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妆的男人》第22章


草村有如此吝惜金钱的癖性,还要常去酒吧间之类的地方,那是为了有效地利用他赖以自恃的美貌。事实上,他年轻的时候,经常引起过许多女性的注目。那种华丽的往事,他至今记忆犹新。怀着这种心情,他仍然不断地在洒吧间串来串去。
刑警们到草村去过的四五家酒吧间进行了调査,那都不是什么高级的酒馆。在那里询问草村的为人,女招待们都说出了很不中听的话。
“是个很讨厌的人呐!”
一句话就结论了。
“那个人自作笑脸,看着真叫人恶心。他到底多大年纪了?脸上还化着妆,简直像个男扮女装的妖怪!”
“那副眼镜是什么呀,镶着光色不正的淡茶色玻璃!而且那眼镜后面,总是射出色情狂般的眼神,贼溜溜地盯着我们。”不仅看出他有肉欲的要求,而且草村卓三在哪个洒吧里都追求女人。大概那种年轻时养成的习性还没离开他吧,那些酒吧间里,没有不被他追求过的女人。
“那么,谁把他当成爱情对象了呢?”
女招待们讪笑了。
“他坐在角落里,那种以美男子自居的样子,简直像浑身直冒妖气似的。”有个女招待这样说。
那么,百合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情,和草村卓三结识,并受到他关照的呢?
“不知道百合女士的心情!”认识百合的人异口同声地说。
“若是我,不论怎样被他进攻,我也决不会做他的第二号老婆。”
那么,百合向过去的友伴们是怎样吐露和草村关系的呢?对刑警的发问,她们答道:
“那是人各有志呗!我们反对也反对不了哇。百合女士完全是自愿的,因为是自己凑到一起的,现在再抱怨也没办法了。再说,她过去相当漂亮,也不那么担心后事呀。百合女士不像我们那样嫌恶草村,这就是所谓‘一人爱一物’吧。”
草村的钱袋,像是只对百合打开的。要不这样,百合也不会那样俯就他。这是过去友伴们的一致看法。
还有,淳子和百合那可怕的大闹,这里的女人们也都知道。
“百合女士也想当他的正室嘛。可怕的歇斯底里啊,对这个我们不愿理睬的草村先生,从太太看来,那是一个重要的主人,但和别的女人私通,她就大吃其醋不能忍受了。”
“若是我的话,遇到这种事,马上就跟那个男人分手了。”
“那么,从太太那方面看,难道没有好去处了吗?百合女士这方面也是一样啊。从太太闯进来也不离开草村先生这一点看,那也许是我们所不理解的好去处吧。”
讯问除百合以外草村有没有勾搭别的女人?女招待们都现出出乎意外的表情,失笑了。
“如果不是好事的人,没有不知道那个人的为人的,据我们所知,那样的女人一个也没有。”
根据刑警们的调査,不论男的、女的,都对草村卓三不抱好感,并且全然没有发现他有第三个女人的形迹。
但是,刑警们很细心,又对草村卓三的财产和生命保险进行了调査。结果是,草村卓三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财产,大部分现金已被百合挥霍掉,剩余的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东西了。如果说有唯一的财产,那就仅仅是淳子所住的房屋和宅地,但论时价,最多也不过值200万元钱左右。
另外,高额保险公司也没有他的生命保险契约,只在邮政局有个简易保险。

破案本部最初本着抢劫杀人的推测,积极进行了侦察,但没有获得任何线索。移动附近道路上的工地标志,阻止汽车行驶,这是严重的预谋杀人,不能仅仅考虑是流窜犯干的。然而集中力量侦察的结果,本部却没有发现任何嫌疑者。刑警中间,有人从家庭不和着眼,提出淳子是可疑者。
但是,那个女人,当日午后6时离家,7时半去百合住所,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吵闹,10时过后才从那里走出来。从时间上看,首先就与作案时间不一致,有如下表所列:
6时,淳子从住宅出来,在池袋看了不到一个小时的电影(当局确证)。
7时半,淳子从电影院到了百合家(有目击者)。
7时20分,草村开雷诺牌汽车回家(有目击者)。这时,淳子外出,草村吃了家里剩余的午饭。
9时,卓三开汽车外出(有目击者)。
9时到10时之间,卓三被杀害。
10时5分,淳子从百合家走出,百合目送(有目击者)。
然而,这里有一个假设——淳子7时半到百合家、过了10时从那里走出来的这两个半小时的时间内,淳子有可能中途脱身走出百合家。
根据这个假设,淳子犯罪不是不可能的。就是说,那个女人8时从百合家出来,立刻雇上一辆出租小轿车,从椎名町返回高松町的住宅,那时丈夫卓三恰恰还在家里。那个女人悄悄从车里偷出螺丝扳手,潜入家中,猛击卓三后头部,然后用麻绳紧勒脖颈……
不,不,这不可能。纵使这个杀人手段是可能的,但卓三开着汽车9时左右通过住宅附近的时候,邻居曾经看见了他。卓三是活着从家里出去的。
这么说,是否可以设想:那个女人潜进停在自家门口的汽车,当车开到作案现场时,猛击卓三后头部的呢?在这之前,那个女人就已把工地标志搬移过来,让卓三看见标志停下车,淳子于是瞄准了这个瞬间。
杀死卓三后,再转到别的道路上,雇上一辆开来的出租轿车,返回百合的住处——这是一种推测。
但是,这就不得不靠着出现偶然性。问题在于工地标志。假设淳子预先把标志搬到现场,那就必须是淳子知道丈夫一定在9时从这里通过才行。
然而,根据刑警们的调査,卓三平日回家很没准头。他有时晚6时回来,有时9时回来,还有夜2时、3时回来的时候。
就是假定预先知道他7时半回家、9时离家,也不一定断定,他开车只走这条路。通往百合住处的路,并非仅有这一条。这样,就只能是淳子和丈夫事先约好,让丈夫7时半回家,还得用某种必然的手段,让他必须在9时离家才行。
但这实在是不合情理的。淳子和丈夫的感情已经极度恶化,卓三绝不会接受这种有某种企图的约束。再说,编造任何理由,也找不到适当的约束借口。例如,卓三回来吃了午间剩的油炸牡粝,就可推测他没有外出的打算。至于他9时开车外出,是因为妻子不在,才改变了想法的。这样的解释是合乎情理的。
这个假设,还有一个缺陷:如果淳子当着百合的面中途离开,百合没有不向刑警告发此事的道理。如果她所憎恶的淳子中途外出,这不恰恰是向她授与杀夫把抦的绝好告词吗?可是,百合却向刑警说:“直到10时,始终被淳子缠住,陷入因境了。”
另一方面,也有的刑警认为百合是作案者。
草村被杀,是在9时到10时之间,在这前后的时间,可以除外暂不考虑。
这9时到10时之间,百合正遭到淳子执拗的袭击,脱不开身。但那个刑警却提出了一个奇异的想法。那就是在给淳子拿出的茶碗中偷放了催眠药。淳子喝下去就睡着了。趁这个空当,百合偷偷溜了出去。
而且,等淳子醒来,百合已经回到自己住处来了——这也是一种作案方法。
这样,不就是淳子对百合的外出全然不知,而在她昏昏入睡中,百合做的手脚吗?
在淳子入睡中偷偷溜出去的百合,在那个时间来到现场,事先也和卓三做过约定,卓三汽车按时来到,看见百合,理所当然地停了车。百合进了卓三的汽车,坐在后部座位上,就在发车前狠狠给了一击,使卓三昏过去,又从后面用麻绳勒住他的脖颈。
成为问题的工地标志,被那个女人在事后搬到汽车前方,伪造令车停止的现场。当急速回到住宅的时侯,淳子还在熟睡着。……
的确,汽车停在那里,证明卓三必定在那个时间通过那条道路,这是肯定无疑的。但是,不管怎么说,没有淳子不知自己睡着了的可能。当刑警讯问时,淳子必定会提出自己喝了催眠药而一时入睡的事实。
还有不合理的一点,就是从驾驶者心理来说,让百合乘上车就会马上开车的。用螺丝扳手从后面击过去,只能是在汽车行驶之中。刑警的这个想法也是不符实际的。
最后,根据目击者的证言,刑警们还有一个疑惑未决的问题。
那就是,卓三9时许开汽车离家时,被邻居看见了的问题。那个人并没有看准卓三的脸,只是证明了在微暗的街灯下看见戴着鸭舌帽的卓三的身影而已。
况且汽车正在行驶中,那不过是瞬间的一瞥。大概,目击者只根据本是卓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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