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的魔力演讲》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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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不断变换演讲风格,不断制造悬念、热情和兴奋点,带动着听众的情绪。精彩的演讲如果采用单调枯燥的表述方式,只会使所有的精心准备都前功尽弃,而乔布斯肯定不会这样做。
乔布斯的语音和故事的情节互为补充。每次演讲中,乔布斯都会灵活运用技巧来吸引听众的关注,本节我们将详细讨论四类相关的技巧:音调的变化、停顿、音量和语速。
音调的变化
乔布斯运用音调抑扬顿挫的变化传达情感。试想,如果在iphone手机的发布会上,他一直使用单调的音调,音调适中,语气平和,那么实际效果一定大 不相同。平铺直叙的演讲很难引起听众的共鸣,相反,乔布斯音调明快,节奏适中,抑扬顿挫分明。当他说 “大家听明白了吗”和“而是一款产品”时,他的音调高亢响亮。他在演讲中常常会冒出很多口头禅,他爱用“令人难以置信的”、“真棒”、“酷”和“巨大的” 这些标志性的词汇。这些词汇如果在使用过程中不改变语气和音调加以强调,感情的深浅浓淡就很难表现出来。乔布斯不断地调整其音调,召唤、鼓动听众随着他的 思路时而惊呼,时而赞叹,时而大笑,时而震撼。
停顿
停顿是演讲中奇妙的“休止符”。恰到好处的停顿往往比语言能更有效地传达思想,更具有戏剧性。“今天,我们将向大家推出第三类笔记本电 脑。”2008年1月,乔布斯在macworld大会上对观众说道。在介绍之前,他停顿了几个节拍,接着他说:“它就是所谓的macbook air系列。”他又停顿了一下,才抛出了震惊全场的标题性口号—“它是世界上最薄的笔记本电脑”。
停顿也是一种说话的艺术,恰到好处的“停顿”对于一次成功的演讲具有重要意义—它能促使人们对主题进行深入的关注和思考,使演讲者的信息更加有效而 巧妙地得到传达。乔布斯演讲从不急于求成,他赋予演讲以生命,让它“自由呼吸”。当他阐述一个关键点时,他时常缄默数秒钟,从而达到出人意料的演讲效果。 大部分演讲者语速很快,好像赶着读完事先备好的阅读材料。多数情况下,是因为他们的阅读资料准备得过多,导致宝贵的演讲时间不够用所致。乔布斯向来都是不 慌不忙,他的演讲都是经过精心排练的,这使他有足够的时间放慢速度、恰到好处地停顿,让听众准确地接收他传达的信息。
音量
音量的高低起伏应配合演讲的内容。呼吁、号召时自然提高音量、加重语气。如果演讲中一直使用较高的音量或较重的语气,则无法突出重点,反而给人以嘈 杂、夸张的感觉。乔布斯不断地调整音量以增强演讲的戏剧效果。当他一开始在发布会上演讲时,他通常会使用较低的音量,而当他介绍某种产品时,就会提高音 量;相反的情形他也处理得恰到好处。例如,当他介绍第一代ipod时,他提高嗓音说:“能够做到任何时候都将你的整个音乐库随身携带,这是欣赏音乐的巨大 飞跃。”紧接着,他又压低嗓音说:“但ipod最酷的地方还不只是这些,它可以将你的整个音乐资料库都装入口袋里。”
就像抑扬顿挫的音调和恰到好处的停顿能够牢牢抓住听众的注意力一样,音量的高低起伏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语速
语速和演讲的节奏密切相关。乔布斯的演讲有张有弛,语速拿捏快慢适中,起承转合驾轻就熟。进行示范演示时,他往往会使用正常的语速,阐述标题或主要 信息时语速则大大减慢,他希望大家理解并记住重点。当乔布斯第一次介绍ipod时,他压低声音几近耳语,强调这一关键的转变。他还通过放慢语速来增强戏剧 效果。表14–3展现的是其语速变化的例子。
领袖风范
演讲中,肢体语言和言语表达方式同等重要,这些都属于演讲中适用的“软技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科学家艾伯特·梅拉比安(albert mehrabian)在他的《无声的信息》(silent messages)一书中,研究表达和交流的技巧。他发现,肢体语言正是意识、思维的表达方式,也是暗示的表达方式;非语言因素是交流中最具决定性的因 素,其次是语调等与语言有关的因素,排在第三也最不重要的因素是实际的谈话内容。
在很大程度上,乔布斯说话的方式为其赢得了听众的尊敬。听众心中充满了对他的敬畏和信任—他就像一位领袖人物。美国总统奥巴马曾经说过,无论是从事社区工作,还是把自己变成地球上最有势力的人,他所吸取的最宝贵的教训就是:“永远表现出信心十足的一面。”
人们永远都在对你评头论足,尤其是在初次见面的前90秒内,你的肢体语言和你说话的方式可能使你的听众受到一定的启发,也可能让他们大失所望。乔布斯之所以是一位激动人心的沟通大师,是因为无论是声音还是手势的运用,他都已经驾轻就熟,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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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战无不胜的英雄
{小}{说}{网}
微软公司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们没有品位。我不是说小范围的狭义上的缺乏品位,我的意思是他们完完全全没有品位!
—史蒂夫·乔布斯
“苹果公司和微软公司的广告大战”
2006年,苹果公司强推“‘我是苹果机mac’/‘我是微软pc’”系列广告,让消费者联想起拥有苹果机的乐趣和拥有微软pc的苦恼。“拥有一台 苹果机”的广告迅速成为近年来公司宣传最著名最惹眼的电视广告之一。胖乎乎的演员约翰·霍奇曼(john hodgman)扮演笨拙的微软pc,而喜剧演员贾斯汀·朗(justin long)则扮演灵巧时尚的苹果机,两人同处于对比度鲜明的白色背景中,广告围绕着一系列故事情节展开。其中微软pc性格沉闷,缓慢失意,而苹果机则表现 出一种友好、随和的个性。这个系列的广告在短短30秒内尽情演绎了反派(微软pc)和英雄(苹果机)的情节。
在早期的一个广告(天使和恶魔版)中,苹果机mac角色给了pc角色一部 iphoto相册。此时,“天使”和“魔鬼”出现了(都由pc角色扮演,区别是服装,“天使”身穿白色西装,“魔鬼”身穿红色套装)。天使鼓励pc赞扬苹 果的创意,而魔鬼则催促pc将iphoto撕为两半。这个比喻喻义很明显。“‘我是苹果机mac’/‘我是微软pc’”系列广告可以把标题替换为“我是好 人(英雄)/我是坏人(反派)”。
英雄一旦出场,他能带给听众的利益就必须明确。一个和听众息息相关的问题—为什么我要关心—必须立即给出答案。在苹果系列广告中有一则名为“跳出盒子”的广告,苹果机mac和微软pc这两个角色都要从盒子里弹出来,他们的对话是这样的:
苹果机mac:准备好了吗?
微软pc:还没有。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出去之后,你有什么伟大的计划?
苹果机mac:也许,我会制作一部家庭电影,创建一个网站,试试我的内置摄像头。我只要一跳出盒子就能大显身手。你呢?
微软pc:首先,我得下载这些新的驱动程序,我要清除我硬盘驱动器中的试用软件,我还有大量的操作手册需要阅读。
苹果机mac:听起来好像你做任何事情之前都有一堆麻烦事。我准备开始啦,因为我已经兴奋得跃跃欲试了。等你准备好了告诉我一声。(说完,轻松地跃出盒子)
微软pc(无奈):其实,我还有一部分在其他的盒子里。好的,等一会再见。
有人批评苹果公司的系列广告活动,称其流露出自鸣得意的优越感。无论你是喜欢还是反感这些广告,如果只是为了使人们在茶余饭后提起苹果公司时有话可 说,那么广告的效果无疑是很好的。事实上,广告如此成功,以至于微软公司也反唇相讥,推出了自己的广告系列,通过各行各业著名的和不出名的人物之口,自豪 地宣称:“我是pc。”苹果公司先发制人,早就将pc刻画成书呆子,而苹果电脑自己则扮演一个酷哥,一开始就赢得了年轻人的偏爱。虽然微软公司的广告同样 赏心悦目,但缺乏苹果公司广告中的情感冲击力,原因之一就是微软公司的广告中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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