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与自由》第41章



我们现在且来详细考察现在法国、德国、英国和意大利的集产主义者所倡导的劳动报酬的制度。①
①西班牙的无政府主义者现在还自称为集产主义者,他们所谓“集产主义”包含着一切生产机关的共有,以及“各团体依据共产主义或其他原理,照他们认为是适当的办法,来自由分配生产物”的意义。——著者
现在西班牙的无政府主义者不再称为集产主义者了。——译者
约言之,集产主义便是这样:各人在田间、工场、学校、病院和其他的地方做工。至于劳动时间则由领有土地、工场、道路等等的国家来规定。对于每日的劳动都由国家给以“劳动券”作报酬,在这“劳动券”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八小时的劳动。劳动者拿着这张纸票便可以向国有商店或各种组合购买各种东西。这种票子又是可以分开的,可以随意买一小时劳动的肉,十分钟的火柴,三十分钟的烟草。在集产主义的革命成功以后,我们不再说什么“两便士的肥皂”,却要说“五分钟的肥皂”了。
多数的集产主义者迷信着中产阶级的经济学家所定的(也相信着马克思所定的)技术劳动与单纯劳动的区别,告诉我们说:技术的或专门的劳动的报酬,应该比单纯劳动的报酬多。因此一小时医生的劳动应该视作和两三小时看护妇的劳动或三五小时掘土工人的劳动相等。所以集产主义者格龙伦德说:“专门或技术的劳动所得的报酬,应该比单纯的劳动所得加倍,因为这种劳动是需要长时间的学习的。”
其他的集产主义者如法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盖德①等则不承认此种区别。他们主张“工钱平等”。即医生、小学教师、大学教授与掘土工人所得到的工钱(用“劳动券”支付)是一样的。医院里看护病人的人的八小时劳动,是和八小时掘土的劳动,或在工厂矿坑中的八小时劳动价值相等的。
①julesguesde(1845—1922),法国社会主义者。——译者
还有一些人更让步一点;他们以为可憎厌的不卫生的劳动(如在阴沟里做工之类)应该比那些愉快的劳动所得的报酬多。他们说,在阴沟中劳动一小时应该和大学教授的二小时的劳动相等。
此外还有一些集产主义者赞成依各产业组合的劳动总额付给报酬。某一个组合可以说:“这里有一百吨的钢铁,是我们团体里一百个工人花费了十天的工夫生产出来的。他们每天劳动八小时,那么,生产一百吨钢铁,要费去八千小时的时间,一吨便要费去八十小时”。因此,国家便给这个组合以一小时的劳动券八千张。这个组合得到八千张劳动券,便以他们所认为适当的方法来分配给铁工组合的各会员。
另一方面,一百个矿工花费了二十天的功夫,掘出八千吨煤,则一吨煤值二小时。于是矿工公会得到一万六千张一小时的劳动券,且照他们所认为适当的方法把这些劳动券在会员中间分配。
假使矿工抗议地说,一吨钢铁的价值不是八小时的劳动,不过是六小时的劳动;假使大学教授要求他每日的报酬应该四倍于看护妇;那么,国家便会出来干涉,解决他们的争端。
总之,这便是集产主义者希望在社会革命后产生的组织。他们的原理,我们已经知道了,便是:生产机关为集合的财产,且以各人所费于生产的时间为标准,同时斟酌他的劳动的生产力而分配报酬。致于政治组织还是议会制度,不过改良一下罢了,如采用国民投票——国民全体参加表明可否的投票——且对于被选作议员的人予以强制的训令。
我们以为这种制度在我们看来是绝对不能实行的。
集产主义者最初宣言一个革命的原理——私有财产之废止,可是言犹在耳,他们便起来否认此种主张,并且维持着那个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生产和消费的组织了。
他们一面宣言革命的原理,一面又忽视这个原理的必然的结果。他们忘记了要废止劳动机关(土地、工厂、道路、资本)的私有,便必须使社会向着新的道路进行;而且还必须完全颠覆现在的生产组织,使它的目的和手段都应该完全改变,而且在土地,机械和其他一切生产机关收归公有的时候,各个人间的日常关系也就应该马上跟着变更。
他们说:“不要私有财产”,但立刻便努力来维持私有财产之日常的表现。“就生产方面来说,你们是一个公社,什么田地、工具、机械以及其他一切已经发明的东西——工厂、铁道、港口、矿山等等都是你们的。在这个集合的财产中,各人应有的部分都是相同的,并没有丝毫的差别。
“但是从明天起你们要仔细商量你们各人对于制造新机器,开掘新矿山等等工作应该担任的部分。你们要精密地估量新的出产物的哪一部分是属你们各人的。你们要计算你们劳动的时间,并且还要注意不要使你们的邻人的一分钟比较你们的一分钟购买到更多的物品。
“并且以一小时,两小时来计算是没有正确的标准的,因为在有些工厂里一个工人同时可以管理六架机器,在有一些工厂里一个人却只能管理两架;你们便要计算你们所费去的体力、脑力、神经力。你们又要计算你们做学徒的时间,以便估计你们各人对于今后的生产的贡献。这些都是在你们宣言并不计算各人对于过去财产所应有的部分以后所应做的事。”
但是我们很明白一个社会是不能建立在两个完全对立的原理,两个永远冲突的原理上面的。要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公社有了这样的组织以后,那么,它不是被强迫回复到生产机关的私有去,就是把自己改造成为一个共产的社会。

我们已经说过某一些集产主义的著作家企图在技术的或专门的劳动与单纯的劳动中间定下一个区别。他们以为工程师、建筑家、医生等人的一小时的劳动应与铁匠、泥土工、看护妇的两小时或三小时的劳动相等。而且在那些必须学习的各种职业与散工的每日的简单工作中间,也应该定下一个同样的区别。
要定下这种区别,就一定会维持现社会的一切的不平等。这便是在工人与那些企图管理工人的人们中间预先划出一个界限。这仍然把社会分成两个区别得很明显的阶级——上面是有智识的贵族,下面是手胼足胝的贱民——一个阶级的人民命定了去替别一阶级服役,用自己的手去供给别一阶级的人的衣食;而别一阶级的人却利用他们的闲暇去研究怎样管理那些替他们劳动的人的方法。
这便是使现社会的一个显著的特性复活,而且使它得到社会革命的认可。这便是把在古代衰亡的社会中就受到攻击的弊害,当作一种原理建设起来。
我们知道我们会得着怎样的回答。他们会说到“科学的社会主义”;他们还要引用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以及马克思的话来证明工钱的等级有存在的理由,因为工程师的“劳动力”所取偿于社会的实在比较掘土工人的“劳动力”为多。实际上——经济学家不是证明过工程师应该比较掘土工人多支二十倍的薪给,因为要造成一个工程师所“必需”的费用,是要超过造成掘土工人必需的费用么?马克思不是也主张过这两种筋肉劳动中间的区别是同样合于逻辑的么?他采用着里加图的价值论,主张货物的交换,应以生产此货物时社会上所需的劳动量为正比例,此外,再不能够得着别的结论。
然而我们对这个问题另有意见。我们知道假使工程师,科学家,医生所得的报酬出一个工人所得的大十倍或百倍;织布工人的报酬比农业劳动者的大三倍,比制造火柴的女孩大十倍,这并不是由于他们的“生产费”,不过是由于教育的垄断,或工业的垄断而已。工程师、科学家、医生不过利用他们的资本(他们的文凭证书)恰如中产阶级的雇主利用他的工厂,贵族利用他的门第爵位一样。
至于雇主之所以付给工程师以比工人的多二十倍的报酬,这不过是为着个人的利益;假使这个工程师一年里可以使生产费用节省四千镑,雇主便分八百镑给他。假使一个工头很巧妙地剥削工人省下四百镑,他便很高兴地每年分八十镑或一百二十镑给这个工头。他拿出四十镑,便希望得到四百镑;这便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至于各种手工业间的差别,也是基于这同样的理由产生的。
因此我们不必再讨论那个提高熟练劳动的价值的“生产费”了;他们也许又要告诉我们说:一个在大学里愉快地度过他的青春的学生有权利得到比较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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