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的人》第28章


抬起头,他最后停驻在河边。
“今天手气如何,先生? ”巡警问。他有张蜡像般的粉红脸,圆润却缺乏表情。
黯沉的蓝眼珠和黑色睫毛看起来像娃娃眼睛,亮黑色的胡须参差不齐地蓄在上唇边缘。他似乎从不蓄意将肥胖松软的身体遮起来,这颗迟缓的脑子恐怕在危急的情况下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格兰特说他什么也没钓到,又说他没有预期到今天早晨阳光这么大。
“对呀,阳光是大了点。”警察说,“不会太久的,往常不像今天这样,总是下雨。你会在傍晚前钓到鱼的。”
格兰特明白,高地人一向会说些自认为会让听者觉得舒服的话。“你就没那么走运了,”格兰特意指指他的爆胎。
“没错,倒霉透了。这种路最容易磨损轮胎。但是我还可以拿到补助,其他人可就没这么幸运了。罗更先生,你知道的,那个牧师——”他下巴撇向牧师会馆,“在几天前跟我说,牧师应该像警察一样,也有轮胎补助。他的车一星期内就破了三个轮胎,就算是牧师也不免为此大为光火。”
“卡耳尼许的车子多吗? ”
“嗯,德莱斯戴尔有两部,我想你已经知道了,罗更先生一部,就这样。其他的牧师有带跨斗的摩托车。”
要是有人想要租车,该怎么办? 哦,这样啊,旅馆有辆福特可以搭载游客。他们自己不用的时候,就会租给别人。福特在这名巡警的眼里显然不是部人流的“车”。
过了一会儿,巡警说,“罗更先生到阿克列思东部看望一对刚生出来的双胞胎去了。”格兰特看着牧师会馆靠葛宁村的那一面,一张面色凝重的脸出现在公路上,煞有介事地朝上游走。
“我以为这条路只通往隔山的葛宁村。”格兰特说。
“没错。这条公路通往山上,有条沿河的小路一直延伸到你从路边看到的那片田里,罗更先生正要往那儿去。
这就是他为什么选择走路的缘故,他平常最讨厌走路了。“巡警待了好一会儿工夫,开心地看着格兰特钓鱼,显然是高兴在一向平淡无事的眼下找到一件趣事。格兰特暗自盘算着,万一罗更的车突然出现在牧师会馆前,往葛宁和南部的公路驶去时,他该怎么做。他不能确定拉蒙就是那名旅客。离得太远,根本辨识不出是谁。在他有所行动前,得把这件事先弄清楚。在究竟要赶紧去打电话还是继续追踪之间,他必须做出选择。旅馆的福特,他盘算着。
德莱斯戴尔会愿意借车给他吗? 下午的时间慢慢过去,四点钟左右,天光忽亮忽暗,情况不太乐观。巡警推着脚踏车往村里去,显然忘了要去补胎。仍然没有人从牧师会馆里出来。五点钟,格兰特吃光剩下的三明治,开始寻求其他强行进入牧师会馆的可能性。浸在河水中思考——就算没多久——随着暮色降临,他愈来愈沮丧。思绪的中断和眼前的困境,都被他背后沉重的脚步声奇迹般地解决了。
他转过身去,看到罗更先生站在他背后。
牧师和蔼地跟他道晚安,他挂着鹰钩鼻子的红通通的脸上洋溢着善意。“看来你今天运气不大好。”他说。
差透了,他说。他在这里钓了一整天,可什么也没钓到。等他回到葛宁村的时候,一定会落为笑柄的。
“咦,你不是住在卡耳尼许旅馆啊? ”
不是,格兰特说。他在葛宁一问旅馆投宿,但是德莱斯戴尔先生非常大方地允许他在芬莱湖附近钓一两天鱼。
两处相隔不过四英里路。所有钓到的鱼,当然,最后都得交还德莱斯戴尔先生。
“这样会令人觉得很扫兴,当你最后一无所有的时候,会很失望的。”牧师说,“要不要到牧师会馆里喝杯热茶? 我叫罗更。五点半到六点之间是下午茶时间,应该已经准备好了。”
格兰待很感激他,克制自己不因这个邀约露出冒昧的喜色。命运正操控在他手中,一旦进入牧师会馆,他就可以大展身手了。他难掩兴奋之情地收拾起钓具,手臂搭在牧师身上,跟着他朝河的下游走了半英里路到达牧师会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他顾不得深思熟虑,懵懵懂懂地跟随着牧师的脚步,走过傍晚的小路,越过桥,以相当缓慢的步调沿着公路来到牧师宅前。当牧师带着他顺着大马路,穿越宽广的草皮抵达大门口,格兰特心跳不知不觉地加速,有一度他虚弱到笑都笑不出来。
十天前,巴尔克将这个案子转交给他,他手上只有一条手巾、一支左轮枪和一把血迹斑斑的匕首。现在,在这个国家的边陲地带,他即将和他要逮捕的人犯面对面。
他们在门厅脱下自己的外套和帽子,格兰特隐约可以听见紧闭的门后,人们的闲聊声和杯盘交错发出的清脆声音。然后,罗更先生开门,请他先进入房内。
。。!
第十二章
×××小×说×网
饭厅里,三个人围着桌子喝茶:容貌酷似伊芙雷太太的老妇,一头红发肌肤苍白的女孩,还有黎凡特人。当主人为他开路,准备将他带到他们眼前的时候,格兰特隐身在壮硕的牧师身后,趁机留意他们每一个人,他甚感得意的是:他要抓的人认出了他。拉蒙双眼瞪视着他两秒钟,血液上冲涨红他的脸又迅速退去,一脸惨白。
格兰特以旁观者的心态想着丹尼·米勒不知会怎么奚落这番景象——丹尼这家伙一向不留口德。黎凡特人无疑是这种游戏的大外行——过失杀人的可能性大于蓄意谋害。
“我带了一位访客,”牧师说。“这位是格兰特先生。
我看到他在钓鱼,但是什么都没钓到,所以邀他进来喝杯茶。这位是我的姐姐,迪摩太太。外甥女,迪摩小姐。还有我们的朋友,拉尔先生。现在,你要坐在哪儿? “格兰特被安排坐在迪摩小姐旁边的位子,正对着拉蒙。牧师介绍的时候,拉蒙向格兰特微微点头示意,并无失态的表现。他纹丝不动地坐着,然后安静地起身去拿东西。他坐下时,格兰特注意到一件事,让他心里突地为之一震。拉蒙放在盘中的杯子方向错了。这个人是左撇子。
“我很高兴你们没有等我,爱格尼丝,”罗更先生打开清朗的嗓音说,“我本来以为你们会等我。我走过了那座摇晃的桥,绕道河的对岸回来。今天的黄昏真美。”
他的外甥女说:“我们很高兴你带格兰特先生回来,这样刚好凑成奇数,我们就可以进行投票了。我们曾经争执混血儿究竟是好是坏。我指的不是黑人和白人,而是不同语系的白人。我母亲说血统纯正的人种最优秀,当然,她这么说是因为她是如假包换的高地人,渊源直可追溯至创世纪的洪水时期。罗更家是麦坎南族人,从来就没有一个麦坎南男人没有自己的船。我的父亲生长于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地带,祖母算是英国人,拉尔先生的祖母是意大利人,大家都各持己见。现在,罗勃舅舅无疑是站在我母亲那一边,身为一个血统纯正的高地人,他拥有这个纯正所有的冥顽不灵和这族人讨厌的自豪。所以我们找你加入我们的讨论,你的祖先该不会也是穿格子纹呢的吧。”
格兰特坦白说,他认为混血儿比血统纯正的人更受重视。所以说,混血儿到今天还能存在。混血使人类变得更多元化,不再仅限于几项单一的特质,这是件好事。
混血儿多半聪明机伶多才多艺,甚至心胸宽阔,对人体贴关怀。总之,他认同迪摩小姐及——拉尔——先生的观点。
原本只是轻松的闲聊,格兰特大感讶异罗更先生竟激烈又认真地反驳他的话。
高地人的血液蛊惑着他,他以此和西欧大多数的国家做比较,证明其他国家受到的遗害。
直到茶喝完时,格兰特才发现一件很可笑的事,罗更先生这辈子居然没有走出过高地一步。到低地去还只是因为三十年前的神职人员训练,他根本就不知道有什么其他的国家。善解人意的迪摩小姐适时接话,打断他的高论,缓和了这段争议。
格兰特担纲罗更希腊合唱团中的一角( 宗教庆典或戏剧表演中的合唱团,在古希腊的悲剧中,他们扮演兴高采烈的观隶,借以说明戏剧的过程和诠释戏剧的主题,与演员产生共鸣。) ,他让自己的思绪专心针对拉蒙。
黎凡特人开始表现得比较自然一点。他出于个人的敌意正眼迎视格兰特的目光,旁的事全无法引起他的注意。
他无意掩饰他大拇指上的伤疤,尽管他已经知道格兰特看出他泄露秘密的杯子,该死的证据。他显然在盘算着这出正在上演的好戏。走着瞧吧,等时机到了,他就会乖乖就范。格兰特终于看到他眼里?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