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祖在一号线(连载)》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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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两本书,我对于将来当个谁的爹就有信心多了。不过,我还准备教给那娃一些关于黑暗的道理。有一本小说叫《追风筝的人》,像所有畅销书一样传奇得过分又颇多陈词滥调,可是里面那位阿富汗父亲很高明,他说:“世界上唯一的罪就是偷,各种罪都是偷的变种。”
当我们目睹一些恶行的时候,常常说,畜生!可是我觉得,畜生也比没教养的人强。我不介意我的孩子是个啃泥巴的畜生,但我介意他是一个自私自利、霸道无耻的混账东西。即便我生的是一只猴子,如果他领会了前面说过的前两句话,就会懂得善与同情,领会了后一句,就会明白一个人活在这世上最重要的是行事正当,而最该反对的就是各种各样的侵犯他人的苟且之事。
笼统地说,这就是教养的真义。可是粗鄙之行在我们的人生经验中多如天上繁星,今有在洗浴城里“强迫要求”姑娘陪他洗澡,古有无穷悲剧,每当一个诸如柳州那样的地方有公车闯红灯,北京就必有一个特权阶层正在像野猪一样横冲直撞,教养如不文之言,总是行之不远。有句话讲得好:老子是吓大的!这还真是悲哀呀。从这个角度你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们什么都有,就是什么都不怎么像样。
那么教养的核心是什么呢?要我说,不是行礼如仪,不是早上洗漱完毕先到长辈屋子里头请个安,而是这个:正义。
当人们的周遭不乏正义的说教,却缺少秋水漫溢般浸透生活的实体正义,一个社会就绝不会有什么教养可言。正义不能昭彰,恶行就会得到鼓励,一个国家就必然指鹿为马,正邪混淆,人民也就必然一边抱怨一边堕落。亚当·斯密的著作《道德情操论》中有言,正义和道德是两回事,正义是支撑一座大厦的柱子,道德则是这座大厦的装饰。连道德都无处附丽,教养就更是痴人说梦了。
这就是为什么在有些国家全民都很粗俗。当然主要是上面的人比较粗俗。大猪总是比小猪粗俗。在糟糕的国家里,什么样的罪行都可能发生。偷民权,偷自由,是世界上顶没教养的事。天子之怒,伏尸百万,血流千里,这世界上没任何事比之更令人作呕。最终文化也可能变得粗俗,比如厄普代克就弄不明白:“为什么苏童和莫言对性、生育、病痛和非正常死亡的生理细节那么津津乐道?中国小说是否缺少一个类似英国维多利亚时代那样的可以让作者习得礼仪的时代?”其实我们不是没有可以习得礼仪的时代,而是经过了泯灭教养的时代。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时我会想起久远的往事。在茫茫历史中,总有一些年轻人心怀梦想却受到戕害。他们曾是历史的主角,可是如今回望过去,已经都是孩子了。你不能不感慨历史的变化是多么剧烈,历史又是多么容易被偷走。往事总是复杂的,可是究其本质,那些年轻人只是一些知更鸟。他们很幼稚,很多时候不聪明,而且像在任何人群中一样,他们当中也有怯懦者和自私自利者,可是作为一个全体,他们只是用心唱歌给他们的国家听。那么年轻的脸孔,那么不甘于陈腐生活的灵魂,那么多的锐气和那么多的活力,此后的岁月中再没有过。
正义和有关正义的往事总是值得打捞的。犬儒主义者会说,算啦。他们说,呔,汝算哪根葱,凭什么代正义而言?他们认为任何一个口称正义的人都是可疑的。这种话永远都会有人说,可是它是蠢话。因为答案从来都是简明的:一个可以问“凭什么”的社会就是正义的,一个不能问的就是不正义的;正义就是是谁的归谁,而各种不正义都是杀死知更鸟和偷去杀死它们的历史的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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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拿葱的大婶谈文学

30个世纪以来我最喜爱的作家约翰·厄普代克前几天挂了,他被称为美国文学界的“十项全能冠军”,既是一个写温柔放荡的存在悲剧的大师,又多才多艺,从创作到批评无所不能,比喻性地说,恰如四份苏东坡配六份杜牧。此人正合我的波长,是作家中的抒情歌手,而我恰好认为一个人若不在某些方面是个抒情歌手简直就不值得活下去。在电影《毕业生》里,达斯汀·霍夫曼刚刚大学毕业,成天东游西荡,不擅实务,父母问他,你丫到底想要什么?他回答说:“与众不同。”当我想到厄普代克的毕生志业时,我的感慨正是:这就是与众不同的人生。
有时你不得不感慨于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跟厄普代克这样的人相比,我自己活个什么劲儿呢?这就像人家已经实现了可以装满鸟巢体育场的梦想,而你还对一只小盒子说心事呢。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撒娇地说,我只是一个在文学地图上没有人知道的国家里的一个玩世不恭的家伙嘛。我在网络视频上看过巴西小孩踢球,还没有茶几高呢,踢得跟翻花儿似的,可是我们的国足也没集体自杀呀。我们是伟大国家,专跟人家比乒乓球。这就是我们的风格。余华不是有一部《活着》备受赞誉嘛,就因为里边有一个人,任天打雷劈,怎么着都活着。
我可不认为一个活着而不曾体验活着之外的乐趣的故事有什么好写。我姥姥几乎不识字,年近九旬,身体不好,自知死之将至,兹有存在之惑,问我说:“人这一辈子呀,有什么意思呢?”我没有办法回答她,只好鼓励说,你要下定决心不死呀!她表示一定按我说的去做,可我觉得只是敷衍而已。她不能“与众不同”,不贪求往生彼岸,却无法排解幻灭之失。
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最杰出的小说是文明赠予我们的礼物。它们让你完全沉浸在床头的台灯能够照射到的小小空间之中,摒除了喧哗的世界,本来你对自己几乎一无所知,它们却让你了解自己的孤独,了解自己的悲凉,了解自己在永恒时光中的小小的位置。平时,当理科生质问“文科生有什么用”的时候你可能很难回答,但是在夜阑人静、手不释卷之时你却会发现,世界上各种接近真知的努力都有唯一之核,就是对存在的真实的追问,最杰出的文学作品与最杰出的天文学或物理学研究其实是一回事,它们的浩瀚之美让我们的灵魂恐惧却安宁。
秦桧也有仨朋友,我亦承蒙错爱,偶尔被朋友问到为什么不多写点儿。他们的意思是,豌豆大的才华也不要浪费呀。我的回答总是:我不写就是因为我不会写呗。我想这世上只有两种东西真正值得去写,一种是重大现实问题,比如社会中潜在的巨大危险,另一种就是我们的灵魂。这两种东西我都不会写,因此几乎没有任何作文的必要。让我觉得疑惑的一件事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比我还平庸,却写那么多而且沾沾自喜呢?我觉得自己像蓝藻中的一条鱼,都快被这帮话痨给弄得窒息了。有时候我几乎想跟他们签一个协议:大家一起收声好不好?
海明威够聪明的了,可是写《永别了武器》,光最后一页就修改了39遍,这才叫要想人前显贵,必得背后受罪。我想在我们这儿,人们的问题其实不在于不聪明,而在于太不乐意受罪了。
因此我仅存的志向就是重申常识。潘恩写过一本书就叫《常识》,美国精神就以这本小册子为蓝本。前段时间,一架飞机迫降在哈德逊河上,一个人都没死。我希望等什么时候我们的飞机也迫降在一条河里,也不死人。经过漫长而迂回的逻辑,常识将有助于此。这看似恢弘的志向,其实不是。写文章的真正的恢弘志向应该是文字像深涧流水一样优美动听,促进社会进步则只是识文断字者的本分。那么我为什么要逆流而动,大谈文学呢,既然我知道列位对文学的兴趣比拿葱的大婶强不了多少?我就是要来点儿老生常谈,是的,我们这个时代低估了真正的价值。或者更直率一点儿说吧:我们的沸腾的生活啊,太可笑了。穷措大拥一黄脸婆,自称好色,这不能叫风流倜傥;人民热衷蝇头小利,士子贪慕蜗角虚名,这也不叫大国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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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币重于扑满

曾有一个时代,当我还小的时候,人们对古代知识分子充满兴趣,那时的电视剧里最常出现的角色是状元,而不是如今这般全是皇上。状元的人生第一件事是哇哇大哭,然后丫鬟就欢天喜地地跑进厅堂,面对观众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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