。我一向不信鬼神,但这次我感觉到冥冥之中有一股不知名的力量在推动着我。事到如今,我这行将就木的人还会有什么顾忌?于是,我开始策划杀人行动。
我过去是魔术师,残疾使我黯然失色了这么多年,但我的内心深处仍然渴望观众。让我在人生这场大戏谢幕之前再上演一场震惊四座的好戏吧!
在动手之前,我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工作。真的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作案用的吗啡则是大哥没有用完的,被我偷偷地留了下来。
其实在我下手毒杀龙小凤那天的上午9点以前,也就是那个女服务员看到她之后没多久,我就到了龙小凤的房间。十五年的风平浪静,早就使龙小凤丧失了警惕。别看龙小凤对别人飞扬跋扈,但对我却收敛很多。那天早上,她像往常那样客气地接待了我。
我锁好门窗后,就直奔主题。虽然我不再年轻,但对付一个柔弱女子还是绰绰有余。我把她结结实实地绑在靠背椅上。
当我向她摊牌时,她的目光里只有恐惧。我逼迫她说出了同谋的姓名,原来是胡俊清!果然是这个狼心狗肺的家伙。我追求若月时,若月就暗示过她喜欢胡俊清。只因为我太爱她了,所以没有放弃追求她。但胡俊清这个狗东西为了摆脱若月这个我一生中最心爱的女子,去追求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竟然丧尽天良地杀害了她,而她和胡俊清的孩子在她遇害时都已经六岁了!而龙小凤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只是因为她嫉妒若月!她说自己年少无知,被胡俊清利用,当初只是想让若月受点伤、住几天医院,结果却酿成惨剧!而他们也没有想到我跟若月那天会坐同一辆车,纯属意外!意外?嫉妒?哼,这就是理由吗?该死!
知道了答案,龙小凤就已经没有用途了。我把毒药通过注射器推到了她的身体里。就像罗密欧说的那样,毒药的效果很快。几分钟后,凤凰就化为了灰烬,只是再也不会浴火重生了。复仇的感觉原来是如此的美妙!下一步,就是除掉胡俊清这个人渣!
还忘了一件事需要交代:其实小月用我的手机并没有打到龙小凤的电话上,因为我早已暗中做了手脚。那个时候,大概是差一刻10点钟,也就是我刚刚杀掉龙小凤之后。至于手法,罗基在我说明前,就已经推测出了真相,后生可畏啊!你们可以去向他请教。我在差五分钟10点时,重返龙小凤的房间,用手机拨通了房间内的座机。一分钟后,我悄悄地离开了现场。这是我唯一需要冒险的地方,因为很有可能在走廊里遇到其他人。所幸大家都没有选择在这个时间活动。不过就算有人,因为我平时也会不定期地清理龙小凤对面的储藏室,所以应当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渡过了最危险的一关,我就若无其事地出现在酒店各部门主管的面前,给他们做了详细的工作安排。
从那时起,我就策划着如何干掉胡俊清。在排除了各种方案后,只剩下了两点:是直接到他房间中趁他不备杀了他,还是用一个智慧型的诡计。倒不是我害怕自己被警方绳之以法,反正我也是时日无多,死亡已经向我伸出手来。我希望既能抢在死神前面先夺去胡俊清的性命,还能赶上我人生的最后一个清明节,以便到若月的墓前看她最后一眼。就在我思前想后的时候,埋藏在我心底很多年的那颗不安分的追求极致的心突然蹦了出来,促使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胡俊清身边很少有人知道他是个色盲,我可以利用他的这个生理缺陷来达到我的目的。
那天下午,我把事先准备好的毒饮料瓶混在了其他的红茶饮料瓶之中。对之后的细节,罗基再次了解得一清二楚,就像他看到了一样。
但杀人给我带来的快感很快就荡然无存了。我一度想收手。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你一旦开始做了,就不可能收手。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更何况是已经发出的箭。覆水难收啊!
我把自己看成了法律的代言人。死刑不会因为你是杀一个人还是一群人而有所不同。让死神来惩罚我吧。
对于我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我并不后悔。我已经不在乎世人对我的评价了。无论是“铁石心肠的刽子手”还是“冷血无情的杀人恶魔”,我都会坦然接受。事到如今,一切辩解都是徒劳而又苍白的。
十五年前,我就成为失去灵魂的躯壳,那时的我早已是生无可恋。而如今,当我即将连躯壳都要失去的时候,灵魂却被召回了。如果说《基度山伯爵》曾经赋予我信念和力量。那我现在要向罗基表示感谢,因为他送给我的《宽容》给我带来了安慰。爱德蒙?唐太斯在完成复仇大业的过程中,感悟到了很多可供读者铭记于心的道理。他最后在给后人留下的信里,说出了发自肺腑的,同时也是揭示全文主旨的一句格言:人类的一切智慧就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
“等待”和“希望”。可今日我才明白,我真是没有用心去领会。我只是学会了等待,但却丢弃了希望。请罗基原谅,我把那本书作为我的陪葬品付之一炬了。它将会作为我在地狱里的看守,时刻监督我这个罪孽深重的躯体。
我的所作所为给剧团和警察带来了麻烦,再说道歉的话就显得滑稽可笑了。和罗基的夜谈,使我豁然开朗。如果我早点认识他,也许我会迷途知返的,但现在一切都已经是无法挽回了。真的希望会有来世,没准我和罗基还会成为莫逆之交。
让地狱炽热的烈火来惩罚我罪恶的灵魂吧!
此致敬礼罪人古剑华己丑年三月初八夜
“该死的,我就知道是他!要不是你总拖我的后腿,我早就把他绳之以法了。对了,你是什么时候,又是怎么猜到古剑华是杀害龙小凤的凶手的?”
“还不是你那套关于愚公与精卫合作的胡言乱语。”
“见鬼,我什么时候才能不再扮演华生的角色。说实话,我真是玩腻了。”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罗基笑出了声。
“哼,闹了半天这都是我命里注定的事。这都怪我家的祖坟没有选好,不像你家祖坟那样左青龙右白虎的。你少给我摆出这种唯心主义宿命论的鬼名堂!”
“所以为了泄愤,你就把我家祖坟搬迁到了鬼门关的隔壁?”
“当然了!这种古里古怪的案子就得靠那种不是人的东西来破解。鬼捉鬼,正对路!”
“呦,呦,这就开始过河拆桥了?”
“错!别高估了自己,我这是卸磨杀驴!”
“哈哈哈哈。现在说这话可有些为时过早。”
“在谜题全部解开前,我可舍不得下手。”
“那我就快点把口袋里的东西都抖搂出来,免得让你心痒难耐,像只发情期的兔子。”罗基站起身来,把左手插在裤袋里,挥舞着那像指挥棒一样的右手。
“先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要杀人,第一反应会采用哪种方法?在有刀可用的情况下。”
“当然是刀。我们国家严格控制枪械的使用,不像美国那样枪械泛滥,普通的老百姓是没有机会碰枪的。毒杀,这只是侦探小说里面最常用的手法。在现实生活中,除非你本人就是个药剂师,否则那种置人于死地的毒药并不如小说里那样容易得到。至于那种靠慢慢积累或自己提炼的毒药,也是非常罕见。有那个工夫,杀心早就不辞而别了。只有那些身怀深仇大恨的复仇者和心理变态的病人才会使用。前者是因为冷酷,后者纯粹是为了爽。除了枪杀和毒杀,就当属用钝器重击头部了。而如果凶手是个强壮有力的男人,还可以使用扼杀的方法,简单且有效。但所有的手法都不如用刀来得痛快,而凶器又是极容易得到。真是无法想象一个没有刀具的世界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很好。如果一个男人既没有用刀和钝器,也没有选择扼杀,而是用了毒药。那说明了什么?”
“嗯,肯定不会是买不起刀。因为刀具不易藏匿!不对,只要是一把随处可见的普通刀具,而且擦去指纹,就算留在现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知道了,因为用刀具和钝器行凶会不小心被溅上血迹,而古剑华还要赶着去给部门主管们开会。至于说扼杀,古剑华一个大男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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