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年》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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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大概知道圣米歇尔是本地的天使吧。在海湾里,在海水中间,有一座山是属于他的。
据说他打败了魔鬼,把它埋在另一座山下,它离这里不远,叫作通布莱。”
“是的,”客人喃喃说,“tumbabeleni②,即贝勒吕斯、贝吕斯、贝尔、贝利阿、贝尔泽布之墓。”
①在基督教中分别为大天使和大魔鬼。
②拉丁文。
“看来您了解情况。”主人说,然后又自言自语,“显然他懂拉丁文,他是教士。”
他又对客人说:
“是呀,公民,在农民看来,天使与魔鬼又开战了。当然,他们认为保皇派将军是天使,革命党指挥它是魔鬼,其实哩,要是真有魔鬼,那该是朗特纳克,要是真有天使,那该是戈万。您不吃点什么吗,公民?”
“我有一壶水和一块面包。您还是给我讲讲多尔的事吧。”
“是这样的。戈万指挥海岸军中的远征队。朗特纳克想在各处发动暴动,让下诺曼底支援布列塔尼,好向皮特敞开国门,用两万英国人和二十万农民来支援旺代大军。戈万粉碎了这个计划。他坚守海岸,将朗特纳克赶向内陆,将英国人赶下了海。朗特纳克到过这里,被他赶跑了。他夺回了蓬托博,把朗特纳克赶出了阿弗朗什,赶出了维尔迪厄,使他到不了格朗维尔,而且想方设法将他赶进富热尔森林,好围困起来。昨天一切还很顺利。戈万率领部队到过这里。但是,形势突变。那位狡猾的老头进行突然袭击,据说是朝多尔方向去的。如果他占领多尔,将大炮……他是有大炮的……摆上多尔山,那么英国人就可以在这个海岸登陆,一切就都完了。戈万是有头脑的人,他一看情况紧急,顾不得向上请示和等待命令,当机立断,下令备鞍上马,套上炮车,拉上队伍就出击。
就这样,当朗特纳克扑向多尔时,戈万扑向朗特纳克。这两个布列塔尼人将在多尔相互拼杀。这将是一场凶猛的拼杀。他们现在已经开始了。”
“从这里去多尔要多久?”
“部队带上给养车,至少得走三小时。不过他们已经到了多尔。”
客人侧耳细听,说道:
“确实,我仿佛听见炮声。”
主人也仔细听:
“不错,公民,还有排射的枪声,像是撕布的声音。您该在这里过夜,去那边没有好处。”
“我没法停下来。我得赶路。”
“您错了。我不知道您要办什么事,但是去那边太危险,除非这关系到您在世上最珍惜的……”
“的确如此。”客人说。
“……譬如您的儿子……”
“差不多吧。”客人说。
老板抬起头自言自语:
“可这位公民像是一位教士。”
他想了一下又喃喃说:“不过教士也会有孩子呀。”
“给我套马吧,”客人说,“我该付多少钱?”
他付了钱。
老板将食槽和水桶放到墙边,走回来说:
“既然您一定要走,那么听听我的劝告吧。您显然要去圣马洛,但不要从多尔走。
去圣马洛有两条路,一条路走多尔,一条路顺海岸。两条路都不近。顺海岸要经过布雷埃尼的圣乔治、谢吕埃克斯、伊雷尔埃维维埃。您从多尔北面,康卡尔南面过去。公民,您走完这条街就看见两条大路,左边那条路去多尔,右边那条路去布雷埃尼的圣乔治;您听我说,如果您去多尔,肯定会遇上屠杀,所以别向左转,要向右转。”
“谢谢您。”客人说。
接着他便策马飞驰而去。
天已经黑了,他钻进黑暗中。
他在老板的视线中消失了。
他来到街尾那两条路的叉口,听见客店老板在远处喊道:
“向右转!”
他向左转。
二 多尔
按照教堂文件的描述,多尔是布列塔尼的西班牙式法国城市。其实它不是一座城,而是一条街,一条古老的哥特式大街,左右两侧都是带木柱的房屋,房屋错落不齐,因此在这条宽敞的街上形成岬角和拐角。城里的其他部分是纵横交错的小巷,它们与中心大街相连,犹如小溪汇入大河。多尔城位于多尔山脚下,它没有设防,既无城门,也无城墙,因此无法抵御围困者,但是那条街倒是可以抵挡一阵。房屋形成的脚角……五十年前还在……以及大街两旁的往廊使大街成为坚固可守的战场。有多少房屋就有多少堡垒,入侵者必须逐一攻克。老菜市场大致位于大街中段。
克鲁瓦布朗夏尔客店的老板说对了。在他说话的当时,多尔城已陷入狂暴的混乱之中。早上抵达的白军和晚上突然赶到的蓝军,双方突然展开了夜战,但力量悬殊,白军有六千人,蓝军只有一千五百人,但都同样顽强。引人注目的是,这一千五百人竟向那六千人发动进攻。
一边是嘈乱的人群,另一边是军队。一边是六千名农民,他们的皮短衣上挂着心形的耶稣像,圆帽上系着白色饰带,袖章上写着基督教箴言,腰带上吊着念珠;他们手中的长柄叉多于马刀,他们还有术带刺刀的长枪;他们用粗绳拖着大炮。他们装备简陋,纪律松弛,武器粗劣,但却十分狂热。另一边是一千五百名士兵,他们头戴三色帽徽的三角帽,身穿大垂尾、大翻领的上装,挂着交叉的武装带,手持铜柄短马刀和上了刺刀的长枪。他们训练有素,排列整齐,既顺从又狂暴,善于指挥也善于服从。他们也是志愿兵,然而是革命派的志愿兵。他们穿着破旧,光着脚。农民游侠们为的是君主政体,赤脚英雄们为的是革命,双方的首领是队伍的灵魂,保皇派那边是位老者,共和派这边是位青年;一边是朗特纳克,一边是戈万。
革命有丹东、圣茹斯特、罗伯斯比尔这样的年轻巨人,也有奥什、马尔索这样的理想青年,戈万属于后一类人物。
戈万三十岁,高大魁梧,眼神像先知一样深沉,笑起来像小孩。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咒发誓。他打仗时随身带着梳洗用具,特别在意自己的指甲、牙齿和那头棕色秀发。
行军休息时,他亲自将身上那件布满弹孔、盖满尘土的队长制服脱下来拍打。他在战场上一向勇猛冲杀,但从未受过伤。他的声音柔和,但下命令时会突然变得宏亮。他身先士卒,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下雪,都裹着斗篷,将可爱的头枕在石上,席地而卧。这是一颗英勇无邪的心灵,但拿起军刀他便改变了容貌。他有一种女性的神情,在战争中这是很可怕的。
此外他爱沉思,善哲理,是位年轻的贤人。他的容貌像阿尔西比阿德①,谈吐像苏格拉底。①公元前五世纪的雅典将军,苏格拉底的学生。
在法国革命这样巨大的突变中,这位年轻人立刻成了军事首领。
他训练的部队和罗马军团一样,是一个兵种齐全的小军团,由步兵和骑兵组成,还有侦察兵、工程兵、坑道兵、架桥兵。罗马兵团有投射器,他的兵团有大炮。牵引牢固的三门大炮使他的部队既强大又灵活。
朗特纳克也是军事领袖,不仅如此,他更审慎也更大胆。与年轻英雄相比,真正的老英雄更为冷静,因为他们远离黎明,也更为大胆,因为他们接近死亡。他们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呢?微不足道的东西。因此朗特纳克的计谋既勇猛又巧妙。然而,在这一老一少的顽强搏斗中,总的来说,戈万几乎一直占上风。这多半是靠运气。所有的好运,即使是可怕的好运,都属于年轻人。胜利像是一位少女。
朗特纳克对戈万十分愤怒,首先是因为戈万打败了他,其次是因为戈万是他的亲戚。
这个戈万!这个淘气鬼!怎么会成为雅各宾派呢?侯爵没有子女,所以戈万是他的继承人,侄孙,几乎是亲孙子!
“呵!”这位几乎是祖父的人说,“我要是抓住他,会把他当狗一样打死!”
这位德?朗特纳克候爵使共和国忐忑不安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一登陆便令人震惊。
他的名字像导火线一样迅速燃遍反叛的旺代,他立即成为叛乱中心。在这种性质的叛乱中,首领们各有各的丛林和沟壑,相互妒嫉,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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