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第99章


“要么拳打脚踢,要么奉承陪笑。”温米克重复着说,根本就没有看我。
“来,我们为本特莱·德鲁莫尔夫人干杯,”贾格斯先生从他的回转式食品架上取下一瓶精制酒,给我们每人斟了一满杯,也给他自己斟满一杯,说道,“但愿究竟是谁胜的问题处理得使夫人满意!要使夫人和先生都满意,绝对不可能。茉莉,茉莉,茉莉,茉莉,你今天怎么这样慢啊!”
在他呼唤她时,她正在他的旁边,为餐桌上一道菜。菜上好后她缩回双手,向后退了一两步,有些紧张地嘟哝了几个词表示歉意。她说话时手指做了个动作,这引起了我的注意。
“你怎么啦?”贾格斯先生问道。
“没有什么,”我答道,“只不过谈论起这件事使我有点儿痛苦。”
她这手指的动作好像是在编织什么东西。她站在那里望着她的主人,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走或者走后是不是又会被叫回来,主人有更多的话要对自己讲。可不是,这一双眼睛,还有这一双手,不是最近我曾见过的吗!在我的记忆中是多么清楚!
他叫她下去,她便悄然地从房中退出。但是她好像仍然站在我眼前,那么逼真,一点不假。我看着她的双手,我看着她的双眼,我看着她那飘起的秀发;我把它们和另外一双手比较,和另外一双眼睛比较,和另外的一头飘起的秀发比较,心想,如果那个人嫁了一个野性未改的丈夫,经历二十年的艰辛生活,会不会也成为这个样子呢。我又望了一下这位管家婆的一双手、一对眼睛,心头涌起一阵无可名状的感觉,想起了我最近一次在那座荒芜了的花园、在废弃了的制酒作坊散步时(当然不是孤独的散步)心头所涌起的情感。我又想起,有一次从马车的窗户里伸出一只手向我挥舞,探出一张面孔望着我时,我当时心头也涌起过同样的情感。我又想起,我曾经乘坐马车(当然不是孤独地乘坐),在经过一条黑暗的街道时,突然遇上了耀眼的灯光,在我脑子里这同样的感觉又一闪而过,就像闪过的雷电一般。我想起我在戏院中时,由于一时的联想却忽略了康佩生的在场;以往我不善于联想,而现在却对联想有了牢固的习惯,埃斯苔娜的名字在我脑中一闪而过时,我便联想到那手指编织时的动作,那双专心一致的眼睛。我感到我捕捉到了一个绝对可靠的情况,这个管家婆就是埃斯苔娜的母亲。
贾格斯先生曾经见到过我和埃斯苔娜在一起的情形,他不见得看不出我这未加掩饰的纷乱情感。当我说到这件事使我十分痛苦时,他拍了一下我的背,又给我们斟了一次酒,然后便自顾吃起他的晚饭了。
后来这位管家婆只又来过两次,而且在房里逗留的时间很短,再加上贾格斯先生对她又总是那么声色俱厉。但不管怎样,她的那双手就是埃斯苔娜的手,她的那双眼睛就是埃斯苔娜的眼睛。我的判断是肯定的,即使她再来一百次,我对此确信的程度也不会再增加,更不会减少。
这是一个很沉闷的夜晚,温米克一见酒杯斟满酒,就拿起酒杯像例行公事一样一饮而尽,这就和一发薪水他就把钱往口袋里一塞一样。他坐在那里,两个眼睛不断地望着东家,永远是一副准备被盘问的架势。至于他的酒量嘛,他的那张邮筒般的嘴和邮局的邮筒口也一样,只要向下投信,是来者不拒的。在我看来,今天在这里的肯定是温米克的双胞胎兄弟,尽管从外表上看,他和伍尔华斯的温米克长得一模一样。
我和温米克早早地告了辞,两人一起离开。我们在贾格斯先生的鞋堆里摸索着帽子时,我就预感到真正的温米克就要来了。我们顺着吉拉德街朝着伍尔华斯的方向走去,只不过才走了几码远,我就发现我已经用手臂挽着真正的温米克的胳膊了,而那个假的双胞胎兄弟已消失在夜晚的空气中。
温米克说道:“唔!一切都结束了!他可是个奇怪的人,他这个样子的人天下无双。我只要同他一起吃饭,就不得不把我的嘴巴拧紧;不过呢,事实上只有放松我才感到舒服。”
我感到他这话说得真是一针见血,我便把我的看法告诉他。
“这话除了你之外是不能和别人说的,”他答道,“我知道你我之间所说的话不会再让别人晓得。”
我问他是不是见到过郝维仙小姐的养女,也就是本特莱·德鲁莫尔夫人。他说没有见到过。为了话说得不那么突然,我先和他谈到老人家,又谈到司琪芬小姐。他一听我谈到司琪芬小姐,脸上便表现出一些狡猾的神色,并且停在街头擤起他的鼻子,那个摇头晃脑的样子和拿着手帕在空中挥舞的动作,就透出了他心里的高兴。
“温米克,”我说道,“你记不记得在我第一次去贾格斯先生家之前,你告诉我要注意他家的管家婆?”
“我说过吗?”他说道,“哦,我想起来是有这件事。真糟糕,”他脸色阴沉地补充道,“我想我是说过。我觉得我的嘴巴还没有完全拧松呢。”
“你把她叫做一头被驯服的野兽,有这回事吗?”
“那么你把她叫做什么呢?”
“和你叫的一样。温米克,贾格斯先生是怎样驯服她的呢?”
“那是他的秘密了。她待在他那里已经有许多年了。”
“我很想知道她的身世,希望你告诉我。我对她的身世特别感兴趣。你知道,我们两个人之间谈的话不会再让别人晓得的。”
“好吧!”温米克答道,“我并不知道她的身世,也就是说我不了解她的全部情况,但我可以告诉你我所知道的。当然,我们谈的都是以私人的身份和个人的关系为出发点的。”
“那是自然的。”
“约摸二十年前,这位妇女曾在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受审,犯的是谋杀罪,后来又无罪释放了。那时她可是个生得绝美的女人,还相当年轻。我看她身上有吉卜赛的血统,只要她一发脾气,就了不得了,你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可是她无罪释放了。”
“贾格斯先生为她辩护,”温米克继续说着,脸上显现出一副意味深长的神色,“他使出惊人的辩护能力为此案出力。这本来是一件无可挽回的案子,贾格斯先生当时在各方面还比较嫩,可是这个案件他处理得人人惊服,事实上,可以说是这件案子造就了他的名声。他办这个案子时,天天往警察局跑,一连去了许多天,他的目的就是为她开脱每一个罪名。到了开庭的时候,因为他是个小律师,没有资格到庭辩护,便做辩护律师的下手,一件一件事为他想办法,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被谋杀的也是一名妇女,不过这一个妇女比她要大十岁,比她长得高大,比她长得强壮。这是一件由争风吃醋而引起的案子。这两个女人都过着浪荡的生活,住在吉拉德街的这位茉莉年纪轻轻就嫁了人,用我们今天的话说,是和一个浪荡男人做了露水夫妻,她又有着强烈的妒忌心理,所以事情发生了。那个被杀害的妇女从岁数上看,说实在的,倒是更配得上那个浪荡男人,她的尸体是在洪斯鲁荒地的一个牛棚里发现的,显然,死前曾经有过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死者全身到处被抓破,东一块伤西一块肿,最后是被卡住喉管窒息而死的。从当时的证据上看,除了茉莉外,是没有理由怀疑别人的。贾格斯先生为此案辩护的主要出发点就是,茉莉不可能掐死那个女人。不过你很清楚,”温米克碰了一下我的袖子,说道,“贾格斯先生现在不时也会说她两只手的力气很大,但那个时候他是不会这么说的。”
我曾告诉过温米克,有一次我们在贾格斯先生家吃晚餐,他把她的手腕按在桌子上给我们看过。
“于是,先生!”温米克又继续说下去,“正巧,可不是,你看不是正巧吗?就从她被逮捕的那一天开始,茉莉便在她的衣服上大用其功,不仅花样翻新,而且看上去比本来的样子苗条多了;特别是她的衣服袖管剪裁得那么精巧,看上去她的两条臂膀纤细得弱不禁风一样,直到今天人们都还记着这点呢。她身上有一两处伤痕,但这点伤痕对于一个浪荡女人来说又算得什么;不过她的手背上被什么弄破了,所以问题是手背上的伤口是否是被指甲划破的呢?而贾格斯先生告诉大家,她的手是在经过一大片丛密的荆棘地时被荆棘刺破的,荆棘长得不算太高,所以没有刺伤她的脸,但也不算太矮,所以她的手无法避免受到伤害,后来在她的皮肤上又确实发现了荆棘的小刺,这就是证据。后来他们又到荆棘地作现场调查,发现那片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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