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于云水》第44章


好不好?”
小兴邦立刻抬起了哭成花猫的小脸,两眼亮晶晶地说:“妈妈不骗人?”
戴染擦着他的小花脸,轻声道:“不骗你。”点点他红红的小鼻尖,接着道:“但是你要答应我以后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为什么?”小兴邦十分迷惑,在他的映像里没有他的和别人的之分。
“因为那是不对的,会被打屁股。”
“就像刚才被妈妈打那样?为什么?”泪珠儿还挂在他长长的睫毛上,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满是不解和求知。
戴染叹了口气:“不对就是不对,没有为什么。”
“为什么没有为什么?”
戴染深吸了口气,认真的思考应该怎样跟孩子解释他的十万个为什么,同时又能树立他的是非观。
“你看啊,我是小兴邦的娘,要是其他小孩把我偷走了,是不是小兴邦就没有娘了?”
这个可怕的比喻吓得小兴邦瘪起了嘴,泪珠儿在眼眶里直打转,忙不迭地点点头。
戴染笑了,捧起他的小脸亲了一下:“所以啊,偷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这个戒指对你来说只是几条鱼,可是对奶妈来说却是不亚于娘亲的重要物品。所以你是不是做错了啊?”
小兴邦惊讶的长大嘴巴,万万没想到自己拿走了奶妈的娘亲,一骨碌站起来,急道:“那我赶快把奶婆的妈妈还给她!”
戴染哭笑不得,不过总算让他明白自己做错了,便不再纠正,牵着他的手终于进了门。
进了房,果然见到奶妈在四处团团转的找东西。小兴邦将戒指塞给她,说道:“奶婆,对不起。”说完还抱着她的头亲了一下。
奶妈惊讶的长大了嘴,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戴染笑道:“这么贵重的东西收好,小孩子看见什么抓什么,找不见就麻烦了。”
奶妈摸摸兴邦的小脑袋,手指摩挲着手中光亮的戒指,说道:“我刚才把它洗了洗,想说去换点钱。小少爷这几天嚷着吃鱼,他才这么小,吃食可不能亏了她。”
戴染喉间一哽,上前拉起她的手,急道:“千万别!这是你丈夫给你留的唯一的念想了,千万别卖!小孩子嘴馋,不用太在意。我这里还有点钱,明天给他买就是了。”
奶妈哎哎地应着,其实把戒指卖了她确实舍不得,但每次面对小少爷期待的眼神她就狠不下心。既然少奶奶有钱买鱼,那自是最好不过的了。
第四十四章
晚饭后,戴染磨磨蹭蹭地踱到了父亲的门前,犹豫半晌,终于抬手敲了敲房门。
“进来。”
戴染推门而入,戴征正在灯前看书,琨儿在他身边睡着了。
走到爹爹面前蹲下来,像小时候一样把头靠在父亲的膝盖上,戴染的声音有着深思熟虑后的坚定:“爹爹,我们离开瑞城吧。”
戴征的手一下一下抚摸着女儿的头发,闻言,手微微一顿:“你说。”
戴染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抬起头来,握住父亲坚实的大手:“军部的监视撤走不少,现在要走看来也不会拦我们了。我不想再在瑞城生活了,这里虽然有很多愉快的记忆,可是也有更多我不再想承受的痛苦。可能换个地方,我会轻松些。”
戴征抿了抿薄唇,人说唇薄的人天生凉薄。他是因为太深情所以凉薄,还是因为太过凉薄所以才对一个人宣泄了所有的深情?
“你娘怎么办?”
戴染为难地低头:“我也舍不得娘,可是我觉得这里再也没有我可以生存的空间了。我相信娘也会体谅我的。”
戴征深深叹了口气,他这大半辈子甚少离开这里,心里是万般不愿走,可是女儿所承受的一切他不是没看到,今日她这么坚决地提出要走,必定还有其他的让她不得不走的理由。
“学校呢?”
“明天去辞了就好。”也许自己离开,才是对大家都好的做法吧,戴染心中默然。
戴征盯着女儿光洁的前额,人精似的他一下就明白了应该是学校也不再容得下她了。蜷起手指,啪的一下重重的弹到她的额头,看着女儿疼得埋怨的脸,笑道:“好吧,那就搬吧!不过,等我百年之后,你一定要把我送回来葬在你母亲身边。”
戴染瘪起嘴,感动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转,一把抱住父亲的腰,脸埋在他胸前闷声闷气地说:“爹爹最好了……”
戴征笑着拍拍她的背,犹豫道:“怀礼……”
戴染抬起头,橘色的灯光倒映在她的深瞳里:“我不想再拖累他了,跟我们在一起,他永远都要背着这个沉重的责任。这一次,我们自己解决,让他自由些吧。”
怀礼,那个曾经闲散自由的灵魂在与她牵绊之后,就一直过的沉重而蹒跚。怀德的责任全数加诸在了他的身上,他变成了怀德,再也不像自己。
他的眼神戴染不是看不懂,她其实很早就察觉到了,具体什么时候她也说不清。也许是他到学校虚张声势的那次,又或是帮她摘下墙头花朵的那次,又或……是那套完全符合自己心意的结婚首饰,那次阮涵的告诫,那一次又一次的安抚和鼎力相助……
但经过了今天学校里发生的事,戴染深深地明白,她不应该也没有这个权利去依靠他,正是因为自己紧抓住这根救命稻草,所以他才不能自由飞翔。若要他好,就要放了他。
戴征没有说话,整个人陷入了沉思。女儿的决绝是他没有想到的,在他看来,养尊处优的她能走到今天实属不易。当年与她同龄的那些大家闺秀过得不尽相同,有忍受不住困境自杀的,也有为了吃穿坠入风尘的,还有不得不嫁给平常人家以保性命的,但鲜少有女子像她一样凭一己之力支撑整个家的,更何况她还带着一个孩子和两边的父母。
戴征一直庆幸,还好怀礼在身边,家里有个男人总会安心些。他也不是不知道这样有悖伦常,小叔和嫂子,即使在战乱年代也是灭顶之灾的字眼,可是他不能狠心让女儿独自去面对。他很后悔,当初让女儿嫁给了怀德,也许让她嫁怀礼,甚至嫁薛志,也不会落得如今这么艰难的境地。
但是戴征没有说,他决定怀礼的事还得好好想想,先答应了女儿搬去离瑞城六百里之遥的江遥去。戴征将床头的拐杖拿了过来,拧开杖顶一块突出的木头,里面露出了一摞大洋,整整十个。
十个大洋对于以前的他们来说完全不算什么,办一场舞会也得二、三十个大洋,可是现在,这十个大洋就是他们的救命钱!
“以前我存了个金镯子在这里,本来打算搬过来时送给你娘的,结果她看都没看到就离开了,后来我也把这事忘了。去年搬过来时我整理屋子才发现它,怕被人抄出来,我就去换成了大洋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你娘想必也赞同的。”说着,戴征将大洋放进她的手中:“搬家就用这个钱吧。贴身放,别丢了。”
这十个大洋简直就是场及时雨,戴染本打算明日去学校辞职时兑了这个月的工资,再将出嫁的婚纱给卖了,这样三个大人两个小孩应该能支撑到江遥。可是到了江遥之后怎样生活她根本没敢想,只是竭力地想尽快离开摆脱这一切。现在有了这笔钱,他们到了江遥就能先安定下来,至少能有几天缓冲的时间。
戴染捏着钱回到房里,合衣躺下却怎么都睡不着。她应该怎样跟怀礼道别?若他知道了,不管是因为怀德的托付也好,还是因为她本身也好,他一定不会同意就此分道扬镳的。难道,真的只能不辞而别?
浑浑噩噩混到天色微明,戴染起身换了套干净衣服,走到外间,轻轻地在熟睡的小兴邦额上一吻,合上房门,轻手轻脚离开。刚走到前厅便看见怀礼捧着一个大碗从厨房的方向走了过来,桌上已经放了好几个碗,都正在冒着热气。
怀礼看见她,明朗地一笑:“这么早你就起来了。来,过来。”说着指挥她坐下,指着面前的盘盘碗碗得意地说:“我四点就起身了,刚学会的,你尝尝。人家都说,早饭要吃好一天才有精神。”
戴染接过他递过来的筷子,夹起一块不怎么好看的白色糕点。
“怎么样?好吃吗?”怀礼一脸期待地笑望着她,像是个等待发糖的小娃。
戴染咽下,微笑着点了点头:“很好吃。”这块猪油白糖糕虽然水加的少了些,吃起来太实,而且太过甜腻,但是落在她口中确实是非常美味。
怀礼又夹了个玉米粑粑给她:“再尝尝这个,兴邦爱吃的,你看这味道他喜欢不?”
戴染看看只咬了一小口的白糖糕,为难道:“我哪儿吃的了那么多。”
怀礼不在意地帮她剥掉玉米粑粑外面的玉米叶,递给她:“没事,你都尝一小口,剩下的我一会儿吃。”
戴染接过粑粑的手指一抖,不敢再多话。真真是为难,越是决意离开的时候反而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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