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敬桥先生·思君十二时》第7章


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请千万,千万不要为我掉眼泪。我见不得你哭。我怕有太多话来不及告诉你,所以擅作主张先写下了。这里的士兵们有这个传统——把遗书放在胸口,这样死了也有话留下。幸运的话会被收尸的同盟军捡到,就一定会寄出去。
虽然我不是军人,可我也有话想留。留给你,很多很多。
等再见你,我要亲口说给你听。'
归来的英雄被众人簇拥着去接风,这边梁父说让他儿子先休息几个小时再去宴会,只推着梁易文要他上车。梁易文被太多人太多问题环绕,方才他只抱了程敬桥那么一小会儿,便被其他老师笑言“这么大了还和程老师撒娇”,尔后一齐上来拖开了他,个个都要和他拥抱握手。
等他终于脱身的时候,却找不到程敬桥了。
'……
我不会把遗书单单放在身上,前两天我恰好见到一个人受了重伤,他的信被染透了,一个字都看不清。那时候我在救他,却还分出了心想信的事,我现下准备写一份,再誊一份压在行李箱里。这样若哪一份毁了,另一份还在。唯一不好的只是最近太忙太累,誊信成了多余的功课。可想着写给你,就不敢不誊,怕你看不到。可也怕你看到,你要是看了,那我就是死了。
你不要难过,无论我活着还是死去,我都是快乐的。'
程敬桥看到了梁易文,心底算是满足了。人们围住梁易文,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火车站拥挤又吵闹,大伙儿把梁易文架在中间,蜂拥而出,梁父十分高兴,怕周遭的吵闹掩盖了他的声音,梁父对着程敬桥大声表达着自己的喜悦,“一会儿你就不要回去了,直接与我们一同走,晚上参加易文的接风席!我让外交官家那女儿也来,他俩今晚就能见一面了,真是好啊!”
程敬桥听得这句,愣了那么几秒,想到方才梁易文抱着他弟弟的画面,瞬间感到恍惚——他终有一日也要有自己的孩子。梁易文得结婚,得成家,得有几个聪明的孩子。那外交官家的千金哪哪儿都好,年龄恰好,模样恰好,身世也那样的恰好。
这些为梁易文铺张了新生活和新未来的“恰好”,恰被他这不堪的“不恰好”拦住了。
“我便不去了罢,”程敬桥微微颔首,语气低柔,“你也晓得我,宴会这一流,我是要出丑的。”
“你又不愿和我们这群凡夫俗子交往了!”梁父开起玩笑来,程敬桥连忙摆手,“莫笑话我啊。”
梁父终是体谅他,二十多年了,他懂程敬桥就也不为难他,派了辆小车把程敬桥送回去了。
'……
今日已经是第三十四天了,遗书太短,我都誊抄到了本子里。这样怎样的废话就都想讲给你了,虽然怕你不爱看,又忍不住要写。
现在要写,想你了,就立即要奔回来,摸摸这本子。白天一个美国的记者不小心踩了地雷,站在那里许久不敢动,我要去救他,他不敢大声说话,却用口型说着“step back”。我知道他怕连累我,人之将死,竟不是求生而是顾忌他人的生命,这实在是人类与其他种类最大的不同。可是有的人却能滥杀无辜,有这样的美国记者,却也有那样的叛军分子,作为同一种生物,我很疑惑。我不是专家,只能去叫人救他。可雷炸的时候我还没跑远,听到嗵地一声,回头看人已经没了。我救不了他,又忽然想起你。我当时在想,我能不能这么干脆地死,在那之前我总觉得我能,而当下我又觉得我不能了。
我还想陪你老去。
说来实在惭愧,我偷了你的手帕,你不要怨我。那只是小玩意儿,我回去买上几百条赔你。这帕子贴着我胸口的内袋,带着你家里的桃木味,我不敢打电话给你,才三十来天而已,我已经撑不住了。只是想着你,我便要从这里逃跑了。
逃跑的战地记者算逃兵吗?为你跑了又是另一回事了。
夜里偶尔梦见你,醒来却在战火中央,我真想死了,才三十四天而已。'
程敬桥回了家,只有他一个人住,还是那么冷清。他没开客厅的灯,直接缓步穿到了卧室,开了床头灯,慢慢坐在床边。
这些错终归是要被纠正的。
他垂着头,昏暗的台灯在地上拉出他的影子,窗外的风轻轻摇晃着窗帘,星星已经爬上了天。这是个为梁易文庆祝的日子,他回来了,这是个好日子。这一年多,四百一十二天,再愚的物件,都该想明白了。他曾经爱着方小芙,可那爱已经太遥远,他只记得自己爱她,却不记得怎么个爱法了,只是依旧能在想起那一方孤坟的时候,心底蔓延上一片细密的紧,像细细的针扎在心口。可那爱也不及现在了,他和静琬从结婚到离婚,似乎都没有好好明白爱的含义,却在当下、在一个毛头小子那里,颤抖着喉头,憋着气息,如鲠在喉。
可最终也只敢静静坐在这里。像躲进一个小小的避难所。
他不是落逃,他是不愿做那块绊脚的、丑陋的石。
该怎么给梁父解释呢?就算悄悄全然放在地下,时间久了也总会有人起疑的。梁易武八成就已经发觉了。自己已经到了这个年纪,竟然还做出这档事来,实在令人汗颜。梁易文还小,年轻,又有了声望,自己不该引他上歧途。
更何况,那孩子这一年来,从未和他联系过。若心里有他,断然不会这样的。
程敬桥这一次竟希望梁易文是忘了他了,因为他自己已经不爱他——不能爱他。为了梁易文能娶到那外交官家的女儿,为了梁易文能在喧哗的社会里保有那一席受人尊敬的地位,程敬桥坐在这里,决定不再与那人前进一步了。
他最好是已经不爱我。程敬桥想,他从未联系过我,应是已经不爱我。
……那就好。那再好不过了。
'……
我不敢打电话给你,若是听你说一句要我回去,我这一秒就从这里跑回去了!我还能记得走时你对我说,想我留下来。那日我还装什么成熟,以为我要为家国大事出征,你这样的心底小爱应揣在胸口,和我一同排在大事的后面。可眼下揣在心口的越来越火热,国家大事常常成了我的负担了。
这里每一日都在死人,我与政府武装部队一起乘车,也遇到过车夫被敌军杀掉的事。国家大事捆绑着我的性命,还好我的意念捆绑着你,不然我也许会如同前几日被送走的那个澳洲的摄影师,因为见着几个村民被割喉,疯掉了。
我不该写这些恐怖的事给你的。
我很好,只是想你,又怕得到你的回应。你知道我,若念头上来了,我自己都压制不住。所以我不敢想。我要自己不去想你,不听你的声音,不看你的手帕。可手帕就贴在我的胸口,实在想了,才掏出来看看。
我不想你,我就还能活着。
当我想你的时候,我在这里一秒也呆不下去,怕是已经死了。'
程敬桥给自己倒了杯水,到最后又点了烟。他已经有了决定,像父亲一样待梁易文就好。大学里教书的职务也是枯燥的,他早年在老家的房子还在那里,这些年他也有了积蓄,二十年间出的书也陆陆续续都有了固定的收入,他可以不必再教课,挂个什么顾问、教授、领导的职位,退下去就可以了。老家的房子不大,却也是有院子的。他大姐去世前就住在那里,房子舍不得卖,留给孩子们。可地段偏远,孩子们又不愿意去。于是就留给了他,离婚前他还带着静琬和孩子去那里避过暑。
搬过去好了。搬去了,离得远,好些事应该就能避开了。
他看了看表,不过夜里七点多而已。那边宴会已经开始了。
算了吧。把烟蒂放进烟灰缸,想到过了今夜,梁易文可能就会爱上那个漂亮的外交官千金。他结婚自己是该去的,去过就能安心回老家那间房了。
'……
一百多天了,这里的状况没有一点好转,反而更加恶化。到处都缺水、缺粮。双方都没了什么耐性,已经不管我们是记者还是医护兵了,见着就打,没有一点道义。尤其是医护兵,因为他们的头盔上有个红十字会的标志,敌方戏言那就是‘靶子’,打着十字中点就能从太阳穴穿过去。一点人性也无,完全丢失了国际道义。可现实就是如此,我的两位摄影师之一已经由于难以忍受,回去了一位,过段时间会再派来一个人,听说才23岁,怕不是跟我一开始一样雄心壮志,兴致勃勃地就来了。我现在整夜整夜睡不着,也不敢喝酒助眠。奇怪的是我们经常没有水,却总能搞到酒。可能打仗期间没几个人敢喝酒,所以都剩下了。
我夜里喝一小口,睡前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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