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福会》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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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为里奇担心。我明白,自己是那般脆弱,我生怕自己心目中的里奇的形象,会被妈那番信口开河的议论和夹枪带棒的言语冲毁。因为里奇深爱着我和苏珊娜。他的爱是那么的坦诚和毫不含糊。他对我并无他求,只需我存在,就足够了。
他对我说过,因为有了我,他自身变得更完美了,他说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产生这么一种感觉。这样的自白,令他作出的种种表示爱情的小把戏,也显得隽味无穷。
比如在上班时,他的职责,是把我所需的资料用钉书机钉好传给我。通常,资料前总别着一张写着fyi①的便条。可他则在fyi底部注上他自己的含义——forever you and i②。公司不知道我俩的关系,因此他得以经常玩这种爱情小游戏,他这样,令我十分感动和幸福。
①for your information,你的资料。——译者注
②你我永不分离。——译者注
性,真是最最捉摸不透,最最变化多端的了。我想,他属于那种温存型的男子。
确实,在这方面,他真的是温和却又笨拙。他常要絮絮问我:“这样好吗?我没伤你吧?……”他对我的动作那样温存,那样注意与我配合默契,我想,他是在潜心维护我的自尊。可他一点也不抑制自己,只是小心翼翼地唤起我的激情,那样的体贴细致,就像在发掘一件小小的珍宝。我完完全全向他袒露了自己,赤裸裸的,我这不仅是指我的肉体,也指我个性中最最隐蔽的、不可告人的私处——我完完全全向他袒露了自己。他坚持、唯有在这个时刻,才是人的真正本性的袒露。他容不得我对自己有所遮盖掩饰,每逢他对此有所觉察时,就会强把我的双手从眼睛上拉下,然后眼睛对着我的眼睛,喃喃地向我诉着不尽的情话。
我从没想到,世上会有这样真挚的爱情,我对此是很珍视很看重的,我真怕,妈会把它玷污了。我不愿意。
动足了脑筋后,终于生出一个妙计。我为里奇设计了个计策,以让他把我妈争取过来。说穿了,就是让我妈给里奇烧一桌好菜,而里奇,肯定会赞不绝口的,这样,一切就好办了。这方面,亏得了素云姨帮了我大忙。素姨是妈的多年老朋友了,她们形影不离,来往频繁——我这意思就是,她们暗自一直在不断攀比和自夸,我,则供给了素云姨一个自夸的机会。
那个周日从北部海滩回来,我就向里奇建议,去素云姨和坎宁叔家坐坐。素云姨家与我妈那里,相隔没几条马路。那已是傍晚时分了,正是素云姨要准备晚餐的时候。
“留下吃饭,留下!”她竭力挽留着我们。
“我们只是走过进来坐坐而已……”我还客套着。
“都为你们准备好了。看,四菜一汤,你们如果不留下来,吃不了,可浪费了!”
当然不能浪费。三天后,素云姨收到了我们的一封感谢信,我写道:“里奇说,这是他尝到过的、最好的中国菜!”
一天,妈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请我吃饭,为了补偿爸爸的被延误的生日。哥哥文森特将把他女朋友丽莎带去,因此,我也可以带个朋友去。
我就猜着她会有这一举,因为,烧菜是她最拿手的一招,是她的全部才能、力量、智慧的凝聚点和总表现。她一定要竭力证明,她要比素云姨行得多。因此,赴宴前,我反复叮咛里奇,就像教三岁小孩似的:“饭后你一定要对她说,她烧的菜,是你尝过的最好的中国菜,要远远好过素云姨的手艺。千万千万!”
那晚,我一直在厨房里陪着妈烧菜,一边等着瞅准机会,把我们准备在明年七月结婚的计划告诉她,大约还有七个月的光景吧。妈则一边忙活着,一边不忘记数落着素云姨:“她只会看着菜谱烧菜。我的菜谱,就都在我的手指间。”
我希望她会谈谈里奇。当里奇按响门铃时,她强挤出几分笑容把他迎进来,一边一双眼睛将他从头到脚睃了一通,一定在暗自核实着素云姨事先对她讲过的对里奇的评价。我等着听她的评价。
里奇非但不是中国人,而且还要比我小好几岁,更麻烦的是,他长着一头鬈曲的红头发,鼻子上还布满了橘红色的斑斑点点。他个头偏矮,结实敦厚,穿着深色的公司制服,看上去彬彬有礼却不起眼,很容易让人忽视,就像葬礼上的死者的远房侄子。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虽在同一公司共事,可在第一年里,我竟一点也没注意他。但妈却注意他的每一处。
我终于鼓起勇气,在厨房里轻声问她:“妈,你对里奇印象怎样?”
她只顾热锅快炒她的茄子。伴着阵阵剧烈的油爆声,传来她冷冷的话语:“他脸上的斑斑点点可真热闹。”
瞬时,我只觉得芒刺在背。“那是雀斑,妈。雀斑代表福气呢,这你知道的……”我太激动了,声音也响了起来。
“是吗?”妈天真地问。
“是的。雀斑越多,福气越好,大家都这么说的。”
她想了想,笑呵呵地用汉语说:“怕有点道理。记得吗?你小时候出过一次水痘,斑斑点点地出了一身,瞧,你福气不是就来了?在家里足足躺了十天,多福气!”
同样的,就像在厨房里我解救不了里奇一样,在餐桌上,我也解救不了他。
他特地买了瓶法国酒。他一点不了解,我父母根本不欣赏此类酒,我父母家甚至都没有酒杯。然后他又犯了个大错,就是竟连饮了满满两大杯冰镇酒。
我递给里奇一把叉,他却坚持要用象牙筷,并且将它操成八字形,就像鸵鸟的两只又蠢又笨的八字脚。一次,当他笨拙地夹起一块浓油涮酱的茄子往嘴里送时,这块汁水浓浓的可口之物,竟滑落到他两腿的岔开处。
他还拒绝吃绿叶蔬菜。他不以为,在中国餐桌上,拒绝第二筷,是十分失礼的。
最糟糕的是,他竟批评了我妈的菜,他不明白,这向来是中国式的谦虚。比如,妈端上了她拿手的清蒸排骨和腌菜,这从来是她的精心之作。尝了一小口后,她便故意抱怨着:
“哎呀,这菜不够咸,淡而无味。”她不满地摇摇头,“简直无法入口。”
这从来是我们家的惯例:先吃上一口,然后称赞一番妈的手艺,但这次未及我们开始,里奇便说道:“它所需要的,就是加点酱油。”然后便顺手从调味盆里拣出酱油瓶,于是,在妈的恐怖的注视下,一注黑色液体倒进了排骨。
即便如此,我还是希望,妈能发现一点里奇的善良和随和,他的幽默和可爱的孩子气。
只是里奇对这一切,却是浑然不觉。那晚回家后,他还甜嗲嗲地凑上来:“嗯!我与你父母挺合得来的。一切都很好。”完了,便开始像只卷毛狗似地,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一心等着得到爱抚。
我套上睡袍,暗示今晚我没那份情绪。我又想到刚才里奇是如何紧紧抓着我爸妈的手摇晃不已,一边在他们肩头拍拍就如他平时对待客户似的,口里还要没大没小地说:“再见,琳达,龚丁,我们会再来看你们的。”竟然对我父母分别叫琳达和龚丁,但除了少数老亲,从来很少有人对他们直呼其名。那场景令我回想起来,依旧心惊肉跳。
“呃,你妈说什么了?”里奇问。他这是指我们的婚事。早几天我曾跟里奇说过,我要先跟妈提这事,再让妈转告我爸。
“我没有捞到机会跟她说这事。”我说。那是真话。真的没有合适的机会。反正妈一会议论着里奇不会打算着过日子,饮那么贵的酒,一会又说他脸色不好,显得太苍白了,还说苏珊娜看着很悲凄。
里奇却笑了。“那要花多少时间?只消一句,爸爸妈妈,我要结婚了,不就行了!”
“你不懂。你不了解我妈。”

那晚,我躺在床上,久久未能入眠。里奇把一切都搅浑了,糟糕的是,里奇自己还蒙在鼓里不知个所以然,可怜的里奇!我永远只能是妈手中的一只棋子。
第二天早上,我醒得很迟,两侧太阳穴还在作疼。里奇早已起身,淋浴过后在看报纸了。“早,宝贝!”他向我打了招呼,一边把玉米花嚼得咯嘣咯嘣的。我匆匆穿扮好,径自驾车去妈家。
玛琳说得对,我真的必须与妈开诚布公,她不要再对我使手段了,这令我痛苦极了。一路上我越想越生气,待我刹好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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