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第12章


彻夜彻夜的脚步声最终让我手软把药全部还给了他。我当时的感觉像是把一根绳子给了一个想要上吊的人。
崇明是这个工业时代悲哀的缩影,是个富有而寂寞的孩子。
崇明十八岁的时候一场空难把巨额保险和庞大的家产一股脑砸给了他。他立刻成了一个令人羡慕也令人可怜的孩子。
我不需要你的可怜。这是崇明常说的一句话。
崇明现在二十二岁了。好听一点说他是个先锋诗人,流浪作家,网络写手,现实一点说他是个无业游民。但还算幸运,他有足够的钱供他挥霍一生。
而我是个普通的高二的男生,我身上惟一不普通的地方就是我有个很了不起的妈。我妈不是白领,她是金领。所以我也握着大把大把的货币,和大把大把寂寞的时光。

我之所以和崇明住在一起,也是由于我妈的缘故。
我所就读的中学是全国重点,但我妈对学校住宿条件的评价却是:那不是住人的地方。
所以我就搬来和崇明住。
听我妈说,我姑姑的舅舅的侄子的某某某的某某某的儿子就是崇明。我记得当时我很没规矩地大笑,笑得带点讽刺带点阴冷。真他妈滑稽,我八成与克林顿也能扯上关系。
达尔文说,千万年前我们都是猴子。
最终我还是住进了崇明家里,并且崇明没有把我当小孩子看。尽管崇明比我大五岁,但崇明比我更像个孩子。
我因为有个神通广大的妈,所以我从小就耳熏目染地学会了极度商业化的微笑和八面玲珑的辞令。这为我在包括老师在内的大人世界里赢得了很好的评价。
但崇明却没有如此的保护色。他不太爱说话,喜欢温柔平滑的黑夜,有时候我看着崇明的眼睛觉得里面是无穷无尽的黑色潮水。诗歌和网络是他身体里流淌的冰蓝色的血液。他像所有这个城市后现代阴影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一样,极度自恋,又极度脆弱。
我也一样,但我的外表有层润滑油,使我不至于被世俗磨得太伤。
我们都是靠灵感为生的发亮的虫子,都是极度自我崇拜的金光闪闪的神,都是空虚得无处可躲的黑暗天使,都是史前傲视百万生灵的恐龙,都是6月6日降生的魔鬼之子。
我们起舞不止,舞到涅方可止息。
我和崇明一样,天生的血液是冰蓝色的。
而我或多或少还有些精神分裂。白天我把头发乖乖地梳下来,穿着朴实规矩的校服,背着书包乖乖地在马路边上等红绿灯。晚上,我把头发朝后面梳起,露出里面一缕一缕的金黄,穿上我偏爱的紧身T恤和硕大无比的裤子,戴上狗链一样的手链脚链,像个囚犯一样丁丁当当地招摇过市,看见美女就吹口哨,活脱脱像个痞子。

崇明最终还是没有把药吃下去,他说,才十一点,出去蹦。我应声而起,全副武装破门而出。
晚上的时候我妈会用手机找我,我总是从容地躲到洗手间里,关门挡住外面震天的喧嚣,一边装模作样地念几句英语一边答我妈的话,还一边故意叫崇明把电视关小声一点。
黑夜永远是美丽的,耀眼的霓虹在整个城市间隐隐浮动。疯狂而迷幻的气息从发烫的地面升起来,午夜剧场在城市里拉开暧昧的帷幕。这个城市像莫文蔚说的那样,“愈夜愈美丽”。
世界末日之后的地球仍然旋转不止,自由与个性是我们存在的全部理由。在这个实际开始之初,我们就是上帝,就是一切,宇宙为我们闪烁不已。

木棉天堂。
看这个名字应该是个很安静的场所,应该是书店或者画廊。但它却是这个城市轻浮与张狂的所在。纸醉金迷的迪厅。
崇明曾经是这里的金牌J。他用天生锐利的触觉和对音乐近乎病态的偏激成功地谋杀了成千上万个空虚的灵魂。在他们眼里,崇明就是天堂门口的金字招牌。崇明在他最巅峰最光芒万丈的时候撒手不干了,躲到家里写诗——尽管这是个饿死诗人的年代。
推开玻璃门,震天的音乐把我们吸进这个充满黑暗、汗水、迷幻与个性的巨大旋涡,所有的人在疯狂的音乐中手舞足蹈,挣扎沉浮,如同溺水的火鸡。
很快我们就发现了舞台上抱着吉他猛甩头发的叶展。
叶展和他的找天堂乐队是这个城市年轻人的骄傲。他们唱出了我们所有的纯真所有的脆弱所有悲悲戚戚的年代和所有闪闪亮亮的时光。叶展也是我和崇明最好的朋友,因此我们更加骄傲。
叶展抱着一把金色的吉他,高高在上地向我们俯视,而我们在下面兴奋无比,像臣子朝见皇帝一样欢呼万岁。

那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从台下突然跳上去的时候,人群中产生了一股小小的骚动。她跑上去站在叶展他们中间翩翩起舞。一头浓密的黑发在野蛮的音乐声中飞扬,如同波浪摇晃下的浓郁的水藻。一身全黑色的衣服把她的全身彻底地裹起来,只留下一张精致的脸,犹如一只骄傲而高贵的黑色天鹅。她像一个皇后一般站在叶展身边,母仪天下,引领众生。她又像是灯光下一尾斑斓的鱼,或者黑暗中一匹光滑绚丽的丝缎。
在休息的时候我在后台找到了叶展。那个黑天鹅一样的女人也在。我问叶展,你朋友?叶展说,不,我们不认识。
她走过来,睁着一双很大但似乎很空洞的眼睛说,我叫洛神。
我看到她的眼睛中不时会有蓝光幽幽地一闪即灭,妖艳而诡异。可是有时候她的眼睛看上去又像是纯净的蓝色丝绒——很无辜的婴儿蓝。纯真和妖艳两种格格不入的气质在她身上却得到了完美的统一,撞击出摄人的魅力,令她比古代的洛神更有吸引力。
叶展说,你有一个漂亮的名字。
这句话很失水准,就如同不断夸奖一件顶尖时装上的纽扣很漂亮,夸奖一幅名画的纸张很好一样。
洛神微微一笑说,你的吉他也很漂亮。
崇明小声地说,好厉害的女人。
洛神回过头来望着崇明说,谢谢。
我转身看到崇明眼中涌动的黑色潮水。
叶展又该上台了,洛神依旧站在他旁边跳舞。灯光四散游离,音乐忽高忽低,我们在黑暗中大汗淋漓。我们跳舞,我们尖叫。没有人知道我是全年级顶尖的学生,没有人知道我拿过多少次大奖,我很简单,我很脆弱,我只是女娲高兴时捏出的一个泥人。

洛神成了叶展的女朋友。我没有任何惊奇,这是理所当然的,就如同太阳迟早会落下去,第二天迟早升上来。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如同凹字和凸字一般天衣无缝。
他们成了木棉天堂新的金字招牌。
而我依然在学校里念书,依然是老师眼中顶尖的学生。崇明仍然上网,为几家摇滚音乐网站写专题,赚取在他眼中微不足道的电子货币,依然玩游戏,依然写诗,吃安眠药,对着黑暗发呆。没什么不一样。日子平滑而宁静,像温开水一样,既不令人兴奋也不令人堕落。
我妈依然每天从不同的地方给我打电话,今天在海南对我说椰子很好吃,明天就在哈尔滨对我说天气冷要多穿衣服。我知道她很爱我,我也很爱她。如果她不是金领我会更爱她。

星期天。
同任何一个星期天一样,我和崇明在11点慢吞吞地起床。崇明打开电脑,而我收拾昨夜散落一地的稿子。
这时候有人敲门,敲得很有节奏很有修养。我一听就知道不是叶展和洛神。他们总是弄出夸张而令人毛骨悚然的钉棺材的声音。
我打开门,看见一个我不认识但气质还算不错的白领。我说,崇明,找你的。她说,不,我是找你的。她说,我可以进来吗?我说,当然。
她用手捋了一下头发开始自我介绍。我是电台音乐部的主任,是你的朋友叶展介绍我来找你的。我们需要一篇关于另类音乐的评论,大概两万字左右,如果你有兴趣,稿酬我们可以按照最优惠的价格算。
她自始至终都保持着白领特有的自信和稍许的傲慢。不过既然我有个金领的妈,我就不会怕这种场合,所以我很熟练地和她应对。我看得出她有少许的吃惊,她一定在奇怪为什么
一个高中生会有如此成人化的语言和商业化的笑容。
我很愉快地接受了那份差使,那毕竟不坏。
送走了那位主任之后,我开始为我新写的小说打电话找编辑。在经过了两次退稿之后我知道我要找更年轻一点的编辑,我的小说是写给年轻人看的,但这年头,年轻的编辑似乎不多。
这时突然响起了那种钉棺材的声音。
叶展很舒服地坐在沙发上喝咖啡,而洛神则像只猫一样趴在他的腿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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