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凶手(出书版) 作者:曲中直》第54章


刀具和钝器行凶会不小心被溅上血迹,而古剑华还要赶着去给部门主管们开会。至于说扼杀,古剑华一个大男人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啊,他没有拇指!”
“Bingo!”
“那酒店摄像机和报时大钟的相继失灵,也是古剑华搞的鬼吧?这些东西都是由古剑华管理,只有他有机会动手脚且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就像《功夫熊猫》里龟仙人所说的‘The rear enoacci dents’,真是不能放过任何一个与案情有关的巧合啊!”
“关于偶然,斯宾诺莎早就有过与众不同的精辟见解。他认为一切看似偶然的事件,其实都是源于人类认识的局限性。也许某一天,量子力学中大名鼎鼎的‘测不准原理’也会像相对论一样有一个唯一的答案。”
“该死,又来了!”
“杀害龙小凤就如同推倒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之后的几起凶案:古剑华毒杀了龙小凤,他和黄鹤飞两个人就好像在进行一场杀人竞赛。”
“这么说黄鹤飞和潘若安都是替死鬼了?”
“哼,这个世界上最卑鄙无耻的罪行就是贩毒。连一些有道德底线的黑帮都不屑与毒贩为伍。能替古剑华背黑锅,也算是他们最后作出的一点贡献吧。即便古剑华不抢先一步对龙小凤下手,黄鹤飞也一定会置龙小凤于死地。他在进入龙小凤的房间前就戴好了手套和那套伪造密室的工具就足以证明他是来者不善。黄鹤飞最初的想法是伪造龙小凤的自杀假象,可万没想到有人捷足先登了。他的心里一定非常矛盾。而心理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在一间有尸体的房间里,任何人都想早些脱身,每多停留一分钟,就增加了十分的危险。如果这个时候从门口出去,一旦遇到什么人,真是百口莫辩了。黄鹤飞也绝不是那种肯代人受过的类型。原本是用来制造密室的工具却变成了逃出生天的救命稻草,真是够讽刺!而对黄鹤飞的谋杀则完全是潘若安一手策划的。贩毒与故意杀人都是掉脑袋的事儿,横竖都是死路一条,别说是替人背一口黑锅,就是再多加几个罪名潘若安一定也是在所不辞。”
“古剑华对密室也会感到很吃惊吧?”
“没错。那天晚上他与黄鹤飞和龙武一块撞门时,着实是吃了一惊。可他毕竟是个魔术高手,在王虎被害后,他就发现了密室的玄机。但他并不能说出真相。一方面他是杀害龙小凤的凶手,另一方面,他还有胡俊清没有除掉。否则,他早就现身说法了。”
“那黄鹤飞进入314号房间时,龙小凤已经是冷冰冰的尸体了?”
“没错!黄鹤飞没想到被人捷足先登了。不甘为人作嫁的黄鹤飞就回敬古剑华一个密室。当然了,制造这个密室的初衷更多的是为了他自己免遭怀疑。”“那当天被电工看到的脚跟应当是黄鹤飞的了?”“从时间上考虑,应该是这样。还记得酒店服务生说他曾看到黄鹤飞浑身湿漉漉的从外面回到酒店吗?这又为黄鹤飞是密室制造者的身份加上了一个砝码。只有从龙小凤起居室的窗户离开才会弄成那个样子。”
“好在酒店的后面是一片停止施工的建筑用地。他就是利用这条空中走廊走上几个来回也不用怕被其他人看到。”“由此可见,黄鹤飞与潘若安并没有在龙小凤死后及时沟通。可能当时黄鹤飞还不知道自己上线的身份。”“这话从何说起?”“因为牛过天是少数几个知道哑女打过电话的人。而牛过天是潘若安的跟班,所以作为主子的潘若安一定也会知晓这事。如果两人及时碰头,古剑华的诡计就会被揭穿。因为黄鹤飞是10点刚过时到达龙小凤的房间,那个时候龙小凤的尸体已经凉了,并且被吊了起来。而小月打电话的时间还被我们认为是10点钟前的五分钟之内。而死了有一段时间的龙小凤根本不会在那个时间里接电话。即便刚刚毙命,在短短的十分钟,凶手也根本就不会有时间把龙小凤的戏服换上并且把尸体按照她在表演时的姿态吊起来。虽然尸僵还没有出现,但别忘了,尸体虽然不会反抗,可也不像想象中的那样容易操纵。”
“古剑华的不在场证明有点匪夷所思。你不认为很牵强吗?”“那要看条件了。”罗基把手机和计算器放在我面前,“看出两者的区别了吧?”
两者键盘的数字排序果然不同。
“与计算和金融有关的数字键盘与电话键盘的排序正好相反。前者自上而下是数字越来越小,而电话键盘则恰好相反。小月虽然在幼年时患病造成身体残疾,但听觉却并没有受损。一个口不能言的人,在生活中几乎与固定电话和手机这些通信工具绝缘。我记得在小月的房间里,唯一缺少的就是固定电话。同时,她正在学习会计,而计算器正是会计必不可少的工具。两者叠加后,导致在小月头脑里的默认状态就是计算器型的数字键盘。古剑华手机屏幕的破碎也是故意安排好的。只需要提前敲碎,再故意和其他人‘不期而遇’。当然,古剑华一定在之前进行过尝试并发现计划可行。”
“这些魔术师都是因势利导的高手啊。他还不如把手机键盘的线路进行调整,使键盘的外观不变,但实际上的输入却是错误的。”
“魔术师不是微电子工程师。在手机内部搞鬼的难度要大很多,只有专业人士才有可能。”
“真是‘神来之笔’!”
“不错!古剑华就是以异想天开的魔术手法著称。大胆而简单,有效且稳妥,正是古剑华的表演风格。”
这起连环杀人事件比我看过的许多经典的推理小说还要精彩十倍。
“其实,在龙小凤的案子里,我就感到了一种不协调的搭配。卧室里椅子背上缠绕着绳子,显然龙小凤在临死前曾被绑在椅子上,但既然这样,为何又要画蛇添足地再把其吊起来。现在看来,装饰尸体是为了增加不在场证明的砝码,但却与黄鹤飞的密室相互矛盾。因为密室手法通常都是和貌似自杀的尸体相互搭配的。而装饰过的尸体却正好说明人是他杀。还有,在胡俊清一案里,被替代的饮料瓶上只有胡俊清的指纹,再次证明是古剑华下的手。因为在所有人里,只有他因为残手总是戴着手套。其他人如果想避免留下指纹,就要戴上手套。而这样做反而会引人注意,加大被发现的风险。古剑华也真是用心良苦,为了避免遭到别人怀疑,竟一股脑地擦掉了所有的指纹后再加上胡俊清一个人的指纹。但这样做反而把自己暴露出来。再回过头看,杀人不直接下手,往往只有以下这几种可能:一、侮辱被害人;二、通过威胁和被害人讲条件;三、从被害人口中得到某个信息。在本案中,我们可以发现凶手是具有高智商和控制力的,这种人不会在案发现场做出羞辱对方的无聊举动,因此第一条可以排除;再看第二条,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发生在被害人的住所,因为这无异于玩火自焚。所以从最开始,我就意识到这个真凶一定是要从龙小凤的口中得到自己想知道的信息。这条信息是什么,我们无从得知。但凶手这种怪异的行为却从某种角度暴露了自己的真实动机,即谋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那就只有复仇了。而古剑华最终也说出了把龙小凤捆绑起来的目的是为了寻找当年的另外一个当事者胡俊清。”
没有经过任何的协商和排练,这三个魔术师以各自的手段共同演绎了这一系列宏大华丽而不乏机巧的魔术盛宴。
古剑华和霍格沃兹的斯内普教授倒颇为相似,一样的郁郁寡欢,一样的天赋异禀,一样的悲惨遭遇,一样的默默承受,对心上人的孩子更是一样的爱恨交加。不过,斯内普至少还有邓布利多在暗中支援,而古剑华则要一个人孤军奋战,虽说是并不光彩的复仇。
“古剑华这是草菅人命!你还送他《宽容》?哼,就是《圣经》也救不了他!”“我没有仲裁别人的权力,更何况他只是报私仇而已。连对复仇持否定和批判态度的弗朗西斯?培根都默认了这种‘针对那些没有法律惩治的罪行而施行的报复’,同时还好心好意地提醒那些快意恩仇的复仇者‘须当心,得让自己的报复行为也因没法惩治而逍遥法外’。古剑华倒是完全遵循了培根的教诲,只是他糟糕的身体使得他没能在临终前完成到高若月墓前祭拜的夙愿,造化弄人啊!这也许是上苍对他的最大惩罚了。”
“不对呀!”
“什么不对?”罗基打量着我。
“凶手竟然有三个!远远超出了范达因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的第十二条‘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另外,第九条‘侦探只能有一名’也不对,这个案子里的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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