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的人》第29章


他无意掩饰他大拇指上的伤疤,尽管他已经知道格兰特看出他泄露秘密的杯子,该死的证据。他显然在盘算着这出正在上演的好戏。走着瞧吧,等时机到了,他就会乖乖就范。格兰特终于看到他眼里闪动敌意的凶光。逮捕个胆小鬼不是什么好差事。办案人员一刀砍了他的脚胫都比用刑具紧夹他膝盖来得干净利落。此时此刻,根本就不须动用到膝盖夹。
面对着这个男人,有一件事教格兰特不得不狠下心:在他留宿的短短三天时间里,似乎就已经赢得了迪摩小姐的青睐。他用飞快的浅笑回应她,他眼光停留在迪摩小姐身上的时间多过席间其他人。迪摩小姐看起来是个很会照顾自己的女孩——她像所有的红发女孩一样机伶聪慧——所以不嫌弃缺乏男子气概的拉蒙。拉蒙是否是想找一个盟友? 一个正在亡命天涯的杀人凶手通常没什么兴趣和人谈情说爱——尤其他对犯罪根本不在行。这就是机会主义者的卑鄙与无情。好吧,他不可能有机会达到目的的。格兰特静观其变。他重新加入谈话,品尝牧师宅五点半午茶中的主食炸鱿鱼,黎凡特人也吃了,格兰特好奇地想拉蒙怎么吞咽得下每一口食物? 他在意吗,还是他觉得一切都过去了? 他难道真的无耻到认为“你难道不这么想吗,格兰特先生? ”他是虚张声势还是胸有成竹? 他的手很稳——杀了他好友的那只细长黝黑的手——他在这席谈话中并未刻意回避他应该扮演的角色。对其他的人而言,现在坐在这里的男子和午餐时坐在同一个位置的男子并没有两样。
黎凡特人这一点做得太高明了。
茶喝完后,他们准备抽烟,格兰特向迪摩小姐奉上一根烟。她故作害怕地扬起她的眉毛。
“亲爱的先生,”她说,“这里是牧师会馆。如果你想出去走走,到河边的石头上坐坐,我可以奉陪,但在这屋顶下可不成。”
“在这屋顶下”这话显然别具深意,她的舅舅假装没听到。
“这真的是让我受宠若惊,”格兰特说,“只是,现在时间已经晚了,我还得走回葛宁村。我想我现在最好动身了。很感激各位让我度过一个愉快的下午。也许,拉尔先生愿意陪我走一小段路? 反正还早,天气又很好。”
“没问题,”黎凡特人说,比他早一步走向门厅。格兰特怕拉蒙一走了之,匆匆向主人道别。然后他看到拉蒙静静地在门厅穿他早上穿的旧军用外套。迪摩小姐跟着她的舅舅出来,在宅院前目送他们离去。格兰特一度担心她会追上来要与他们同行。也许是拉蒙转身背对着她的坚持让她却步。她若无其事地对他说:“你也不想自己一个人回来吧? ”他不答腔,明知她还站在那里,头也不回。这只意味着一点:他不要她同行,她最好识相地闭上自己的嘴。格兰特默不作声,要是能够避免的话,他不愿让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蹦这浑水。走出大门,两名男子转身向站在门口的两人致意。格兰特戴上他的旧软呢帽时,看到拉蒙致意,于是也脱下无边帽,跟着他回礼。除此之外,格兰特还真不知道有哪些其他的姿势可以表示道别的诚挚。
他们一语不发地朝前段的上坡小路走,直到远离房子所能看见的距离,驻足在通往山上的公路路段和沿着河通往田地那条小径的岔口,格兰特说:“我想,你该知道我要你做什么,拉蒙? ”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拉蒙说,迎面看着他。
“我是从苏格兰场来的格兰特探长,我有搜捕令可以逮捕13日晚上在沃芬顿队伍里杀了索瑞尔的凶手,就是你。我得警告你,任何你说的话,都会是法庭上的呈堂证供。我要确定你没有携带武器。能否麻烦你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下,让我搜身? ”
“你弄错了,探长。”男人说,“我说我愿意陪你走一段路,不过我可没说走多远,恕我只送到这里。”他抽出插在口袋里的左手,格兰特惟恐是支左轮,在他出手的霎那,格兰特急忙举起双手。虽然他本能地闭上眼,还是看到拉蒙拿出的是牧师会馆下午茶桌上蓝色的茶杯纸垫。尴尬之余,他半睁半闭着眼睛,假装咳嗽打喷嚏,却只听到田埂上飞快离去的脚步声,他马上集中注意,辨识声音的方位,待他分辨清楚要追上去,已经过了两分钟。史翠德那晚的记忆向他袭来,他决定急起直追。没有人——即便是像黎凡特人这般身手矫捷的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跑得了多远。他的活动范围受限于精力耗尽的临界。他一定是沿着某条路逃,黎凡特人虽然顺利逃脱,但等他最后筋疲力尽时,终究还是被困在乡间里。没错,他够狡猾,对这点一定心知肚明。因此,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故伎重施,重耍在史翠德那晚的诡计;躲起来,等到天色全暗,能够安全的行动时,再来个名符其实的大逃亡。
格兰特想,这么一来,黎凡特人应该会站在较高的地势以方便掌握情况。远处几英里的地方,一条细窄的涓流从山上流下来。溪谷不足以挡住他直立的身躯,但是,如果他弯下身,它绝对可以遮蔽他沿着荒地爬上山头的行动。他锐利的双眼迅速朝眼力所及的四周环顾。他就着小峡谷,弯下身子,往上攀爬,每爬行几码就停下来,确定视野内没有任何动静,自己尚未暴露行迹。继续爬行,峡谷被桦树阻隔,更远处,峡谷贯入稀疏地散布着几株桦树的一片小台地。在黄昏绿晕的暮霭中,桦树尚未被黑暗吞噬,从台地放眼望去一览无遗,格兰特决定放手一搏。他小心翼翼地从溪边的沙岸起身,朝台地那片稀疏的草坪走去。越过草坪走到山腹前仅几码的茂密的扫帚树边缘。地理位置的优势让他得以侦查眼下整座山谷,只除了他右侧的那块石板被一堆乡间四处可见的柴薪遮住。看到这堆柴薪让他安心不少。柴薪对拉蒙来说,就如同贝德福街对街的店门,他毫不怀疑地确定拉蒙现在就藏在那里,等着格兰特从马路某处叫唤他。让他好生不解的是:拉蒙究竟是打算搭巴士还是计程车。除了等待黑夜来临之外,他迫切需要的是什么? 他一定很清楚,如果他等到天黑,格兰特将会发布警报。天色就要暗了下来。他该不该放弃自己的藏身之处,向拉蒙发出警告? 拉蒙就是想要他这么做吗? 他若是放弃继续监视,回去寻求救兵,这么做是否正中拉蒙的下怀? 他希望自己能够设身处地——以识破拉蒙的诡计。他越想越相信拉蒙算好他会折返寻求援助。显然他没别的路可走。他已经给了拉蒙一次开溜的机会,是他自己没有好好把握机会,从现在的处境看来,他是在做无谓的挣扎。无疑的,接下来,他料想探长已经吓得手忙脚乱,无暇念及他或其他人的感受,决定回去找救兵继续他的逮捕行动。一定是这样子,格兰特决定停留在原处,继续监视乡间的动静。
他藏身在充满湿气、萧瑟的桦树丛间好一阵子,眺望部分被树叶覆盖的溪谷。
车子的煞车一度从他的左侧下山的公路尖声擦过,不久他看到车子经过村前那座桥,像只黑色的小蜘蛛一路爬到卡耳尼许旅馆后方,消失在北上的滨海公路。遥远的山头传来山羊的叫声,晚归的云雀在太阳还垂挂在山腰的天空中引吭高歌。除了潺潺水流,溪谷里没有任何动静。慢慢的,北方的天光逐渐开始隐没。有动静了,在河流的下方。不消说,那是河流水面上忽隐忽现的粼粼波光在流连。然而,那并非河水,是别的东西正在移动。他屏住呼息伺机行动,心脏压在草坪上,耳朵里听到自己脉搏跳动的频率。他必须稍安勿躁,但瞬间他清楚看到他想见的。他的猎物从河边一块十二英尺的巨石后溜了出来,消失在河的对岸底下。格兰特依然耐心守候。
他是想到平地上来吗? 还是他正盘算要到哪里去? 心情焦虑不安的格兰特,意识到自己正很可笑地耽溺于观看无自我意识的野生动物忙自己的事——大多数人在窥探时心里都会有那种痒痒的感觉。此时他朝河的下游缓缓前进,为了要确定拉蒙并非按兵不动。拉蒙成功地伪装成一名村民人,朝某处前进。他曾上过战场——格兰特差点忘了,拉蒙这个年纪多半曾经服过兵役。他或许熟知所有该知道的掩护技能。第二次,格兰特什么也没看到——那纯粹是自己蠢动的意识。如果拉蒙从岩石闪到河对岸隐蔽处的身手比直接现身在空地上更利落,之前他可能眼花没看清楚。
没有更进一步的行动,格兰特想起,河的左岸几乎可以说是最佳的藏身之处。
该是他弃守高台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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